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业股份”)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2025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慎的事前认可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鲍宗客,男,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处副处长、综合规划处副处长,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现任浙大城市学院教授,杭州市重点智库 ESG 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是否连续两本年应参加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出席股东次未亲自参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会的次数加会议
55200否2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和委
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召应参加会议委托出席会议类别参加次数开次数次数次数审计委员会777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10独董专门会议1110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亲自出席了
上述会议,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议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
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体系及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等重大事项。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及体系,出具的内控报告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目前的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的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冯语行女士、孙斌先生、陈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范宏先生、丁成荣先生、鲍宗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孙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同意聘任夏益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琪先生、陈云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章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本人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秉持谨慎、诚信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助力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以更加科学、专业的履职表现,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鲍宗客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