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3680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26730.58元,依法提取10%的
盈余公积3714748.08元,加上2025年初的未分配利润699815360.17元,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60273881.51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红,应符合下述条件:1、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的资金情况、盈亏情况、经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20261367.37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5826730.58-34226497.3267436693.7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613000805.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0261367.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72178.0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0261367.37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是
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