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3680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回报股东的理念,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披露了《丽岛新材: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提升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切实履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公司2025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高经营质量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以建筑工业彩涂铝材、食品包装彩涂铝材、铝板带箔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为主的铝材深加工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食品包装、交通运输、电子电器、储能、新能源电池等市场领域。
公司始终聚焦铝材的应用开发,致力于向铝材深加工延伸,并不断取得新进展。铝板带箔材在传统消费、建筑领域、食品包装稳步增长的同时,其应用随着绿色低碳发展、技术进步在诸多新兴领域得以拓展。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的大力推广,将有效提升与之配套的动力和储能锂电池市场需求,从而为服务相关领域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沉着应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坚持稳健发展、稳中求进,合理安排生产,保障生产经营稳定运行。2025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4亿元,同比上升24.98%,实现净利润-3582.67万元。公司将继续开拓市场保业绩,促进研发求转型,节能降本增效益,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各种方式来实现业务发展与经营质量双重提升,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
鉴于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来,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条件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优化治理机制,夯实合规根基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构建了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同时,公司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保障独立董事独立行权履职,充分发挥其监督制衡、参与决策和专业咨询的作用。
2025年,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聚焦公司治理体系构建和能力提升,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确
保公司治理结构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有效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公司严格遵守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规范及要求,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价值创造奠定基础。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
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公开信息披露、接待现场和线上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上证 e互动平台问答、邮件与电话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健全完善与投资者的良性交流机制,主动进行信息传递,促进投资者加深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公司在“中证路演中心”等平台积极召开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夯实与投资者的沟通基础,丰富与投资者的交流方式,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充分响应投资者诉求,不断拓展与投资者沟通的广度与深度,多渠道为投资者答疑,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让投资者全面、清晰地了解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构建共享形态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公司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对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支持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各种线上培训活动,增加合规知识储备,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持续加强核心骨干人员与公司、公司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机制,将核心骨干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长期业绩提升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价值共创与共享,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6年,公司将继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项培训,确保其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强化其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互动沟通,及时向其反馈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案例,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聚焦主营业务,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持续保持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
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行动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