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黄纯安)
作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黄纯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8月出生,清华大学法学学士,长江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恒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6月2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履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
全部出席,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审慎义务。对于需经会议审议的事项,公司均提前通知并提供了充足的资料。本人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主动与公司相关方沟通核实情况;会上仔细听取汇报,结合专业背景与履职经验,对相关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2025年,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列席股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东会情况应出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是否连续两次未列席股东会场次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亲自参加会议次数黄纯安133100否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会议的举行均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议或听取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内部监察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事项。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了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公司管理架构进行持续关注和审视,持续提升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进行了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及审阅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报告并提出建议,关注及跟进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确保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定期报告发布后,关注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关注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并及时向公司核实相关情况。本人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一起致力于建立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通过股东会、互动易问答等多种渠道,关注中小股东的关切及诉求,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25年,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通过现场参会、公司及子公司现场走访调研、视频、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及董秘汇报,与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本人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重点围绕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和审慎监督。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公司项目投资等事项的合规性与必要性,防范潜在风险;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与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慎判断,认为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自我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
工作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负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备。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忠实、勤勉的原则,积极深入了解公司
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付出不懈努力。同时为公司向着稳健增长的目标迈进,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纯安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