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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0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949证券简称:雪龙集团公告编号:2024-00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4月2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11136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本次拟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69675104.40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本

利润分配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5万元,审计收费定价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

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授权董事长在前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71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1113.668万股的0.17%。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特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供公司在相应年度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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