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证券简称:益丰药房公告编号:2023-07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3、我们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办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8月
30日为授予日,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40.21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95元/股。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公司对其授信进行合计不超过31000.00万元的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