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由于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紧急,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益丰药房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高毅高峰高佑成杨嵘峰柴敏刚奚峰秦拯黄纯安王小岩
董事会秘书签字:
范炜(本页无正文,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高毅高峰高佑成杨嵘峰柴敏刚奚峰秦拯黄纯安王小岩
董事会秘书签字:
范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