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证券简称:雪龙集团公告编号:2026-02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8月10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7.31元/股。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 332A009952 号),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8721股、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2711股。
综上,本次将回购注销上述首次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531432股,均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7.31元/股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8月 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8月 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