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证券简称:三孚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拟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
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履行董事职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务。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公司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事总数的1/2。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公司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