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证券简称:雪龙集团公告编号:2025-07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13896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1.702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贺财霖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竺菲菲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151284076 99.9302 85600 0.0565 20000 0.013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关于聘任
12025年度813786098.7189856001.0383200000.2428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乔营强、程思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