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0.SH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项目 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九月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公司股票的投资价
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
监管机构的批准、注册或同意(如需)。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
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同意在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
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3
目录 .................................................. 4
释义 .................................................. 9
一、基本术语 .............................................. 9
二、专业术语 ............................................. 12
重大事项提示 ............................................. 14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14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 16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7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19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 20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
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0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1
八、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 24
重大风险提示 ............................................. 2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5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 27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1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 31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34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4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5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47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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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3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3
二、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 63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64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64
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 65
六、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6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 66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7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67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 82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83
一、基本情况 ............................................. 83
二、主要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 ............................ 83
三、产权控制关系 ........................................... 92
四、下属企业情况 ........................................... 93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 106
六、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 117
七、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 118
八、主营业务情况 .......................................... 119
九、主要财务指标 .......................................... 133
十、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
条件 ................................................ 134
十一、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 134
十二、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 135
十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 135
十四、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35
十五、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 135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41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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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 148
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159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 159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241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
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 250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252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 252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256
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 258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66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66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 270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 270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270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271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适用指引的要求................................................... 274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275
八、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275
九、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276
十、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 276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的规定 ...................................... 277
十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278
十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
八条的规定 ............................................. 278
十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278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 .................................... 279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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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80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 ........................................ 285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 304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 306
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 346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
响分析 ............................................... 34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51
一、标的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 351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 355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360
一、同业竞争情况 .......................................... 360
二、关联交易情况 .......................................... 361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 37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74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 376
三、其他风险 ............................................ 379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1
一、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381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 382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 38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 383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 383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87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 20%的说明 ......................... 388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 ................................................ 389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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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391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91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94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95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 397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97
二、法律顾问 ............................................ 397
三、审计机构 ............................................ 397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98
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 399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399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0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401
四、法律顾问声明 .......................................... 402
五、审计机构声明 .......................................... 403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04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05
一、备查文件 ............................................ 405
二、备查地点 ............................................ 405
附件一:已取得的专利 ........................................ 407
附件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413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本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指重组报告书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报告书摘要 指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预案、重组预案 指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源东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
交易对方、芯源动力、东康 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襄樊东康能强机电有限公能强、襄樊朗弘、朗弘机 指 司、襄樊朗弘机电有限公司、襄阳朗弘机电有限公司、襄阳朗弘机
电、星源动力 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星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双方 指 长源东谷、芯源动力
标的公司、康豪机电 指 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标的资产 指 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重组、本次发行、本次 长源东谷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芯源动力购买其持有的康豪机电指
交易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长源东谷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芯源动力购买其持有的康豪机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指 长源东谷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指 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之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指 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之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能源动力 指 能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交易对方股东湖北倍沃得 指 湖北倍沃得热力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倍沃得热力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倍沃得热力技术(武汉)武汉倍沃得 指
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湖北芯源朗弘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北星源朗弘动力科技有芯源朗弘 指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朗弘运输 指 襄阳朗弘运输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朗弘盛世 指 襄阳朗弘盛世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兴源北京 指 兴源康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武汉诺尔曼 指 武汉诺尔曼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武汉源海 指 武汉源海朗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康豪物流 指 襄阳康豪物流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襄阳芯源 指 襄阳芯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康豪 指 武汉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襄阳康豪 指 襄阳芯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兴源康豪 指 香港兴源康豪集团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武汉朗弘热力 指 武汉朗弘热力技术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子公司,现已注销武汉罗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罗尔科技有限公司,系标武汉罗尔 指
的公司的子公司,现已注销朗弘热力 指 襄阳朗弘热力技术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孙公司兴源倍沃得 指 湖北兴源倍沃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孙公司西安康豪 指 西安康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孙公司襄阳源海 指 襄阳源海朗弘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孙公司启源康豪 指 襄阳启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持股 49.5%的合资公司襄阳康晨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襄樊康晨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襄阳康晨 指
襄樊三恩工业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可誉投资 指 可誉投资有限公司
朗弘投资 指 朗弘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兴源康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兴源服务 指的其他企业
襄阳朗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兴源服务子公司,标的公司共同实朗弘服务 指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次交易前,芯源动力将其除标的公司外所有持股公司股权,即赞昇有限公司 100%股权、兴源康豪 100%股权、武汉源海 100%股权、
预重组 指 武汉诺尔曼 100%股权、朗弘运输 100%股权、康豪物流 100%股权、
芯源朗弘 100%股权、襄阳芯源 90%股权,以及朗弘盛世 51%股权,以 0对价转让予康豪机电
康明斯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康明斯公司,英文名称为CUMMINS INC,是全球领先的独立发动机制造商,产品线包括柴康明斯集团 指油和代用燃料发动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燃油系统、控制系统、进气处理、滤清系统和尾气处理系统等)以及发电系统康明斯集团与国内外领先发动机相关产品制造企业成立的合资公
康明斯集团合营公司 指司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为康明斯集团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东风康明斯 指 司各持股 50%的合资公司,主要生产 2.5-16升系列中马力和重型柴油机与天然气发动机
重庆康明斯 指 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为康明斯集团与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司各持股 50%的合资公司,主要生产 11-50升系列重型和大马力柴油机
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为康明斯集团与北汽福田汽车股福田康明斯 指 份有限公司各持股 50%的合资公司,主要生产 2.8 和 3.8 升轻型柴油机,11升和 12升重型柴油发动机康明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为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康豪康明斯动力 指
机电各持股 50%的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动力单元的集成与销售卡特彼勒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是世界上最大的工程机械、矿卡特彼勒 指
山设备、发动机和工业用燃气轮机生产厂家之一
MTU Motoren-und Turbinen-Union Friedrichshafen GmbH,世界领先的柴指油发动机制造商之一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主营业务为内燃机研潍柴动力 指
发、制造、销售
三一国际 指 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
杰瑞股份 指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
中国中车 指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
东风商用车 指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
广西玉柴 指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
赛力斯 指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统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6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号准则》 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
6 指号》 组》
《公司章程》 指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审计基准日 指 2026年 3月 31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6年 3月 31日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襄阳康豪机电工《审计报告》 指 程有限公司 2026年 1-3 月、2025年度、2024 年度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 1700072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襄阳康豪机电工
《资产评估报告》 指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 3215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襄阳长源东谷实《备考审阅报告》 指 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1700006 号)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24年、2025年及 2026年 1-3月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4年 12月 31 日、2025 年 12月 31日及 2026年 3月 31 日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
法律顾问、竞天公诚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日 指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交易对方名下之日
交易对方向长源东谷转让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标的交割日 指资产登记至长源东谷名下之日
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过渡期 指 的期间。在计算有关损益或者其他财务数据时,系指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二、专业术语
集成式机械运动装置,发动机、热交换系统、控制系统或进排气系统等有动力单元 指
机结合为一体,不同部件可灵活配置是一种能够把一种形式的能转化为另一种更有用的能的机器,通常是把化发动机 指 学能转化为机械能。通常发动机包含内燃机、电力发动机、涡轮轴发动机等种类
将液体或气体燃料与空气混合后,直接输入机器内部燃烧产生热能再转化内燃机 指为机械能的一种热机。内燃机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工业与民用发动机品种用于将热能从一种媒介转移到另一种媒介,通常用于驱散发动机产生的余热交换系统 指
热及降低发动机温度,亦称为散热器动力单元除发动机以外的其他子系统,包括热交换系统、控制系统及进排配套系统 指气系统等
一般由带有发电机的发动机和其他发动机配件组成,如冷却系统、控制装发电机组 指
置、空气过滤器和排气装置等
一种用于调节柴油发动机速度以及燃油喷射速度的发动机控制系统,主要电子调速系统 指包括电子调速器和电子执行器
电子执行器 指 柴油发动机燃油控制装置,控制发动机的供油流量电子调速器 指 通过对瞬载电荷作出快速准确反应而控制发动机速度的电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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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系统包括抽入空气并方便空气进入燃烧室的发动机进气系统,以及用于进排气系统 指将反应产生的废气导出发动机内受控制的燃烧室的排气系统
传动系统中的机器,提供可控的动力应用,并有多个齿轮,能随着速度变变速箱 指化切换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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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重组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重组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康豪机电 100%股交易方案简介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套资 501000.00万元金金额)
名称 康豪机电 100%股权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主营业务
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
所属行业 标准,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12 内燃机及配件制交易造”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
其他 ?是 □否下游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 ?是 □否同效应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
交易性质 ?是 □否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否其它需特别说明的无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6年
3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康豪机电模拟合并口径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康豪机电在评估基准日 2026年 3月 31日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48368.21 万元,评估值为 501000.00 万元,交易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对价,即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501000.00万元。
交易标的 评估结果 本次拟交易 交易价格 其他
基准日 评估方法 增值率
名称 (万元) 的权益比例 (万元) 说明
2026年 3月
康豪机电 收益法
31 501000.00 237.67% 100.00% 501000.00
无日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交易标的名称及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交易对方
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可转债对价 其他 付的总对价
康豪机电 100%
芯源动力 - 501000.00 - - 501000.00万元
股权 万元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29.75元/股注,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均价的 80%168403361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19%(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总数
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应赠予上市公司,并发行数量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是 ?否(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是否设置发行价格
调整方案 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交易对方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相关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新增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交易对方亦不会转让该等股份,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交易对方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和/或减值测试补偿承诺,在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在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包括转增、送股等所取得的股份)之上设定质押权、第三方收益权等他项权利或可能对实施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安排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安排,交易对方有义务确保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不被司法冻结或被强制执行,不采锁定期安排 取任何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和/或减值测试补偿义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则执行。本次交易有穿透锁定安排,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
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注:根据《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 年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3241308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4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因已回购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长源东谷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式为: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0.1298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9.75 元/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募集配套资
的 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金金额
司总股本的 30%,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发行对象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使用金额占全部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募集配套资金金金额(万元)额的比例
募集配套资 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114800.83 57.40%
金用途 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9549.51 34.77%
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 13149.66 6.57%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2500.00 1.25%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200000.00 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 A 每股面值 1.00元( 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发行期首日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的 100%,且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募集
发行数量 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 □是 □否调整方案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发行对锁定期安排 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红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柴油、天然气、汽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上市公司深耕行业 20余年,主要客户包括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东风商用车、广西玉柴等,近年来逐步拓展到比亚迪、赛力斯等新能源混动乘用车领域,产品品类持续丰富优化。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向热交换系统等产业链下游延伸,同时承接标的公司在动力设备、油气田、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专业研发试验平台和成熟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技术人才团队,形成产业链协同布局。本次交易将推动上市公司实现从单一“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制造”向“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热交换系统等核心配套系统”的战略升级,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加深与下游客户的合作粘性,从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技术研发等多维度形成盈利增长支撑,全面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324130800 股。根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 168403361 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492534161 股。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
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前 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东股数(股) 股比 股数(股) 股比
李佐元 131984199 40.72% 131984199 26.80%
徐能琛 36357552 11.22% 36357552 7.38%
李从容 18178776 5.61% 18178776 3.69%
李险峰 18178776 5.61% 18178776 3.69%
芯源动力 - - 168403361 34.1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204699303 63.15% 373102664 75.75%致行动人合计
其他上市公司股东 119431497 36.85% 119431497 24.25%
合计 324130800 100.00% 492534161 100.00%
本次交易前,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3.15%股份,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李佐元与徐能琛为配偶关系,李佐元与李从容为父女关系,李佐元与李险峰为父子关系,且四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芯源动力将持有上市公司 34.19%股份,鉴于李佐元、徐能琛为芯源动力实际控制人,芯源动力将成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的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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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项目
变动率/百分 变动率/百分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点(%) 点(%)
总资产 595999.19 812551.98 36.33 580015.60 778212.83 34.17
总负债 284463.26 351344.23 23.51 276877.14 329887.18 19.15
归属于母公司所 309600.52 457823.21 47.88 301223.89 444510.70 47.57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50082.79 91953.30 83.60 225545.58 369991.76 64.04
净利润 8304.87 16758.48 101.79 38915.25 69387.25 78.30
归属于母公司股 8284.56 16665.42 101.16 38898.72 68887.40 77.09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 0.26 0.34 30.77 1.20 1.40 16.67(元 股)资产负债率
% 47.73 43.24 -4.49 47.74 42.39 -5.35( )
注 1:上市公司 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标的公司 2026 年 1-3 月财务数据经审计;
注 2:变化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变动百分点=交易后-交易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康豪机电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步增长,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均实现增厚,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得以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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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则性同意;
3、上市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方案;
4、标的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5、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如需);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备案(如需)。
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在取得前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为“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有利于长源东谷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长源东谷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原则性同意长源东谷实施本次重组。”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对股份减持计划已出具承诺如下:“自长源东谷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期间,承诺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若后续承诺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承诺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份减持计划已出具承诺如下:“自长源东谷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持有长源东谷股份的,本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若后续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及《26号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严格履行回避义务。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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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审议。
(四)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示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六)股份锁定安排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就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6、股份锁定期”。
本次发行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及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重组对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在不考虑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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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财务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34 1.20 1.4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均实现增厚,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得以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2、公司防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虽然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但不排除标的公司因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问题,致使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从而导致出现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目前,上市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备、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为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健全经营管理机制,系统梳理并优化业务流程,严格管控运营成本,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同时积极推动与标的公司在业务层面的协同与融合,切实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实现运营效率的稳步提升。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上市公司已构建起权责清晰、相互制衡、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与管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作,形成了科学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体系。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充分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上市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在夯实治理基础、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和时间、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条件及审议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持续实施可持续、稳定且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相关措施出具了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八、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二)信息披露查阅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上交所官方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重大风险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重组报告书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各项风险。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相关内容。
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在取得前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暂停、中止或取消,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在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
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
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3、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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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无法预见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若本次交易因
上述某种原因或几种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条件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6年
3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康豪机电模拟合并口径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康豪机电在评估基准日 2026年 3月 31日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48368.21 万元,评估值为 501000.00 万元,交易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对价,即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501000.00万元。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
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后续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程序。因此,本次交易方案存在需要调整的可能。若因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则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发生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特提请投资者关注。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业务整合、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激励、供应链及销售渠道整合、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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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芯源动力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进行了承诺。相关业绩承诺是业绩承诺方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做出的,但是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均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此外,若业绩承诺方未来未能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则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的风险。
(七)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在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全部用于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是根据标的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判断等作出的,但由于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带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海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持续发力,同时柴油发电机由电力补充向功能性支撑转型,其已成为医疗应急、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电力韧性保障的核心装备,市场需求持续扩容,带动配套热交换系统、控制系统、动力单元集成及发电机组等相关行业需求增长。在此背景下,标的公司需持续加大技术研发、产品性能提升等方面投入,以维持核心竞争力。若未来标的公司未能持续强化技术实力,保持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及销售服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务的领先优势,可能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及下游需求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受市场需求扩张驱动,行业和标的公司业绩呈现增长态势。行业景气度提升亦吸引大量市场参与者涌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可能对标的公司产品价格产生负面影响。若出现宏观经济及行业整体增速放缓、产业政策趋严或者某一细分行业呈周期性下行趋势,则会导致下游市场需求、标的公司产品价格、销量、毛利率等受到较大影响,进而影响标的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则标的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放缓或下降的风险。
(三)供应商集中风险
2024年、2025年和 2026年 1-3月,标的公司来自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
57.57%、58.00%和 60.22%,占比相对较高。其中,目前标的公司动力单元业务的供应商集中于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标的公司向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东风康明斯、重庆康明斯、康明斯动力等)报告期内采购占比分别为 46.48%、38.96%和 45.46%。若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水平、规模或条款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风险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 1-3 月,标的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1.45%、54.78%和 57.42%,占比相对较高。其中,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康明斯动力、重庆康明斯等)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为 40.36%、39.14%和 38.77%,标的公司对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的销售主要集中于热交换系统产品,上述产品已深度配套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的柴油发动机。若未来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因自身销量波动、技术方案变更、供应链策略调整等原因减少使用公司的产品,或公司因产品性能、持续创新能力、交付能力、成本控制等因素未能持续满足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的需求,将导致公司对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的销售收入发生不利变化。
(五)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标的公司主要对外采购各业务生产所需核心原材料及零部件。其中热交换系统业务主要采购铜材、铝材、锡材等原材料;动力单元业务主要采购柴油发动机及配件,电子调速系统制造所需线路板、金属部件等物料。未来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供需格局变化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及盈利水平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产生不利影响。
(六)技术创新风险
随着下游产品结构日趋复杂、行业标准持续提升,标的公司所处中游制造领域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对材料、工艺、装备及自动化水平均提出更高要求。若未来标的公司未能紧跟行业前沿趋势、精准把握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无法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可能导致核心竞争力下降,进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部分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产在建设施工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施工许可、尚未办理完毕综合竣工验收及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房产面积占标的公司房产总面积比例相对较低,标的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规范事宜并正在向主管部门申领权属证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因前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相关情况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就此取得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或确认,交易对方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就此风险事项出具补偿承诺,但仍不排除可能因部分房产在建设施工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施工许可、尚未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及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受到损失的风险。
(八)超产能生产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子公司朗弘热力存在就谷城热交换系统制造基地项目的散热器产品实际产量超出环评批复及验收产能的情形,主要系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优化部分生产环节、增加劳动人员、延长生产时间、提高生产效率所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朗弘热力相关产品的实际产量未超出环评批复及验收产能规模的 30%,不构成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朗弘热力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追究或处罚的情形,且交易对方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就此风险事项出具补偿承诺,但仍不排除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风险。
(九)劳动用工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未足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部分子公司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限情形,标的公司虽未因此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交易对方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就此风险事项出具补偿承诺,但仍不排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除可能被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被主管机关追责以及因劳务派遣事项被处罚的风险。
(十)标的公司子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武汉倍沃得 90%股权用于为康豪机电、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1年 11月 1日至
2026年 11月 1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已将其所持有的武汉
康豪 100%的股权用于为武汉康豪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在 2023 年 3 月 9日至 2030 年 12月 31日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已将其所持有的湖北倍沃得 90%的股权用于为湖北倍沃得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2年 9月 29日至 2032年 9月 29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尽管上述股权质押均系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提供增信措施而设立,上述借款合同均在正常履行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情形,未发生质押股权被强制处分的情况,且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盈利,经营状况良好,但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借款,仍不排除可能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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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国家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做优做强,提高企业质量近期,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企业质量。
2024 年 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 年 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2025年 5月,中国证监会公布实施修订后的《重组管理办法》,在简化审核程序、创新交易工具、提升监管包容度等方面作出优化。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经营质效、注重投资者回报为目的,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方式,聚焦产业链开展并购整合,通过并购行业内的优质资产,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2、柴油发动机行业下游传统领域需求稳步增长,新兴场景打开增量空间
随着海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持续发力,同时柴油发电机组亦从“电力补充”角色升级为“功能性支撑”核心装备,使其成为医疗应急、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电力韧性保障的关键载体。传统核心领域刚性需求稳步增长,备用电源、油气、矿山开采及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新兴场景持续打开增量空间,推动柴油发电机组需求快速提升,进而带动上游柴油动力单元及发电机组配套热交换系统等核心配套部件需求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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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目的
1、本次交易有利于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综合竞争
力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柴油、天然气、汽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动力单元的“核心铸件”供应商;标的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发动机热交换系统供应商,是动力单元的“配套功能核心”。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构建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热交换系统等核心配套”的产品矩阵,紧密协同下游客户需求;同时,双方还将协同推进金属加工工艺、柔性生产技术、天然气等能源动力配套等联合研究、筑牢技术护城河。此外,双方将在上游供应链、产能布局、人员、运营管理及柴油发电机组、动力系统、油气田、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优质客户资源
方面深化协同,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综合竞争力。
2、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质量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实现营业收入 144451.71 万元,占上市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 64.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984.62万元,占上市公司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7.0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备考营业收入预计将达到 369991.76万元,较交易前增长 64.04%;备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将达到 68887.40万元,较交易前增长 77.0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均实现增厚,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得以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3、扩大热交换系统产能,实现关键工序自主生产,满足下游市场持续增长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围绕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业
务发展需求,拟建设现代化、智能化热交换系统生产基地,配套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重点扩大热交换系统产品的生产能力,同时实现风扇、紧固件等自主生产,降低生产成本。
项目实施后,将有效缓解标的公司现有产能紧张状况,实现风扇、紧固件等自主配套,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提升订单承接能力和交付效率,为数据中心、储能等新兴应用领域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提供产能支撑,助力公司持续提升市场份额以及经营效益。
(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柴油、天然气、汽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双方在下述方面具有协同效应:
1、业务协同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同属于柴油发动机产业链,业务具备上下游互补属性。
上市公司聚焦动力源头,主营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等核心结构铸件,属于动力单元基础核心零部件;标的公司聚焦动力单元配套,主营热交换系统等核心配套部件,属于动力单元关键功能配套环节。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打通发动机核心铸件与动力系统关键配套部件的产业链组合,补齐上市公司在动力系统配套领域的业务短板。上市公司业务边界将延伸至数据中心、储能、油气田、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多类下游领域,可为原有发动机整机客户提供从基础核心零部件到核心配套系统一站式配套服务,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优化整体业务结构。
2、技术协同
双方技术研发方向高度契合,可实现研发资源、生产工艺及检测平台互通共享,形成良好的技术互补效应。上市公司深耕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制造领域多年,已建立成熟的零部件制造技术体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现有柴油、天然气发动机零部件量产与研发方面具备深厚积累,同时稳步推进新能源混动车型零部件研发工作。标的公司具备成熟的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配套技术,拥有先进的散热器研发制造设备与多座发动机高性能测试实验室,生产工艺与检测能力处于行业前列;同时布局天然气发动机、加氢站热交换系统相关研发,切入新能源动力配套领域。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依托各自技术优势,补齐彼此技术短板,助力上市公司实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现从单一零部件供应到成套系统配套的技术进阶;同时整合双方新能源研发资源,协同布局新能源动力配套领域,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3、客户协同
动力装备制造行业具备客户认证周期长、准入壁垒高、合作粘性强的特点,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深耕产业链中游,积累了长期稳定、认可度极高的优质整机客户资源,且双方客户群体存在一定重合、互为补充。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全面打通海内外客户渠道,实现客户资源双向导流与共享。一方面,依托重合的头部发动机整机厂商客户,实现精密铸件、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产品的交叉销售,加深单一客户合作深度;另一方面,借助标的公司成熟的国外知名客户合作关系与信任基础,助力上市公司现有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拓展海外市场;同时依托上市公司国内商用车、工程机械整机客户资源,拓宽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等产品的国内市场边界,进一步巩固双方在动力装备制造领域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益与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芯源动力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康豪机电 100%股权。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芯源动力,芯源动力以其持有的康豪机电
100%股权为对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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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
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个交易日 46.61 37.29
前 60个交易日 39.15 31.32
前 120个交易日 37.34 29.87
注:交易均价的 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29.75元/股(原发行价格为 29.87元/股,上市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29.75元/股),不低于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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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根据《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324130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4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因已回购股份不
参与现金分红,长源东谷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式为: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0.1298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9.75元/股。
若本次交易完成前,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后确定。
4、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 2026年 3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48368.21万元,评估值为 501000.00万元,交易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对价,即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501000.00万元。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资产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芯源动力 康豪机电 100%股权 - 501000.00 501000.00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总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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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应赠予上市公司,并计入资本公积。
依据上述原则计算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芯源动力 501000.00 168403361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6、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相关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新增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承诺人亦不会转让该等股份,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交易对方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和/或减值测试补偿承诺,在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在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包括转增、送股等所取得的股份)之上设定质押权、第三方收益权等他项权利或可能对实施《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业绩承诺
补偿安排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安排,承诺人有义务确保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不被司法冻结或被强制执行,不采取任何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和/或减值测试补偿义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约定。
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则执行。
芯源动力并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芯源动力参照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芯源动力穿透至最终出资人持有的份额进行了穿透锁定,交易对方芯源动力股东能源动力、张宇、罗会斌、凡晓、黄菲、高永春、黄越、郑刚、卫群、
叶中樵、莫晓芸、邵华、张磊、冯胜忠、柯小松、能源动力股东李佐元和徐能琛等承诺
人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通过芯源动力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及所持芯源动力的股权比照交易对方芯源动力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7、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内容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芯源动力,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若本次交易于 2026年 12月 31日前实施完毕,则标的公司 2026年、2027年、202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5000.00万元、40000.00万元
和 47000.00万元;若本次交易于 2027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期间实施完毕,则标的公司 2027 年度、2028 年度、2029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0.00 万元、
47000.00万元、53000.00 万元。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相应
顺延至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连续会计年度。
承诺净利润及实现净利润,特指标的公司相关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
(2)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出具《专项审核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报告》。
标的公司所对应的于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的实现净利润数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
的《专项审核报告》为依据确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若出现标的公司截至该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形,芯源动力需向长源东谷支付补偿的,则芯源动力应优先以其取得的长源东谷因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具体业绩补偿的计算及实施方式如下:
* 股份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芯源动力在本次
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若任一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时,则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 现金补偿
芯源动力应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向长源东谷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以人民币现金补偿。芯源动力当年应补偿现金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芯源动力在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芯源动力累计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如有)。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任一承诺年度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不足 1股的情况以 1股计算。
(3)其他具体条款
其他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
“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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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减值测试补偿
(1)减值金额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四个月内,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原则上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标的资产的减值金额以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标的资产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
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减值测试补偿方式
1)股份补偿
若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购买资
产之股份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交易对方应优先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应补偿减值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
应补偿减值股份数量=应补偿减值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2)现金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内,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进行减值补偿的,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应补偿减值金额-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等除权事项的,则交易对方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交易对方根据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交易对方应相应返还给上市公司。但其中交易对方已经缴税部分无法返还的,则交易对方不负有返还给上市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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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即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金额总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超出上述补偿上限的,交易对方无须承担补偿义务。
9、过渡期损益安排
交易双方共同聘请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在标的资产交
割后 90 日内就过渡期间损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过渡期间的损益以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为依据进行确认。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归长源东谷享有。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偿。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为上交所。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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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4、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该部分股份发行价格。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则上述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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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投入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及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以及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占募集配套总额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比例
1 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 123258.91 114800.83 57.40%
提升项目
2 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 71516.70 69549.51 34.77%
地建设项目
3 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 14205.73 13149.66 6.57%
业化项目
4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2500.00 2500.00 1.25%
及相关税费
合计 211481.34 200000.00 100.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足,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认购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获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特定投资者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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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套募集资金对收益法评估的影响
本次重组对标的公司采取收益法评估是基于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自身经营情况进行的,预测现金流中并未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配套募集资金对收益法评估结果没有影响。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芯源动力购买其持有的康豪机电
100%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以及交易金额与上市公司 2025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
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 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
项目 营业收入
孰高 孰高
康豪机电 100%股权 501000.00 501000.00 144451.71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 2025 年财务数 580015.60 301223.89 225545.58据
占比 86.38% 166.32% 64.05%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根据上述计算,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中李佐元、徐能琛控
制的主体;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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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
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柴油、天然气、汽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上市公司深耕行业 20余年,主要客户包括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东风商用车、广西玉柴等,近年来逐步拓展到比亚迪、赛力斯等新能源混动乘用车领域,产品品类持续丰富优化。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向热交换系统等产业链下游延伸,同时承接标的公司在动力设备、油气田、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专业研发试验平台和成熟技术人才团队,形成产业链协同布局。本次交易将推动上市公司实现从单一“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制造”向“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热交换系统等核心配套系统”的战略升级,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加深与下游客户的合作粘性,从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技术研发等多维度形成盈利增长支撑,全面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324130800 股。根据本次重组标的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 168403361 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492534161 股。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
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前 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东股数(股) 股比 股数(股) 股比
李佐元 131984199 40.72% 131984199 26.80%
徐能琛 36357552 11.22% 36357552 7.38%
李从容 18178776 5.61% 18178776 3.69%
李险峰 18178776 5.61% 18178776 3.69%
芯源动力 - - 168403361 34.1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204699303 63.15% 373102664 75.75%致行动人合计
其他上市公司股东 119431497 36.85% 119431497 24.25%
合计 324130800 100.00% 492534161 100.00%
本次交易前,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63.15%股份,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李佐元与徐能琛为配偶关系,李佐元与李从容为父女关系,李佐元与李险峰为父子关系,且四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芯源动力将持有上市公司 34.19%股份,鉴于李佐元、徐能琛为芯源动力实际控制人,芯源动力将成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的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偿债能力指标等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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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则性同意;
3、上市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方案;
4、标的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5、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如需);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备案(如需)。
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在取得前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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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上市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
引第 7 号——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重大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资产重组相关 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股票异常交易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监管》第十二条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上市公司
或《上海证券交 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易所上市公司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
自律监管指引 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第 6 号——重 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大资产重组》第 3.本公司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三十条规定之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情形的说明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
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
关于所提供信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上市公司 息真实、准确、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完整之承诺函 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
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6.本公司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关于守法及诚 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上市公司
信情况的说明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3.因信息披露违规,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湖北监管局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4 年 3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前述情况外,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形。
4.本公司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上市公司高度重视保密问题,自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2.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上市公
司与交易对方在签订的交易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保密条款,明确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
关于本次交易 3.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采取的保密措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施及保密制度 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的说明 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4.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5.上市公司多次提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
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1.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关于符合向特 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定对象发行股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票条件的承诺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函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上市公司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公司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申请文件本公司报送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的书面文件与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完全电子文件一致一致,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的承诺函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1.承诺人及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引第 7 号——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上市公司重大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资产重组相关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 市 公 司 股票异常交易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控股股东、监管》第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实 际 控 制 或《上海证券交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人 易所上市公司 2.承诺人及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
自律监管指引 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第 6 号——重 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大资产重组》第 3.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三十条规定之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情形的说明
1.承诺人向长源东谷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
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承诺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承
诺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承诺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上 市 公 司
关于所提供信 重大遗漏。
控股股东、
息真实、准确、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承诺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实 际 控 制
完整之承诺函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人
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6.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长源东谷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长源东谷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诺,承诺人愿意承担个别且连带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的情形;承诺人最近三年诚信情
上 市 公 司况良好,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未控股股东、关于守法及诚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实 际 控 制 信情况的说明 3.因信息披露违规,李佐元、李从容于 2024年 2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人
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4 年 3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前述情况外,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形。
4.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自长源东谷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承诺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若后续承诺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上 市 公 司 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承诺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控股股东、关于减持计划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
实 际 控 制 的承诺函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人 2.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长源东谷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合称“承诺人”)作为长源东谷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对上市公司上 市 公 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关于摊薄即期
控股股东、 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回报填补措施
实 际 控 制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要求发生变化,的承诺函
人 承诺人自愿主动遵守,并作出补充承诺。
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解释、道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本次交易完成前,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长源东谷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保证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长源东谷 5%以上
股份期间,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长源东谷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的业务或活
上 市 公 司动。承诺人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未来避免新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增对长源东谷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实 际 控 制 竞争的承诺函竞争关系的业务;若未来发现可能与长源东谷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人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与长源东谷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或潜在同业竞争,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及时采取措施将前述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产品或业务控制或降低至不对长源东谷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范围内。
3.承诺人保证不以长源东谷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不会利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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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源东谷股东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损害长源东谷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利用从长源东谷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
第三方从事与长源东谷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4.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和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长源东谷 5%以上股份期间内持续有效。
5.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含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下同)
将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长源东谷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与长源东谷按照公平、公允、合理、等价有偿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源东谷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关
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与无关联关系的独上 市 公 司 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关于减少和规
控股股东、 有公允性及合理性,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长源东谷及其下属范关联交易的
实 际 控 制 企业或长源东谷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承诺函
人 2.承诺人保证不利用长源东谷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长源东谷
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长源东谷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长源东谷及其下属企业或长源东谷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长源东谷及长源东谷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在前述方面具备独立性。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长源东谷公司
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上 市 公 司 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长源东谷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关于保障上市
控股股东、 方面继续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公司独立性的
实 际 控 制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承诺函人 定,不违规利用长源东谷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长源东谷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长源东谷的独立性,维护长源东谷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长源东谷及长源东谷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关于不存在《上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市公司监管指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上 市 公 司
引第 7 号——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董事、高级上市公司重大 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管理人员资产重组相关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股票异常交易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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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监管》第十二条 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或《上海证券交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易所上市公司 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自律监管指引 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第 6 号——重 3.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资产重组》第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说明
1.本人向长源东谷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资
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 市 公 司 关于所提供信 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董事、高级 息真实、准确、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管理人员 完整之承诺函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6.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长源东谷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长源东谷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个别且连带的法律责任。
1.承诺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长源东谷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任职经合法程序上 市 公 司 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源东谷公司章程关于守法及诚
董事、高级 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承诺人不存在信情况的说明
管理人员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
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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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的情形;承诺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4.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董事长李佐元、总经理李从容、董事会秘书
刘网成于 2024年 2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警示函
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4 年 3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前述情况外,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形。
5.承诺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自长源东谷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持有长源东谷股份的,本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若后续上 市 公 司 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本人将关于减持计划
董事、高级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承诺函
管理人员 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若因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长源东谷或其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
上 市 公 司 关于摊薄即期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董事、高级 回报填补措施 5.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管理人员 的承诺函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本人自愿主动遵守,并作出补充承诺。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解释、道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交易对方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关于不存在《上 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承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市公司监管指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引第 7 号——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芯源动力上市公司重大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资产重组相关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股票异常交易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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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监管》第十二条 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或《上海证券交 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承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易所上市公司 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自律监管指引 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第 6 号——重 3.承诺人承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大资产重组》第 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说明
1.承诺人将及时向长源东谷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
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承诺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承
诺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承诺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所提供信 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承诺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芯源动力 息真实、准确、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完整之承诺函
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6.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长源东谷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长源东谷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7.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长源
东谷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关于守法及诚
芯源动力 行政处罚案件。
信情况的说明 2.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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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3.承诺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承诺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高度重视保密问题,自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
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2.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交易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保密条款,明确
了双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
3.本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记录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并依据
关于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向上市公司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采取的保密措 交易进程备忘录,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芯源动力
施及保密制度 4.本公司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的说明 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相关交易协议并明确保密条款,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1.承诺人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承诺人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新增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
履行完毕前,承诺人亦不会转让该等股份,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承诺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优先用于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和/或减值测试补偿承诺,在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在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包括转增、送股等所取得的股份)之上设定质押权、第三方收益权
等他项权利或可能对实施《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关于股份锁定 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安排,承诺人有义务确保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芯源动力
的承诺函 份不被司法冻结或被强制执行,不采取任何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和/或减值测试补偿义务。
3.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由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5.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政策不相符的,承诺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1.承诺人作为康豪机电的股东,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
关于拟出售资
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出资瑕疵等违反股东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芯源动力 产权属状况的
康豪机电历史上发生的历次股权变动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承诺函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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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康豪机电及其历史股东之间签订
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均不存在任何仍在履行的、可能阻碍承诺人转让所持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或其他利益安排;康豪机电的公司
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康豪机电历次股权变动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承诺人与康豪机电历史股东及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相关的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对其所持康豪机电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未设定质押等担保措施,亦未被司法机关予以冻结,不存在权利瑕疵或受到限制的其他情况。
4.除已书面披露的情况外,康豪机电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
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不存在任何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其知识产权等各项主要财产已依法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瑕疵或争议、纠纷。
5.承诺人保证前述情况将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承诺人将审慎尽职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未经长源东谷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康豪机电从事或开展与康豪机电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
大债务、加重义务等行为。
6.承诺人承诺将及时启动并完成本次交易相关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程序,若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承诺人原因导致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承诺人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
7.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针对本关于本次发行 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股份购买资产 行,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芯源动力 摊薄即期回报 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及填补回报措 承诺人自愿主动遵守,并作出补充承诺。
施的承诺 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解释、道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拥有和运营。
2.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的资金、资产。
(二)保证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
关于保障上市 级管理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
芯源动力 公司独立性的 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承诺函 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
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保证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
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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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不违法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不干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保证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长源东谷 5%以上
股份或作为长源东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长源东谷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的业务或活动。承诺人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未来避免新增对长源东谷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关系的业务;
若未来发现可能与长源东谷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以及若证券监管机构认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与长源东谷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及时采取措施将前述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
关于避免同业 成同业竞争的产品或业务控制或降低至不对长源东谷构成重大不利影芯源动力
竞争的承诺函 响的范围内。
2.承诺人保证不以长源东谷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不会利用长源东谷股东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损害长源东谷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利用从长源东谷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
第三方从事与长源东谷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和责任。本承诺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长源东谷 5%以上股份或作为长源东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4.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含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下同)
将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长源东谷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与长源东谷按照公平、公允、合理、等价有偿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关于减少和规 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源东谷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关
芯源动力 范关联交易的 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与无关联关系的独承诺函 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长源东谷及其下属企业或长源东谷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本公司保证不利用长源东谷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长源东谷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长源东谷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长源东谷及其下属企业或长源东谷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长源东谷及长源东谷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交易对方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承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
引第 7 号——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重大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资产重组相关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芯 源 动 力 股票异常交易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控股股东、监管》第十二条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董事、高级 或《上海证券交 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管理人员 易所上市公司 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承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
自律监管指引 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第 6 号——重 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大资产重组》第 3.承诺人承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三十条规定之 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情形的说明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芯 源 动 力
关于守法及诚 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高级
信情况的说明 3.本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管理人员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关于不存在《上 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承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康豪机电
市公司监管指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引第 7 号——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上市公司重大 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资产重组相关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股票异常交易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监管》第十二条 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或《上海证券交 2.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易所上市公司 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自律监管指引 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第 6 号——重 3.承诺人承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大资产重组》第 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说明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向长源东谷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
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
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关于所提供信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康豪机电 息真实、准确、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完整之承诺函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
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将依照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本公司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下同)
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各自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3.本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关于守法及诚康豪机电 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信情况的说明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本公司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5.本公司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标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承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
引第 7 号——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重大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资产重组相关 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股票异常交易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康 豪 机 电监管》第十二条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董事、高级
或《上海证券交 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管理人员
易所上市公司 2.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
自律监管指引 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第 6 号——重 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大资产重组》第 3.承诺人承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三十条规定之 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情形的说明
1.本人向长源东谷及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经合法有效签署,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以及所提供或披露的资
料及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康 豪 机 电 关于所提供信 重大遗漏。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董事、高级 息真实、准确、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管理人员 完整之承诺函 3.本人保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人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提供或披露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本人同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康 豪 机 电
关于守法及诚 3.本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董事、高级
信情况的说明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管理人员
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因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李佐元于 2024年 2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警示函
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4 年 3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前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本人以上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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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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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ngyang Changyuandonggu Industry Co.Ltd.法定代表人 李佐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790571325M
成立日期 2001-12-19
注册资本 32413.08万元
注册地址 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
办公地址 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
邮政编码 441100
电话 0710-3062990
互联网网址 www.cydgsy.com
电子信箱 Cydg2001@126.com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有色金属铸造,有色经营范围 金属合金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李佐元 131984199.00 40.72
2 徐能琛 36357552.00 11.22
3 李从容 18178776.00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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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4 李险峰 18178776.00 5.61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979679.00 1.54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 2230680.00 0.69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鹤禧玉 2100000.00 0.65
汝于成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低碳环保智 1954642.00 0.60
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新能源 1799960.00 0.56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先进制造股 1741600.00 0.54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19505864.00 67.72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股东李佐元与徐能琛为配偶关系,股东李佐元与李从容为父女关系,股东李佐元与李险峰为父子关系;股东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及李险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李险峰,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柴油、天然气、汽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上市公司的柴油、天然气发动机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轻、中、重型卡车、客车、工程机械和发电等市场,汽油发动机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市场新能源混动车型。上市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福田康明斯、东风康明斯、东风商用车、广西玉柴、比亚迪、赛力斯等大型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商和整车生产厂商。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2023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 580015.60 508343.66 429103.93
负债合计 276877.14 237348.83 179134.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3138.46 270994.83 249969.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1223.89 268367.54 247135.06
收入利润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225545.58 191968.62 147233.19
营业成本 164666.94 147817.01 109187.28
利润总额 44763.27 26897.69 24588.51
净利润 38915.25 23018.11 21844.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898.72 23036.72 21863.26
现金流量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852.89 36299.83 27050.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26.80 -41954.01 -68276.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82.56 10746.00 6219.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008.65 5091.82 -35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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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2023年 12月 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 47.74 46.69 41.75
毛利率(%) 26.99 23.00 25.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 0.74 0.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3 8.95 9.25
六、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
2024年 2月 27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李佐元、李从容、刘网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长源东谷、李佐元、李从容、刘网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4 年 3月 6 日,上交所出具了《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50号),对长源东谷及时任董事长李佐元、总经理李从容、董事会秘书刘网成予以通报批评。上述警示函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上述纪律处分不属于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会导致本次交易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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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芯源动力。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7641146659
办公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朱庄物流园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朱庄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 李易轩
注册资本 4182.66307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 2004-07-23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机及经营范围 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04年 7月,设立
2004年 7月 23日,李佐元、罗会斌、张明春共同出资 200.00万元设立东康能强。
2004年 7月 23日,东康能强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设立时,东康能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佐元 100.00 50.00
2 罗会斌 50.00 25.00
3 张明春 50.00 25.0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00.00 100.00
(2)2006年 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 3月 14日,东康能强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张明春将其所持有的东康能强
12.5%的股权以 25万元对价转让给李佐元,张明春将其所持有的东康能强 12.5%的股权
以 25万元对价转让给罗会斌。
2006年 3月 14日,张明春与李佐元及罗会斌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东出资转让协议》。
2006年 3月 20日,东康能强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康能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佐元 125.00 62.50
2 罗会斌 75.00 37.50
合计 200.00 100.00
(3)2006年 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 4月 20日,李佐元将其所持有的东康能强 62.5%的股权以与 125万元人民
币等值的港币的对价转让给朗弘投资。
2006年 6月 25日,襄樊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襄樊东康能强机电有限公司股权并购的批复》(襄高经字[2006]21号)。
2006年 7月 6日,东康能强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2006年 7月 13日,东康能强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康能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125.00 62.5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罗会斌 75.00 37.50
合计 200.00 100.00
(4)2007年 3月,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
2007年 3月 12日,东康能强召开董事会1,决议变更公司名称为“襄樊朗弘机电有限公司”,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07年 3月 26日,襄樊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关于襄樊东康能强机电有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批复》(襄高经[2007]9号)。
2007年 3月 27日,襄樊朗弘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2007年 3月 29日,襄樊朗弘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07年 9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 7月 19日,朗弘投资、罗会斌与襄樊东康朗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就股权转
让事宜签署了《襄樊朗弘机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朗弘投资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15.5%的股权以 31 万元对价转让给襄樊东康朗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罗会
斌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9.5%的股权以 19万元对价转让给襄樊东康朗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007 年 8月 9日,襄樊市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襄樊朗弘机电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高经字[2007]42号)。
2007年 8月 14日,襄樊朗弘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2007年 9月 3日,襄樊朗弘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襄樊朗弘的股权结构如下:
1 朗弘投资系于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朗弘投资入股后,襄樊朗弘的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按照当时的公司章程等文件,董事会为襄樊朗弘当时最高决策机构,下同。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94.00 47.00
2 罗会斌 56.00 28.00
3 襄樊东康朗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50.00 25.00
合计 200.00 100.00
(6)2009年 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年 4月 12日,襄樊朗弘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罗会斌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1%的股权以 2万元对价转让给邱衍阳;同意朗弘投资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2%的股权
以 4万元对价转让给邱衍阳;同意襄樊东康朗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
弘 2%的股权以 4万元对价转让给邱衍阳,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9%的股权以 18万元对价转让给凡晓,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9%的股权以 18万元对价转让给胡文龄,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5%的股权以 10万元对价转让给高永春。
2009年 4月 14日,襄樊东康朗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分别与高永春、胡文龄、凡晓
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襄樊东康朗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朗弘投资、罗会斌、邱衍阳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9 年 5月 8日,襄樊高新区经贸局出具了《关于襄樊朗弘机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襄高经外[2009]5号)。
2009 年 5月 8日,襄樊朗弘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2009年 6月 1日,襄樊朗弘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襄樊朗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90.00 45.00
2 罗会斌 54.00 27.00
3 凡晓 18.00 9.00
4 胡文龄 18.00 9.00
5 高永春 10.00 5.00
6 邱衍阳 10.00 5.0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00.00 100.00
(7)2010年 4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0年 3月 24日,襄樊朗弘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邱衍阳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2%的股权以 4万元对价转让给朗弘投资,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1%的股权以 2万元对
价转让给罗会斌,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1%的股权以 2万元对价转让给胡文龄,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1%的股权以 2万元对价转让给凡晓。
2010年 3月 24日,邱衍阳分别与朗弘投资、罗会斌、胡文龄、凡晓就前述股权转
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 4月 19日,襄樊高新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出具了《关于襄樊朗弘机电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高产促发[2010]22号)。
2010年 4月 20日,襄樊朗弘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2010年 4月 21日,襄樊朗弘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襄樊朗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94.00 47.00
2 罗会斌 56.00 28.00
3 凡晓 20.00 10.00
4 胡文龄 20.00 10.00
5 高永春 10.00 5.00
合计 200.00 100.00
(8)2010年 10月,第一次增资
2010年 9月 9日,襄樊朗弘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至 2200万元,增资部分 2000万元以未分配利润 1900万元及资本公积 100万元出资,其中朗弘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940万元,罗会斌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60万元,凡晓认缴新增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200万元,胡文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0万元,高永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按上述约定认购。
2010年 9月 21日,襄樊高新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出具了《关于襄樊朗弘机电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批复》(襄高产促发[2010]55号)。
2010 年 10 月 18 日,襄樊华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襄华验字[2010]335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襄樊朗弘新增 2000 万元注册资本已实收到位。
2010 年 10 月 19 日,襄樊朗弘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2010年 10月 27日,襄樊朗弘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襄樊朗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1034.00 47.00
2 罗会斌 616.00 28.00
3 凡晓 220.00 10.00
4 胡文龄 220.00 10.00
5 高永春 110.00 5.00
合计 2200.00 100.00
(9)2011年 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1年 1月 24日,襄樊朗弘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朗弘投资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
弘 47%股权以 1113.9 万元对价转让给能源动力;同意罗会斌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28%股权以 663.6万元对价转让给能源动力;同意凡晓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10%股权
以 237万元对价转让给能源动力;同意胡文龄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10%股权以 237万
元对价转让给能源动力;同意高永春将其所持有的襄樊朗弘 5%股权以 118.5万元对价转让给能源动力。
2011年 1月 24日,朗弘投资、罗会斌、凡晓、胡文龄、高永春分别与能源动力就
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1年 1月 27日,襄阳高新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出具了《关于襄樊朗弘机电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高产促发[2011]7号)。
2011年 1月 30日,襄樊朗弘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2011年 2月 21日,襄樊朗弘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襄樊朗弘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能源动力 2200.00 100.00
合计 2200.00 100.00
(10)2012年 10月,变更公司名称
2012 年 10 月 17 日,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襄)名称变核内字[2012]第 02009号),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襄阳朗弘机电有限公司”。
2012年 10月 19日,朗弘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10 月 23 日,朗弘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11)2014年 6月,第二次增资
2014年 6月 16日,朗弘机电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朗弘机电的注册资本由 2200
万元增至 3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能源动力以朗弘机电未分配利润转投入。
2014年 6月 17日,襄阳市襄州区商务局出具了《关于外资企业襄阳朗弘机电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襄州商[2014]38号)。
2014年 6月 18日,朗弘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2014年 6月 19日,朗弘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朗弘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能源动力 3200.00 100.00
合计 3200.00 100.00
(12)2014年 8月,变更公司名称
2014年 7月 17日,朗弘机电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 7月 17日,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襄)外资名变字[2014]第 00358号),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襄阳朗弘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 7月 23日,朗弘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73号)。
2014年 8月 18日,朗弘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3)2017年 6月,减资
2017 年 4月 14日,朗弘机电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 2200万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减资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于《楚天快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017年 6月 15日,朗弘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减资完成后,朗弘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能源动力 2200.00 100.00
合计 2200.00 100.00
(14)2023年 3月,第三次增资
2023 年 3月 23 日,朗弘机电股东能源动力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张宇等 11位自然
人对公司增资 1899.0097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099.0097万元。其中张宇以 491.6147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491.6147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99%;罗会斌以 350.7933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350.7933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
注册资本的 8.56%;凡晓以 344.3168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344.3168 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 8.40%;黄菲以 151.8888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51.8888 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 3.71%;高永春以 113.7475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13.7475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 2.78%;黄越以 98.2328万元认购新增注
册资本 98.2328 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 2.40%;郑刚以 94.2772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94.2772 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 2.30%;邵华以 90.1782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90.1782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2.20%;莫凌以81.9802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81.9802 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 2.00%;徐睿辰以
40.9901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40.9901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 1.00%;张
磊以 40.9901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40.9901万元,占增资后朗弘机电注册资本的 1.00%。
2023年 3月 30日,朗弘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朗弘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能源动力 2200.0000 53.67
2 张宇 491.6147 11.99
3 罗会斌 350.7933 8.56
4 凡晓 344.3168 8.40
5 黄菲 151.8888 3.71
6 高永春 113.7475 2.78
7 黄越 98.2328 2.40
8 郑刚 94.2772 2.30
9 邵华 90.1782 2.20
10 莫凌 81.9802 2.00
11 徐睿辰 40.9901 1.00
12 张磊 40.9901 1.00
合计 4099.0097 100.00
(15)2023年 6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23年 6月 16日,朗弘机电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能源动力将其所持有的朗弘机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电 2%的股权以 0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叶中樵。
2023 年 6 月 16 日,能源动力与叶中樵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代持还原,故叶中樵未向能源动力实际支付股权受让对价。
2023年 6月 26日,朗弘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朗弘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能源动力 2118.0198 51.67
2 张宇 491.6147 11.99
3 罗会斌 350.7933 8.56
4 凡晓 344.3168 8.40
5 黄菲 151.8888 3.71
6 高永春 113.7475 2.78
7 黄越 98.2328 2.40
8 郑刚 94.2772 2.30
9 邵华 90.1782 2.20
10 莫凌 81.9802 2.00
11 叶中樵 81.9802 2.00
12 徐睿辰 40.9901 1.00
13 张磊 40.9901 1.00
合计 4099.0097 100.00
(16)2023年 10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23年 10月 7日,朗弘机电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徐睿辰将其所持有的朗弘机电
1%的股权以 1094 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能源动力,邵华将其所持有的朗弘机电 0.6%
的股权以 0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冯胜忠,邵华将其所持有的朗弘机电 0.1%的股权以 0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柯小松。
2023年 10月 7日,徐睿辰和能源动力、邵华和冯胜忠、邵华和柯小松分别就前述
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于邵华和冯胜忠、邵华和柯小松相应股权转让系代持还原,故冯胜忠、柯小松未向邵华实际支付股权受让对价。
2023年 10月 20日,朗弘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朗弘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能源动力 2159.0099 52.67
2 张宇 491.6147 11.99
3 罗会斌 350.7933 8.56
4 凡晓 344.3168 8.40
5 黄菲 151.8888 3.71
6 高永春 113.7475 2.78
7 黄越 98.2328 2.40
8 郑刚 94.2772 2.30
9 莫凌 81.9802 2.00
10 叶中樵 81.9802 2.00
11 邵华 61.4851 1.50
12 张磊 40.9901 1.00
13 冯胜忠 24.5941 0.60
14 柯小松 4.0990 0.10
合计 4099.0097 100.00
(17)2023年 10月,第四次增资
2023 年 10 月 23 日,朗弘机电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朗弘机电的注册资本由
40990097.00元增至 41826630.70元,由新股东卫群出资现金人民币 26045582.16 元
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836533.70元,其余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3年 10月 26日,朗弘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朗弘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能源动力 2159.0099 51.62
2 张宇 491.6147 11.75
3 罗会斌 350.7933 8.39
4 凡晓 344.3168 8.23
5 黄菲 151.8888 3.63
6 高永春 113.7475 2.72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7 黄越 98.2328 2.35
8 郑刚 94.2772 2.25
9 卫群 83.65337 2.00
10 莫凌 81.9802 1.96
11 叶中樵 81.9802 1.96
12 邵华 61.4851 1.47
13 张磊 40.9901 0.98
14 冯胜忠 24.5941 0.59
15 柯小松 4.0990 0.10
合计 4182.66307 100.00
(18)2024年 7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24 年 7 月 18 日,朗弘机电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莫凌将其所持有的朗弘机电
1.96%的股权以 81.9802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莫晓芸。
2024 年 7月 18 日,莫凌和莫晓芸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莫凌将其所持有的朗弘机电 1.96%的股权以 81.9802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莫晓芸。
2024年 7月 18日,朗弘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朗弘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能源动力 2159.0099 51.62
2 张宇 491.6147 11.75
3 罗会斌 350.7933 8.39
4 凡晓 344.3168 8.23
5 黄菲 151.8888 3.63
6 高永春 113.7475 2.72
7 黄越 98.2328 2.35
8 郑刚 94.2772 2.25
9 卫群 83.65337 2.00
10 莫晓芸 81.9802 1.96
11 叶中樵 81.9802 1.96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2 邵华 61.4851 1.47
13 张磊 40.9901 0.98
14 冯胜忠 24.5941 0.59
15 柯小松 4.0990 0.10
合计 4182.66307 100.00
(19)2024年 12月,变更公司名称
2024 年 11 月 15 日,朗弘机电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湖北星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30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登记通知书》((襄市监)登字[2024]第 138600号),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星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30日,星源动力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25年 11月,变更公司名称
2025 年 11 月 16 日,星源动力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名称为“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11月 26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登记通知书》((襄市监)登字[2025]第 101661号),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11月 26日,芯源动力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2023年 3月,朗弘机电注册资本从 2200万元增至 4099.0097万元;2023年 10月,
朗弘机电注册资本从 4099.0097 万元增至 4182.66307万元。除此以外,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能源动力为芯源动力的控股股东,李佐元、徐能琛为芯源动力实际控制人。李佐元与徐能琛为配偶关系;李佐元、徐能琛与罗会斌、张宇、凡晓、黄菲、黄越、高永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芯源动力的产权控制关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系如下: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芯源动力曾对外从事发电用柴油动力单元代理业务。为避免因本次交易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芯源动力已于 2026年 5月终止前述经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芯源动力将仅作为持股平台存在,不再开展任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芯源动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资产合计 28806.68 15079.50
负债合计 12461.11 5238.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345.57 9840.91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874.13 249.81
营业利润 6489.42 4912.23
利润总额 6506.08 4912.82
净利润 6504.86 4912.8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未审计的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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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芯源动力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3941.44
非流动资产 4865.25
资产总计 28806.68
流动负债 12461.11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12461.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345.57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874.13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 6489.42
利润总额 6506.08
净利润 6504.86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40.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03.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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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标的公司外,芯源动力无其他直接持股并控制的下属企业。
(七)其他事项说明
1、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芯源动力,不存在其他的交易对方。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中李佐元、徐能琛控制的主体。
3、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源动力不存在向上市公司直接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源动力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5、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源动力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 35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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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芯源动力持有的康豪机电 100%股权。
本次交易前,芯源动力实施预重组,将其除康豪机电外所有持股公司股权以 0对价转让予康豪机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预重组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本节涉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相关内容均假设康豪机电自报告期初便持有芯源动力原有子公司。
公司名称 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780933679Y
办公地址 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 9号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伙牌工业园惠达路 3号
法定代表人 李佐元
注册资本 3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5-12-07
二、三类机电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设计、生产、销售;内
燃机零件加工、销售;汽车零件加工(不含发动机);发电机组用发动经营范围 机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产品科技开发;厂房租赁;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
(一)历史沿革
1、2005年 12月,康豪机电设立2005年 10月 10日,襄阳康晨、李佐元、罗会斌、凡晓签署了《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康豪机电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其中襄阳康晨出资
15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00%;李佐元出资 87.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29.00%;
罗会斌出资 4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16.00%;凡晓出资 1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5.0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05年 12月 7日,襄樊法正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襄法会验字[2005]81号),确认截至 2005年 12月 6日,康豪机电已收到股东襄阳康晨、李佐元、罗会斌、凡晓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5年 12月 7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设立时,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襄阳康晨 150.00 50.00
2 李佐元 87.00 29.00
3 罗会斌 48.00 16.00
4 凡晓 15.00 5.00
合计 300.00 100.00
2、2006年 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 12月 1日,康豪机电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李佐元将其所持有的康豪
机电 29%的股权作价 87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朗弘投资。
2006 年 12 月 1 日,李佐元与朗弘投资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6 年 12 月 11日,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并购的批复》(襄高经字[2006]27号)。
2006 年 12 月 12 日,康豪机电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83号)。
2006年 12月 15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襄阳康晨 150.00 50.00
2 朗弘投资 87.00 29.00
3 罗会斌 48.00 16.00
4 凡晓 15.00 5.0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0.00 100.00
3、2008年 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 4月 20日,康豪机电作出董事会决议,一致同意襄阳康晨将其所持有的康
豪机电 150 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分别转给六位自然人,其中将 12.75%的股权以 38.25 万元转让给运文兰,将 13.75%的股权以 41.25 万元转让给张宇,将 5.00%的股权以 15.00万元转让给黄菲,将 7.75%的股权以 23.25万元转让给徐振东,将 7.75%的股权以 23.25万元转让给唐志国,将 3.00%的股权以 9.00万元转让给黄越。
2008年 4月 23日,襄阳康晨与运文兰、张宇、黄菲、徐振东、唐志国、黄越就前
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 4月 30日,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高经[2008]22号)。
2008年 4月 30日,康豪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83号)。
2008年 5月 4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87.00 29.00
2 罗会斌 48.00 16.00
3 张宇 41.25 13.75
4 运文兰 38.25 12.75
5 徐振东 23.25 7.75
6 唐志国 23.25 7.75
7 黄菲 15.00 5.00
8 凡晓 15.00 5.00
9 黄越 9.00 3.00
合计 300.00 100.0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2008年 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6月 1日,康豪机电作出董事会决议,决议同意唐志国将其所持有的康豪
机电 7.75%的股权以 23.2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张宇。
2008年 6月 12日,唐志国与张宇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 6月 13日,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高经[2008]35号)。
2008年 6月 16日,康豪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83号)。
2008年 6月 18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87.00 29.00
2 张宇 64.50 21.50
3 罗会斌 48.00 16.00
4 运文兰 38.25 12.75
5 徐振东 23.25 7.75
6 黄菲 15.00 5.00
7 凡晓 15.00 5.00
8 黄越 9.00 3.00
合计 300.00 100.00
5、2008年 7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7月 6日,康豪机电作出董事会决议,决议同意张宇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
电 4.50%的股权作价 13.5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朗弘投资,张宇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17.00%的股权作价 51.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可誉投资,黄菲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5.00%的股权作价 15.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可誉投资,黄越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3.00%
的股权作价 9.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可誉投资。
2008年 7月 7日,张宇与朗弘投资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张宇、黄菲、黄越与可誉投资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08年 7月 21日,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高经[2008]46号)。
2008年 7月 28日,康豪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83号)。
2008年 7月 29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100.50 33.50
2 可誉投资 75.00 25.00
3 罗会斌 48.00 16.00
4 运文兰 38.25 12.75
5 徐振东 23.25 7.75
6 凡晓 15.00 5.00
合计 300.00 100.00
6、2009年 4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9年 3月 6日,康豪机电作出董事会决议,决议同意运文兰将其所持有的康豪
机电 6.75%股权以 20.25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李佐元,运文兰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6.00%股权以 18.00 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黄越,徐振东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3.75%
股权以 11.25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李佐元,徐振东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4.00%股权以 12.00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黄越。
2009 年 3月 6日,运文兰与李佐元、黄越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 3月 11日,徐振东与李佐元、黄越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9 年 4月 1日,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高经外[2009]2号)。
2009 年 4月 2日,康豪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83号)。
2009年 4月 7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100.50 33.50
2 可誉投资 75.00 25.00
3 罗会斌 48.00 16.00
4 李佐元 31.50 10.50
5 黄越 30.00 10.00
6 凡晓 15.00 5.00
合计 300.00 100.00
7、2009年 6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09年 4月 16日,康豪机电作出董事会决议,决议同意李佐元将其所持有的康豪
机电 2.00%的股权以 6.00 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高永春,李佐元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1.73%的股权以 5.19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凡晓,黄越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1.29%的股权以 3.87 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黄菲,黄越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3.43%的股权以 10.29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张宇,黄越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3.24%的股权以 9.72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罗会斌,黄越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1.27%的股权以 3.81 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凡晓。
2009年 4月 16日,黄越与黄菲、张宇、罗会斌、凡晓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 4月 16日,李佐元与高永春、凡晓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9 年 6月 5日,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了《关于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高经外[2009]9号)。
2009 年 6月 8日,康豪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83号)。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09年 6月 10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100.50 33.50
2 可誉投资 75.00 25.00
3 罗会斌 57.72 19.24
4 凡晓 24.00 8.00
5 李佐元 20.31 6.77
6 张宇 10.29 3.43
7 高永春 6.00 2.00
8 黄菲 3.87 1.29
9 黄越 2.31 0.77
合计 300.00 100.00
8、2010年 5月,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3 月 24 日,康豪机电作出董事会决议,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500.00万元,增资部分以未分配利润 1200万元出资,各方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保持不变。
2010年 4月 26日,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出具了《关于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批复》(襄高产促发[2010]27号)。
2010年 4月 26日,康豪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83号)。
2010 年 5月 9日,襄樊华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襄华验字[2010]117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4 月 30 日,康豪机电已将未分配利润 12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2010年 5月 18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弘投资 502.50 33.5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可誉投资 375.00 25.00
3 罗会斌 288.60 19.24
4 凡晓 120.00 8.00
5 李佐元 101.55 6.77
6 张宇 51.45 3.43
7 高永春 30.00 2.00
8 黄菲 19.35 1.29
9 黄越 11.55 0.77
合计 1500.00 100.00
9、2011年 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1年 2月 18日,康豪机电作出董事会决议,决议同意朗弘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康
豪机电 33.50%的股权以 529.30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襄樊朗弘,可誉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25.00%的股权以 395.00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襄樊朗弘,凡晓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8.00%的股权以 126.40 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襄樊朗弘,罗会斌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19.24%的股权以 303.992 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襄樊朗弘,高永春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2.00%的股权以 31.60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襄樊朗弘,李佐元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6.77%的股权以 106.966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襄樊朗弘,张宇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3.43%的股权以 54.194 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襄樊朗弘,黄菲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1.29%的股权以 20.382 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襄樊朗弘,黄越将其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0.77%的股权以 12.166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襄樊朗弘。
2011年 2月 18日,黄菲、黄越、高永春、凡晓、可誉投资、李佐元、罗会斌、张
宇、朗弘投资与襄樊朗弘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年 2月 21日,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出具了《关于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襄高产促发[2011]13号)。
2011年 2月 21日,康豪机电取得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鄂审字[2006]8083号)。
2011年 2月 21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襄樊朗弘 1500.00 100.00
合计 1500.00 100.00
10、2012年 10月,变更公司名称
2012 年 10 月 17 日,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襄)名称变核内字[2012]第 02010号),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 10月 19日,康豪机电就本次变更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026年 4月,第二次增资
2026年 4月 1日,康豪机电唯一股东芯源动力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通过将 2850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30000 万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26年 4月 3日,康豪机电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注芯源动力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注:康豪机电股东襄樊朗弘现已更名为芯源动力,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之“1、历史沿革”
(二)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
2026年 4月,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从 1500.00万元增至 30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
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主要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之“(一)历史沿革”。该次增资系配合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进行变更,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芯源动力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作价、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除此以外,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产权控制关系
(一)标的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芯源动力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的控股股东为芯源动力,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存在可能对标的资产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三)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标的公司自设立之日起至今合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其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下属企业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旗下无分支机构,共有 14 家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4家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各类热力系统及热传递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产品制造和销售;各类发动机冷却
1 7000.00 100% 系统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进出口业务湖北倍沃得 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各类热力系统及热传递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产品制造与批发零售;各类发动机
冷却系统的设计、制造、批发零售;机
2 3000.00 100% 械工程研究服务;动力与电力工程研究武汉倍沃得 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电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
3 芯源朗弘 1000.00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4 1000.00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武汉康豪 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工
5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武汉源海 1000.00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
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电子,电气元器件的研发及制造;金属结构加工,机电设备安装,工位器具销售;五金交电、通用设备及备件、仪器
6 500.00 100% 仪表、五金工具、计量衡具的批零兼营,武汉诺尔曼 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7 襄阳康豪 500.00 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
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技术推广;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
汽车配件、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市场
8 兴源北京 300.00 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
9 朗弘运输 200.00 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涉及
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10 100.00 100% 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康豪物流 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机、风扇
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
11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襄阳芯源 15000.00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90%
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电站控制设备及电站动力设备、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发动机测试设备、普通机
械设备的科技开发、制造、销售;仪器
仪表、电源节能产品、车用专用件备件
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内燃机零部
件、汽车零部件(均不含发动机)加工、
12 朗弘盛世 200.00 万元人民币 直接持股 51% 销售 ;发电机组销售、维修、配套服务及售后服务(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均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发动机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Ascend
Compliments
13 Limited 1.00万港元 直接持股 100% 制造与物流
(赞昇有限公司)
14 兴源康豪 1.00万港元 直接持股 100% 贸易
各类热力系统及热传递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产品制造与批发零售;各类发动机
冷却系统的设计、制造、批发零售;机通过武汉倍沃
15 5000.00 械工程研究服务;动力与电力工程研究朗弘热力 万元人民币 得间接持有100% 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股权出口的产品、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各类热力系统及热传递技术的研究、开
发、咨询及其产品制造、销售及维修;
通过武汉倍沃
16 1000.00 化工设备、压缩机冷却系统的设计、制兴源倍沃得 万元人民币 得间接持有
100% 造、销售及维修;换热器零部件生产、股权销售;阀门销售;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17 800.00 通过武汉源海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汽车零部件及襄阳源海 万元人民币
间接持有 100% 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泵及真空设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股权 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矿山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发动机、发电机组的销售及技术服务;
油田专用设备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电
子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的设计、销售
通过兴源北京 及技术服务;润滑油、防冻液、电气设
18 西安康豪 3000.00万元人民币 间接持有 100% 备、办公用品、通讯器材的销售;计算
股权 机系统集成;通讯工程设计、施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重要子公司
康豪机电的重要子公司为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具体情况如下:
1、武汉倍沃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倍沃得热力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669523153A
办公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 77 号(C区)
注册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 77 号(C区)
法定代表人 李佐元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7-12-28各类热力系统及热传递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产品制造与批发零售;各
类发动机冷却系统的设计、制造、批发零售;机械工程研究服务;动力经营范围 与电力工程研究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主要历史沿革
1)2007年 12月,武汉倍沃得设立2007年 12月 14日,襄樊朗弘、向二兰签署了《倍沃得热力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武汉倍沃得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襄樊朗弘出资 1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00%;向二兰出资 1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00%。
2007 年 12 月 26 日,湖北奥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鄂奥会[2007]F验字 12-120 号),确认截至 2007 年 12 月 24 日,武汉倍沃得已收到股东襄樊朗弘、向二兰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7年 12月 28日,武汉倍沃得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武汉倍沃得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襄樊朗弘 100.00 50.00
2 向二兰 100.00 50.00
合计 200.00 100.00
2)2008年 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年 1月 10日,武汉倍沃得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向二兰将其所持有的武
汉倍沃得 50.00%的股权以 100.00万元对价转让给曹敬华。
2008年 1月 10日,向二兰与曹敬华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2008年 4月 16日,武汉倍沃得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倍沃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襄樊朗弘 100.00 50.00
2 曹敬华 100.00 50.00
合计 200.00 100.00
3)2010年 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0 年 3月 7日,曹敬华与卫群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约定曹敬华将其所持有
武汉倍沃得的 50.00%的股权以 100.00万元对价转让给卫群。
2010 年 4月 6日,武汉倍沃得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股东曹敬华将其所持有
武汉倍沃得的 50.00%的股权以 100.00万元对价转让给卫群。
2010年 4月 30日,武汉倍沃得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倍沃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襄樊朗弘 100.00 50.00
2 卫群 100.00 50.00
合计 200.00 100.00
4)2010年 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4月 7日,武汉倍沃得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卫群将其所持有武汉倍
沃得的 1.00%的股权以 2.00 万元对价转让给康豪机电,襄樊朗弘将其所持有武汉倍沃得的 50.00%的股权以 100.00万元对价转让给康豪机电。
2010 年 4月 7日,康豪机电与卫群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出资转让协议》,
襄樊朗弘与康豪机电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出资转让协议》。
2010年 5月 7日,武汉倍沃得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倍沃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康豪机电 102.00 51.00
2 卫群 98.00 49.00
合计 200.00 100.00
5)2011年 5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 5 月 3日,武汉倍沃得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卫群将其所持有武汉倍
沃得的 39.00%的股权以 78.00万元对价转让给康豪机电。
2011年 5月 3日,卫群与康豪机电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出资转让协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1年 5月 3日,武汉倍沃得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倍沃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康豪机电 180.00 90.00
2 卫群 20.00 10.00
合计 200.00 100.00
6)2012年 12月,第一次增资
2012年 12月 15日,武汉倍沃得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0 万元,变更后股东卫群出资额 300.00 万元,股东康豪机电出资额
2700.00万元。
2012 年 12 月 19 日,武汉华天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天验字[2012]第 120100号),确认截至 2012年 12月 19日,武汉倍沃得已收到股东康豪机电、卫群缴纳的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800.00 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 2012 年 12月 19 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3000.00万元。
2012年 12月 19日,武汉倍沃得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倍沃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注康豪机电 2700.00 90.00
2 卫群 300.00 10.00
合计 3000.00 100.00
注:2012年 10月 19日,襄樊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7)2012年 12月,设立企业集团并变更公司名称
2012 年 12 月 24 日,武汉倍沃得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倍沃得
热力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倍沃得热力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并设立企业集团,兴源倍沃得、武汉朗弘热力、武汉罗尔加入武汉倍沃得热力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2 年 12 月 24 日,武汉倍沃得向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沌口分局提交《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设立以武汉倍沃得为母公司,以兴源倍沃得、武汉朗弘热力、武汉罗尔为集团成员的武汉倍沃得热力技术集团,其中武汉倍沃得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兴源倍沃得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武汉朗弘热力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武汉罗尔注册资本 1900.00万元。
2012年 12月 25日,武汉倍沃得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23年 6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3年 6月 19日,卫群与康豪机电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3年 6月 28日,武汉倍沃得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卫群将其持有武汉倍沃
得的 10.00%股权以 2802.443143万元对价转让给康豪机电。
2023年 6月 30日,武汉倍沃得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倍沃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康豪机电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倍沃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康豪机电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倍沃得的控股股东为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倍沃得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武汉倍沃得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
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武汉倍沃得股权转让。
(5)最近三年发生的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情况”之“(二)重要子公司”之“1、武汉倍沃得”之“(11)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6)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倍沃得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武汉倍沃得自设立之日起至今合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其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倍沃得共有 2 家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8)主营业务情况
武汉倍沃得主营业务为热交换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配套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各类发动机散热器、车用铝制散热器、石化/工业用热交换器等,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9)主要财务指标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武汉倍沃得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资产总计 52335.38 45394.97 40090.99
负债合计 17683.09 14460.00 12607.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652.29 30934.97 27483.23
营业收入 22044.00 62394.09 46702.22
利润总额 4255.44 12599.27 8066.72
净利润 3717.33 11451.74 7597.2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本次交易不涉及武汉倍沃得股权转让。
(11)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武汉倍沃得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如下:
2023年 6月 28日,武汉倍沃得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股东卫群向股东康豪机
电转让其持有武汉倍沃得的 10.00%(300.00万元)股权。
2023年 6月 19日,康豪机电与卫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卫群向康豪机电
转让其持有的武汉倍沃得 10%股权,双方同意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23年 2月 28日为基准日的东洲评报字 2023第 1279号评估报告为基础,根据评估报告,截至 2023年 2月 28日,武汉倍沃得全体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 280244314.28元,故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2802.443143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以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武汉倍沃得最近三年未进行其他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2、朗弘热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襄阳朗弘热力技术有限公司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25MA49315N1L
办公地址 谷城县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
注册地址 谷城县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
法定代表人 李佐元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8-02-11各类热力系统及热传递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产品制造与批发零售;各
类发动机冷却系统的设计、制造、批发零售;机械工程研究服务;动力经营范围与电力工程研究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主要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
1)2018年 2月,朗弘热力设立2018年 2月 11日,武汉朗弘热力作出股东决定,制定通过了《襄阳朗弘热力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朗弘热力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00万元。
2018年 2月 11日,朗弘热力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朗弘热力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朗弘热力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2)2024年 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4年 1月 16日,因武汉倍沃得吸收合并武汉朗弘热力,武汉朗弘热力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所持有的朗弘热力 100%股权以 0元人民币转让至武汉倍沃得。
2024年 1月 16日,武汉朗弘热力和武汉倍沃得就前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4年 2月 1日,朗弘热力就本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朗弘热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倍沃得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朗弘热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倍沃得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朗弘热力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倍沃得,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朗弘热力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4)朗弘热力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朗弘热力股权转让。
(5)最近三年发生的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情况”之“(二)重要子公司”之“2、朗弘热力”之“(11)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朗弘热力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朗弘热力自设立之日起至今合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其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7)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朗弘热力共有 1家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1 襄阳朗弘热力技术有限 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公司武汉分公司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主营业务情况
朗弘热力的主营业务为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发电机组、油田、矿山机械、工程机械等多场景用散热器,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9)主要财务指标
朗弘热力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资产总计 40099.17 38637.41 29948.32
负债合计 14625.04 15164.01 10752.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474.14 23473.40 19195.88
营业收入 13171.44 46096.34 35624.94
利润总额 2274.38 9498.24 6909.90
净利润 2000.74 8277.52 5975.2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本次交易不涉及朗弘热力股权转让。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朗弘热力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如下:
2024年 1月 16日,因武汉倍沃得吸收合并武汉朗弘热力,武汉朗弘热力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所持有的朗弘热力 100%股权转让至武汉倍沃得,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24年 1月 16日,武汉朗弘热力和武汉倍沃得就前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对价为 0元。
2024年 2月 1日,朗弘热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朗弘热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倍沃得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以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朗弘热力最近三年未进行其他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康豪机电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货币资金 17858.70 8.22
应收票据 11754.82 5.41
应收账款 41338.17 19.03
应收款项融资 8367.81 3.85
预付款项 9087.54 4.18
其他应收款 11731.18 5.40
存货 49488.43 22.79
其他流动资产 2095.97 0.97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金额(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151722.62 69.86
长期股权投资 8084.79 3.72
投资性房地产 1854.46 0.85
固定资产 33161.50 15.27
在建工程 6375.49 2.94
使用权资产 858.15 0.40
无形资产 5948.00 2.74
长期待摊费用 114.24 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22.59 1.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45.21 2.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464.42 30.14
资产总计 217187.04 100.00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面积
序号 权利人 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日期 权利限制
(㎡)
鄂(2021)襄阳
1 康豪 市不动产权第 115520.18 襄阳市高新区工1 工业用地 2061-9-27
最高额
机电 0024485 业园 幢 抵押号
鄂(2026)襄州 襄州区朱庄物流2 区不动产权第 62794.81 园(伙牌镇王庄 工业用地 2072-11-19 无湖北倍 0009285号 村)等 3户
沃得 鄂(2026)襄州 襄州区朱庄物流3 区不动产权第 62683.74 园(伙牌镇王庄 工业用地 2072-5-30 最高额
0009286 抵押号 村)
鄂(2024)
4 武汉倍 武汉市经开 47462.77 武汉经济技术开 最高额5W1 工业用地 2059-3-4沃得 不动产权第 发区 地块 抵押
0009099号
鄂(2026)老河
5 襄阳 133336.00 老河口市李楼镇口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2076-6-20 无
芯源 0004801 方营村、朱楼村号
注 1:前述序号 1 已用于为康豪机电、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6年 8月 27日至 2036年 8月 27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注 2:前述序号 3已用于湖北倍沃得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2年 8月 31日至 2032年 8月 31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注 3:前述序号 4已用于康豪机电、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4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 3月 20 日至 2029年 3月 20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2、房产
(1)自有房产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房产如下:
面积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证号 坐落 用途
(㎡) 限制
鄂(2021)襄阳
1 康豪 市不动产权第 63220.99 襄阳市高新区 工业 最高额抵押
机电 0024485 工业园 1幢号
鄂(2026)襄州2 襄州区朱庄物流园(伙区不动产权第 42474.95 工业 无牌镇王庄村)等 3户
湖北倍 0009285号
沃得 鄂(2026)襄州3 襄州区朱庄物流园(伙区不动产权第 46118.25 工业 最高额抵押
0009286 牌镇王庄村)号
鄂(2024)
4 武汉倍 武汉市经开 21484.53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业、交5W1 最高额抵押沃得 不动产权第 地块 通、仓储
0009099号
注 1:前述序号 1 已用于为康豪机电、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6年 8月 27日至 2036年 8月 27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注 2:前述序号 3已用于湖北倍沃得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2年 8月 31日至 2032年 8月 31 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注 3:前述序号 4已用于康豪机电、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4年 3月 20 日至 2029年 3月 20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2)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如下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
序号 公司名称 建筑物名称 实际用途 建筑面积(㎡)
1 康豪机电 员工食堂、综合楼 食堂、仓储、宿舍 4479.59
扩建的联合厂房、消防水泵房、员 生产车间、配套生 9827.71
2 武汉倍沃得 工食堂、综合站房、门房 活设施、食堂
配管车间、前处理生产车间 辅助生产车间 2048.19
3 配管、铝水箱生朗弘热力 二期厂房 8000.07
产、包装车间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康豪机电共有约 4479.59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系辅助设施,不涉及主要生产经营设施,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及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刘集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已出具《证明》,确认康豪机电相关房屋正在办理建设手续及房产证,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此外,根据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出具的《证明》,康豪机电报告期内不存在房屋建设违法行为。
* 武汉倍沃得共有约 11875.9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其中配管车间、前处理生产车间两处建筑物无法办理房产证,系辅助生产车间,主要用于配管、前处理等生产辅助工序,生产过程相对独立,非核心生产场所;武汉倍沃得已签署有租赁协议,具备可替代场地。除上述两处建筑物外,其余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正在申请办理建设手续及房产证,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该等建筑物办证期间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不会责令改正、拆除,不会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武汉倍沃得报告期内不存在房屋建设违法行为。
* 朗弘热力共有约 8000.07平方米的厂房未取得权属证书,系生产车间,主要用于配管、铝水箱生产、包装车间。该建筑物系朗弘热力出资、基于 2021年 9月 24日《关于审定批准武汉朗弘热力公司谷城热交换系统制造基地扩大再生产项目推进洽谈备忘录》,在谷城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上建设。根据前述备忘录,谷城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依法积极支持朗弘热力新建厂房扩大再生产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按照工业企业“放管服”改革政策执行;若一时不能到位的手续,按照工业项目“先建后验”政策办理,未具备条件时不能申请不动产登记。在未进行不动产登记之前,新建厂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朗弘热力所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朗弘热力已与谷城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署《厂房收购框架协议》,拟由谷城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收购二期厂房并以租赁形式出租给朗弘热力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谷城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出具了《说明》,确认已按照上述框架协议前置条件约定,完成了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同意收购相关厂房的会议纪要,上报收购专项请示并取得上级国资监管部门书面批复,正在进行相关厂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房的资产评估手续,未发现无法进行不动产确权办证的情形;在满足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将及时与朗弘热力签署正式租赁协议,并支持朗弘热力长期租赁使用。根据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出具的《证明》,朗弘热力报告期内不存在房屋建设违法行为。
针对前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情况,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兜底承诺。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的房产情况如下:
1)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境内租赁
租赁面积证载序号 承租物业 承租方 出租方 (平方 产权证明编号 租赁期限用途
米)
1 康明斯动力 13960.00 2025-1-1至2026-12-31
2 2025-7-28至康明斯动力 6000.00 2026-12-31
3 2427.00 2025-5-1至芯源朗弘 2027-12-31
襄阳市高新技术
4 100.00 2026-1-1至襄阳康豪
产业开发区深圳 鄂(2021)襄阳市不 工业用地 2027-12-31康豪机电
5 工业园刘集南路 兴源倍沃得 18344.00 动产权第 0024485 号 /工业 2026-1-1至
9号 2029-12-31
6 924.00 2026-1-1至朗弘盛世 2029-12-31
7 5929.24 2025-4-25至襄阳源海 2026-12-31
8 武汉源海 50.00 2025-7-1至2027-6-30
2024 工业用地武汉经济技术开 鄂( )武汉市经
9 发区大全路 77 武汉源海 武汉倍沃得 584.00 /工业、 2025-8-1至开不动产权第
0009099 交通、仓 2028-7-31号 号
储
10 3264.00 2025-3-1至
2023 2028-2-29武汉德梅柯 鄂( )武汉市经
11 武汉经济技术开 工业用地 2026-4-1至5W1 武汉倍沃得 智能机器人 2112.00 开不动产权第发区 地块 /其他 2028-2-29
有限公司 0024456号
12 960.00 2026-6-1至
2028-2-29
谷城县城关镇蒋谷城县建设
13 家冲村生产车 28846.93 鄂(2020)谷城县不 工业用地 2019-7-1至朗弘热力 投资经营有间,技术中心, 动产权第 0000067 号 /工业 长期限公司五金仓库
14 襄州区朱庄物流 襄阳芯源 湖北倍沃得 3960.00 鄂(2026)襄州区不 工业用地 2026-4-1至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租赁面积证载序号 承租物业 承租方 出租方 (平方 产权证明编号 租赁期限用途
米)
园(伙牌镇王庄 动产权第 0009286 号 /工业 2029-3-31村)等 3户襄州区朱庄物流
15 鄂(2026)襄州区不 工业用地 2025-5-1至园(伙牌镇王庄 兴源倍沃得 湖北倍沃得 15000.00
动产权第 0009285 号 /工业 2028-4-30
村)
武汉市东西湖区 鄂(2019)武汉市东
16 774 3039.92 工业用地 2026-1-10至惠安大道 号 西湖不动产权第
1号厂房 0027502 /工业 2027-1-9号
武汉慈惠远武汉市东西湖区
武汉诺尔曼 程设计有限
惠安大道 774号 鄂(2019)武汉市东公司
17 2 1 91.00 工业用地 2026-1-15至的 号楼第 层 西湖不动产权第
0027501 /工业 2027-1-14楼厨房操作间厨 号
房口北京市通州区台
18 北京浩德投 京 2019通不动产权 厂房/ 2024-12-1至湖镇经海五路 1 327.46
资有限公司 第 0033892号 车库 2026-11-30
号院 7号楼 2层定边县李园子人
19 定边县房权证东区字 2026-3-5至民东路三姐二层 郭宝峰 230.00
第 6-022594 住宅号 2028-3-6自建楼湖北省武汉市纯水岸一期(A-
20 3 A-4 T3 119.68 武房权证景字第 2026-8-10至, ) 号 张健
2 2014000516
住宅
号 2027-8-9
楼 单元 4层
04室
兴源北京
旅顺口区开发区 辽(2022)大连旅顺 城镇住宅
21 兴发路 193-41 119.09 2025-10-1至张冲 口区不动产权第 用地/成
16 4 02032868 2026-9-30号 层 号 号 套住宅
湖北省武汉市纯
22 武房权证景字第 2026-7-15至水岸·东湖 T17 刘亮 230.55
4 2015000038
住宅
号 2027-7-14
栋 层 01 室湖北省武汉市纯
水岸·东湖一期
23 (A-3 A-4 武房权证景字第 2025-12-18至, ) 邢明军 119.64
T4 2 201600282-1住宅
号 2026-12-17
号楼栋 单
元 2层 01 室西安市雁塔区雁
翔路 99 号西安 西安交通大
24 298.20 陕(2025)西安市不 科研用地 2025-11-16至交大科技园博源 西安康豪 学科技园有
C 9 动产权第 0358742 号 /科研 2026-11-15科技广场 座 限责任公司
层 913、914 室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就上述租赁房屋办理备案手续,存在被责令限期改正或处以罚款的风险。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等有关规定,上述房屋租赁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况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标的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使用租赁房屋。出租人均已取得租赁物业的产权证书,该等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租赁房产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境外租赁
文件
序 承租 用 是否须登记及出租人 坐落 承租期限 月租 (含日 印花税号 人 途 是否已登记
期)
Suite 3319 出租人与
33/F Sutton 24 个 2025私 公司于
Harbour City Court 月, 年 3月
1 Estates Gateway 人 2025年 32025-1-23 HKD81000 25 日Limited Apartments 2027- 住 月 3日订至 已加盖 根据《土地注Harbour 1-22 宅 立的租赁 印花 册条例》(香City 协议
赞昇 港法例第 128Flat A 6/F有限 Unison 章)第 3(2)
公司 Industrial 出租人与36 个 2026条,通知及优Centre 27- 工 公司于 先权原则不适Tinwin 31 Au Pui 月,年 1月
2 Company 业 HKD71000 2026年 1 21 用于“任何期日Limited Wan Street
2026-3-20
用 月 14日订 限不超过 3年Fo Tan 至 2029- 已加盖
3-19 途 立的租赁 的真正租Shatin 印花协议 约”。由于租
New
Territories 赁协议期限不
Suite 3318 超过 3年,该出租人与
33/F Sutton 24 个 2025 租赁协议无需私 公司于
Harbour City Court 月, 年 3月 登记。
Estates 香港 2025年 33 Gateway 人2025-1-23 HKD100000 25 日
Limited 兴源 Apartments 2027- 住 月 25日订至 已加盖
Harbour 1-22 宅 立的租赁 印花
City 协议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6469.08万元、6161.02万元和 6375.49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16%、10.22%和 9.74%。重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日
钣金线 2310.72 2276.76 945.30
朱庄二期厂房 2号车间 1614.92 1107.62 31.20
第一条水冷板线 121.90 1960.91
合计 3925.65 3506.28 2937.42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固定资产情况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9784.18 13987.27 19757.61 14197.98 20518.25 15920.01
机器设备 38126.76 17569.71 36440.05 16910.80 30011.73 12682.23
运输设备 1510.86 671.51 1351.62 575.60 915.08 229.75
办公设备、电子 2294.29 933.01 2086.12 811.48 1518.25 421.89设备及其他
合计 61716.10 33161.50 59635.40 32495.87 52963.32 29253.88
5、知识产权
(1)商标
1)已获得注册的商标
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0 项境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注册 核定使用商品/服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图案 申请日 有效期至
证号 务项目
1 武汉倍 71152191 2023年 4月 2034年 11
沃得 25日 月 6 7类机械设备日
2 武汉倍 61743933 2021年 12 2033年 7月
沃得 月 28 11类灯具空调日 13日
3 武汉倍 61754601 2021年 12 2035年 3月28 6 7类机械设备沃得 月 日 日
4 武汉倍 16159636 2015年 1月 2036年 3月
沃得 15日 20 42类设计研究日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商标注册 核定使用商品/服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图案 申请日 有效期至
证号 务项目
5 武汉倍 16159635 2015年 1月 2036年 3月15 20 35类广告销售沃得 日 日
6 武汉倍 12532388 2013年 5月 2034年 10
沃得 6 7类机械设备日 月 6日
7 武汉倍 10349870 2011年 12 2033年 3月23 20 7类机械设备沃得 月 日 日
8 武汉倍 7163158 2009年 1月 2030年 1013 13 7类机械设备沃得 日 月 日
9 康豪 9623645 2011年 6月 2032年 7月
机电 21日 20 9类科学仪器日
10 康豪 9623516 2011年 6月 2032年 7月
机电 21日 20 9类科学仪器日
(2)专利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境内授权专利共有 116项,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附件一。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经登记的境内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有 3项,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附件二。
(4)域名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5项境内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权利人 审核通过时间 备案/许可证号
1 multi-rad.com 武汉倍沃得 2023年 5月 4日 鄂 ICP备 2023006746号-1
2 xy-group.net 康豪机电 2019年 8月 17日 鄂 ICP备 19016138号-1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域名 权利人 审核通过时间 备案/许可证号
3 hc-rad.com 朗弘热力 2012年 3月 16日 -
4 朗弘热力.中国 朗弘热力 2012年 12月 26日 -
5 gensetradiator.com 朗弘热力 2013年 1月 25日 -
(二)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康豪机电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703.13 6.98%
应付票据 7916.25 11.75%
应付账款 14784.19 21.94%
合同负债 9873.56 14.66%
应付职工薪酬 3430.58 5.09%
应交税费 4520.01 6.71%
其他应付款 1427.77 2.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44.59 3.78%
其他流动负债 9090.17 13.49%
流动负债合计 58290.27 86.52%
长期借款 5270.00 7.82%
租赁负债 679.86 1.01%
递延收益 2999.89 4.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9.68 0.19%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79.43 13.48%
负债合计 67369.70 100.00%
2、或有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
(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五)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1337.07 1337.07 保证金 票据和借款保证金
应收票据 7494.99 7494.99 质押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固定资产 14352.30 11822.06 抵押 房产抵押担保借款
无形资产 5129.31 4387.40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抵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 2802.35 1854.46 抵押 房产抵押担保借款
合计 31116.03 26895.97 -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如下:
2021年 11月 1日,康豪机电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2021 鄂银最权质字第 546 号)》,将其所持有的武汉倍沃得 90%股权为在
2021年 11月 1日至 2026年 11月 1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债权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023 年 3月 9日,康豪机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兴银鄂质押字 2302第M001号)》,将其所持有的武汉康豪 100%的股权用于为武汉康豪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在 2023年 3月 9日至 2030年
12月 31日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022年 9月 29日,康豪机电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2022 鄂银最权质字第 415 号)》,将其所持有的湖北倍沃得 90%的股权为湖北倍沃得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2年 9月 29日至 2032年 9月 29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部门
1 海关报关单位注康豪机电 4206360205 2016年 9月 19日至长 襄阳海关
册登记证书 期
2 食品药品生产经 L202309361 2023年 3月 6日至 襄阳高新区行政康豪机电 襄
营许可证 2028年 3月 5日 审批局湖北省科学技术
3 武汉倍沃得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542000468 2025年 11月 11日至 厅、湖北省财政2028年 11月 10日 厅、国家税务总
局湖北省税务局
4 进出口货物收发武汉倍沃得 4201263070 2014年 2月 12日至
货人 2099年 12 汉阳海关月 31日
5 海关报关单位注 4206960G67 2018年 7月 20日至长朗弘热力 襄阳海关
册登记证书 期湖北省科学技术
6 高新技术 GR202342003275 2023年 11月 14日至 厅、湖北省财政朗弘热力
企业证书 2026年 11月 13日 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7 朗弘热力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4206250112459 2024年 1月 9日至 谷城县市场监督
2029年 1月 8日 管理局
湖北省科学技术
8 高新技术 GR202342002566 2023年 10月 26日至 厅、湖北省财政武汉诺尔曼
企业证书 2026年 10月 25日 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进出口货物收发
9 2008年 8月 18日至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诺尔曼 货人报关注册登 4201969254
期 武关江办海关记证书
10 海关报关单位注兴源倍沃得 4206260011 2016年 5月 5日至长 襄阳海关
册登记证书 期
11 海关报关单位注 2015年 7月 2日至长兴源北京 1114961443 北京海关
册登记证书 期
12 道路运输经营许 鄂交运管许可襄阳 2022年 11月 7日至 襄阳高新区城乡朗弘运输
可证 字 420606103910 号 2026年 11月 6日 建设局
13 91420600055408257 2025年 6月 30日至 襄阳市兴源倍沃得 排污许可证 9001Z 2030年 6月 29日 生态环境局
14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20607MA49JB26 2024年 12月 18日至 全国排污许可证湖北倍沃得
登记回执 83001X 2029年 12月 17日 管理信息平台武汉市生态环境15 91420100669523153 2025年 9月 11日至 局武汉经济技术武汉倍沃得 排污许可证 A001W 2030年 9月 10日 开发区(汉南区)分局
16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20625MA49315 2025年 4月 30日至 全国排污许可证朗弘热力
登记回执 N1L001X 2030年 4月 29日 管理信息平台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部门
17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20621MAEFEFH 2025年 7月 1日至 全国排污许可证襄阳源海
登记回执 D83001Y 2030年 6月 30日 管理信息平台18 质量管理体系认 62723Q0659R0S 2023年 12月 1日至 竞信认证(北武汉源海证证书 2026年 11月 30日 京)有限公司
19 环境管理体系认 UE240023R0 2024年 1月 18日至 北京联合智业认朗弘热力
证证书 2027年 1月 17日 证有限公司
20 职业健康安全管朗弘热力 US240014R0 2024年 1月 18日至 北京联合智业认
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7年 1月 17日 证有限公司
21 质量管理体系认朗弘热力 UQ240073R0 2024年 1月 18日至 北京联合智业认
证证书 2027年 1月 17日 证有限公司
22 质量管理体系认武汉倍沃得 132795 2026年 8月 4日至 上海恩可埃认证
证证书 2029年 8月 3日 有限公司
23 环境管理体系认 2026年 8月 4日至 上海恩可埃认证武汉倍沃得 132796
证证书 2029年 8月 3日 有限公司
24 职业健康安全管 132797 2026年 8月 4日至 上海恩可埃认证武汉倍沃得
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9年 8月 3日 有限公司
25 质量管理体系认武汉诺尔曼 435-Q2507037 2025年 7月 14日至 湖北光谷标准创
证证书 2028年 7月 27日 新科技有限公司26 质量管理体系认襄阳源海 62726Q0013R001 2026年 2月 1日至 竞信认证(北证证书 2029年 2月 10日 京)有限公司
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开展现阶段主营业务必要的业务资质和许可,不存在应取得而未取得情形。
七、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笔争议标的在 10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二)行政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如下:
责任主体 处罚机关 案号 案件及处罚情况因湖北倍沃得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襄阳市襄州区城 襄州城罚决[2026]016号
湖北倍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市管理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湖北倍沃得作出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百分之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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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处罚机关 案号 案件及处罚情况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该项处罚金额系基于相关规定的最低处罚金额标准进行确定,且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已于 2026年 6月 1日出具《证明》,证明湖北倍沃得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违法情节轻微,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除上述处罚外,襄阳源海在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租赁厂房新建项目,存在未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形。襄阳源海被发现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两个月内主动申请环评并取得批复。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5年 7月 17日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襄环不罚[2025]G01号)明确:襄阳源海违法行为
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不予处罚条件,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襄阳源海不予行政处罚,因此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八、主营业务情况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标的公司所属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市场化程度较高,我国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实行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内燃机工
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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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性质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管部门 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管理与规划等。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以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主管部门 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推动重信息化部
大技术装备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等。
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管部门 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
参与本行业各类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开展本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和调整政策提供建议;定期发布行业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协助政府编制行业发展规划,为企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提供服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自律组织务;开展技术咨询、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等科技成果的应用;协助政府规范市场,打击假冒伪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建立公平、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等。
定期对本行业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分析及发布;组织制订国标、行标、团标和技术规范;
开展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及品牌建设;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和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自律组织
重大装备、科技项目协调服务;组织行业科技奖及科技成果评审;编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与区域协调发展;制定行规行约,促进行业自律等。
对通用机械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交流和推广企业改革及管理经验方面的创新成果;根据授
权开展行业统计信息和综合分析工作,跟踪行业经济运行动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自律组织 态,预测行业发展趋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标的公司主营的热交换系统等产品是保障动力装备高效、稳定、安全运行的关键组件,行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直接影响下游终端装备的性能与可靠性。近年来,国家针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行业出台多项鼓励政策,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发展、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形成重要指导与支撑作用,影响标的公司发展的主要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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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推进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全产业链创新,
1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2026年 3月 全国人大 发展高端、短缺产品,加快突破关键零部
十五个五年规划纲
件、元器件和专用材料。
要》
加快跨临界 CO?热泵、大功率高温热泵、新型高效换热器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微通《节能装备高质量发 工业和信 道换热器自动装配、翅片管式换热器长 U2 展实施方案(2026— 2026年 3月 息化部等 弯管/胀管/焊接等工艺攻关;推广低 GWP
2028年)》 四部门 制冷剂及绿色制造工艺。到 2028年,新增
节能工业制冷(热)设备占比达到 45%,在役节能工业制冷(热)设备占比达到 25%。
开展重点装备研发攻关,鼓励产学研用一体化联合攻关,探索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模式,推动国防工业科技成果向应急管应急管理 理领域转化,持续加大科技含量足、创新水《关于加快应急管理
3 2026 1 部、工业 平高、性能指标优、应用前景好的“高、精、装备创新发展的指导 年 月和信息化 特、专”装备及效率较高、价格低廉、先进意见》
部 适用的“小、快、轻、智”装备供给力度。
推进应急管理装备与人工智能、5G、大数
据、物联网、卫星互联网、北斗和先进计算等新技术融合创新。
国家能源 到 2030 年,能源关键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实局、工业 现自主可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关于推进能源装备 和信息化 取得显著成效;聚焦能量转换、能源存储、
4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2025年 9月 部、国务 能源输送等装备技术攻关;加大国家科技见》 院国资 重大专项对能源关键装备攻关支持力度,委、市场 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能源重点领
监管总局 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2025-2026年,机械行业运行保持平稳向好态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发展质量效益迈上新台阶,力争《机械行业稳增长工 工业和信 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达到 3.5%左右,营业收5 作方案(2025—2026 2025年 9月 息化部等 入突破 10 万亿元。重点细分行业规模稳中年)》 六部门 有升,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优质装备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2025-2026年主要目标是:传统电力装备年
均营收增速保持 6%左右,新能源装备营收工业和信 稳中有升;发电装备产量保持在合理区间,《电力装备行业稳增 息化部、 供给得到有效保障,新能源装备出口量实6 长工作方案(2025- 2025年 8月 市场监管 现增长;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带动作用加
2026年)》 总局、国 强,电力装备领域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年
家能源局 均营收增速 7%左右,龙头企业年均营收增速 10%左右;推动一批标志性装备攻关突破和推广应用。
工业和信 围绕提升电池热性能感知和预测精度,研7 《新型储能制造业高 2025年 2月 息化部等 发液体冷却、相变材料冷却、热管冷却等多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八部门 种高效先进热管理技术,突破结构紧凑、导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热性能优异的热管理结构设计技术。
到 2027 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年增长 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
工业和信 率分别超过 90%、75%,工业大省大市和重8 《推动工业领域设备 2024年 3月 息化部等 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更新实施方案》
七部门 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
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
(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热交换系统供应商,具备成熟的热交换系统规模化生产能力与深厚技术积累,产品作为发电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储能、工程机械及民用备用电源等场景,行业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核心客户包括康明斯集团、卡特彼勒、MTU、广西玉柴、潍柴动力等国内外知名动力系统制造企业。
依托康明斯及其合营公司的经销授权,标的公司为国内客户提供进口及国产康明斯品牌发动机的代理销售与技术支持服务,业务覆盖工业、油气田、轨道交通领域发动机及发电用柴油动力单元,主要客户包括三一国际、中石油、中石化、杰瑞股份、中国中车等国内知名企业。同时,凭借在动力装备领域多年的资源积累与技术沉淀,标的公司研发制造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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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图例 产品介绍
通过皮带轮直驱风扇,引导冷却空气穿过铜质散热芯组,快速带走发动机冷却液及油冷器热量,稳定控制设备运行温热交换系统度;主要作为柴油发电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储能、工程机械及民用备用电源等场景
依托工程机械、泵用机械、油气田、轨道交通等领域国产及进口康明斯发动机发动机与动力单
经销授权,开展发动机整机销售,并提元代理
供发动机配置选型、动力单元集成、运维培训及售后保障等服务
电子调速系统— 电子调速器为发动机转速控制专用电子
动力 —电子调速器 装置,可快速、精准响应瞬时负载变化单元
— 电子执行器一般作为发动机燃油控制装电子调速系统— 置,开启时油路正常供油,关闭时切断电子执行器供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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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热交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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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调速系统——电子调速器
(3)电子调速系统——电子执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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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热交换系统、发动机及动力单元代理及动力单元配套部件获得收入与利润。
一方面,标的公司具备全功率段高性能热交换系统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储能、工程机械及民用备用电源等场景,凭借成熟稳定的产品品质与行业市场地位获取持续稳定的经营利润。另一方面,标的公司紧跟下游市场增长趋势,依托自有研发能力持续迭代产品设计与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运行效率与整体性能。凭借持续的技术迭代升级与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标的公司持续拓展市场份额、扩大业务体量,实现盈利水平稳步增长。
2、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主要根据标的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供货协议,并依据客户订单预测及安全库存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标的公司建立了规范的供应商遴选与管理体系,采购部门设立合格供应商名录,严格按照价格水平、产品品质、交付时效、供货能力及客户服务能力等多项标准筛选合作供应商,日常采购优先从合格名录内择优合作。标的公司持续修订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适时纳入符合资质要求的优质潜在供应商,保障物料供应的稳定性与及时性。此外,针对发动机及动力单元代理业务,标的公司取得相关产品经销授权,向康明斯及其合营公司采购对应产品。
3、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整体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依据客户订单及预计需求统筹组织生产。标的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结合技术资料、物料状况、设备产能及交付周期科学排产,产品完工后按照合同及行业标准完成全项质检、规范化包装与物流交付,形成完整生产交付闭环。同时标的公司对部分非核心工序实施委外加工,通过严格供应商资质审核与流程审批,保障产品质量与交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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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以直销为核心销售模式,下游覆盖国内外知名动力系统制造商、油气田及轨道交通装备龙头企业。鉴于下游客户工况复杂、技术指标差异化显著,标的公司产品及方案定制属性较强,主要直接对接客户洽谈技术标准及合同细节。
标的公司依托专业销售团队,建立“需求对接、方案匹配、报价签约、订单执行、售后跟进”的全流程销售体系,高度适配定制化生产模式。销售团队协同技术部门输出技术方案并完成报价,订单落地后统筹物料配套、厂内集成生产或客户现场装配指导等工作;交付后持续跟进设备运行状态,提供调试、运维等一体化技术服务,稳固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客户粘性,持续推动业务稳健拓展。
5、结算模式
标的公司与热交换系统客户主要采用赊销的结算模式;针对动力单元业务客户,通常采用全额或部分预付款项、月结等模式结算。标的公司结合客户经营规模、行业口碑、公开财务情况、历史付款记录及合作年限等综合确定客户信用期限。对供应商则是根据所采购物料类别,主要实行月结、部分或全额预付款等方式。结算方式包括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
(四)销售情况与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热交换系统 34393.86 84.89% 105621.65 75.77% 81093.33 67.20%
动力单元 6120.78 15.11% 33781.03 24.23% 39584.51 32.80%
合计 40514.64 100.00% 139402.67 100.00% 120677.83 100.00%
(2)主要产品产能、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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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台、件
产品 指标 2026年 1-3月 2025年 2024年产能 20506 82023 82023
产量 17416 74817 67307
热交换系统 产能利用率 84.93% 91.21% 82.06%
销量 17785 70498 66067
产销率 102.12% 94.23% 98.16%
产能 10800 39600 28600
产量 7430 32102 24941
电子执行器 产能利用率 68.80% 81.07% 87.21%
销量 7791 32767 26928
产销率 104.86% 102.07% 107.97%
产能 12000 44000 29326
产量 8820 38974 27187
电子调速器 产能利用率 73.50% 88.58% 92.71%
销量 8341 36045 33440
产销率 94.57% 92.48% 123.00%
注 1:标的公司的热交换系统具有多种型号和规格,但生产工序接近,上表为合并统计产能、产量等指标,未包含配件;
注 2:上表中测算产能为生产线在常规运行状态下所测算出的产能,非批复产能,也非最大产能上限;
注 3:报告期内,电子执行器、电子调速器产销率超过 100%主要系往期生产的库存产品在报告期内销售所致。
2、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及收入情况如下:
收入(万 占当期营业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元) 收入比例
1 康明斯集团 热交换系统 7439.62 17.68%
2 康明斯动力 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 6171.48 14.66%
2026年 1- 3 广西玉柴 热交换系统 4137.14 9.83%
3月 4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 3711.61 8.82%
5 重庆康明斯 热交换系统 2706.24 6.43%
合计 24166.08 57.42%
2025年度 1 康明斯动力 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 25601.64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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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万 占当期营业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元) 收入比例
2 康明斯集团 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 20830.49 14.42%
3 广西玉柴 热交换系统 12520.44 8.67%
4 重庆康明斯 热交换系统 10101.92 6.99%
5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 10073.84 6.97%
合计 79128.31 54.78%
1 康明斯动力 热交换系统 23101.40 18.45%
2 康明斯集团 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 17615.01 14.07%
3 重庆康明斯 热交换系统 9821.96 7.84%
2024年度
4 三一国际 动力单元 8531.01 6.81%
5 杰瑞股份 动力单元 5346.83 4.27%
合计 64416.20 51.45%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披露。
(五)采购情况与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对外采购各业务生产所需核心原材料及零部件。其中热交换系统业务主要采购铜材、铝材、锡材等原材料;动力单元业务主要采购柴油发动机及配件,电子调速系统制造所需线路板、金属部件等物料。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 2024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动机及配件 25656.72 49.48% 66588.79 45.54% 64419.17 52.39%
金属原材料 17497.24 33.74% 51749.86 35.39% 36471.52 29.66%
热交换系统配件 6550.50 12.63% 21424.22 14.65% 18457.31 15.01%
耗材、包材 611.84 1.18% 2245.81 1.54% 1386.11 1.13%
其他 1535.12 2.96% 4219.41 2.89% 2226.88 1.81%
合计 51851.42 100.00% 146228.10 100.00% 122960.98 100.00%
注 1:采购金额为总额法核算下的含税金额,且为日常经营性采购,不含装修、设备、软件等非日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常性经营采购;
注 2:其他类包括水电费、日常办公设备等费用。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的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天然气等,其价格系由政府统一定价。报告期内,相关能源采购价格根据物价主管部门定价政策的影响而变动。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主要采购内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总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容 (万元) 额比例
1 康明斯动力 发动机 8282.54 15.97%
2 东风康明斯 发动机 7739.61 14.93%
3 康明斯集团 发动机 6624.70 12.78%
2026年 1-3月
4 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铜材 5713.13 11.02%
5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铜材 2862.41 5.52%
合计 31222.39 60.22%
1 康明斯集团 发动机 25660.43 17.55%
2 东风康明斯 发动机 24087.20 16.47%
3 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铜材 17844.62 12.20%
2025年度
4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铜材 10523.75 7.20%
5 重庆康明斯 发动机 6699.37 4.58%
合计 84815.36 58.00%
1 康明斯集团 发动机 42816.87 34.82%
2 东风康明斯 发动机 9652.92 7.85%
3 菏泽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铜材 6922.58 5.63%
2024年度
4 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铜材 6275.03 5.10%
5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铜材 5115.86 4.16%
合计 70783.26 57.57%
注 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披露;
注 2:采购金额为总额法核算下的含税金额。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境外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位置 类型
赞昇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制造与物流
兴源康豪 中国香港 贸易
(七)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1、安全生产
标的公司搭建了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了《安全作业管理程序》等制度,实现了生产全流程安全管控全覆盖,确保产品生产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2、环境保护
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标的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污染治理相关制度,对污染物进行了有效治理,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八)质量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核心生产子公司已通过 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标的公司已制定了多项详细的质量控制程序并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检验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产品质量稳定,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诉讼或纠纷,亦不存在因质量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九)主要产品生产技术阶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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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处于批量生产阶段。
(十)核心技术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
标的公司专注于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标的公司自 2008年开始聚焦热管理核心技术,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与前瞻布局,依托自研耦合仿真和发动机热管理核心技术、完备的试验验证硬件体系及资深行业技术团队,已与康明斯集团、卡特彼勒、MTU、广西玉柴、潍柴动力等国内外头部厂商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标的公司旗下拥有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两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武汉、襄阳、中国香港等地布局相关产品的生产基地,同时建有多个高性能实验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获授权专利 116项,其中发明专利 11项。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 对标的公司研发贡献奖情况全面统筹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业曾获评 2012年武汉市“先进创 务整体研发战略与产品发展规业”人物、2017年武汉市车都 划,主导标的公司核心产品迭代
1 工业管理卫群 本科 英才“优秀人物”,具备丰富 与行业技术升级,引领标的产品
工程
的行业技术管理与研发统筹经 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提升,验 为标的公司多项产品专利主要发明人主要负责热交换系统业务重点客
户定制化产品项目开发,主导标作为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 3项 的公司产品研发流程体系搭建、
及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深度参 产品设计迭代、性能测试规范及
2 化学工程余涛 本科 与中内协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牵头建设标
和工艺
具备扎实的产品研发与标准化 的公司研发实验室;多次赴海外
研究能力 开展大型项目技术对接与落地推进,参与标的公司多项专利技术研发工作深度参与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业
务重点客户产品项目开发,参与先后担任卡特彼勒、帕金斯、
3 MTU
完善标的公司产品研发流程与技等主流发动机系列散热器
田虎林 本科 工业设计 术标准体系;多次赴海外完成大
核心项目负责人,具备丰富的型项目技术交流、技术对接与项头部客户配套产品研发经验
目落地推进,保障头部客户配套产品的研发迭代与稳定交付
4 吴彬 本科 冶金 荣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科技三等 全面主导标的公司中小功率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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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 对标的公司研发贡献奖情况
奖、谷城经济开发区先进个人 换系统的研发战略布局、核心产奖;作为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 品技术迭代与研发方向规划,推
2项及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具 动标的公司产品技术升级与行业
备深厚的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竞争力提升,是标的公司核心产能力 品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主要负责标的公司中小功率热交
换系统性能仿真计算、整体方案
作为发明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设计及技术协议编制,牵头投标建筑环境
5 多项,长期深耕散热系统设计 项目技术答疑、技术标书编制、刘清 本科 与设备工
与技术研发领域,具备系统的 数据体系规划;负责制定技术开程
技术研发与项目落地能力 发计划与行业适配技术标准,承担内部技术人才培养工作,为标的公司多项产品专利发明人专职负责标的公司中小功率热交
换系统性能计算、方案优化设计
作为发明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及技术方案输出,全程参与客户建筑环境
6 多项,专注散热设备研发设计 投标项目技术支撑、标书编制及沈平 本科 与设备工
与技术优化,具备丰富的技术 技术答疑工作;参与技术开发计程
落地与标准化设计经验 划制定、技术标准完善及内部技
术人才培养,参与多项产品专利研发
九、主要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数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51722.62 138290.76 118077.82
非流动资产 65464.42 60307.41 53183.72
资产总计 217187.04 198598.17 171261.55
流动负债 58290.27 44194.01 42353.77
非流动负债 9079.43 9221.03 11615.07
负债合计 67369.70 53415.04 53968.84
所有者权益 149817.34 145183.13 117292.70
利润表数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42087.37 144451.71 125212.92
利润总额 9998.11 35446.37 26369.02
净利润 8603.19 30467.94 2295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530.43 29984.62 2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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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8497.63 29478.05 22330.19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表数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6.76 -3162.96 1167.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4.12 2769.09 1901.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8.43 -3167.32 -9314.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40.52 -3624.34 -6162.60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流动比率(倍) 2.60 3.13 2.79
速动比率(倍) 1.75 2.17 2.11
资产负债率(%) 31.02 26.90 31.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1179.64 39654.60 30574.95
利息保障倍数(倍) 83.73 67.70 35.31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
十、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芯源动力持有的康豪机电 100%股权,康豪机电的股东仅有芯源动力,不存在需要取得其他股东事先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的情形。
十一、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股权最近三年未进行其他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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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康豪机电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康豪机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四、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十五、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的原则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
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标的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标的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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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标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
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对于国内销售,标的公司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客户提货,经客户或客户指定收货人或承运人提货时客户取得控制权,与此同时标的公司确认收入。
同时,对于客户要求验收后或上线后结算的,在客户已收货验收或收货后领用上线时确认收入。
对于出口销售,标的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贸易术语及交货方式,在产品交付承运人或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或其指定收货人/承运人签收提货时,或在出口报关当期取得报关单、提单时,以孰晚原则确认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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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代理销售,标的公司不实质承担存货风险的,标的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客户提货,经客户或客户指定收货人或承运人提货时客户取得控制权后,按商品销售营业额扣除对应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确认收入。
(2)提供服务收入
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技术服务、货物运输的履约义务,于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收入。对于技术服务,标的公司在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标的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运输服务,标的公司在货物运送到指定目的地并经客户收货确认后,按照实际提供的服务确认收入。
3、合同成本
标的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标的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等资料,康豪机电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范围与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2026 年 4月,芯源动力将 9家子公司股权转让予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同一控制下合并。9家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预重组前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
1 1000.00万元 芯源动力直接持股 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芯源朗弘
人民币 100% 理和维护;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
1000.00 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2 万元 芯源动力直接持股武汉源海 100%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人民币
机械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
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
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电子,电气元器件的研发及制造;金属结构加工,机电设备安装,工位器具销售;五金交电、
500.00 通用设备及备件、仪器仪表、五金工具、计量3 万元人 芯源动力直接持股武汉诺尔曼 100% 衡具的批零兼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民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4 200.00 万元人 芯源动力直接持股 品);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朗弘运输民币 100% 含限制项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00.00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5 万元人 芯源动力直接持股康豪物流 1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民币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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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预重组前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
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风机、风扇销售风机、风扇制
15000.00 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6 万元 芯源动力直接持股襄阳芯源 90% 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人民币件、零部件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电站控制设备及电站动力设备、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发动机测试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科技
开发、制造、销售;仪器仪表、电源节能产品、
车用专用件备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内
200.00 燃机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均不含发动机)加7 万元人 芯源动力直接持股朗弘盛世 51% 工、销售 ;发电机组销售、维修、配套服务及民币售后服务(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均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发动机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Ascend
Compliments
8 Limited 1.00 芯源动力直接持股万港元 制造与物流
(赞昇有限公 100%司)
9 兴源康豪 1.00 芯源动力直接持股万港元 100% 贸易
因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承担集团管理职能,因此将芯源动力各年承担的与标的公司管理相关的高管薪酬和固定资产等也纳入模拟合并报表。
2026 年 4月,前述股权转让手续已完成,划转完成后,芯源动力 9家子公司变更
为标的公司子公司。
为完整反映报告期内业务实质,假设前述公司及费用自 2024 年 1月 1日起已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并据此编制模拟报表。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号修订)、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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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合并范围与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设主体情况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设立时间
襄阳源海 100% 2025年 4月 16日
芯源朗弘 100% 2025年 3月 18日
襄阳芯源 90% 2025年 8月 22日
(2)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销时间
襄阳倍沃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100% 2024年 7月 4日
倍沃得热力技术(谷城)有限公司 100% 2024年 7月 4日
武汉朗弘热力 100% 2024年 9月 11日
武汉罗尔 100% 2024年 9月 11日
(四)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政策或估计差异。
(五)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标的公司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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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可分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涉及股份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芯源动力所持有的康豪机电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康豪机电 100%股权。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芯源动力,芯源动力以其持有的康豪机电
100%股权为对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新增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
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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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股
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个交易日 46.61 37.29
前 60个交易日 39.15 31.32
前 120个交易日 37.34 29.87
注:交易均价的 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29.75元/股(原发行价格为 29.87元/股,上市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29.75元/股),不低于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根据《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324130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4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因已回购股份不
参与现金分红,长源东谷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式为: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0.1298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9.75元/股。
若本次交易完成前,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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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 2026年 3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48368.21万元,评估值为 501000.00万元,交易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对价,即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501000.00万元。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资产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芯源动力 康豪机电 100%股权 - 501000.00 501000.00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总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应赠予上市公司,并计入资本公积。
依据上述原则计算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芯源动力 501000.00 168403361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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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相关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新增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承诺人亦不会转让该等股份,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交易对方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和/或减值测试补偿承诺,在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在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包括转增、送股等所取得的股份)之上设定质押权、第三方收益权等他项权利或可能对实施《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业绩承诺
补偿安排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安排,承诺人有义务确保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不被司法冻结或被强制执行,不采取任何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和/或减值测试补偿义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若上述锁定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则执行。
芯源动力并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芯源动力参照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芯源动力穿透至最终出资人持有的份额进行了穿透锁定,交易对方芯源动力股东能源动力、张宇、罗会斌、凡晓、黄菲、高永春、黄越、郑刚、卫群、
叶中樵、莫晓芸、邵华、张磊、冯胜忠、柯小松、能源动力股东李佐元和徐能琛等承诺
人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通过芯源动力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及所持芯源动力的股权比照交易对方芯源动力的锁定期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锁定。
(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内容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芯源动力,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若本次交易于 2026年 12月 31日前实施完毕,则标的公司 2026年、2027年、202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5000.00万元、40000.00万元
和 47000.00万元;若本次交易于 2027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期间实施完毕,则标的公司 2027 年度、2028 年度、2029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0.00 万元、
47000.00万元、53000.00 万元。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相应
顺延至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连续会计年度。
承诺净利润及实现净利润,特指标的公司相关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
2、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标的公司所对应的于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的实现净利润数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
的《专项审核报告》为依据确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若出现标的公司截至该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形,芯源动力需向长源东谷支付补偿的,则芯源动力应优先以其取得的长源东谷因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具体业绩补偿的计算及实施方式如下:
(1)股份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芯源动力在本次
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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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若任一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时,则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现金补偿
芯源动力应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向长源东谷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以人民币现金补偿。芯源动力当年应补偿现金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芯源动力在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芯源动力累计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如有)。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任一承诺年度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不足 1股的情况以 1股计算。
3、其他具体条款
其他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
“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八)减值测试补偿
1、减值金额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四个月内,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原则上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标的资产的减值金额以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标的资产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
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减值测试补偿方式
1)股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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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购买资
产之股份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交易对方应优先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应补偿减值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
应补偿减值股份数量=应补偿减值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2)现金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内,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进行减值补偿的,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应补偿减值金额-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等除权事项的,则交易对方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交易对方根据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交易对方应相应返还给上市公司。但其中交易对方已经缴税部分无法返还的,则交易对方不负有返还给上市公司的义务。
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即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金额总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超出上述补偿上限的,交易对方无须承担补偿义务。
(九)过渡期损益安排交易双方共同聘请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在标的资产交
割后 90 日内就过渡期间损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过渡期间的损益以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为依据进行确认。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归长源东谷享有。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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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为上交所。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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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该部分股份发行价格。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则上述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认购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获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特定投资者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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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投入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及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以及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占募集配套总额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比例
1 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 123258.91 114800.83 57.40%
提升项目
2 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 71516.70 69549.51 34.77%
地建设项目
3 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 14205.73 13149.66 6.57%
业化项目
4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2500.00 2500.00 1.25%
及相关税费
合计 211481.34 200000.00 100.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足,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1、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依托标的公司下属各单位原有的技术积累和
客户资源,重点提升热交换系统的工艺水平与产能规模。项目拟投资建设自动化生产线与高性能研发设施,提高热交换系统产能,以及在热仿真、可靠性测试等环节的技术实力,满足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大型燃气发电机组等高端装备领域对热交换系统的国产化配套需求。
本次纳入募集资金的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共 4个子项目:武汉倍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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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襄阳朗弘天然气发动机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武汉倍沃得生产
及研发设备更新项目、襄阳朗弘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
序号 子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资金
1 武汉倍沃得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 武汉倍沃得 57569.88 53989.50
2 襄阳朗弘天然气发动机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 朗弘热力 25299.93 23635.34
3 武汉倍沃得生产及研发设备更新项目 武汉倍沃得 27119.57 24954.38
4 襄阳朗弘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 朗弘热力 13269.54 12221.61
合计 - 123258.91 114800.83
(2)建设地点
本次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4个子项目均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各项目实施地点如下:
武汉倍沃得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路
9号(襄阳康豪机电院内),拟利用建筑面积 12000.00平方米;
襄阳朗弘天然气发动机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襄州区朱庄物流园(伙牌镇王庄村),拟利用建筑面积 12000.00平方米;
武汉倍沃得生产及研发设备更新项目拟实施地点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全路
77号,拟利用建筑面积 8000.00平方米;
襄阳朗弘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拟实施地点位于谷城县谷城经济开发区蒋家冲村(朗弘热力现有厂区内),拟利用建筑面积 10000.00平方米。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1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前期准备、装修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职工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月进度
序号 建设内容
2 4 6 8 10 12
1 前期准备 ▲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月进度
序号 建设内容
2 4 6 8 10 12
2 装修工程 ▲ ▲
3 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 ▲ ▲ ▲
4 职工招聘与培训 ▲ ▲
5 竣工验收 ▲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总投资 123258.9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8094.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5164.0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 123258.9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100.00%。
序号 名称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78094.90 63.36%
1.1 建筑工程费 1260.00 1.0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71111.78 57.69%
1.2 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65861.78 53.43%
软件购置费 5250.00 4.26%
1.3 其他费用 1330.38 1.08%
1.4 预备费 4392.75 3.56%
2 铺底流动资金 45164.01 36.64%
总投资 123258.91 100.00%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总额为 164400.00 万元(不含税),利润总额为 24727.68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6.7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93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1年)。
(6)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的审批情况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子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1 2606-420650-04-01-武汉倍沃得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 750415 办理中
2 2606-420607-04-05-襄阳朗弘天然气发动机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 137383 办理中
3 2606-420113-04-01-武汉倍沃得生产及研发设备更新项目 186837 202642011300000205
4 2606-420625-04-02-襄阳朗弘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 989314 办理中
(7)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1)把握高增长细分市场发展机遇,填补标的公司产能缺口
高密度、高功耗场景对供电可靠性与散热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柴油及天然气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的单机功率与持续带载时长持续提升,热交换系统作为动力设备散热的核心配套,正从基础部件加速演变为新型智算中心稳定运行的关键基础设施。根据头豹研究院、荣大产业研究院测算数据,全球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
2025 年为 44.46 亿元,预计 2030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143.06 亿元,2026-2030年年均复
合增长率达到约 19.89%。下游应用领域对发动机散热器等高性能热交换系统形成了持续的配套需求,标的公司下属热交换系统业务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亟待扩大产能。因此本项目规划年产 8200套数据中心备用电源散热器及 2200套天然气发动机散热器,产品布局精准契合数据中心持续扩容的产业趋势,项目建设有助于标的公司在需求上行周期中及时锁定订单,巩固市场地位。
2)改善生产条件与交付能力,夯实高端热交换系统的自主供应基础目前,本项目各实施主体的热交换系统生产主要依托既有厂房及设备开展,在产线自动化程度、空间布局及生产组织灵活性方面存在一定提升空间。随着数据中心、矿用卡车、油气田等领域客户订单量的逐步攀升,对交付周期与产品质量一致性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现有生产条件在多项目并行承接、产能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区内的共计约 42000.00 平方米,新增生产、研发检测及辅助设备三百余套,在增加产线的同时,对现有产线设备及研发设施进行更新,项目建成后可显著提升数据中心备用电源散热器及天然气发动机散热器等核心产品的工艺水平与产能规模,同步强化热仿真、可靠性测试等研发检测环节的技术实力,以匹配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及燃气发电等高端领域对热交换系统的国产化配套需求。项目建设既能有效缓解标的公司产能瓶颈,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也为承接更高技术复杂度、更大规模的项目奠定生产基础,支撑标的公司业务持续拓展。
2、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聚焦热交换系统风扇总成的自主设计与批量生产,本项目拟通过新建生产基地,配套自动化产线和研发检测设备,提升风扇部件的产能、一致性及可靠性,满足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等子公司对高效、低噪、智能可控风扇的配套需求,补齐热交换系统产业链中风扇环节的自主制造短板,进一步增强标的公司在热交换系统领域的纵向集成能力和成本控制优势。
(2)建设地点
本次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老河口市乾德路以南、李
楼东路以东地块,拟新增用地面积约 351.28亩2,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来源为招拍挂。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1.5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建筑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职工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月份
序号 建设内容
2 4 6 8 10 12 14 16 18
1 项目前期准备 ▲
2 工程勘察与设计 ▲ ▲
3 建筑施工 ▲ ▲ ▲ ▲ ▲
4 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 ▲ ▲ ▲ ▲ ▲
5 职工招聘与培训 ▲ ▲ ▲
6 竣工验收 ▲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 133336平方米的工业用地(200亩),拟取得剩余
100852平方米的工业用地(151.2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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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总投资 71516.7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61012.4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504.2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 71516.7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100.00%。
序号 名称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61012.41 85.31%
1.1 建筑工程费 27496.42 38.45%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21608.93 30.22%
1.2 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9058.93 26.65%
软件购置费 2550.00 3.57%
1.3 其他费用 8781.76 12.28%
1.4 预备费 3125.29 4.37%
2 铺底流动资金 10504.29 14.69%
总投资 71516.70 100.00%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总额为 47000.00万元(不含税),利润总额为 7366.61 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9.3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9.00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1.5年)。
(6)项目建设设计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的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1 2606-420682-04-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01-823614 办理中
(7)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1)补齐风扇部件自主制造短板,保障供应链稳定与成本可控
目前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所用的风扇部件主要依赖外部采购,供应链环节存在交付周期不稳定、技术参数匹配度不足以及采购成本波动等制约因素。随着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扩产项目落地,数据中心备用电源散热器及天然气发动机散热器的年产能将进一步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提升,对配套风扇的需求量同步大幅增长。外部采购模式在批量供应的一致性、定制化开发的响应速度以及长期成本控制方面已难以满足扩产后的配套要求。本项目拟新建风扇生产基地,形成年产中小型散热器风扇 50000套、大型散热器风扇 27000 套的生产能力,实现关键部件自主可控。自建产能可显著降低对外部供应商的依赖,缩短采购周期,同时通过规模化自制摊薄单位成本,预计将显著降低风扇部件采购成本,有效增强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业务的供应链稳定性与盈利空间。
2)提升风扇性能与系统匹配度,满足高端应用场景的严苛要求
数据中心备用电源机组需在有限机柜空间内实现高静压、低功耗、低噪声运行,且必须满足 7×24小时连续不间断工作的可靠性要求;同时,数据中心 PUE(电源使用效率)指标管控趋严,对风扇能耗表现提出更高标准。外部采购的风扇产品多为标准化型号,难以针对标的公司散热器芯组的结构特性与数据中心备用电源散热工况进行深度优化,整机散热效率与能耗表现存在提升空间。本项目将建设风扇性能测试实验台、探伤机等专用研发检测设施,自主研发扇叶气动设计、高效电机匹配及智能调速控制等核心技术,可根据标的公司散热器的具体结构参数数据中心备用电源散热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实现风扇与散热器的最佳匹配,有效降低系统整体能耗。项目建成后,产品能够满足高端客户及头部数据中心运营商的严苛认证标准,为标的公司在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及高端散热领域的市场拓展提供差异化竞争力。
3、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依托标的公司原有的技术积累和内部稳定产品需求,重点扩大高强度紧固件的产能规模。项目拟投资建设紧固件生产线,配套自动化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等,匹配标的公司内部整机装配与核心部件制造需求,为产业链提供稳定、可靠的关键零部件保障。
(2)建设用地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襄州区朱庄物流园(伙牌镇王庄村),湖北倍沃得现有厂房内,拟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并进行适应性装修,利用建筑面积为 9600.00平方米。
(3)项目实施进度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1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前期准备、装修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职工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月进度
序号 建设内容
2 4 6 8 10 12
1 前期准备 ▲
2 装修工程 ▲ ▲
3 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 ▲ ▲ ▲
4 职工招聘与培训 ▲ ▲
5 竣工验收 ▲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总投资 14205.7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566.6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639.13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 14205.7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100.00%。
序号 名称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8566.60 60.30%
1.1 建筑工程费 288.00 2.03%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7692.22 54.15%
1.2 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7692.22 54.15%
软件购置费 0.00 0.00%
1.3 其他费用 101.48 0.71%
1.4 预备费 484.90 3.41%
2 铺底流动资金 5639.13 39.70%
总投资 14205.73 100.00%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总额为 19920.00万元(不含税),利润总额为 2960.18 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9.54%(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39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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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设计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的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1 2606-420607-04-05-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 220678 办理中
(7)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1)顺应高端紧固件技术升级趋势,提升产品自主研发与制造能力
随着大功率发动机、发电机组及数据中心备用电源等下游应用场景对功率密度、可
靠性及使用寿命的要求持续提升,发动机核心连接部位所用的高强度紧固件在产品精度、材料性能、抗疲劳寿命及批次一致性等方面面临更高的技术标准。国内紧固件行业在原材料稳定性、热处理均匀性、尺寸精度控制及全流程质量追溯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标的公司高强度紧固件目前主要通过外部采购方式满足生产需求,在技术参数匹配、质量稳定性管控及供货响应效率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本项目聚焦发动机核心连接部位用高强度紧固件,通过采用先进精密成型、稳定化热处理、精密搓丝、调质及全流程性能检测工艺,构建标准化、可追溯、高精度制造体系,提升高强度紧固件综合性能与供应稳定性,是标的公司顺应行业技术升级趋势、提升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与制造能力的重要举措。
2)降低对外采购成本,提高标的公司盈利空间
现阶段标的公司高强度紧固件主要通过外部采购方式满足生产需求,采购价格受市场供需波动、原材料成本变化及流通环节叠加等多重因素影响,在成本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此外,外部采购在规格匹配、质量一致性及供货及时性方面亦存在不确定性,间接影响整机装配效率与生产计划的有序推进。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实现高强度紧固件的自主生产与内部配套,可有效优化配套链条、降低流通成本,减少因规格匹配及质量波动带来的额外支出。同时通过自产自研精准匹配标的公司整机工况需求,优化产品综合成本结构,提升产品毛利率与整体盈利水平,增强标的公司市场定价优势和经营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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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1、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6年 3月 31日,评估对象为康豪机电模拟合并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6年 3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康豪机电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康豪机电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48368.21 万元,评估值为 501000.00万元,评估增值 352631.79万元,增值率 237.67%。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康豪机电模拟合并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康豪机电模拟合并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及相关负债。
3、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本次评估目的是收购,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康豪机电是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企业,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并能量化,与获得收益相对应的风险也能预测并量化,从企业自身状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况来看具备应用收益法的条件,因此本次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因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产品结构和主营业务构成方面差异较大,结合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的特殊性,选取同类型市场参照物的难度极大,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 122599.35 万元,评估值 278314.34 万元,评估增值 155714.99 万元,增值率 127.01%;负债账面价值 26722.58万元,评估值 26722.5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95876.77万元,评估值为 251591.76万元,评估增值 155714.99万元,增值率 162.41%;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148368.21万元,评估值 251591.76万元,评估增值 103223.55万元,增值率 69.57%。
(2)收益法评估结论
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值为 148368.21万元,评估值为 501000.00万元,评估增值 352631.79万元,增值率 237.67%。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 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归母所有者权益价值 501000.00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净资产评估值 251591.76 万元,高 249408.24 万元,高 99.13%。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A、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B、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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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 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企业价值除了各类实物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的技术优势和管理团队等重要无形资源的贡献。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内领先的热交换系统制造商,被评估单位专注于热交换系统、柴油动力单元以及应用于油气田和轨道交通行业的专用发动机相关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通过以上分析,选用收益法作为本次康豪机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参考依据,得到康豪机电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501000.00万元。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对于企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2、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国家政策、经济环境等因素不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及被评估
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的未来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对未来的一个合理的预测,不考
虑今后市场会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等影响;
(4)本次评估基于康豪机电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符合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康豪机电的经营活动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各种经营活动合法,并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5)评估对象未来经营期内公司结构和业务整合符合管理层的经营规划,业务增量如期实现;
(6)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资产规模、构成,主营业务、业务的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按照公司规划预测发展;
(7)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资产规模、构成以及主营业务、业务结构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8)本次盈利预测建立在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对未来的开发、销售、经营规
划及落实情况基础上,如企业的实际开发、销售、经营规划及落实情况发生偏差,假设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弥补偏差;
(9)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0)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11)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12)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均匀流出;
(13)本次评估基于基准日下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能力及于基准日确定的扩产计
划对应的新增生产经营能力进行,假设企业管理层所作出的扩产计划与未来市场需求趋势基本一致,扩产所需要的资金估算基本准确并能够及时、足额获得;
(14)被评估单位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及其他子公司部分生产和经营场所、办公地点为租赁使用,本次评估按照目前租赁使用的方式进行评估,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为依据;
(15)武汉诺尔曼、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基准日时点适用税率为 15%。假设上述公司在未来预测期延续高新企业税收政策不变,且在未来预测的研发投入符合高新企业的条件,故对于上述公司在未来预测期以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关税费的预测;
(16)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 13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月 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本次评估假设该政策可以持续;
(17)根据被评估单位下属长投公司康明斯动力的合资公司章程规定:合资公司经
营期限届满前可申请延期,截至评估基准日时点,康明斯动力经营正常,因合资双方未有明确意向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将不再继续经营,本次评估假设其在可预见的将来将持续经营;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1、评估概述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
(DCF)对拟收购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估计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价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易于为市场所接受。
2、本次收益法的具体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机构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评估对象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评估对象的模拟合并报表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1)对纳入模拟合并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经营状
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纳入模拟合并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
诸如基准日存在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现金类资产和负债;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等以及未计入收益的在建工程等类资产,定义其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3)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
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M
式中:
E:评估对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 = P +?Ci + I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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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P ? R= i R+ n+1
i=1 (1+ r)i r(1+ r)n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C: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 =C1 +C2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D:评估对象付息债务价值;
M:评估对象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I: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 =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式中: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r = rd ′wd + re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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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Wd:评估对象的长期债务比率;
w Dd = (E + D)
We: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w Ee = (E + D)
re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re = rf + βe×(rm - rf) +ε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b e = bu ′ (1+ (1- t)
D
′ )
E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b
b = tu
t D1+ (1- ) i
Ei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b t = 34%K + 66%b x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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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R
b = X
;RP )
x s P
式中:
Cov(RX RP ):一定时期内样本股票的收益率和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协方差;
σp:一定时期内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方差。
4、未来收益的确定
(1)营业收入预测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 热交换系统板块业务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热交换系统供应商,具备成熟的热交换系统规模化生产能力与深厚技术积累,产品作为发电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储能、工程机械及民用备用电源等场景,行业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核心客户包括康明斯集团、卡特彼勒、MTU、广西玉柴、潍柴动力等国内外知名动力系统制造企业,产品覆盖阿里、腾讯、字节等国内数据中心建设企业。标的公司长期深耕热交换系统等核心业务板块,凭借成熟技术储备、优质客户资源及高适配性产品优势,深度抢占细分赛道市场份额,细分领域龙头地位显著。
根据相关研究机构分析,全球热交换系统行业正处于传统应用升级与新兴场景拓展的叠加发展阶段,市场增长逻辑已由单一的存量设备更新,转向多领域、多场景的复合型需求驱动。细分领域来看,受益于国内数据中心建设提速,后续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自主可控进程加快、数据中心配套备用电源需求刚性释放,中国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未来年度对于热交换系统板块业务,结合行业趋势、在手订单、标的公司经营规划、未来扩产计划等综合分析,2026年至 2031年预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25.00%、25.00%、
20.00%、15.00%、8.00%、5.00%。
* 动力单元板块业务
依托康明斯及其合营公司的经销授权,标的公司为国内客户提供进口及国产康明斯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品牌发动机的代理销售与技术支持服务,业务覆盖工业、油气田、轨道交通领域发动机及发电用柴油动力单元,主要客户包括三一国际、中石油、中石化、杰瑞股份、中国中车等国内知名企业。同时,凭借在动力装备领域多年的资源积累与技术沉淀,标的公司研发制造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
结合标的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动力单元板块业务预计按照 25年收入规模维持预测。
* 其他业务板块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物流运输、废品废料等收入合计,结合业务性质、公司经营规划等分析,由于非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板块预计按照历史年度水平预测。
综上,未来标的公司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4-12
板块名称 2027年度 2028年度 2029年度 2030年度 2031年度月
热交换系统 97633.20 165033.82 198040.59 227746.68 245966.41 258264.73
动力单元解决 27660.25 33781.03 33781.03 33781.03 33781.03 33781.03方案
其他业务收入 3476.30 5049.03 5049.03 5049.03 5049.03 5049.03
收入合计 128769.75 203863.88 236870.65 266576.74 284796.47 297094.79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本次预测对于营业成本,结合标的公司生产模式,需加工业务部分具体拆分为材料费、人工成本、折旧、其他制造费用等明细成本项目。对于材料成本预测参考历史年度单位成本情况,结合未来年度销售数据以单位成本预测;折旧及摊销参考标的公司目前生产资产规模及在建项目完工转固进度综合考虑,按照标的公司会计折旧政策年限计算;
人工成本参考历史年度单位人工投入计算;其他制造费用成本参考历史年度水平计算;
无需加工部分业务对应成本构成较为稳定,参考其历史年度毛利水平进行预测。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表。
(3)费用预测
* 销售费用估算
标的公司近两年一期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对于人员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成本考虑企业薪酬制度及物价水平增长幅度进行预测,对于折旧摊销费用根据公司未来年度的资产规模进行预测,其他费用按照其性质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周期分别预测。
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表。
* 管理费用估算
标的公司近两年一期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薪酬、折旧及摊销、差旅费、中介机构
服务费、业务招待费等。对于人员成本考虑企业薪酬制度及物价水平增长幅度进行预测,对于折旧摊销费用根据标的公司未来年度的资产规模进行预测,对于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结合标的公司发展规划情况进行预测。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表。
* 研发费用估算
标的公司近两年一期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人员费用、材料费用、折旧摊销费用等,对于人员成本,根据未来年度人员需求进行预测,对于折旧摊销费用根据公司未来年度的资产规模进行预测,对于材料费用、其他费用结合企业发展规划情况进行预测。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表。
* 财务费用估算
在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未来年度财务费用根据标的公司借款计划进行测算。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表。
(4)税金及附加与所得税预测
评估对象税金政策:
增值税:按国家规定的 13%的税率计缴;
城建税:应纳流转税额的 7%;
教育附加费:应纳流转税额的 3%;
地方教育附加费:应纳流转税额的 2%;
其余税金参考历史年度数据或对应收费标准计算。
合并范围内,武汉诺尔曼、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基准日时点为适用税率为 15%。假设上述公司在未来预测期延续高新企业税收政策不变,且在未来预测的研发投入符合高新企业的条件,故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对于上述公司在未来预测期以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关税费的预测,按照其业务占比乘对应税率计算所得税。
本次评估按照上述税项预测未来税金及附加与所得税。
(5)折旧与摊销预测
* 折旧预测
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和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中,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及未来规划新增的固定资产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表。
* 摊销预测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账面需摊销的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在经营期内维持正常摊销,按照企业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各年度的摊销额。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表。
(6)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具体预测结果见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表。
在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主要有资产更新、资本性支出等,还有未来经营期内为持续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增加额。由此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
* 资本性支出估算
资本性支出是企业为实现市场开拓、规模扩张、业绩增长等战略目标而需要对其现
有资产规模进行补充、扩增的支出项目。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预测结合企业自身经营所需固定资产。未来年度主要资本性支出需求为产线建设改造投入。
* 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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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及可预期投资转增的资产规模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历史年度资产更新和折旧回收情况,预计未来资产更新改造支出。
* 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
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绝大多为与主业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个别确定。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评估报告通过历史营业成本(含热交换系统、配件、经销业务及其他业务)的预测
以各业务板块的历史成本结构为基础,采用“收入—成本联动”的总体思路进行测算。
对于热交换系统业务,材料费依据单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及未来材料价格趋势进行预测,人工成本综合考虑产能扩张下人均产出效率提升和薪酬水平的适度增长进行测算,折旧费依据存量资产折旧及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对应的新增折旧进行测算,其他制造费用则参照历史占收入或占材料费的比例并结合业务增长趋势进行预测,各成本项目之间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关系;动力单元和其他业务采用固定的成本率进行测算。总体而言,营业成本的预测逻辑遵循了成本与收入变动的联动性,各类成本的变动趋势与收入规模、产能利用情况及行业成本变动方向保持一致,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和可实现性。评估报告通过年度营运资金和收入的变动关系测算预测期各期的营运资金。
(7)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下表给出了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在被评估对象财务报表揭示的历史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市场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估算时不考虑未来经营期内营业外收支、补贴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6年 4-
项目 12 2027年度 2028
2032年度
年度 2029年度 2030年度 2031年度
月 及以后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8769.75 203863.88 236870.65 266576.74 284796.47 297094.79 297094.79
减:营业成本 88850.06 140758.76 163428.96 183929.65 196330.53 204911.96 204911.96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5.71 1240.01 1445.48 1557.61 1624.68 1646.42 1646.42
销售费用 2552.21 4068.13 4691.55 5331.89 5447.49 5551.20 5551.20
管理费用 9212.48 13994.06 14795.35 15462.72 15743.82 16001.97 16001.97
研发费用 3487.19 5834.49 6809.63 7703.40 8116.74 8412.73 8412.73
财务费用 308.66 421.91 432.54 442.11 447.99 451.95 451.95
投资收益 - - - - - - -
二、营业利润 23603.45 37546.53 45267.14 52149.35 57085.23 60118.56 60118.56
三、利润总额 23603.45 37546.53 45267.14 52149.35 57085.23 60118.56 60118.56
减:所得税 3697.63 5675.48 6760.54 7718.74 8436.65 8869.33 8869.33
四、净利润 19905.82 31871.05 38506.60 44430.61 48648.58 51249.23 51249.23
加:折旧 4150.46 6212.67 6532.62 6532.62 6532.62 6532.62 6532.62
摊销 140.44 187.25 187.25 187.25 187.25 187.25 187.25
扣税后利息 201.61 268.82 268.82 268.82 268.82 268.82 268.82
营运资金增加额 1253.38 16497.71 16497.71 14847.94 9106.74 6147.05 -
资本性支出 3352.95 3352.95 - - - - -
资产更新 454.85 1800.21 2951.29 4275.82 5229.04 6719.87 6719.87
其他现金流 1384.01 631.83 - - - - -
五、净现金流量 20721.15 16888.91 26046.28 32295.54 41301.49 45371.00 51518.05
6、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如下表:
中国国债收益率
日期 期限 当日(%)
2026-03-31 3月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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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期限 当日(%)
6月 1.14
1年 1.22
3年 1.31
5年 1.54
7年 1.67
10年 1.82
30年 2.35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 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1.82%。
(2)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 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 10 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 rm=8.87%。
市场风险溢价=rm-rf=8.87%-1.82%=7.05%。
(3)贝塔系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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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指数为标的指数,经查询 IFinD同花顺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五年,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按照企业自身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e。
(4)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被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心竞
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的稳健程度
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1.00%。
(5)计算Wd和We
由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所做出的盈利预测是基于其自身融资能力、保持资本结构稳
定的前提下做出的,本次评估选择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自身稳定资本结构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计算资本结构时,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由公司自身的资本结构可得到Wd 、We。
(6)折现率WACC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
项目 2026年 4月至以后年度
权益比 0.9764
债务比 0.0236
贷款加权利率 0.0298
无风险收益率 0.0182
可比公司收益率 0.0887
适用税率 0.1395
历史贝塔 1.3142
调整贝塔 1.2074
无杠杆贝塔 1.1089
权益贝塔 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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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4月至以后年度
特性风险系数 0.0100
权益成本 0.1080
债务成本(税后) 0.0251
WACC 10.60%
7、收益法评估结果
(1)经营性资产市场价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量结果代入公式,得到标的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419468.73万元。
(2)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估算
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性收益无直接关系的、未纳入收益预
测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在计算企业整体价值时应以成本法评估值单独估算其价值。
经调查,在评估基准日时点,标的公司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明细如下:
基准日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C=C1+C2= 18468.99万元
基准日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C1=15849.74万元
序号 科目 类型 评估价值(万元)
1 货币资金 溢余资产 5747.93
2 其他应收款 溢余资产 10325.37
3 其他流动资产 溢余资产 60.23
4 其他应付款 溢余负债 283.79
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2619.25万元
序号 科目 类型 评估价值(万元)
1 其他非流动资产 溢余资产 2248.91
2 在建工程 溢余资产 713.65
3 递延所得税资产 溢余资产 2656.58
4 递延收益 溢余负债 29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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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截至报告基准日,标的公司合并口径下需加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共 2项,分别为持有康明斯动力 50.00%的股权,持有启源康豪 49.50%的股权,具体评估方法选择如下:
启源康豪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规模较小,按照收益法展开评估加回长投估值。
康明斯动力系由康豪机电与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 50%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根据合资公司协议,康豪机电对该公司不构成单方控制。康明斯动力主营业务为发动机经销,其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且相关风险能够量化,康明斯动力所处行业处于稳定增长期,因此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在收益法的具体模型选择上,考虑到被评估对象为缺乏控制权的合资公司股权,康明斯动力股利分配政策明确且稳定,因此选用两阶段增长股利折现模型(DDM)进行计算。
对上述两家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 康明斯动力 50.00% 7534.83 7534.83 79900.00
2 启源康豪 49.50% 579.67 579.67 1039.50
合计 80939.50
(4)收益法测算结果
* 将得到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P=419468.73 万元,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I=80939.50万元,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8468.99万元代入式(2),
即得到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为:
B=P+I+C
=518877.22(万元)
* 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
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付息债务
=518877.22-12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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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6751.98(万元)
* 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值
被评估对象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M=5763.70万元。
* 得到被评估单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价值为:
E= 501000.00(万元)(取整)
康豪机电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501000.00万元。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康豪机电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122599.35万元,评估值 278314.34万元,评估增值 155714.99 万元,增值率 127.01%;负债账面价值 26722.58 万元,评估值 26722.58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95876.77 万元,评估值为
251591.76万元,评估增值 155714.99 万元,增值率 162.41%;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148368.21万元,评估值 251591.76万元,评估增值 103223.55万元,增值率 69.57%。
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52717.53 52833.78 116.25 0.22
2 非流动资产 69881.82 225480.56 155598.74 222.66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61160.05 199339.47 138179.42 225.93
4 投资性房地产 1854.46 - -1854.46 -100.00
5 固定资产 3875.28 8539.34 4664.06 120.35
6 在建工程 - - -
7 无形资产 1921.33 16531.05 14609.72 760.40
7-1 其中:土地使用权 1921.33 2587.94 666.61 34.70
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70.70 1070.70 - -
9 资产总计 122599.35 278314.34 155714.99 127.01
10 流动负债 26086.58 26086.58 - -
11 非流动负债 636.00 636.00 - -
12 负债总计 26722.58 26722.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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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5876.77 251591.76 155714.99 162.41
14 归母净资产 148368.21 251591.76 103223.55 69.57
1、流动资产评估
(1)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值为 3958.5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值为 3932.9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91.93万元,应收票据账面净值为
3841.01万元,主要为应收的销售货款。
(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460.2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56.77万元,账面净额 2403.50万元,为应收货款。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为 56.77万元,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2403.50万元。
(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 592.49 万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账面净值 592.49 万元,主要为应收的销售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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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 7133.30万元,主要为预付货款,评估无增减值。
(6)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33165.3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424.53万元,账面净额 32740.78万元,主要为燃气费、返利、往来款和电费房租等。
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法及账龄分析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的往来款项,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 0%;对外部单位发生时间 1年以内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 5%;发生时间 1到 2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
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发生时间 2到 3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30%;
发生时间在 3 到 4 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50%;发生时间在 4到 5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50%;5年以上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0%。
对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 424.53 万元,以其他应收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32740.78万元。
(7)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为 2145.18万元,为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2.39万元,存货账面净额为 1982.78万元。
评估人员对存货内控制度进行测试,抽查大额发生额及原始凭证,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收、发货记录,生产日报表,验证账面价值构成、成本核算方法的真实、完整性;查验存货收发、结转的跨期事项,确定所有权为其所有;了解存货收、发和保管核算制度,对存货实施抽查盘点;查验存货有无残次、毁损、积压和报废等情况。收集存货市场参考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结合市场询价资料综合分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析确定评估值。数量以评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存货的具体评估方法及过程如下:
* 产成品
库存商品账面原值为 599.63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2.39万元,账面净值为
437.24万元,主要为空滤附件箱、防雨帽、空滤、空滤雨帽等。
对于正常销售产品,主要采用如下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税金及附加率主要包括以流转税为税基计算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等;
C.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按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为一定的比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 r对于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
产成品评估值为 479.52万元。
* 在产品
在产品账面原值为 849.04 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净值为 849.04万元,主要为电调板等。
在产品按实际成本记账,其成本组成内容为生产领用的材料、制造费用、辅助材料和人工费用等。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清查时,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账簿记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在产品的真实存在及所有权归属。再次,对在产品采取核实采购发票、入库单、出库单、材料及成本核算账簿等账务记录,来判断在产品的真实性和核算的准确性。
对于在产品,主要采用如下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在产品以完工比例乘以对应的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完工比例×不含税售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
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在产品评估值为 876.90万元。
* 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账面原值为 696.51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净值为 696.51万元,主要为不同型号的发动机。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正常销售的发出商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税金及附加率主要包括以流转税为税基计算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等;
c.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营业利润率=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剔除非经营损益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为一定的比率,由于发出商品已销售,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 r为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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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评估值为 742.61万元。
* 存货的评估值
存货合计评估值 2099.04万元,评估增值 116.25万元,增值率为 5.86%,增值原因主要是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均有一定的利润。
(8)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65.15万元,为待抵扣的增值税,评估无增减值。
2、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核实后账面值合计金额为 61160.05 万元,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具体账面价值情况表和长期投资总体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期限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1 武汉康豪 2022/08 长期 100.00% 200.00
2 兴源北京 2011/12 长期 100.00% 300.00
3 武汉倍沃得 2007/12 长期 100.00% 3000.00
4 湖北倍沃得 2020/08 长期 100.00% 7000.00
5 襄阳康豪 2025/09 长期 100.00% 500.00
6 武汉诺尔曼 2026/04 长期 100.00% 500.00
7 芯源朗弘 2026/04 长期 100.00% 1000.00
8 武汉源海 2026/04 长期 100.00% 1000.00
9 康豪物流 2026/04 长期 100.00% 100.00
10 赞昇有限公司 2026/04 长期 100.00% 28415.30
11 兴源康豪 2026/04 长期 100.00% 9228.26
12 朗弘运输 2026/04 长期 100.00% 200.00
13 朗弘盛世 2026/04 长期 51.00% 102.00
14 襄阳芯源 2026/04 长期 90.00% 1500.00
15 康明斯动力 2012/03 长期 50.00% 7534.83
16 启源康豪 2021/08 长期 49.50% 579.67
合计 61160.05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额 611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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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投资单位简介
2026 年 4月,芯源动力将 9家子公司股权转让予标的公司,其中 7家子公司由芯
源集团设立、2家子公司由芯源集团同一控制下合并。本次股权转让为同一控制下合并。
基于上述背景,本次评估测算引用的财务报表假设康豪机电自始持有芯源动力原有子公司,并视同该股权架构在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 1-3月一直存在。本次模拟合并数据是基于前述假设前提下得出。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转让方式 工商变更时间
1 赞昇有限公司 100% 2026年 4月
2 兴源康豪 100% 2026年 4月
3 武汉源海 100% 2026年 4月
4 武汉诺尔曼 100% 2026年 4月
5 朗弘运输 100% 股权转让 2026年 4月
6 康豪物流 100% 2026年 4月
7 朗弘盛世 51% 2026年 6月
8 芯源朗弘 100% 2026年 4月
9 襄阳芯源 90% 2026年 4月
在评估基准日时点,部分子公司股权变更未完成,结合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经审计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评估申报资料进行评估。
综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年 3月 31日,康豪机电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共 16项,其中包括 5项原始持有的全资子公司、9项模拟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及 2项原始持有的
非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长期投资单位 注册资金 公司长
序号 持股比例 业务板块 是否合并范围 股权情况
名称 (万元) 投级别
1 武汉康豪 1000.00 100.00% 一级子 其他业务 合并范围内 原始持有
公司
2 300.00 100.00% 一级子兴源北京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原始持有
公司
2-1 西安康豪 3000.00 100.00% 二级子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原始持有
公司
3 武汉倍沃得 3000.00 100.00% 一级子 热交换系统 合并范围内 原始持有
公司
3-1 兴源倍沃得 1000.00 100.00% 二级子 热交换系统 合并范围内 原始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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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单位 注册资金 公司长
序号 持股比例 业务板块 是否合并范围 股权情况
名称 (万元) 投级别公司
3-2 朗弘热力 5000.00 100.00% 二级子 热交换系统 合并范围内 原始持有
公司
4 湖北倍沃得 7000.00 100.00% 一级子 热交换系统 合并范围内 原始持有
公司
5 襄阳康豪 500.00 100.00% 一级子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原始持有
公司
6 武汉诺尔曼 500.00 100.00% 一级子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7 1000.00 100.00% 一级子芯源朗弘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8 武汉源海 1000.00 100.00% 一级子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8-1 二级子襄阳源海 800.00 100.00%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9 康豪物流 100.00 100.00% 一级子 其他业务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10 一级子赞昇有限公司 1.00 100.00%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11 兴源康豪 1.00 100.00% 一级子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12 朗弘运输 200.00 100.00% 一级子 其他业务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13 朗弘盛世 200.00 51.00% 一级子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14 襄阳芯源 15000.00 90.00% 一级子 动力单元 合并范围内 模拟合并
公司
15 康明斯动力 6500.00 50.00% / / 合并合并范围外
范围外
16 合并启源康豪 780.00 49.50% / / 合并范围外
范围外
(3)评估过程及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对于全资子公司,用资产基础法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确定评估值:
全资子公司评估值=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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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本次模拟合并范围外的参股公司,针对被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确定评估值。
其中,对于康明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结合合资公司业务开展形式,采用股利折现模型计算;对于襄阳启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收益法展开评估;
其中,用资产基础法单独展开的子公司,其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被投资单位剩余应缴出资额)×注册资本比例-持股单位需要补缴出资额。
本次评估中,康豪机电模拟合并口径下存在两家包括少数股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朗弘盛世和襄阳芯源。上述两家子公司虽纳入模拟合并范围,但康豪机电对其均不构成绝对控制,本次评估对两家子公司分别根据其经营情况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朗弘盛世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及散热器相关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历史年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记录,模拟合并口径收益法中已考虑朗弘盛世相关业务预测,本次评估参考其近年利润占比计算扣除少数股权价值。襄阳芯源目前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稳定的盈利记录和可明确预测的未来收益,故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再乘以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具体评估方法选择如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采用的评估方法
1 武汉康豪 100.00% 资产基础法
2 兴源北京 100.00% 资产基础法
3 武汉倍沃得 100.00% 资产基础法
4 湖北倍沃得 100.00% 资产基础法
5 襄阳康豪 100.00% 资产基础法
6 武汉诺尔曼 100.00% 资产基础法
7 芯源朗弘 100.00% 资产基础法
8 武汉源海 100.00% 资产基础法
9 康豪物流 100.00% 资产基础法
10 赞昇有限公司 100.00% 资产基础法
11 兴源康豪 100.00% 资产基础法
12 朗弘运输 100.00% 资产基础法
13 朗弘盛世 51.00% 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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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采用的评估方法
14 襄阳芯源 90.00% 资产基础法
15 康明斯动力 50.00% 股利折现法
16 启源康豪 49.50%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本次评估中,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4)康明斯动力股权价值-收益法(股利折现)
* 评估方法
康明斯动力系由康豪机电与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 50%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根据合资公司协议,康豪机电对该公司不构成单方控制。康明斯动力主营业务为发动机经销,其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且相关风险能够量化,康明斯动力所处行业处于稳定增长期,因此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在收益法的具体模型选择上,考虑到评估对象为缺乏控制权的合资公司股权,康明斯动力股利分配政策明确且稳定,因此选用两阶段增长股利折现模型(DDM)进行计算。
* 方法介绍
A、概述
本次评估对象为康明斯动力股权价值。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采取收益法中的股利折现法(DDM)估算,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
股利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分配利润折算为现值,估算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分配股利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估算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当对未来预期股利分配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B、基本评估思路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以康明斯动力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净资产),即按收益途径采用股利折现方法(DDM),估算企业的股东部分权益(净资产)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价值。
C、估算模型
本次采用的 DDM模型为两段估算模型,其中第一阶段为超增长阶段,股利增长情况根据对康明斯动力未来 5年的利润进行预测;第二段为连续增长阶段。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其中:
P:康明斯动力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Ri:康豪机电持有的股权未来第 i年度分红;
r:折现率;
i:1-5年;
g:连续增长率(基于康明斯动力利润留存比例和净资产收益率)。
本次估算,使用分配股利作为评估对象的收益指标,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股利。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股利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 预期股利预测
康明斯动力以康明斯所出产的发动机为基础,研发、匹配和向发电设备主机厂销售发电动力总成并提供服务支持,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
本次估算以康明斯动力期后实际数据预测 2026年 4-12月净利润,根据目前行业发展情况以及企业管理层预测按 3%的增长率确定 2027 年及以后年度的未来净利润增长率。
* 分红额估算
根据合资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公司税后利润,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分配:
A、支付没收商品的损失及支付关于税款的罚息、罚金;
B、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公司先前年度中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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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以及按各方议定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相应份
额向各方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D、按中国法律规定从公司税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对每项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总经理提出,报股东会批准;
E、除非股东会另行决议,所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应在公司年度财务账目获得批准后一个月内向各方分配。
按照上述合资合同条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当康明斯动力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康明斯动力目前法定公积金提取已达前述标准要求,后续按照 100%税后利润进行分配。一般于次年分配上一年金额。
* 折现率
r=rf+be(rm–rf)+ε
=1.82%+1.1089×(8.87%- 1.82%)+1.00%
=10.64%
* 评估结果
康明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未来年度分红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7年度 2028年度 2029年度 2030年度 2031年度 2032年度预测分红(万 7800.41 8034.42 8275.45 8523.72 8779.43 9042.81元)
折现率 10.64% 10.64% 10.64% 10.64% 10.64% 10.64%
折现系数 0.8813 0.7966 0.7200 0.6508 0.5882 0.5316
折现值 6874.47 6399.91 5958.11 5546.81 5163.90 4807.43
永续期 45193.00
合计 79900.00代入公式进行折现得出其持有的康明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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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 R R=? i + 5
i=1 (1+ r)i (r-g)(1+ r)5
其中:
P:康明斯动力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Ri:康豪机电持有的股权未来第 i年度分红;
r:折现率;
i:1-5年;
g:连续增长率(基于康明斯动力利润留存比例和净资产收益率)。
结合管理层分析预测,设定连续增长率 g=0。
综上,康豪机电持有的康明斯动力评估价值为 79900.00万元(取整)。
(5)启源康豪股权价值-收益法
* 评估模型本次评估拟采用未来收益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
* 营业收入预测
启源康豪发电模式为分布式发电,其所发电量均大部分供长源东谷厂用,剩余电量上网,项目容量 7.20MW。
本次收入预测如下:
发电销售收入=发电量×上网电价
其中:发电量=装机容量×预计发电可利用小时数×(1-衰减率)
A、发电量预测
装机容量:本次评估按照实际装机容量 7.20MW预测。
预计发电可利用小时数:基于历史年度实际发电量的数据测算。
衰减率:根据项目报告结合实际发电情况确认衰减率。
B、发电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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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报告确认,项目安装的光伏组件生命周期为 25年,即至 2047年 8月止。
C、电价的预测
根据项目公司与厂区以及当地国网的历史购售电情况,参考历史年度发电结算数据确认电价。
D、发电收入预测
发电销售收入=发电量×上网电价
收入预测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6年
项目 4-12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2031年 2032年 2033年月机组容量(单位:MW 7.20 7.20 7.20 7.20 7.20 7.20 7.20 7.20)预计发电可利用小
/h 832.39 985.07 985.07 985.07 985.07 985.07 985.07 985.07时数
发电量/结算电量
(单位:万千瓦 596.92 703.58 700.74 697.90 695.07 692.23 689.39 686.56时)
厂用发电收入 255.05 300.62 299.41 298.19 296.98 295.77 294.56 293.35
上网发电收入 12.42 14.64 14.58 14.52 14.46 14.40 14.34 14.28
收入合计 267.47 315.26 313.98 312.71 311.44 310.17 308.90 307.63
项目 2034年 2035年 2036年 2037年 2038年 2039年 2040年 2041年机组容量(单位:MW 7.20 7.20 7.20 7.20 7.20 7.20 7.20 7.20)预计发电可利用小
/h 985.07 985.07 985.07 985.07 985.07 985.07 985.07 985.07时数
发电量/结算电量
(单位:万千瓦 683.72 680.88 678.05 675.21 672.37 669.53 666.70 663.86时)
厂用发电收入 292.13 290.92 289.71 288.50 287.29 286.07 284.86 283.65
上网发电收入 14.22 14.16 14.11 14.05 13.99 13.93 13.87 13.81
收入合计 306.36 305.09 303.81 302.54 301.27 300.00 298.73 297.46
项目 2042年 2043年 2044年 2045年 2046 2047年年 1-8 月机组容量(单位:MW 7.20 7.20 7.20 7.20 7.20 7.20)
预计发电可利用小 985.07 985.07 985.07 985.07 985.07 656.72
时数/h
发电量/结算电量 661.02 658.19 655.35 652.51 649.68 431.23
(单位:万千瓦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时)
厂用发电收入 282.44 281.22 280.01 278.80 277.59 184.25
上网发电收入 13.75 13.69 13.63 13.57 13.51 8.97
收入合计 296.19 294.92 293.65 292.37 291.10 193.22
* 营业成本预测启源康豪未来年度成本支出主要有固定成本及变动成本两部分。固定成本主要为折旧,变动成本主要为运维费等项目。固定资产折旧按照企业折旧政策预测,运维费根据基准日正在执行的运维合同金额计算。预测结果见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 管理费用预测
启源康豪管理费用主要为业务招待费、修理费和折旧费等,固定资产折旧按照企业折旧政策预测,其他费用未来预计持续发生,因此参考最近一年度水平对未来进行预测。
预测结果见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 财务费用预测
在评估基准日,启源康豪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未来年度财务费用根据被评估单位借款计划进行测算。
* 税金及附加与所得税预测
启源康豪主要缴纳的税率及税种如下:
启源康豪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2号),满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24年度、2025年度及 2026年 1-3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发电收入以 13%税率缴纳增值税,城建税税率为 5%,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 3%和 2%。本次评估按照以上税率预测税金及附加。
本次评估按上述税项预测未来税金及附加与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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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旧与摊销预测
启源康豪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光伏发电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折旧的预测结果见现金流预测表。
* 资产回收预测
由于本次预测期为有限年期,经营期结束,启源康豪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期末净营运资金等仍具有一定价值。预测期满,将剩余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营运资金净值等相关款项作资产回收预测计算。资产回收预测数据见现金流预测表。
* 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启源康豪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2027 2028 2029 2030 2031 2032 2033 2034 2035 2036
项目 4-12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一、营业收 267.47 315.26 313.98 312.71 311.44 310.17 308.90 307.63 306.36 305.09 303.81入
减:营业成 135.28 180.38 180.38 180.38 180.38 180.38 180.38 180.38 180.38 180.38 180.38本
税金及附加 0.05 0.06 0.06 0.06 3.21 3.95 3.94 3.92 3.90 3.89 3.87
营业费用 - - - - - - - - - - -
管理费用 5.04 5.64 5.62 5.59 5.57 5.55 5.53 5.50 5.48 5.46 5.43
财务费用 29.89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二、利润总 97.20 89.33 88.08 86.84 82.43 80.45 79.21 77.98 76.75 75.52 74.28额
所得税 4.23 4.47 17.62 17.37 16.49 16.09 15.84 15.60 15.35 15.10 14.86
三、净利润 92.97 84.87 70.47 69.47 65.95 64.36 63.37 62.39 61.40 60.41 59.43
加:折旧 124.23 165.64 165.64 165.64 165.64 165.64 165.64 165.64 165.64 165.64 165.64
摊销 - - - - - - - - - - -
扣税后利息 28.39 37.86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留抵增值税 31.17 39.58 39.42 39.26 7.54 - - - - - -冲回
净现金流量 276.76 327.95 307.41 306.25 271.00 261.88 260.89 259.91 258.92 257.93 256.95
2037 2038 2039 2040 2041 2042 2043 2044 2045 2046 2047
项目 年 1-8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月
一、营业收 302.54 301.27 300.00 298.73 297.46 296.19 294.92 293.65 292.37 291.10 193.22入
减:营业成 138.97 14.74 14.74 14.74 14.74 14.74 14.74 14.74 14.74 14.74 10.49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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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027 2028 2029 2030 2031 2032 2033 2034 2035 2036
项目 4-12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税金及附加 3.85 3.84 3.82 3.81 3.79 3.77 3.76 3.74 3.72 3.71 2.48
营业费用 - - - - - - - - - - -
管理费用 5.41 5.39 5.37 5.34 5.32 5.30 5.28 5.25 5.23 5.21 3.46
财务费用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39.85
二、利润总 114.46 237.46 236.23 235.00 233.77 232.53 231.30 230.07 228.84 227.61 136.95额
所得税 22.89 47.49 47.25 47.00 46.75 46.51 46.26 46.01 45.77 45.52 27.39
三、净利润 91.57 189.97 188.98 188.00 187.01 186.03 185.04 184.06 183.07 182.08 109.56
加:折旧 124.23 - - - - - - - - - -
摊销 - - - - - - - - - - -
扣税后利息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31.88
期末资产回 - - - - - - - - - - 236.80收
净现金流量 247.68 221.85 220.86 219.88 218.89 217.90 216.92 215.93 214.95 213.96 141.44
* 折现率
折现率计算表如下:
项目 数值
权益比 0.5737
债务比 0.4263
贷款加权利率 0.035
国债利率 0.0182
可比公司收益率 0.0887
适用税率 0.2222
历史β 1.0621
调整β 1.0416
无杠杆β 0.673
权益β 0.8962
特性风险系数 0.01
权益成本 0.0914
债务成本(税后) 0.0272
WACC 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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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数值
折现率 6.40%
* 评估结果
启源康豪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100.00万元(取整),标的公司持有启源康豪 49.50%的股权评估值为 1039.50万元。
(6)评估结论
按照上述方法,长期投资合计账面值 61160.05 万元,评估值 199339.46 万元,评估增值 138179.41万元,增值率 225.93%。增值原因系被投资企业在投资期内经营效益好,在基准日享有的权益价值高于投资成本,造成评估增值。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率%号
1 武汉康豪 100.00% 200.00 54.15 -72.93
2 兴源北京 100.00% 300.00 -5549.47 -1949.82
3 武汉倍沃得 100.00% 3000.00 66558.50 2118.62
4 湖北倍沃得 100.00% 7000.00 4637.54 -33.75
5 襄阳康豪 100.00% 500.00 499.89 -0.02
6 武汉诺尔曼 100.00% 500.00 2157.23 331.45
7 芯源朗弘 100.00% 1000.00 1699.48 69.95
8 武汉源海 100.00% 1000.00 145.47 -85.45
9 康豪物流 100.00% 100.00 153.02 53.02
10 赞昇有限公司 100.00% 28415.30 22706.77 -20.09
11 兴源康豪 100.00% 9228.26 22388.86 142.61
12 朗弘运输 100.00% 200.00 1204.20 502.1
13 朗弘盛世 51.00% 102.00 301.04 195.14
14 襄阳芯源 90.00% 1500.00 1443.28 -3.78
15 康明斯动力 50.00% 7534.83 79900.00 960.41
16 启源康豪 49.50% 579.67 1039.50 79.33
合计 61160.05 199339.46 225.93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率%号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额 61160.05 199339.46 225.93
3、投资性房地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 2802.35万元,账面净值 1854.46万元。主要为深圳工业园厂房中对外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部分厂房,该部分已取得鄂
(2021)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0024485号不动产权证,出租面积约 19960.00平方米。
本次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为零,其评估价值在固定资产中的深圳工业园厂房中体现。
4、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账面原值 6606.24万元,净值 3257.71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2)房屋建(构)筑物概况
* 主要房屋建筑物分布状况
康豪机电现有房屋建筑面积 68217.58平方米,均位于康豪机电厂区内。目前房屋建筑维修情况较好,利用率较高,主要包括深圳工业园厂房、综合楼、员工食堂及仓库等,上述工业类房产竣工于 2013年-2021年。
* 主要房屋建(构)筑物结构康豪机电房屋建筑物建筑结构主要为钢混结构。
钢混结构的基础一般采用钻孔灌注桩基,钢筋混凝土承台,大型设备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小型设备基础采用天然地基,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基础。上部为现制钢筋砼框架柱、梁、板,形成整个房屋的框架骨架,围护墙体采用实心粘土砖及粉煤灰砌块或其它他新型墙体材料。屋面防水层采用橡胶复合材料或其他新型防水材料。
* 装修状况
康豪机电厂区内房产:工业厂房大多为普通装修,墙体,内、外墙均为涂料;门窗为塑钢窗;地面为耐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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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区内主要建筑物
该房产位于襄阳市高新区工业园 1幢康豪机电厂区内,建筑面积为 63220.99平方米,总楼层 2层,层高约为 8米,建成年月为 2013年 12月。
该房产基础为钢筋砼独立基础和带型基础,砖基础;主体承重结构为钢柱、钢梁、钢檩条、钢墙架;外墙勒脚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粉面刷涂料和瓷砖,内墙面为乳胶漆;
水电卫设施齐全,每层均设男女卫生间;地面为防水面砖、环氧树脂地坪漆地面;门窗为塑钢窗、钢门、套装门;排水为有组织排水,PVC雨落管排水等。
该房产配套设施包括消防、给排水、电气等。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建筑基础、其他承重构件、墙体、屋面、楼地面、内外装修、门窗、上下水、电力设施、给排水系统等均正常使用。
(3)评估方法
基于本次评估之特定目的,结合各待评建筑物的特点,本次评估按照房屋建筑物不同用途、结构特点和使用性质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 成本法
对主要自建建筑物的评估,是根据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或可比建设工程指标造价资料按建筑物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建筑物评估净值。
建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他自建建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估要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净值。
A.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由建安造价(不含税价)、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价)、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a.建安造价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及配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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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程的总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及配套信息系统工程的总价,建安工程造价根据造价指数调整计算,对于常见的建筑工程,评估人员参考同类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概算指标,根据结构、装修、水电设施等工程造价的差异进行修正后得出委估建筑的建安造价。
b.前期及其它费用的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安造价外的其它费用两个部分。依据现行营改增税收政策,对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安造价外的其他费用,扣除相应增值税,即得出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具体见下表:
计费标准 计费标准 不含税费率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取费依据(含税) (不含税) 计算公式建设单位管
1 建设单位管 建筑安装总 1.40% 1.40% 理费不扣增 财建〔2016〕504号
理费 造价值税
2 建筑安装总 3.05% 2.88% 含税价-含税勘察设计费
造价 价/1.06*6% 市场调节价
3 工程建设监 建筑安装总 2.86% 2.70% 含税价-含税 市场调节价
理费 造价 价/1.06*6%
4 招标代理服 建筑安装总 0.20% 0.19% 含税价-含税
务费 造价 价/1.06*6% 市场调节价
5 环境影响咨 建筑安装总 0.11% 0.10% 含税价-含税 市场调节价
询收费 造价 价/1.06*6%
6 可行性 建筑安装总 0.28% 0.26% 含税价-含税
研究费 造价 价/1.06*6% 市场调节价
合计 7.90% 7.53%
c.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系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工期按建设正常情况周期计算,并按均匀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含税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含税价)]×合理工期×
贷款利息×50%
利 率 表(LPR)
贷款期限 1年 5年以上
2025年 7月 21日 3.0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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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成新率
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根据建(构)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梁、板、柱)、墙体、楼地面、屋面、门窗、内外墙粉刷、天棚、水卫、电照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确定尚可使用年限,从而综合评定建筑物的成新率。
计算公式: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4)评估结果及价值比较变动原因分析
* 评估结果
经评估计算,委托评估的房屋建(构)筑物账面原值 6606.24万元,净值 3257.71万元,评估原值 10341.00万元,评估净值 7885.99万元,评估原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 3734.76 万元,增值率 56.53%,评估净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 4628.28 万元,增值率 142.07%。
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之“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和“固定资产-构筑物评估明细表”。
* 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原因分析
经评估计算,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原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 3734.76万元,增值率 56.53%,评估净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 4628.28万元,增值率 142.07%,主要原因:
A.委估房屋建(构)筑物建成时间普遍较早,评估基准日建筑人工、材料价格较建筑时间均有一定上涨,故整体评估原值增值较大。
B. 部分账面在投资性房地产体现,本次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为零,其评估价值在固定资产中的深圳工业园厂房中体现。
C. 企业财务计算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折旧年限短于评估计算的经济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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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康豪机电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申
报的全部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设备类合计 1004.47 623.05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787.81 504.30
固定资产-车辆 126.97 112.87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89.69 5.87
(2)设备概况
机器设备:康豪机电主要设备涉及变压器、榨油机、压裂车等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设备维护保养正常,设备运行良好。
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主要包含空调、电脑及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设备均能使用正常。
车辆:车辆主要为办公用车,截至评估基准日,车辆能正常行驶。
(3)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 重置全价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全价,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费用(包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资金成本等),综合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不含税)+运杂费(不含税)+安装调试费(不含税)+其
他费用(不含税)+资金成本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文件规定,本次评估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计算过程中扣
除可抵扣增值税。
A.机器设备重置全价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或参照《2026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
本次评估对于设备购置价按其对应的增值税率测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故本次评估机器设备的购置价采用不含税价。
B.运输车辆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辆的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购置价(不含税)+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C.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电子设备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本次评估对于设备购置价按其对应的增值税率测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故本次评估电子设备的购置价采用不含税价。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不含税)
* 成新率的确定
A.机器及电子设备成新率:
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则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B.车辆成新率对于运输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年第 12号)的有关规定和车辆的平均经济使用年限,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进行调整。
* 评估值的确定
A.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生产年代久远,已无同类型号的电子设备则参照近期二手市场行情确定评估值。
B.车辆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 评估结果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设备类合计 1004.47 617.57 892.40 653.35 -11.16 5.79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787.81 503.83 751.42 537.24 -4.62 6.63
固定资产-车辆 126.97 108.67 121.17 111.49 -4.57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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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89.69 5.07 19.82 4.62 -77.91 -8.85
* 评估结果增减值原因分析
A.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购置价下降;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是评估时考虑的设备经济寿命年限比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
B.车辆类资产竞争造成市场价格下降,造成车辆评估原值与净值减值。
C.被评估企业的电子设备资产技术更新速度快,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其购置时的水平,造成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评估时对超出电子设备经济使用年限的资产采用报废回收价进行评估,报废回收价低于设备残值是造成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
6、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评估范围内的母公司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 1宗,为工业出让用地,原始入账价值 2481.91万元,账面价值 1921.33万元。
(1)估价对象描述
康豪机电厂区用地位于襄阳市高新区工业园 1幢,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15520.18平方米。
* 土地登记状况
待估宗地的估价对象的编号、宗地名称、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权类
型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状况详见下表:
土地 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 土地终
序号 宗地名称 位置 用途 m2 不动产权证编号使用者 ( ) 权类型 止日期
襄阳康豪 襄阳市高新 鄂(2021)襄阳 2061年
1 康豪机电 工业机电工程 区工业 115520.18 出让 市不动产权第 9月 27
厂区用地 用地
有限公司 园 1幢 0024485号 日
* 土地权利状况
被评估对象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待估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康豪机电通过出让方式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下表: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剩余使
序 土地 土地终止 批准使用 他项权利
宗地名称 用年限 不动产权证编号 性质
号 使用权人 日期 年限 状况
(年)
襄阳康豪 鄂(2021)襄阳
1 康豪机电 2061年 9机电工程
厂区用地 月 27 50 年 35.49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抵押日
有限公司 0024485号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权属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估价对象来源合法,产权清楚。
* 土地利用状况
康豪机电厂区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15520.18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主要为深圳工业园厂房、综合楼等,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
* 个别因素
估价对象评估所设定基础设施状况见下表: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地形及地质 规划限制 宗地内基础设施配套
宗地名称 容积率 宗地形状
状况 (㎡) 条件 条件 程度
宗地红线外“五通”
襄阳市高 工业区 地势较平康豪机电 115520.18 (通电、通上水、下水、新区工业 标准容 较规则 坦,地基承 无厂区用地 1 通路、通讯),红线内园 幢 积率 载力较好场地平整
(2)估价方法与估价过程
* 估价方法的选择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常用的地价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在本次估价方法的选择过程中,根据估价对象现场勘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根据各种估价方法的适用范围、使用条件,结合估价目的,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A.市场比较法
由于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有近年来的土地成交比较活跃,土地拍卖成交价格比较透明,因此可以采用市场比较进行评估。
B.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估价人员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了实地勘察之后,根据待估宗地的特点及实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际利用和开发状况,考虑到待估宗地位于襄阳市基准地价覆盖区域内,故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 估价过程
A.市场比较法评估
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含义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个别因素、使用年期、容积率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时地价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估价的基本公式:V=VB×A×B×C×D×E
式中:
V:待估宗地使用权价值;
VB:比较案例价格;
A= 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 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 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期日 地价指数
C= 待估宗地使用年期修正 系数
比较实例宗地使用年期 修正系数
D= 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 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 条件指数
E= 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 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 条件指数
a.比较样本的选取
根据前述的影响因素分析,待估宗地位于襄阳市高新区工业园 1幢,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可在与该宗地所在类似的区域或同一供需圈内选取三个工业用地交易样本为比较样本,以市场比较法进行比较修正确定待估宗地比准地价。经调查,本次评估宗地已选取以下三个样本为宗地的比较样本:
序号 地块座落 土地 出让面积 出让年限 出让 容积率 地面地价 成交总价 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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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方式 (元/ (万元)
㎡)高新区机工业园
1 场路以 工业 66616.13 50 挂牌年 区标准 252.00 1678.73 2026年 3月
南、拓新 出让 出让容积率路以西工业园
2 高新区刘 工业 15481.05 50 挂牌年 区标准 207.00 320.00 2026年 1月
集南路 出让 出让容积率工业园
3 高新区无 工业 20002.49 50 挂牌年 区标准 222.00 444.06 2026年 3月
锡路以北 出让 出让容积率
b.比较因素选择
市场比较法是以各比较样本为基础,通过比较样本宗地与评估宗地间影响因素的差距,来确定评估宗地地价。通常情况下,具体比较因素有交易时间、交易情况、使用年限、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五大类。经评估人员初步分析比较,此次评估在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中具体因子有:产业聚集度、基础设施状况、交通便捷度、宗地形状、临路状况、地基承载力及洪水淹没因素等。
c.编制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表
根据委估宗地和比较样本的各因素条件,列表如下:
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案例 A 案例 B 案例 C
交易价格(元/平方米) 待估 252.00 207.00 222.00高新区机场路康豪机电厂区
位置 以南、拓新路 高新区刘集南路 高新区无锡路以北用地以西
土地用途 出让工业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交易日期 估价基准日 2026年 3月 2026年 1月 2026年 3月交易情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土地使用年期 35.49 50 50 50
交易方式 模拟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
产业聚集度 产业聚集度
产业聚集度 产业聚集度较好 产业聚集度较好
较好 较好区
基础设施保证 基础设施保证 基础设施保证率
域基础设施状况 基础设施保证率一般率一般 率一般 一般因区域土地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素利用方向
交通便捷度 交通便捷度 交通便捷度 交通便捷度一般 交通便捷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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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案例 A 案例 B 案例 C
一般 一般
环境状况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规则多边形, 规则多边形,规则多边形,不 规则多边形,不影响宗地形状 不影响开发 不影响开发利
影响开发利用 开发利用
利用 用
临路状况 临一般道路 临一般道路 临一般道路 临一般道路
个宗地面积 115520.18 66616.13 15481.05 20002.49别(平方米)
因 容积率 标准容积率 标准容积率 标准容积率 标准容积率
素 通路、通电、 通路、通电、 通路、通电、通上
通路、通电、通
通上水、通下 通上水、通下 水、通下水、通讯,宗地内开发状况 上水、通下水、
水、通讯,场 水、通讯,场 场地通讯,场地平整地平整 地平整 平整
地形坡度 平坦 平坦 平坦 平坦
土地使用权类型 国有出让 国有出让 国有出让 国有出让
权担保物权 无担保 无担保 无担保 无担保
益查封情况 未查封 未查封 未查封 未查封因
素拖欠税费情况 未拖欠税费 未拖欠税费 未拖欠税费 未拖欠税费
权属情况 权属清晰 权属清晰 权属清晰 权属清晰
d.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根据上述比较因素条件说明,以待估宗地的各项因素条件状况为基准,相应指数为 100,将比较样本相应因素条件与委估宗地相比较。确定比较样本相应指数,列表如下:
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案例 A 案例 B 案例 C交易价格(元/平方待估 227 238 222
米)
位置 100 100 100 100
土地用途 100 100 100 100
交易日期 100 100 100 100
交易情况 100 100 100 100
土地使用年期 0.9009 1 1 1
交易方式 100 100 100 100
产业聚集度 100 100 100 100
基础设施状况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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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案例 A 案例 B 案例 C
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100 100 100 100
交通便捷度 100 100 100 100
环境状况 100 100 100 100
宗地形状 100 100 100 100
临路状况 100 100 100 100
宗地面积 100 99 99 99
容积率 100 100 100 100
宗地内开发状况 100 100 100 100
地形坡度 100 100 100 100
土地使用权类型 100 100 100 100
担保物权 100 100 100 100
查封情况 100 100 100 100
拖欠税费情况 100 100 100 100
权属情况 100 100 100 100
数表中各项因素指数制定说明如下:
(a)交易时间
三个样本与待估宗地交易基准时间稍有差距,地价变化不大,从而得到上述指数。
(b)交易情况
三个样本均为成交价,成交价格与正常成交价格基本相同,根据经验确定上述指数。
(c)使用年限
待估宗地使用年限为 50年,剩余使用年限为 35.49年,A、B、C样本地块年限均为 50年。
1-1/(1+ r)n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1-1/(1+ r)m其中,r:土地还原率,根据《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不含鱼梁洲)、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不含鱼梁洲)的公告》,工业用地土地还原率为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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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宗地剩余使用年限;
m: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按照各用途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工业 50年、商业 40年、住
宅 70年、综合 50年计算。
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 35.49年,故年期修正系数为 0.9009。
(d)区域、个别因素
三个样本分别在不同的区域,用地条件略有不同,且三样本与待估宗地不在同一区域,因此有上述指数。其他具体因子条件差异见因素条件说明表。
E.编制比较因素修正系数表
根据上述比较因素指数确定依据,进行待估宗地与比较实例在交易时间、交易情况、交易方式、区域因素与个别因素等方面的修正,得到因素修正系数,见下表:
比较因素 案例 A 案例 B 案例 C
交易价格(元/平方米) 252 207 222
位置 100/100 100/100 100/100
土地用途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易日期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易情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土地使用年期 0.9009/1 0.9009/1 0.9009/1
交易方式 100/100 100/100 100/100
产业聚集度 100/110 100/100 100/100
基础设施状况 100/95 100/95 100/95
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通便捷度 100/100 100/97 100/100
环境状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宗地形状 100/100 100/100 100/100
临路状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宗地面积 100/100 100/102 100/102
容积率 100/100 100/100 100/100
宗地内开发状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地形坡度 100/100 100/100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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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因素 案例 A 案例 B 案例 C
土地使用权类型 100/100 100/100 100/100
担保物权 100/100 100/100 100/100
查封情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拖欠税费情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权属情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修正系数(∏) 0.8621 0.9584 0.9297
比准价格 217 198 206
F.比准地价计算确定
从上述对比分析及修正中可看出,对于待估宗地三个样本修正得到的比准地价详见下表,相差不大,可见待估宗地地价水平也在此附近。则根据样本修正情况,确定以样本得到的比准地价平均价确定评估地价,经分析确定待估宗地最终比准地价采用算术平均值:
宗地 样本 A 样本 B 样本 C 平均价
宗地比准价格 217 198 206 207
*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估价对象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A.基准地价的内涵根据《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不含鱼梁洲)、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不含鱼梁洲)的公告》,襄阳市基准地价分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及内涵如下:
土地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商业服务业 元/m2 4620.00 3642.00 2775.00 1992.00 1311.00
用地 万元/亩 308.00 242.80 185.00 132.80 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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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元/m2 5334.00 4044.00 2787.00 1944.00 1356.00居住用地
万元/亩 355.60 269.60 185.80 129.60 90.40
元/m2 1251.00 939.00 633.00 345.00 213.00工矿用地
万元/亩 83.40 62.60 42.20 23.00 14.2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元/m2 2349.00 1947.00 1551.00 1164.00 786.00
用地 万元/亩 156.60 129.80 103.40 77.60 52.40
a.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b.基准地价的基准日:2023年 6月 30日。
c.土地使用年期: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工业用地为 50年。
d.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 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e.基准地价界定容积率: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
f.土地权利状况:基准地价均指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其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的计算公式为:
某用途的市场价单价=基准地价×年期修正系数 K1×(1+∑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 K2×容积率修正系数 K3如果本次所使用的基准地价设定的开发程度与本次评估设定待估宗地的开发程度
存在差异,则需进行开发程度的修正,才能得到评估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条件下的宗地地价,故:
设定开发程度条件下的待估宗地地价=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修正后的宗地地价±开发程度修正幅度
(说明:本次容积率与标准容积率相近,其工业用地对容积率不敏感,故不进行修正)
B.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确定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根据《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不含鱼梁洲)、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不含鱼梁洲)的公告》,查得评估宗地的土地级别为工矿五级,基准地价 213元/平方米。
C.确定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系数 K1
估价对象设定年期为 35.49年,与基准地价所对应的年期不一致,故需进行年期修正,修正公式为:
K 1 - 1 /(1 + r )
m
1 = 1 - 1 /(1 + r ) n
公式中:
K1——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r——土地还原率[根据《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不含鱼梁洲)、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不含鱼梁洲)的公告》,工业用地土地还原率为 4.97%]m——估价对象设定使用年限 35.49年n——基准地价设定土地使用年期 50年根据上述公式,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系数为 0.9009。
D.期日修正系数 K2
评估宗地估价基准日为 2026 年 3月 31 日,而襄阳市基准地价基准日为 2023 年 6月 30日,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全省 16个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以及襄阳市地价指数,2023 年襄阳市工业用地地价指数为 294,2025年襄阳市工业用地地价指数为
335,故确定年土地增长率为 7%,基准地价基准日距本次基准日约 2.75 年,故估价宗
地评估时日修正 K2=1.19。
E.容积率修正系数 K3根据《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不含鱼梁洲)、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不含鱼梁洲)的公告》对工业用地的平均容积率设定为 1.0,该宗地
符合城市规划容积率要求,因此对此项不做调整,容积率修正系数 K3=1。
F.确定影响地价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K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根据《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不含鱼梁洲)、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不含鱼梁洲)的公告》中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工业用地宗地地价因素指标说明表
基本因素 定级因子 优 较优 一般 较劣 劣生活型主干
交通型主干 混合型主干 生活型次干
道路通达度 道或交通型 支路
道 道 道次干道距高速公路出入口距离 ≤5 (56] (67] (79] >9交通条件 (km)距火车站(货运)距 ≤5 (56] (67] (79] >9离(km)距港口码头
距离(km ≤5 (56] (67] (79] >9)雨污分流
雨污分流 雨污合流 雨污合流制,排水通基本设施状况 排水状况 制,排水通 制,排水通 制,遇暴雨 自然排放畅,遇暴雨畅,无积水 畅 严重积水有少量积水
高新技术产 高新技术产
高新技术产 业联系一般 业联系松散
产业聚集影 一般产业联
业联系 区、一般产 区、一般产 独立分布区
响度 系松散区
产业聚集 紧密区 业联系紧密 业联系一般
区 区距物流中心
km ≤5 (56] (67] (79] >9距离( )生活型主干
综合交通 交通型 混合型 生活型次
道或交通型 支路
规划 主干道 主干道 干道
发展潜力 次干道
重点建设区 近期重点规 近期次重点
一般规划区 中期规划区 中远期规划区
规划 划区 规划区工业用地宗地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
基本因素 定级因子 权重 优 较优 一般 较劣 劣
道路通达度 0.2 0.0476 0.0238 0 -0.0212 -0.0423
高速公路出入口 0.0687 0.0164 0.0082 0 -0.0073 -0.0145交通条件
火车站(货运) 0.0698 0.0166 0.0083 0 -0.0074 -0.0147
港口码头 0.0594 0.0141 0.0071 0 -0.0063 -0.0126基本设施
排水状况 0.3 0.0715 0.0358 0 -0.0317 -0.0634状况
产业聚集影响度 0.074 0.0176 0.0088 0 -0.0078 -0.0156产业聚集
物流中心 0.0765 0.0182 0.0091 0 -0.0081 -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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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因素 定级因子 权重 优 较优 一般 较劣 劣
综合交通规划 0.0705 0.0168 0.0084 0 -0.0075 -0.0149发展潜力
重点建设区规划 0.0811 0.0193 0.0097 0 -0.0086 -0.0171待估宗地工业用地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待估对象所处
基本因素 定级因子 待估对象描述 修正指数级别
道路通达度 生活型主干道或交通型次干道 一般 -高速公路出入口 (67] 一般 -交通条件
火车站(货运) (67] 一般 -港口码头 (67] 一般 -基本设施状况 排水状况 雨污合流制,排水通畅 一般 -高新技术产业联系一般区、一
产业聚集影响度 较优 0.01
产业聚集 般产业联系紧密区物流中心 (67] 一般 -综合交通规划 生活主干道或交通型次干道 一般 -发展潜力
重点建设区规划 一般规划区 一般 -
合计 0.01
考虑权重后,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为 1.00。
G.开发程度修正
因襄阳市基准地价内涵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与本次估价定义所设定的开发状态一致,故不予修正。
H.测算土地单价
即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得到评估宗地在估价基准日为 2026年 3月 31日,在评估设定用途、设定开发程度、设定使用年期条件下的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过程
详见下表:
因素修正
基准地价 使用年期修正 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单价
宗地编号 /m2 系数 期日修正系数(元 ) 2 2
(% 系数 修正(元/m ) (元/m ))
1 213 1.00 1.19 0.9009 0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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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价的确定
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地产市场情况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两种估价方法进行了评估,宗地估价结果分别为 207元/平方米和 228元/平方米,两种估价方法估价结果相差不大。市场比较法权重为 50%,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权重为 50%,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最终评估结果,则:
单位面积评估地价=207.00×50%+228.00×50%
= 218.00(元/平方米)取整
(4)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对康豪机电所涉及的土地进行了现场查勘,并对各种有关信息进行了收集、整理和分析,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综合考虑当地地产市场、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对地价的影响,综合评定出本报告所对应的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权在估价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
评估总价=土地价值+契税
=115520.18×218.00×(1+3%)
= 25879400.00(元)取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 2587.94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 666.61万元,增值率 34.70%。
(5)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 由于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来说,土地的供给是有限的。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导致征地成本及土地开发成本增加,从而使地价上涨。
* 近年襄阳针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对城区的土地进行了大量开发投资建设,使得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目标土地所在地的工业土地资源也较为紧张。
7、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其他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账面未记录为专利、商标、作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以及域名。具体清单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之“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之“(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2)评估方法
* 企业账外相关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无形资产,由于上述无形资产已在具体产品中使用,且已经为企业带来贡献,对企业间接的产生收入,收益法更能体现其对企业产生的价值。故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单位的最终产品无法与各项无形资产等一一对应,部分产品中运用了多项无形资产,同时也存在个别无形资产可以在多个产品中使用的情况。因此,本次评估将这些无形资产视为对公司整体收益作出统一贡献的无形资产组合,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模型:本次收益现值法评估模型选用销售收入提成折现模型。
计算公式
收益现值法的技术思路是对企业未来销售的收益进行预测,并按一定的分成率,即该无形资产在未来年期收入分成率,确定该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收益,然后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加和即为评估估算值。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n
P ? kRt= t
t=1 (1+ i)
其中:
P: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Rt:第 T年销售收入
t:计算的年次
k:无形资产在收益中的提成比率
i:折现率
n:无形资产收益期
* 对于账外商标,本次评估依据商标登记形成过程中所需投入的各种成本费用的重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置价值确认商标资产的所有权价值。其基本公式如下:
P=C1+C2+C3
式中:
P:评估值;
C1:官费;
C2:代理费用;
C3:其他费用(包括翻译费、设计费和认证费等)
* 对于账外作品著作权,申请注册相对简单,对企业收入贡献不大,不直接产生收益,故采用成本法评估。依据作品著作权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投入的各种成本费用的重置价值确认著作权价值。其基本公式如下P = C1 +C2 +C3
式中:
P:评估值
C1:设计成本
C2:注册费用(包括注册代理费)及其他成本(驳回复审费、行政诉讼费和异议费用)
* 对于账外域名,经核实域名注册过程中的合理支出,按其合理支出确定评估值。
其基本公式如下:
P=C1+C2
式中:
P:评估值
C1:注册域名 1年要花费的注册费用
C2:域名注册 1年后到终止日所花费的费用
根据以上计算方式,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13943.11万元。
(3)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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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可得,被评估单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共计 13943.11万元,增值 13943.11万元。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对公司未来收益有一定贡献。
8、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为 1070.70万元,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和递延收益等所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无增减值。
9、负债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为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 8490.29万元,主要为应付的工程款、货款等,评估无增减值。
(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值 9100.15万元,内容主要为货款,评估无增减值。
(3)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 140.51万元。主要为应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评估无增减值。
(4)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为 812.61万元,主要为应交所得税、印花税等,评估无增减值。
(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2418.17万元,主要为应付的出差费用、返利和押金等,评估无增减值。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154.35 万元,内容为一年内将到期的融资租赁款,评估无增减值。
(7)其他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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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4970.51 万元,主要为货款税额和非 6+9 银行已背书未到期、贴现不能终止确认的票据,评估无增减值。
(8)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为 636.00万元,核算内容为土地款退款,评估无增减值。
(五)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内容本次交易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六)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尚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明细如下:
计量 建筑面积/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权属人
单位 容积
1 钢筋混凝土结综合楼 2021/04 m2 3203.82 康豪机电
构
2 钢筋混凝土结员工食堂 2013/12 m2 1275.77 康豪机电
构
3 二期厂房 钢混 2022/12 m2 8000.07 朗弘热力
4 联合厂房扩建 钢结构 2018/09 m2 8679.56 武汉倍沃得
5 消防水泵房 钢结构 2018/03 m2 44.13 武汉倍沃得
6 员工食堂 钢结构 2018/03 m2 737.81 武汉倍沃得
7 综合站房 钢结构 2018/03 m2 347.49 武汉倍沃得
8 门房 2 钢结构 2018/03 m2 18.72 武汉倍沃得
9 配管车间 钢结构 2012/04 m2 1044.63 武汉倍沃得
10 前处理生产车 钢结构 2012/04 m2 1003.56 武汉倍沃得
间
该部分房屋建筑物面积系企业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报的,相关公司承诺拥有该部分资产产权,并对因该权属瑕疵事项可能引发的纠纷承担责任。本次评估未考虑产权瑕疵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2、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存在未决诉讼、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3、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模拟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债权
序 担保 被担 担保 担保
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权人 本金金额 债权期限 担保物 正在履行的主合同编号
号 人 保人 期限 方式(万元)
康 豪 2021 年 6 月
机电、中信银 18 2026 鄂(2021)日至 2021 鄂银信字第 1558 号、
武 汉 行股份 与 主 襄阳市不1 最高额抵押合同(2021 鄂银 康豪年 6 月 18 日
15000 2021 鄂银信字第 2195 号、最抵第 873 倍 沃 有限公 债 权 抵押 动产权第号) 机电 期间发生的 0024485 2025信银鄂贷字第 033803得、朗 司襄阳 一致债权,具体见 号弘 热 分行 号各借款合同力
康 豪 2021年 11月机电、中信银 1 日至 2026
武 汉 行股份 武汉倍沃 2025信银鄂贷字第 0338032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2021 康豪546 倍 沃 有限公 17000年 11 月 1 日
五年 质押 得 90%的 号、2021 鄂银信字第 2195鄂银最权质字第 号) 机电 期间发生的
得、朗 司襄阳 股权 号债权,具体见弘 热 分行各借款合同力
鄂(2026)襄州区不
2022 动产权第年 8 月
中信银 31 日至 2032 0009286
湖北 湖 北 行股份
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 鄂银 年 8 月 31 与 主 号(原证日3 24000 2022 鄂银固贷第 2014 号、1391 倍沃 倍 沃 有限公 债 权 抵押 号 : 鄂最抵第 号) 期间发生的 2022鄂银固贷第 2025号
得 得 司襄阳 一致 (2022)债权,具体见分行 襄州区不各借款合同动产权第
0016460
号)
2022年 12月
中信银 27 日至 2032 倍沃得汽
2022 湖北 湖 北 行股份 12 27 与 主 车零部件 2022 鄂银固贷第 2014 号、4 最高额抵押合同( 鄂银 年 月 日2547 倍沃 倍 沃 有限公 14000 债 权 抵押 散热器生 2022 鄂银固贷第 2025 号、最抵第 号) 期间发生的
得 得 司襄阳 一致 产建设项 2022鄂银固贷第 2053号债权,具体见分行 目各借款合同
中信银 2022 年 9 月2022 湖 北 行股份 29 日至 2032 湖北倍沃 2022 鄂银固贷第 2014 号、5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康豪鄂银最权质字第 415 倍 沃 有限公 24000 年 9 月 29 日 五年 质押 得 90%的 2022 鄂银固贷第 2025 号、号) 机电
得 司襄阳 期间发生的 股权 2022鄂银固贷第 2053号
分行 债权,具体见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担保债权
序 担保 被担 担保 担保
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权人 本金金额 债权期限 担保物 正在履行的主合同编号
号 人 保人 期限 方式(万元)各借款合同
2022 年 9 月
中信银 30 2032 主 债日至2022 湖 北 行股份 9 30 权 到 2022 鄂银固贷第 2014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鄂银 康豪 年 月 日
6 2275 倍 沃 有限公 24000 期 之 保证 / 2022 鄂银固贷第 2025 号、最保第 号) 机电 期间发生的
得 司襄阳 日 起 2022鄂银固贷第 2053号债权,具体见分行 3年各借款合同
2022 年 9 月
中信银 30 主 债日至 2032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 武汉 湖 北 行股份 权 到 2022 鄂银固贷第 2014 号、鄂银 年 9 月 30 日
7 2276 倍沃 倍 沃 有限公 24000 期 之 保证 / 2022 鄂银固贷第 2025 号、最保第 号) 期间发生的
得 得 司襄阳 日 起 2022鄂银固贷第 2053号债权,具体见分行 3年各借款合同
2022年 12月
中信银 31 日至 2032
行股份 与 主 湖北倍沃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2022 康豪 康 豪 年12月31日
8鄂银最权第 2033 有限公 24000 债 权 质押 得 5400 2022鄂银固贷第 2025号号) 机电 机电 期间发生的
司襄阳 一致 万股权债权,具体见分行各借款合同
2023年 3 武汉康豪兴业银
2023 3 月 9 2520KW行股份 年 月9 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兴 武汉 武 汉屋顶分布
2302 M002 有限公 1610 9 2030日 至 兴银鄂项目融资字 2302第日至银鄂质押字 第 号)康豪 康豪 2030 质押 式光伏发 M001号
司武汉 年12月31日
年 12 电项目电分行
月 31 费收费权日中国光
主 债
大银行 2026 年 6 月 权 到
10 最高额保证合同(武光襄阳 康豪 朗 弘 股份有GSBZ20260031 5000 17 日至 2027 期 之 保证 / 武光襄阳 GSSX20260026) 机电 盛世 限公司
年 6月 16日 日 起
襄阳分 3年行
招商银 主 债
武 汉 行股份 2025 年 9 月 权 到
11 最 高 额 不 可 撤 销 担 保 书 芯源127XY250922T00008003 倍 沃 有限公 3000 23 日至 2028
授 信 协 议
期 之 保证 /
( ) 动力 9 22 (127XY250923T000277)得 司武汉 年 月 日 日 起
分行 3年主 债
中国光 2026 年 6 月 权 到
12 最高额保证合同(武光襄阳 康豪 朗 弘 大银行GSBZ20260032 10000 24 日至 2028 期 之 保证 / 武光襄阳 GSSX20260028) 机电 热力 股份有
年 6月 23日 日 起
限公司 3年康 豪 中信银 2024 3 鄂(2024)武汉 年 月 与 主 2024 鄂银信字第 0654 号、13 最高额抵押合同(2024 鄂银 机电、行股份0560 倍沃 7000 20 日至 2029武汉市经
债 权 抵押 2025信银鄂贷字第 033803最抵第 号) 武 汉 有限公 开不动产
得 年 3月 20日 一致 号
倍 沃 司襄阳 权 第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担保债权
序 担保 被担 担保 担保
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债权人 本金金额 债权期限 担保物 正在履行的主合同编号
号 人 保人 期限 方式(万元)
得、朗 分行 0009099
弘 热 号力
2025 年 1 月
中国银 15 日至 2028 主 债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 武汉 行股份年襄 朗 弘 年12月31 权 到日
14 006 倍沃 有限公 2500 期 之 保证 / 2025襄阳中银借字 016号阳中银保字 号) 热力 期间发生的
得 司襄阳 日 起债权,具体见分行 3年各借款合同
2025 年 1 月
中国银 15 日至 2028 朗弘热力最高额质押合同(2025 行股份年襄 朗弘 朗 弘 年12 31 与 主月 日 拥 有 的
15 001 有限公 2500 债 权 质押 21 2025襄阳中银借字 016号阳中银质字 号) 热力 热力 期间发生的 项 知
司襄阳 一致债权,具体见 识产权分行各借款合同
中信银 主 债
武 汉 行股份 2025 年 3 月 权 到 2025信银鄂贷字第 033803
16 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 鄂银 康豪0644 倍 沃 有限公 5000 10 日至 2030 期 之 保证 / 号、2024鄂银电承 1967号、最保第 号) 机电
得 司襄阳 年 3月 10日 日 起 2024鄂银电承 2444号
分行 3年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4、融资租赁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在下述融资租赁事项:
序 数 租赁期 租赁物价值 租赁物转让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物 型号
号 量 限/月 (元) 价格(元)
三一融资 压裂车-
1 租赁有限 康豪机电 机械式 1 SYN5435TYL 48个 8400000.00 5880000.00月
公司 压裂车本次评估已考虑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5、重大期后事项
(1)2026年 4月后,芯源动力将 9家子公司控股股权转让给康豪机电,构成康豪
机电的组成部分;其中 7家子公司由芯源动力设立、2家子公司由芯源动力同一控制下合并。本次股权转让为同一控制下合并。基于上述背景,本次评估测算引用的财务报表假设康豪机电自始持有芯源动力原有子公司,并视同该股权架构在 2024年度、2025年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度、2026年 1-3月一直存在。本次模拟合并数据是基于前述假设前提下得出。
序号 公司名称 芯源动力持股比例 划转方式 变更时间
1 赞昇有限公司 100% 2026年 4月
2 兴源康豪 100% 2026年 4月
3 武汉源海 100% 2026年 4月
4 武汉诺尔曼 100% 2026年 4月
5 朗弘运输 100% 股权转让 2026年 4月
6 康豪物流 100% 2026年 4月
7 朗弘盛世 51% 2026年 6月
8 芯源朗弘 100% 2026年 4月
9 襄阳芯源 90% 2026年 4月
在评估基准日时点,部分子公司股权变更未完成,结合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经审计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评估申报资料进行评估。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已就上述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的确定、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出具书面确认说明。
本次评估结论系基于模拟合并口径得出,已考虑上述期后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评估结论的有效性依赖于模拟合并范围及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若模拟合并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2)截至报告出具日前,康豪机电以及子公司发生下述期后事项:
变更
序号 变更主体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时间
注册资本变更 1500万元 30000 万元
1 2026年康豪机电 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4月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伙牌注册地址变更 发区深圳工业园刘集南
9 工业园惠达路 3号路 号
市场主体类型
2 2026年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武汉源海 4 (企业类型)月 资企业法人独资) 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变更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慈
武汉市东西湖区梨花路 惠街道渔门社区惠安大道
注册地址变更 399号(17) 774号家具制造 1号厂房
3 2026年武汉诺尔曼 三楼 1号4月
市场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企业类型)资企业法人独资) 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变更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变更
序号 变更主体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时间
2026 市场主体类型4 年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康豪物流 4 (企业类型)月 资企业法人独资) 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变更
2026 市场主体类型5 年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襄阳芯源 4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月 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变更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其他期后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截至报告出具日,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境
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共 5宗,如下表所示:
土地面积 土地
序 权利 不动产权属证 使用权 终止 是否土地坐落 (平方 规划号 人 明编号 类型 日期 抵押
米) 用途
鄂(2021)襄 襄阳市高新
1 康豪 工业 2061年 9阳市不动产权 区工业园 1 115520.18 出让 是
机电
第 0024485 用地 月 27日号 幢
鄂(2024)武
武汉 武汉经济技
2 汉市经开不动 47462.77 工业 2059年 3倍沃
产权第 0009099 术开发区 出让 是5W1 用地 月 4日得 地块号
湖北 鄂(2026 襄州区朱庄)襄3 物流园(伙倍沃 州区不动产权 62794.81 工业 2072年 11出让
0009285 牌王庄村) 用地 月 19
否日
得 第 号
等 3户
湖北 鄂(2026)襄 襄州区朱庄4 工业 2072年 5倍沃 州区不动产权 物流园(伙 62683.74 出让 是用地 月
0009286 30日得 第 号 牌王庄村)
鄂(2026)老老河口市李
5 襄阳 河口市不动产 工业 2076年 60004801 楼镇方营 133336.00 出让芯源 权第 用地 月 20 否日
村、朱楼村号
湖北倍沃得所涉土地使用权证在评估基准日后发生变更,襄阳芯源所涉土地使用权证则在基准日后首次取得。本次评估以基准日时点有效的权属文件和市场价格为依据,未考虑上述期后事项可能对土地价值产生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截至评估基准日,康豪机电投资单位存在注册资本未实缴的情况,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认缴资本 实缴资本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股东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万元) (万元)
1 武汉康豪 康豪机电 1000.00 100.00% 200.00 20.00%
芯源动力 13500.00 90.00% 1500.00 10.00%
2 襄阳芯源
其他 1500.00 10.00% 1230.00 8.20%
本次评估测算时已考虑上述认缴注册资本未实缴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2)康豪机电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出租给康明斯动力的厂房,经核查,康豪机电持
有康明斯动力 5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一方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因此本次租赁属于关联方租赁(内部租赁)。
该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目前处于正常履行状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金 租赁面积 关联关系 租赁期限 用途号每月不含康豪机电持有康明
1 康明斯 康豪机 深圳工业园刘 税租金为 13960.00 平 2025.1.1-9 11.4285 / 斯动力 50%股权,动力 电 集南路 号 元 方米 2026.12.31 厂房
双方构成关联方平米
康明斯 襄阳康
深圳工业园刘 康豪机电持有康明
2 动力技 豪机电 11.4285元 2025.7.28-集南路 9号厂 6000平方米 斯动力 50%股权, 厂房
术有限 工程有 /m2/月 2026.12.31
房北面第三跨 双方构成关联方
公司 限公司本次评估对于上述拆分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固定资产中合并体现。
(3)截至评估基准日,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境内外租赁事项如下:
* 境内租赁事项:
租赁面积证载序号 承租物业 承租方 出租方 (平方 产权证明编号 租赁期限用途
米)
1 康明斯动力 13960.00 2025-1-1至2026-12-31
2 康明斯动力 6000.00 2025-7-28至
襄阳市高新技术 2026-12-31
3 产业开发区深圳 芯源朗弘 康豪机电 2427.00 鄂(2021)襄阳市不 工业用地 2025-5-1至
工业园刘集南路 动产权第 0024485 号 /工业 2027-12-31
4 9号 襄阳康豪 100.00 2026-1-1至2027-12-31
5 18344.00 2026-1-1至兴源倍沃得 2029-12-31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租赁面积证载序号 承租物业 承租方 出租方 (平方 产权证明编号 租赁期限用途
米)
6 924.00 2026-1-1至朗弘盛世 2029-12-31
7 襄阳源海 5929.24 2025-4-25至2026-12-31
8 2025-7-1至武汉源海 50.00
2027-6-30
工业用地
武汉经济技术开 鄂(2024)武汉市经
9 发区大全路 77 584.00 /工业、 2025-8-1至武汉源海 武汉倍沃得 开不动产权第
0009099 交通、仓 2028-7-31号 号
储
10 3264.00 2025-3-1至2028-2-29
武汉德梅柯 鄂(2023)武汉市经
11 武汉经济技术开 2112.00 工业用地 2026-4-1至5W1 武汉倍沃得 智能机器人 开不动产权第发区 地块 /其他 2028-2-29
有限公司 0024456号
12 960.00 2026-6-1至2028-2-29
谷城县城关镇蒋谷城县建设
13 家冲村生产车 鄂(2020)谷城县不 工业用地 2019-7-1至朗弘热力 投资经营有 28846.93间,技术中心, 动产权第 0000067 号 /工业 长期限公司五金仓库襄州区朱庄物流
14 园(伙牌镇王庄 襄阳芯源 湖北倍沃得 3960.00 鄂(2026)襄州区不 工业用地 2026-4-1至
3 动产权第 0009286 号 /工业 2029-3-31村)等 户
襄州区朱庄物流
15 15000.00 鄂(2026)襄州区不 工业用地 2025-5-1至园(伙牌镇王庄 兴源倍沃得 湖北倍沃得
动产权第 0009285 号 /工业 2028-4-30
村)
武汉市东西湖区 鄂(2019)武汉市东
16 惠安大道 774号 3039.92 工业用地 2026-1-10至西湖不动产权第
1 0027502 /工业 2027-1-9号厂房 号
武汉慈惠远武汉市东西湖区
武汉诺尔曼 程设计有限
惠安大道 774号 鄂(2019)武汉市东公司
17 2 1 工业用地 2026-1-15至的 号楼第 层 91.00 西湖不动产权第 /工业 2027-1-14
楼厨房操作间厨 0027501号房口北京市通州区台
18 1 北京浩德投 327.46 京 2019通不动产权 厂房/ 2024-12-1至湖镇经海五路
7 2 资有限公司 第 0033892号 车库 2026-11-30号院 号楼 层
定边县李园子人
19 定边县房权证东区字 2026-3-5至民东路三姐二层 郭宝峰 230.00
第 6-022594 住宅号 2028-3-6自建楼湖北省武汉市纯兴源北京水岸一期(A-
20 3 A-4 T3 119.68 武房权证景字第 2026-8-10至, ) 号 张健
2 4 2014000516
住宅
号 2027-8-9
楼 单元 层
04室
旅顺口区开发区 辽(2022)大连旅顺 城镇住宅
21 兴发路 193-41 张冲 119.09 2025-10-1至口区不动产权第 用地/成
16 2026-9-30号 层 4号 02032868号 套住宅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租赁面积证载序号 承租物业 承租方 出租方 (平方 产权证明编号 租赁期限用途
米)湖北省武汉市纯
22 水岸·东湖 T17 230.55 武房权证景字第 2026-7-15至刘亮
4 01 2015000038
住宅
号 2027-7-14
栋 层 室湖北省武汉市纯
水岸·东湖一期
23 A-3 A-4 武房权证景字第 2025-12-18至( , ) 邢明军 119.64
T4 201600282-1住宅
号 2026-12-17
号楼栋 2单
元 2层 01 室西安市雁塔区雁
翔路 99 号西安 西安交通大
24 298.20 陕(2025)西安市不 科研用地 2025-11-16至交大科技园博源 西安康豪 学科技园有
C 9 动产权第 0358742 号 /科研 2026-11-15科技广场 座 限责任公司
层 913、914 室
* 境外租赁事项:
文件 是否须登记及是
出租人 承租人 坐落 承租期限 用途 月租 印花税(含日期) 否已登记
Suite 3319 33/F 24个月,自 出租人与公司Harbour City 2025年 3Sutton Court 2025年 1月 私人 于 2025 年 3 根据《土地注册Estates Gateway Apartments 23日至 2027 HKD81000 3 月 25日已住宅 月 日订立的 条例》(香港法Limited Harbour City 加盖印花年 1月 22 日 租赁协议 例第 128章)第Flat A 6/F Unison 3(2)条,通知赞昇Industrial Centre 27- 36个月,自 出租人与公司 2026 及优先权原则不Tinwin 2026 3 2026 1 年 1Company 31 Au Pui Wan 年 月 工业 于 年 适用于“任何期Limited Street Fo Tan 20日至 2029
HKD71000 14 月 21日已用途 月 日订立 限不超过 3年的Shatin New 年 3月 19 加盖印花日 的租赁协议 真正租约”。由Territories 于租赁协议期限
24个月,自 出租人与公司
Harbour City Suite 3318 33/F 2025年 3 不超过 3年,该Estates Sutton Court 2025年 1月 私人 HKD100000 于 2025 年 3香港兴源 Gateway Apartments 23 2027 25 月 25日已租赁协议无需登
Limited 日至 住宅 月 日订立 记。Harbour City 加盖印花年 1月 22 日 的租赁协议本次评估假设现有租赁状况不变的情况下,被评估单位可继续以租赁方式取得经营场所的使用权持续经营。
(4)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5)评估机构获得的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础。评估师对
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过与被评估企业管理层及其主要股东多次讨论,被评估企业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企业盈利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测的相关数据。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被评估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6)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做出
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7)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观察所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外貌,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察
看了建筑物内部装修情况和使用情况,未进行任何结构和材质测试。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8)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人
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9)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托人
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0)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八)重要子公司的评估情况
标的公司的下属企业中,占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为武汉倍沃得和朗弘热力,关于对其评估情况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武汉倍沃得
本次收益法评估以合并口径进行评估,未对子公司单独使用收益法评估,收益法过程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采用资产基础法,武汉倍沃得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合计 36309.62 36895.12 585.51 1.61
货币资金 4343.89 4343.89 - -
应收票据 2050.09 2050.09 - -
应收账款 19822.92 19822.92 - -
应收账款融资 1322.63 1322.63 - -
预付款项 929.52 929.52 - -
其他应收款 83.66 83.66 - -
存货 7756.90 8342.40 585.51 7.55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6025.77 47346.47 31320.70 195.44
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 34253.96 28253.96 470.90
固定资产 7800.79 10201.12 2400.33 30.77
在建工程 378.47 384.78 6.31 1.67
使用权资产 142.99 142.99 - -
无形资产 948.28 1608.37 660.09 69.61
长期待摊费用 21.35 21.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6.55 206.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7.33 527.33 - -
三、资产总计 52335.38 84241.59 31906.21 60.96
四、流动负债合计 17603.93 17603.93 - -
短期借款 2001.31 2001.31 - -
应付票据 2678.27 2678.27 - -
应付账款 9138.99 9138.99 - -
合同负债 199.43 199.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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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应付职工薪酬 863.01 863.01 - -
应交税费 1183.58 1183.58 - -
其他应付款 663.40 663.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57 74.57 - -
其他流动负债 801.36 801.36 - -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79.16 79.16 - -
租赁负债 57.71 57.7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45 21.45 - -
六、负债总计 17683.09 17683.09 - -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4652.29 66558.50 31906.21 92.08
(1)流动资产评估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 4343.89万元,核算内容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银行存款账面价值为 4343.79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0.10万元。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 4343.89万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 2099.16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49.07 万元,账面净额 2050.09万元,核算内容为应收广西玉柴船电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票据,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0339.5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516.61万元,账面净额 19822.92万元,为应收货款。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19822.92万元。
*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 1322.63万元,主要为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评估基准日尚未到期的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评估值 132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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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 929.52万元,主要为预付货款及设备款,预付账款评估值 929.52万元。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87.49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83 万元,账面净额 83.66 万元,主要为借支款、押金和预提房租等。
对关联方的往来款项,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 0%;对外部单位发生时间 1年以内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 5%;发生时间 1到 2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
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发生时间 2到 3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30%;
发生时间在 3 到 4 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50%;发生时间在 4到 5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50%;5年以上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0%。
对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 3.83 万元,以其他应收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83.66万元。
* 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为 7909.97万元,为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53.07万元,存货账面净额为 7756.90万元。
原材料账面余额为 5485.11万元,计提跌价准备 124.49万元,账面净值 5360.62万元,主要为紫铜带(TY态)0.04*60等材料。原材料评估值为 5360.62万元。
产成品账面余额为 1219.08万元,计提跌价准备 28.57万元,账面净值 1190.51万元,主要为各类水散热器总成。均为正常销售产品。产成品评估值为 1526.13万元,评估增值 335.62万元,增值率 28.19%。产成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产成品评估值中考虑部分利润所致。
在产品账面余额为 595.50 万元,账面未计提跌价准备,账面净值 595.50 万元,主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要为各类水散热器总成。在产品评估值为 707.48 万元,评估增值 111.98万元,增值率
18.80%。在产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在产品评估值中根据其完工比例考虑部分利润所致。
发出商品账面余额为 610.27万元,账面未计提跌价准备,账面净值 610.27万元,主要为各类水散热器总成。均为正常销售产品。发出商品评估值为 748.18 万元,评估增值 137.91万元,增值率 22.60%。发出商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发出商品评估值中考虑部分利润所致。
(2)非流动资产评估
* 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投资为长期股权投资,核实后账面值合计金额为 6000.00万元,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6000.00万元。
对于全资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被投资单位剩余应缴出资额)×注册资本比例-持股单位需要补缴出资额
本次评估中,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方法,长期投资合计账面值 6000.00万元,评估值 34253.96万元,评估增值 28253.96万元,增值率 470.90%。增值原因系被投资企业在投资期内经营效益好,在基准日享有的权益价值高于投资成本,造成评估增值。
*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房屋建筑物资产共有建筑物 8项,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价值为 4038.80万元,评估值为 4630.03万元,评估增值 591.23万元,增值率 14.64%。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建造于 2018年及以前,至评估基准日人工、材料、机械增值幅度较大,同时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 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评估结果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设备类合计 14178.92 3761.99 11424.22 5571.09 -19.43 48.09
固定资产-机器 12960.92 3372.09 10575.59 4941.12 -18.40 46.53设备
固定资产-车辆 302.25 66.43 201.80 156.74 -33.23 135.96
固定资产-电子 915.75 323.47 646.83 473.23 -29.37 46.30设备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购置价下降;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是评估时考虑的设备经济寿命年限比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
车辆类资产评估原值减值主要系部分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价格有所下降,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评估时考虑的车辆经济寿命年限比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
被评估企业的电子设备资产技术更新速度快,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其购置时的水平,造成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评估时对超出电子设备经济使用年限的资产采用报废回收价进行评估,报废回收价低于设备残值是造成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
*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余额为 19.27万元,为厂房扩建工程。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价值为 19.50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 0.24万元,增值率 1.23%。主要原因为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不含资金成本,评估价值中根据在建工程合理建设周期考虑了资金成本,故评估价值整体增值。
*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为 359.20 万元,未计提减值,主要包括高频制管机、中央熔炉的设备费。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值为 365.28 万元,评估增值
6.08万元,增值率 1.69%,增值原因系对合理工期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入了资金成本,导致在建工程评估增值。
*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142.99万元,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使用权资产为租赁的厂房,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值为 142.99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申报的 1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 47462.77平方米,账面值为 948.28万元。待估宗地的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即红线外通电、通路、通上水、通讯、通下水,红线内场地平整)。至估价基准日地上已建成联合厂房、消防水泵房、员工食堂等房屋建筑物,并正常生产使用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
1608.37万元,评估增值 660.09万元,增值率 69.61%。
*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 21.35万元,核算内容为屋顶防漏水工程、仓库地坪重新修建、屋顶漏水工程对应的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 21.3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 206.55 万元,核算内容为坏账准备、租赁负债和应付职工薪酬-未发工资等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206.5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527.33 万元,核算内容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 527.3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3)流动负债评估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价值 2001.31万元,核算内容为短期借款及基准日后 10天利息调整,评估无增减值。
*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 2678.27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付供应商的票据,评估无增减值。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9138.99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付的货款,评估无增减值。
* 合同负债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 199.43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付的货款,评估无增减值。
*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863.01 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评估无增减值。
*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1183.58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个人所得税等,评估无增减值。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663.40 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付的往来款、预提电费及预提运费等,评估无增减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74.57万元,核算内容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评估无增减值。
*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801.36 万元,核算内容为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产品质量保证等,评估无增减值。
(4)非流动负债评估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57.71万元,核算内容为租赁的厂房,评估无增减值。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 21.45万元,核算内容为使用权资产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无增减值。
2、朗弘热力
本次收益法评估以合并口径进行评估,未对子公司单独使用收益法评估,收益法过程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之“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采用资产基础法,朗弘热力在评估基准日 2026年 3月 31日的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 31571.24 31802.12 230.88 0.73
货币资金 2542.53 2542.53 - -
应收票据 4489.36 4489.36 - -
应收账款 14281.31 14281.31 - -
应收款项融资 3476.21 3476.21 - -
预付款项 225.26 225.26 - -
其他应收款 1248.20 1248.20 - -
存货 5308.37 5539.24 230.88 4.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27.94 10209.95 1682.01 19.72
固定资产 4372.78 6046.45 1673.66 38.27
在建工程 238.98 243.82 4.85 2.03
使用权资产 311.18 311.18 - -
无形资产 19.14 22.64 3.50 18.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3.40 253.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32.46 3332.46 - -
资产总计 40099.17 42012.06 1912.89 4.77
流动负债合计 14099.60 14099.60 - -
短期借款 1701.13 1701.13 - -
应付票据 5316.03 5316.03 - -
应付账款 3381.44 3381.44 - -
合同负债 81.26 81.26 - -
应付职工薪酬 597.23 597.23 - -
应交税费 801.00 801.00 - -
其他应付款 741.59 741.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15 100.15 - -
其他流动负债 1379.78 1379.7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5.43 525.43 - -
租赁负债 478.76 478.76 - -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68 46.68 - -
负债总计 14625.04 14625.04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5474.14 27387.03 1912.89 7.51
(1)流动资产评估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 2542.53 万元,核算内容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
2542.53万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 4596.8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107.45万元,账面净额 4489.36万元,核算内容为应收康明斯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票据。应收票据评估价值为
4489.36万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4610.9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29.60万元,账面净额 14281.31万元。为应收货款。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为 272.30 万元,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14281.31万元。
* 应收款项融资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 3476.21万元,主要为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评估基准日尚未到期的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评估值 3476.21万元。
*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 225.26万元,主要为预付货款及设备款。
预付账款评估值 225.26万元。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273.38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25.18 万元,账面净额 1248.20万元,主要为借支款等。
对关联方的往来款项,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 0%;对外部单位发生时间 1年以内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 5%;发生时间 1到 2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
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发生时间 2到 3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30%;
发生时间在 3 到 4 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50%;发生时间在 4到 5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50%;5年以上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0%。
对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 25.18万元,以其他应收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1248.20万元。
* 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为 5583.90万元,为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75.53万元,存货账面净额为 5308.37万元。
原材料账面余额为 3255.3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10.86万元,账面净值 3044.49万元,主要为翅片铜 0.04*148等材料。原材料评估值为 3044.49万元。
产成品账面余额为 1037.3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3.18万元,账面净值 984.17万元,主要为各类水散热器总成,为正常销售产品。产成品评估值为 1137.48万元,评估增值 153.31万元,增值率 15.58%。产成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产成品评估值中考虑部分利润所致。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产品账面余额为 1145.07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06万元,账面净值 1145.01万元,主要为风扇。在产品评估值为 1194.19万元,评估增值 49.18万元,增值率 4.29%。
在产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在产品评估值中根据其完工比例考虑部分利润所致。
发出商品账面余额为 146.1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44万元,账面净值 134.69万元,主要为各类水散热器总成。均为正常销售产品。发出商品评估值为 163.08万元,评估增值 28.39万元,增值率 21.08%。发出商品评估增值的原因是发出商品评估值中考虑部分利润所致。
(2)非流动资产评估
*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房屋建筑物资产主要为厂房,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价值为 520.48 万元,评估值为 532.57 万元,评估增值 12.09 万元,增值率 2.32%。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建造于 2022年,至评估基准日人工、材料、机械增值幅度较大,同时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 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设备类合计 8153.84 3852.30 10096.73 5513.87 23.83 43.13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7990.67 3807.23 9958.24 5438.48 24.62 42.85
固定资产-车辆 85.45 34.13 78.09 59.16 -8.62 73.34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77.72 10.95 60.40 16.24 -22.29 48.35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为二手设备,账面原值按二手设备交易价款入账,评估按实际询价确认,导致增值;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是评估时考虑的设备经济寿命年限比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
车辆类资产评估原值减值主要系部分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价格有所下降,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评估时考虑的车辆经济寿命年限比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被评估企业的电子设备资产技术更新速度快,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其购置时的水平,造成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是评估时考虑的设备经济寿命年限比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
*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为 238.98 万元,未计提减值,主要包括高频制管机的设备费。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值为 243.82万元,评估增值 4.85万元,增值率 2.03%,增值原因系对合理工期超过六个月的在建项目,计入了资金成本,导致在建工程评估增值。
*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311.18万元,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使用权资产为租赁的热交换系统制造基地,评估值为 311.18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 无形资产—其他
截至评估基准日,朗弘热力申报的其他无形资产为 4项外购软件、3项域名、28项账外专利,其中 3项域名、28 项账外专利并入母公司无形资产中考虑。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19.14万元,评估值为 22.64万元,评估增值 3.50万元,增值率 18.29%。增值原因主要为评估时考虑的外购软件经济寿命年限比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 253.40 万元,核算内容为计提坏账准备等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253.40万元。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3332.46万元,核算内容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 3332.46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3)流动负债评估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价值 1701.13万元,核算内容为短期借款及基准日后 10天利息调整,评估无增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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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 5316.03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付供应商的票据,评估无增减值。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3381.44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付的货款,评估无增减值。
*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 81.26元,核算内容为应付的货款,评估无增减值。
*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597.23 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付的工资及奖金等,评估无增减值。
*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801.00 万元,核算内容为应交的增值税及所得税等,评估无增减值。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741.59 万元,核算内容为预提电费及预提运费等,评估无增减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100.15 万元,核算内容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评估无增减值。
*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1379.78万元,核算内容为主要为转销项税额、产品质量保证等,评估无增减值。
(4)非流动负债评估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478.76 万元,核算内容为租赁的热交换系统制造基地,评估无增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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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46.68 万元,核算内容为使用权资产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无增减值。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董事会认为: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
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
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
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预测合理性的分析
标的资产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其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发展趋势,并分析了其各自面临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并参考各自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相关标的公司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评估主要根据经济行为、国家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资产权属依据,以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综合分析确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报告期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以及“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历史年度经营业绩、财务情况、所在行业发
展前景、行业竞争地位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管理体系
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现有市场情况对标的资产、负债价值以及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此外,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行业趋势等方面的变化,未来相关因素正常发展变化,预计上述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上市公司在完成本次交易后,将积极推进业务的协同与整合,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经营,适应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经营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柴油、天然气、汽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动力单元的“核心铸件”供应商;标的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发动机热交换系统供应商,是动力单元的“配套功能核心”。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向下游产业链延伸构建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热交换系统等核心配套”的产品矩阵,紧密协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下游客户需求;同时,双方还将协同推进金属加工工艺、柔性生产技术、天然气等新能源动力配套等联合研究、筑牢技术护城河。此外,双方将在上游供应链、产能布局、人员、运营管理及柴油发电机组、动力系统、油气田、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优质客户资
源方面深化协同,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综合竞争力。但目前协同效应尚难以具体量化,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评估定价过程中未考虑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
(五)评估结果敏感性分析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在收益法评估中,收入、毛利率及折现率对于本次交易的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
收入变化比例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率
-10% 421700.00 -79300.00 -15.83%
-5% 461300.00 -39700.00 -7.92%
0 501000.00 - -
+5% 540600.00 39600.00 7.90%
+10% 580400.00 79400.00 15.85%
营业收入与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存在正向变动关系,当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在-
5.00%至 5.00%之间时,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7.92%至 7.90%之间。
2、毛利率
毛利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率
-10% 277600.00 -223400.00 -44.59%
-5% 389300.00 -111700.00 -22.30%
0 501000.00 - -
+5% 612700.00 111700.00 22.30%
+10% 724300.00 223300.00 44.57%
毛利率与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存在正向变动关系,当毛利率变动幅度在-5.00%至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00%之间时,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22.30%至 22.30%之间。
3、折现率
折现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率
-1.00% 549600.00 48600.00 9.70%
-0.50% 524000.00 23000.00 4.59%
0.00% 501000.00 - -
+0.50% 480100.00 -20900.00 -4.17%
+1.00% 461000.00 -40000.00 -7.98%
折现率与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当折现率变动幅度在-0.50%至
0.50%之间时,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 4.59%至-4.17%之间。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1、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 可比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选取所有行业分类和标的公司同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的 A股上市公司,剔除上市时间未满 5年、ST的上市公司。同时,纳入所属其他行业但与公司细分业务板块具有一定可比性的上市公司 4家,分别为:002126.SZ银轮股份、000338.SZ 潍柴动力、002837.SZ英维克和 603090.SH宏盛股份,具体如下:
类别 行业分类 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 业务可比性分析银轮股份与标的公司在热交换系统研发制造领域具有较强可比性。二者均采用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零部件供应商经营模式。银轮股份在传统非道路动力换热领与标的业务 C3670 专业研发、制造和销售汽 车 域深耕多年,与标的公司在柴油动力装备各种汽车、工程机械等
直接可比的 零部件及配 002126.SZ 银轮股份 换热配套赛道形成直接的市场对标关系;
热交换器及后处理产
上市公司 件制造 同时银轮股份业务布局在乘用车、新能源品
热管理板块,占比较高,标的公司现阶段更加侧重柴油动力单元配套热交换系统及集成业务,细分赛道定位相近,具备较高的横向可比价值。
下游终端客 C3670 汽 车 000338.SZ 潍柴动力 研究、生产及销售发动 潍柴动力与标的公司在非道路柴油动力单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类别 行业分类 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 业务可比性分析
户相近的上 零部件及配 机及其零部件、重型汽 元领域具备较强可比性。潍柴动力具备完市公司 件制造 车、重型汽车车桥、变 整发动机整机研发生产能力,标的公司除速箱及其他汽车零部 换热配套部件外,亦开展柴油发动机动力件等业务 单元的销售及集成业务,二者在非道路柴油发动机动力单元领域的终端应用市场重
合度较高,业务场景均覆盖工程机械、发电机组、油气田开采等。
英维克与标的公司在热交换系统研发制造
领域具有较强可比性,下游均布局数据中C3599 其 他 心、储能发电等温控应用场景。二者核心技
002837.SZ 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的专用设备制 英维克 术均基于热管理、温控换热原理,深耕工业
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造 温控领域,行业赛道、核心技术原理及部分下游应用领域高度契合,具备较强的业务可比性。
宏盛股份与标的公司的核心产品均属于换
C3463 热器范畴,经营模式均为换热产品研发、生气体、铝制板翅式换热器及 产与销售,下游应用均覆盖工程机械、发电液体分离及 603090.SH 宏盛股份 相关产品的研发、设 机组等工业装备领域,技术底层均涉及流纯净设备制
计、生产和销售 体换热相关工艺。双方在换热器产品的研造
发逻辑、生产制造工艺、工业散热市场开发经验等方面具备较高的可比性。
与标的公司业务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情况如下:
类别 行业分类 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 市盈率 市净率
与标的业 C3670汽车零
务直接可 002126.SZ 专业研发、制造和销售各种汽车、工程机械等热部件及配件制 银轮股份 37.61 4.81
比的上市 交换器及后处理产品造公司
920455.BJ 活塞、缸套、缸盖等中低速内燃机零部件的设汇隆活塞 49.14 3.79
计、生产、销售和服务。
600218.SH 全柴动力 发动机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61.56 1.21
600841.SH 工程机械用、车用以及船舶和发电机组用等柴油动力新科 4.15 1.86
发动机的设计、生产与销售。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主要包括发电机组、水泵机
605259.SH 绿田机械 组、发动机)和高压清洗机的研发、生产和销 14.84 1.93
本次评估售。
选取的可 C3412内燃机
000570.SZ “常柴”牌柴油机及“常柴罗宾”牌汽油机的研比行业内 及配件制造 苏常柴 A 79.29 1.14
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上市公司
000816.SZ 柴油机、小型通用汽油机及终端产品的制造及销智慧农业 -69.54 2.44售,煤炭的开采与销售内燃机及配件制造、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的
000880.SZ 制造、销售;工程机械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潍柴重机 51.13 5.69加工及设备修理;经营规定的进出口业务。(需资质证书的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
000903.SZ ST云动 发动机业务和工业级电子产品业务。 -5.10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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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行业分类 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 市盈率 市净率
301032.SZ 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新柴股份 27.11 2.28与销售。
从事液态冷却产品及模块化数据中心产品研究、
920808.BJ 开发、销售,并提供与数据中心高效制冷相关的曙光数创 375.09 19.44
技术研究、课题开发、技术咨询、运维等技术服务。
600202.SH 哈空调 各种高、中、低压空冷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313.19 2.82
600481.SH 双良节能 节能节水系统业务及新能源系统业务。 -12.14 3.12
600619.SH 海立股份 压缩机、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38.52 2.78
603187.SH 海容冷链 商用冷链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13.98 1.26
603912.SH 佳力图 数据机房等精密环境控制技术的研发 -90.39 2.86
000530.SZ 工业制冷、食品冷冻冷藏、中央及商用空调以及冰山冷热 81.41 1.59
制冷部件等制冷设备的生产和安装。
从事商业冷冻设备、工业冷冻设备及应用系统集
000811.SZ 冰轮环境 成、工程成套服务广泛服务于食品冷链、物流、 30.28 2.62
石化、医药、能源等行业。
002011.SZ 制冷配件、制冷空调设备、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核盾安环境 11.71 1.85
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生产销售空调冰箱之元器件及部件、汽车空调及
002050.SZ 三花智控 新能源车热管理之元器件及部件、咖啡机洗碗机 44.05 5.49
洗衣机之元器件及部件。
002158.SZ 螺杆式压缩机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汉钟精机 25.06 2.63售后服务。
内螺纹钢管、精密铜管、钢管、铝管、冷轧钢
带、铜带、冰箱、冷柜、空调金属管路配件的加
002418.SZ 康盛股份 工、销售同时经营进出口业务,电机、电控、电 215.71 3.71
空调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融资租赁业务及相关的咨询、担保和商业保理
002639.SZ 雪人集团 工业及高端商业制冰机及制冰系统的研发和制造 361.84 5.16
300342.SZ 天银机电 冰箱压缩机用配套产品 1697.31 13.86
300990.SZ 同飞股份 从事工业制冷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53.20 6.28
301252.SZ 同星科技 制冷设备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6.76 4.55
301399.SZ 英特科技 从事高效换热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42.11 3.49
C3670汽车零 研究、生产及销售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重型汽
部件及配件制 000338.SZ 潍柴动力 车、重型汽车车桥、变速箱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等 19.32 2.21
下游终端 造 业务
客户相近 C3599其他专 002837.SZ 英维克 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157.97 23.82
的上市 用设备制造
公司 C3463气体、
铝制板翅式换热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
液体分离及纯 603090.SH 宏盛股份 73.20 9.25产和销售净设备制造
与标的业务直接可比的上市公司 37.61 4.81
本次评估选取的可比行业内上市公司 40.24 2.94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类别 行业分类 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 市盈率 市净率
下游终端客户相近的上市公司 46.26 5.73
行业均值 40.77 3.36
标的公司 16.71 3.50
注 1:“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已剔除上市时间未满 5 年的上市公司,分别为:
605259.SH绿田机械、301252.SZ 同星科技、920808.BJ曙光数创、301032.SZ新柴股份、301399.SZ
英特科技、300990.SZ同飞股份、920455.BJ 汇隆活塞;1家 ST上市公司 000903.SZ ST云动;
注 2:可比公司市盈率=评估基准日 2026年 3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注 3:标的公司市盈率=交易作价/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注 4:可比公司市净率=评估基准日 2026年 3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注 5:标的公司市净率=交易作价/2025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注 6:行业 PE、PB均值计算已剔除 PE为负值及大于 100的异常值。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中,本次交易静态 PE为 16.71倍、PB为 3.50倍,均低于业务相似的可比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下游终端客户相近的可比公司均值。
标的公司与同细分行业上市公司、下游终端客户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存在静态 PE
倍数差异主要系标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不具备上市公司流动性溢价。
此外,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业务当前处于高速成长期,2025年收入同比增长较快,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对应业绩对赌期内的动态市盈率为 12.32倍,随着预测期内业绩逐步释放,估值水平将进一步下降。综上,本次估值水平低于各维度可比上市公司均值,本次交易具有公允性。
* 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分析
A股市场上的并购案例中不存在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以及应用领域完全
一致的并购标的。拟选取与标的资产同属于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2023年至 2025年通过证监会注册并同时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收益法评估的交易案例(不考虑出售资产或标的资产为境外资产的案例),统计如下:
收益法证
资产基础 与资产
券 标的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主要 下游应用 评估 收益法评 / 静态 动态法 市场法 基础法/ 备注
简 资产 主营业务 产品 领域 基准日 估值 PE PE
评估值 市场法称差异
沈 中捷航 高端数控机床 五轴高端数控 航空、航天、2023 年 8 21575.73 13562.54 59.08% -18.78 8.77
阳 空航天 的研发、制造、机床 航发等 月 31 日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收益法证
资产基础 与资产
券 标的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主要 下游应用 评估 收益法评 / / 静态 动态法 市场法 基础法 备注
简 资产 主营业务 产品 领域 基准日 估值 PE PE
评估值 市场法称差异
机 100% 集成和销售,床 股权 以及为客户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中高端数控切
削机床的加工 摇臂钻床、卧 船舶、能源、中捷厂
100% 制造,以及提 式镗床、加工 汽车、航空 2023 年 8 79285.80 80238.97 -1.19% 33.98 14.33 资产基础
供柔性自动化 中心系列的数 航天及通用 月 31 日 法定价股权
产线的成套解 控机床 机械制造等决方案主要从事各类
液压机及其成 汽车、航天、
天津天 标准液压机和
套生产线装备 粉末冶金、
锻 非标专用、精 2023 年 8
78.45% 的设计、研发、 船舶、轻工、 31 85209.32 89994.35 -5.32% 19.39 -
资产基础
密伺服液压机 月 日 法定价
生产和销售, 建筑、电子、股权 等
并提供配套技 家用电器等术服务智能物流装备生产物流智能
系统、集成智化方案的设计
华 能移动搬运机
冠鸿智 与优化,以及亚 51% 器人(AGV)、智能物流装 2023 年 6能 相关智能装备 30 80600.00 19853.39 305.98% 171.03 11.37智 助力臂、智能 备 月 日
股权 系统的研发、
能 存储等设备及
制造、集成和工业数字化软销售件电动滚筒及驱
德 智能物流装备 动器、直线电莫安迪
马 100% 核心部件的研 机、节能型永 智能物流装 2022 年 1231 55147.41 17998.73 206.40% 9.29 10.04科 发、生产和销 磁同步电机及 备 月 日股权
技 售 电机智能驱动器等主要从事以滚
数控机床、
珠丝杠副、滚 滚珠丝杠副、
南 南京工 光伏及半导
动导轨副等为 滚动导轨副、
京 艺 体设备、注 2024 年 12
100% 代表的滚动功 滚动花键副、 31 160190.00 160667.57 -0.30% 20.41 -化 塑压铸、智 月 日
能 部 件 的 研 行星滚柱丝杠
纤 股权 能制造、国
发、生产和 等防航天等销售智能物流系统
和 装 备 的 研
北 穗柯智 新能源、新
发、设计、制造
自 能 自动化立体仓 材料、电力 2025 年 3
与集成业务, 14039.65 16386.88 -14.32% 9.93 8.60科 100% 库、堆垛机等 电气、铸造、月 31 日主要产品包括
技 股权 医药等自动化立体仓库和堆垛机等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收益法证
资产基础 与资产
券 标的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主要 下游应用 评估 收益法评 静态 动态
法/市场法 基础法/ 备注
简 资产 主营业务 产品 领域 基准日 估值 PE PE
评估值 市场法称差异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核心零
部件的研发、
生产、销售,目前已形成以风
力发电主机为 风 电 产 品 研
中 中国海
产业核心,包 发、整机制造、船 装 2021 年 12
100% 括叶片、控制 工 程 技 术 服 风电行业 31 564503.30 612300.13 -7.81% 47.69 25.65
资产基础
科 EPC 月 日 法定价系统、变桨系 务、 总包
技 股权
统等风电配 等套产品及风电
场工程建设、风机售后服务在内的产品和服务体系
风 力 发 电 叶洛阳双
风电叶片的技 片、机舱罩、复
瑞 2021 年 12 资产基础
44.64% 术研发、生产 合材料制品、 风电行业 89549.18 97964.18 -8.59% 12.49 -月 31 日 法定价
及销售 特种非金属材股权料制品等风力发电控制凌久电
10% 系统的设计、 风力发电控制 2021 年 12气 风电行业 31 13017.60 13393.50 -2.81% 12.92 -
资产基础
研发、生产和 系统等 月 日 法定价股权销售
标的资产同属于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可比交易均值 190.49% 20.76 14.66
标的公司 99. 13% 16.71 12.32
注 1:上述可比交易计算静态 PE、动态 PE均未考虑负市盈率案例及高于 100倍的异常数值;
注 2:上述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差异均值计算未考虑差异为负数的案例;
注 3:中捷厂预测期平均净利润选取收益法下预测净利润;
注 4:中国海装未来平均预测净利润按照披露中利润总额平均×(1-15%)确定。
从估值指标来看,本次交易静态 PE为 16.71倍,低于标的资产同属于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可比交易均值 20.76倍,整体处于案例区间内,存在差异主要系以下原因:一是标的公司的热交换系统业务处于高速成长期,且工业散热器、数据中心及储能热管理等下游需求持续扩容,高成长性支撑了较高的动态估值;二是标的公司深度绑定康明斯、卡特彼勒、潍柴、玉柴等全球头部主机厂,具备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和技术壁垒,成长确定性强;三是预测期内随着产能释放和规模效应体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业绩对赌期内的动态市盈率为 12.32倍,随着预测期内业绩逐步释放,估值水平将逐步消化至合理区间。
综上,本次静态 PE和动态 PE均低于标的资产同属于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可比交易均值,具备合理的成长性支撑,估值定价具有一定合理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影响评估结果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为 5010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参考评估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整体交易价格为 501000.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 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结果之间不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
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
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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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
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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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年 4月 7日,上市公司(“长源东谷”)与交易对方(“芯源动力”)签署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协议”)。
(二)交易方案概况
长源东谷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芯源动力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长源东谷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安排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芯源动力,芯源动力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为对价认购长源东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新增股份。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长源东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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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长源东谷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29.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长源东谷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总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应赠予长源东谷,并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长源东谷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长源东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长源东谷新增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
交易对方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优先用于履行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长源东谷股份由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转让和交易长源东谷股份将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则执行。
(五)资产交付或过户的先决条件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应以下述先决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已经双方签署,本协议关于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所约定的全部条件已成就。
2、对标的公司进行预重组,置入交易对方持有的发动机用热交换系统、柴油动力
单元以及应用于油汽田和轨道交通行业的专用发动机相关资产。
3、本次交易的实施已获得其他所需的监管部门同意、批准或核准(如需),且该
等同意、批准或核准没有要求对本协议作出任何无法为本协议双方一致接受的修改或增设任何无法为本协议双方一致接受的额外或不同义务。
(六)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双方同意于自本协议所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的 30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进行交割。
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的 10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签署根据标的公司的组织文件和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长源东谷所需的全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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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应尽最大努力于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的 20个工作日内协助标的公司尽快办理将标的资产登记于长源东谷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交割日之后的 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于上交所及股份登记
机构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发行、登记、上市手续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和备案等相关手续。
(七)关于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损益归属及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待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确定及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双方对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另行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完成后,长源东谷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长源东谷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标的公司截至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的股东享有。
(八)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长源东谷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业绩承诺和补偿、减值补偿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九)债权债务处理与人员安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标的资产的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交割日前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然由该等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标的资产的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交割日前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该等标的公司继续聘任。
(十)税费
无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最终是否完成,除非在本协议中另有相反的约定,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分别承担;无相关规定时,则由导致该等费用发生的一方承担(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和开支,除另有约定外,由聘请方承担和支付)。
(十一)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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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即应生效: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经长源东谷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经长源东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4)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长源东谷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相关议案;
(5)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6)长源东谷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7)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8)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9)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备案(如需)。
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二)违约责任条款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
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2、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
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如因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限制,或因长源东谷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
或因国家有权部门未能批准/同意注册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年 9月 7日,上市公司(“长源东谷”)与交易对方(“芯源动力”)签署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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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芯源动力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长源东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芯源动力,芯源动力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为对价认购长源东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新增股份。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26 年 3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之评估值为 501000.00 万元。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作为对价,即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 501000.00万元。
双方同意,上述交易对价全部由长源东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芯源动力支付。
双方确认,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芯源动力,发行价格调整为 29.75元/股(原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为 29.87元/股,上市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原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调整公式调整为 29.75元/股),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68403361股,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后确定。
(四)关于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损益的处理
过渡期指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当日)止的期间。
在计算有关损益或者其他财务数据时,系指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鉴于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双方同意共同聘请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在标的资产交割后 90 日内就过渡期间损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过渡期间的损益以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为依据进行确认。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归长源东谷享有。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芯源动力向长源东谷以现金形式补偿。芯源动力应在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60日内以现金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式向长源东谷全额补足。若芯源动力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万分之五的标准向长源东谷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补足完毕之日止。
如过渡期与双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期存在重合且标的公司在该重合期间内产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净资产的,则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相关约定执行,芯源动力无需就标的公司在该重合期间内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履行前述约定的补足义务。
(五)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生效条件和终止条件与原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终止条件一致。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执行原协议的约定。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同时生效。若原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解除,则本补充协议应同时终止、解除。
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年 9月 7日,上市公司(“长源东谷”)与交易对方(“芯源动力”)签署了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协议”)。
(二)业绩承诺补偿期间
本协议所指的业绩承诺补偿期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系指标的公司过户至
长源东谷名下(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当年起的连续 3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为免疑义,若本次交易于 2026 年 12月 31 日(含当日)前完成标的公司过户,则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6 年度、2027年度和 2028 年度;若本次交易于 2027年 1月 1日(含当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含当日)期间完成标的公司过户,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 2027年度、2028年度和 2029年度。
(三)预测净利润数和业绩承诺净利润数
1、根据长源东谷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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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26年 3月 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501000.00万元,标的公司在 2026年至 2029年期间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度 2027年度 2028年度 2029年度
预测净利润 34614.83 39947.48 46816.93 52988.72
注:预测净利润=标的公司单体及其模拟合并子公司预测净利润+参股公司投资收益。
2、基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标的公司在 2026年至 2029年期间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双方同意,若本次交易于 2026年 12月 31日前实施完毕,则标的公司 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5000.00万元、40000.00万元、47000.00万元;若本次交易于 2027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期间实施完毕,则标的公司
2027年度、2028年度、2029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0.00万元、47000.00万元、
53000.00 万元。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至实施完毕
当年及其后两个连续会计年度。
本协议所称承诺净利润及实现净利润,特指标的公司相关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
3、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结束时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芯源动力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长源东谷进行补偿。
4、为免疑义,本协议所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系指标的公司自
业绩承诺期第一个年度初起至该年度期末(或至业绩承诺期内某一特定年度期末)各年
度实现净利润数之和;本协议所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系指标的公司自业绩承诺期第一个年度初起至该年度期末(或至业绩承诺期内某一特定年度期末)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之和。
就“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而言,根据上述累积计算方式,业绩承诺期内上一年度超额实现净利润数自动计入后续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就“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而言,若本次交易于 2026年 12月 31日(含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当日)前实施完毕(即业绩承诺期为 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则截至 2026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35000 万元,截至 2027 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
75000万元(35000万元+40000万元),截至 2028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122000
万元(35000万元+40000万元+47000万元);若本次交易于 2027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期间实施完毕(即业绩承诺期为 2027年度、2028年度、2029年度),则截至 2027 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 40000 万元,截至 2028 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 87000 万元(40000 万元+47000 万元),截至 2029 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140000万元(40000万元+47000万元+53000万元)。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进一步延后,则业绩承诺期及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相应顺延,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计算方式依此类推。
5、长源东谷将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所对应实现的
净利润数与《资产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以及芯源动力承诺的同期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
(四)实现净利润数的确定
双方同意,长源东谷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按照本
协议的约定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业绩补偿期间保持一贯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未经长源东谷同意,标的公司不得改变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双方同意,标的公司所对应的于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的实现净利润数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依据确定。
(五)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双方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若出现标的公司截至该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业绩承诺期内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形,芯源动力需向长源东谷支付补偿的,则芯源动力应优先以其取得的长源东谷因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具体业绩补偿的计算及实施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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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补偿
(1)股份补偿的计算当年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芯源动力在本次
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若任一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时,则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补偿股份数量的调整
若长源东谷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等除权事项的,则芯源动力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芯源动力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计算公式为:芯源动力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芯源动力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送股或转增的比例)。若长源东谷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芯源动力应相应返还给长源东谷。返还的现金红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当期每股已累积获得现金红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但其中芯源动力已经缴税部分无法返还的,则芯源动力不负有返还给长源东谷的义务。芯源动力累计补偿股份数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其所获得的长源东谷股份数(包括送股、转增所取得的股份)。
2、现金补偿
芯源动力应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向长源东谷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以人民币现金补偿。但若在业绩承诺期间因芯源动力所持长源东谷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等导致芯源动力转让所持股份受到限制情形出现,长源东谷有权直接要求芯源动力进行现金补偿。芯源动力当年应补偿现金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芯源动力在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芯源动力累计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价格)-已补偿现金数(如有)。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任一承诺年度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不足 1股的情况以 1股计算。
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拟由标的公司实施,如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能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则标的公司在上述业绩承诺期内的净利润计算时将剔除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造成的对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若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则将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标的公司带来的影响,具体包括:(1)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使用前,标的公司因募集配套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等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
配套资金投入使用后,标的公司因募集配套资金投入而节省的相关借款利息等融资成本,借款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3)本次重组项下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标的公司的净利润所产生的其他影响额。
(六)减值测试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1、减值金额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四个月内,由长源东谷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原则上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标的资产的减值金额以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标的资产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
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减值测试补偿方式
(1)股份补偿
若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芯源动力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购买资
产之股份发行价格+芯源动力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芯源动力应向长源东谷进行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芯源动力应优先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长源东谷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应补偿减值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芯源动力已补偿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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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芯源动力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
应补偿减值股份数量=应补偿减值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2)现金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内,芯源动力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长源东谷股份不足以进行减值补偿的,芯源动力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应补偿减值金额-芯源动力就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若长源东谷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等除权事项的,则芯源动力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芯源动力根据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若长源东谷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芯源动力应相应返还给长源东谷。但其中芯源动力已经缴税部分无法返还的,则芯源动力不负有返还给长源东谷的义务。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即芯源动力向长源东谷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金额总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超出上述补偿上限的,芯源动力无须承担补偿义务。
(七)补偿的实施程序及保障安排1、若发生本协议所约定的股份补偿时,长源东谷应在该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或《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芯源动力其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 30个工作日内将芯源动力持有的该等数量的长源东谷股
份划转至长源东谷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也不享有股利分配权,并按以下约定注销或赠与:
(1)每一会计年度在确定应补偿股份数量并完成锁定手续后,长源东谷应在两个月内就锁定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会。若该等事宜获得长源东谷股东会通过,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后,由长源东谷在 10个工作日内以总价 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专门账户中存放的全部锁定股份并予以注销。
(2)若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议案,则长源东谷应于股东会决议公告
后 30个工作日内重新制定回购注销方案,并最多再提交一次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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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长源东谷审议回购注销事宜的第二次股东
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长源东谷将在审议回购注销事宜的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芯源动力实施股份赠送方案。芯源动力应在收到长源东谷书面通
知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长源东谷截至第二次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芯源动力之外的其他股东,除芯源动力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长源东谷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芯源动力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2、在发生本协议所约定的现金补偿时,长源东谷应在该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或《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芯源动力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芯源动力应在收到长源东谷书面通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其应承担的补偿金额一次性汇入长源东谷指定的银行账户。若芯源动力逾期未足额支付的,长源东谷有权直接从应向芯源动力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未付交易对价等)中直接抵扣相应未付补偿金额。
3、芯源动力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和/或减值测试补偿承诺,在全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在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包括转增、送股等所取得的股份)之上设定质押权、第三方收益权等他项权利或可能对实施本协议项
下业绩承诺补偿安排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安排,芯源动力有义务确保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不被司法冻结或被强制执行,不采取任何方式逃废业绩补偿义务和/或减值测试补偿义务。芯源动力在本次交易中新增取得的全部长源东谷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芯源动力亦不会转让该等股份,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长源东谷就上述补偿回购事宜召开股东会审议时,芯源动力持有的长源东谷股
票不享有表决权。
(八)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不准确或有重大遗漏,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等。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及本应实现的预期利益损失等)。
若补偿义务人未能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应当继续履行补偿责任,并且每逾期一日,按照当期应付未付补偿金额(含当期应补偿现金、应返还现金红利及前期已产生但未支付的违约金)的万分之五向长源东谷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九)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于文首确定的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且该等协议已生效;
2、本次交易获得长源东谷董事会、股东会以及芯源动力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适当批准;
3、本次交易通过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
4、标的公司过户至长源东谷名下。
本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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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康豪机电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12 内燃机及配件制造”。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康豪机电为芯源动力全资子公司,芯源动力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康豪机电 100%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及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后续将依法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申报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并将在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核准或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本次交易。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均为境内主体,不涉及外商投资上市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事项或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 4亿股,且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不会出现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标的资产的定价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
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29.75元/股(原发行价格为 29.87元/股,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29.75 元/股),不低于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涉及价格调整机制。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康豪机电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产权纠纷以及可能
被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潜在争议的情形,在本次交易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
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康豪机电现有的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等业务板块,并获取相应业务收入及利润,打造上市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康豪机电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步增长,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营体系,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独立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芯源动力已出具《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具有健全有效的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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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
“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均实现增厚,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得以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上市公司未能实现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或者标的公司未能持续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仍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了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已制定了防止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交易后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交易对方芯
源动力已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相关措施出具了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将采取相应填补措施增强持续回报能力,具体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七)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及填补回报安排”。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报告的,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70001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其所持标的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后,不涉及上市公司用同一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相关交易对方购买资产的安排,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柴油、天然气、汽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上市公司深耕行业 20余年,主要客户包括福田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康明斯、东风康明斯、东风商用车、广西玉柴等,近年来逐步拓展到比亚迪、赛力斯等新能源混动乘用车领域,产品品类持续丰富优化。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向热交换系统等产业链下游延伸,同时承接标的公司在动力设备、油气田、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专业研发试验平台和成熟技术人才团队,形成产业链协同布局。本次交易将推动上市公司实现从单一“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制造”向“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热交换系统等核心配套系统”的战略升级,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加深与下游客户的合作粘性,从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技术研发等多维度形成盈利增长支撑,全面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备可执行性,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备可执行性,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运营体系,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芯源动力已出具《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康豪机电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合同生效条件得以切实履行的情况下,交易各方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详见本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之“(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安排。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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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适用指引的要求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以下简称再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再融资,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的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号》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投入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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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以及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营运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适用指引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46.61 37.29
前 60 个交易日 39.15 31.32
前 120 个交易日 37.34 29.87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29.75元/股(原发行价格为 29.87元/股,上市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29.75元/股),不低于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象取得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本次交易中,相关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之“(六)锁定期安排”。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特定对象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芯源动力。本次发行完成前,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共持股占比 63.15%,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本次交易完成后芯源动力作为一致行动人导致与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
峰共同持有股份的增加不影响其上市公司地位,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
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符合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及一致行动人芯源动力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由上市公司代为披露。
十、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投入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及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以及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用途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之“(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规定,上市公司符合以下情况:
(一)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
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和《监管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的相关规定。
十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十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以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十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定。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二)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三、法律顾问意见”。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主要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5203.89 10.94% 46105.90 7.95% 28582.24 5.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 0.84% - - 5430.06 1.07%
应收账款 65844.23 11.05% 76725.30 13.23% 85219.42 16.76%
应收款项融资 36239.90 6.08% 36487.54 6.29% 28960.18 5.70%
预付款项 3168.81 0.53% 2227.21 0.38% 2006.87 0.39%
其他应收款 9082.25 1.52% 8590.86 1.48% 5153.99 1.01%
存货 71595.23 12.01% 69185.64 11.93% 52696.18 10.37%
其他流动资产 11045.81 1.85% 11410.84 1.97% 9746.07 1.92%
流动资产合计 267180.12 44.83% 250733.29 43.23% 217795.01 42.8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452.53 1.42% 8471.49 1.46% 3291.08 0.65%
固定资产 226341.03 37.98% 233161.75 40.20% 213228.32 41.95%
在建工程 61071.48 10.25% 54274.05 9.36% 43124.25 8.48%
使用权资产 609.43 0.10% 648.96 0.11% 17.69 0.00%
无形资产 12608.13 2.12% 12693.72 2.19% 12982.88 2.55%
长期待摊费用 745.37 0.13% 677.23 0.12% 869.90 0.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59.91 1.13% 6972.16 1.20% 7508.21 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231.19 2.05% 12382.96 2.13% 9526.31 1.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8819.07 55.17% 329282.31 56.77% 290548.65 57.16%
资产总计 595999.19 100.00% 580015.60 100.00% 508343.66 100.0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6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资产总计
分别为 508343.66万元、580015.60万元和 595999.19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
2024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6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流动资产
合计分别为 217795.01万元、250733.29万元和 267180.12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84%、43.23%和 44.83%;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290548.65
万元、329282.31万元和 328819.07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7.16%、
56.77%和 55.17%。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12月 31日和 2026年 3月 31日,上市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结构整体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为主,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12月 31日和 2026年 3月 31日,上述资产合计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38.45%、39.40%和 40.08%。
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12月 31日和 2026 年 3月 31日,上述资产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54.86%、53.88%和
52.39%。
2、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1488.31 21.62% 56488.01 20.40% 20016.97 8.43%
应付票据 38407.25 13.50% 29825.24 10.77% 28854.61 12.16%
应付账款 85151.21 29.93% 90959.71 32.85% 87315.48 36.79%
合同负债 697.34 0.25% 496.39 0.18% 718.39 0.30%
应付职工薪酬 3059.10 1.08% 3380.85 1.22% 3120.60 1.31%
应交税费 819.24 0.29% 2419.41 0.87% 780.47 0.33%
其他应付款 6769.44 2.38% 6464.47 2.33% 3942.71 1.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8161.83 2.87% 7213.18 2.61% 5614.29 2.37%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598.10 0.91% 2688.00 0.97% 146.29 0.06%
流动负债合计 207151.81 72.82% 199935.27 72.21% 150509.81 63.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4248.00 15.55% 45228.00 16.34% 48600.00 20.48%
租赁负债 465.94 0.16% 501.88 0.18% - -
预计负债 - - - - 3571.56 1.50%
递延收益 32445.57 11.41% 31050.18 11.21% 34663.50 14.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93 0.05% 161.81 0.06% 3.9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7311.45 27.18% 76941.87 27.79% 86839.02 36.59%
负债合计 284463.26 100.00% 276877.14 100.00% 237348.8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计分别为 237348.83 万元、276877.14 万元和
284463.26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024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6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流动负债
合计分别为 150509.81万元、199935.27万元和 207151.81万元,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41%、72.21%和 72.82%;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86839.02万
元、76941.87万元和 77311.45万元,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59%、27.79%和 27.18%。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12月 31日和 2026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占比结构整体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为主,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年 12月 31日和 2026年 3月 31 日,上述负债合计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61.41%、68.97%和 70.30%。
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12月 31日和 2026年 3月 31日,上述负债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35.08%、27.55%和 26.96%。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偿债能力指标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 1.29 1.25 1.45
速动比率(倍) 0.88 0.84 1.02
资产负债率 47.73% 47.74% 46.69%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营运能力指标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9 0.41 0.4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70 2.79 2.98
存货周转率(次) 0.53 2.70 3.10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为(2026年 1-3 月数据未年化):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余额;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0082.79 225545.58 191968.62
其中:营业收入 50082.79 225545.58 191968.62
二、营业总成本 42573.94 186313.02 168103.84
其中:营业成本 37216.50 164666.94 147817.01
税金及附加 317.07 1001.81 892.46
销售费用 397.41 1410.07 1216.64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管理费用 1863.05 6950.39 6771.65
研发费用 2482.70 13500.94 10652.86
财务费用 297.21 -1217.14 753.21
其中:利息费用 329.83 -950.66 1025.16
利息收入 49.00 279.33 371.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2.06 -54.51
投资收益 33.71 268.63 373.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3.71 72.51 -196.83
资产处置收益 - 0.74 -18.15
资产减值损失 -142.85 -241.09 -63.63
信用减值损失 556.99 72.37 -2123.52
其他收益 1349.54 4838.59 4901.53
三、营业利润 9306.24 44159.73 26879.72
加:营业外收入 3.50 619.55 55.31
减:营业外支出 0.25 16.01 37.33
四、利润总额 9309.49 44763.27 26897.69
减:所得税费用 1004.62 5848.02 3879.58
五、净利润 8304.87 38915.25 23018.1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8304.87 38915.25 2301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84.56 38898.72 23036.72
少数股东损益 20.31 16.53 -18.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 7943.84 34835.94 21656.74利润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1.20 0.7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1.20 0.74
七、其他综合收益 -3.58 -0.69 -63.8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3.55 -0.68 -63.89
八、综合收益总额 8301.29 38914.57 22954.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281.01 38898.04 22972.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28 16.52 -18.56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1968.62万元、225545.58万元及 50082.79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26897.69万元、44763.27万元和 9309.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3036.72万元、38898.72万元和 8284.56万元。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盈利能力指标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毛利率 25.69% 26.99% 23.00%
净利率 16.58% 17.25% 11.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1.20 0.7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市公司总股本。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34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二)热交换系统行业
1、热交换系统行业发展概况
(1)热交换系统的定义与分类
热交换系统作为热能传导核心配套装置,主要实现不同介质间热量转移与能量调控,从而完成工况散热、介质升温及温度精准管控。热交换系统主要包括内燃机配套热交换系统及新能源配套热交换系统。
* 内燃机配套热交换系统
内燃机配套热交换系统依托流体循环与换热元件协同作用,通过介质在机体内部流道流动,吸收燃烧及机械运动产生的热量,再经换热芯体与外界空气完成热量传递,形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成连续换热循环。因此,内燃机配套热交换系统属于液-气复合散热。
内燃机配套热交换系统凭借不可替代的温控保障价值,在各下游应用领域中均具备刚需配套属性,下游应用场景覆盖柴油发电机组、工程机械设备、燃油乘用车及特种商用车等多个领域。其中数据中心备用发电机组是当前需求增长最快、配套标准要求最高的核心细分应用场景。
数据中心的供配电系统设计需包含备用电源系统
资料来源:东海证券研究所
* 新能源配套热交换系统
新能源配套热交换系统针对高密度发热场景,以冷媒为换热载体,通过密闭回路流经发热源表面,吸收电池、电控及设备运行热量,再经换热组件将热量传递至外部环境,依托精准温控逻辑实现热量的快速导出与消散。因此,新能源配套热交换系统属于固-液液冷散热。
新能源配套热交换系统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数据中心服务器等场景。其中,电化学储能领域凭借产业政策扶持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迎来快速发展机遇,储能场景对温控安全、系统稳定性及全生命周期运维能力提出更高标准要求,热交换系统在储能领域的配套价值与刚需属性持续凸显。
(2)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
* 全球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
全球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在 2021-2030年呈现持续稳健增长态势。全球热交换系统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市场规模由 2021年的 3555.74亿元提升至 2025年的 5916.4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3.57%,增长动力主要来自内燃机配套热交换系统领域的存量设备更新与新建项目需求释放;预计 2026-2030年市场规模将从 6370.00亿元增长至 8750.00亿元,核心驱动因素包括新能源领域(储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的爆发式需求、全球节能减
排政策推动下高效热交换技术的替代升级、数据中心等高耗能场景对液冷散热系统的刚
性需求增长,以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对精密热交换部件的需求扩容。
2021-2030年全球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GEP Research、荣大产业研究院整理
* 中国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
2021-2030 年中国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呈现持续稳健增长态势,2021-2025 年市场
规模由 602.00 亿元增长至 1024.1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4.21%;2026-2030 年预计将由 1157.80亿元进一步增长至 1820.00亿元,期间市场扩容动力强劲,复合增速达到 11.97%,维持在较高水平。国内内燃机热交换系统领域,受益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商用车辆及发电机组等存量设备更新换代与排放标准持续升级,传统内燃机热交换系统向高效、紧凑、轻量化方向迭代,散热器等核心部件需求稳定。新能源热交换系统领域,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数据中心及光伏风电等产业快速扩张,带动电池热管理、电机电控冷却、液冷系统等专用热交换设备需求爆发,成为驱动市场增长的核心增量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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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30年中国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GEP Research、荣大产业研究院整理
(3)数据中心用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
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是保障柴油发电机组稳定散热、高效运行并维持最佳工作
工况的关键配套部件。在数据中心领域,柴油发电机组通常作为备用应急电源。随着全球数据中心规模化、集约化建设持续推进,配套热交换系统在数据中心领域的市场应用规模也随之快速提升。
* 全球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
2021-2030年,全球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整体呈现持续高速
增长态势,仅 2024年受短期行业波动影响略有回调,随后恢复强劲增长动能。市场规模由 2021 年的 21.30 亿元增长至 2025 年的 44.46 亿元,2021-2025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0.20%,预计 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143.06亿元,2026-203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约 19.89%,展现出强劲的增长韧性与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随着全球数据中心能效标准趋严与应急电源可靠性要求提升,热交换系统作为保障机组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其市场渗透度与价值占比将持续提升,行业发展有望进入量价齐升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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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30年全球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头豹研究院、荣大产业研究院测算
* 中国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
数据中心作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核心载体,其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张为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带来刚性需求支撑。2021-2030年中国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21-2023年,受益于“东数西算”工程落地实施,市场规模由 6.50亿元增长至 8.74亿元。2024年,国内数据中心新增机架建设节奏放缓,市场规模阶段性回落至 5.82亿元。随着后续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自主可控进程加快、数据中心配套备用电源需求刚性释放,市场规模自 2025年起重回高速增长轨道,并大幅增长至 13.66亿元,预计 2030年将达到 42.06亿元,2026-203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21.24%,行业长期增长动能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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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30年中国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工信部、荣大产业研究院测算未来,数据中心热交换系统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展,从传统通用数据中心延伸至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等细分领域,行业竞争逻辑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具备技术研发优势与全场景适配能力的企业将逐步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推动行业整体质量与价值水平持续提升。
2、行业竞争格局与市场化程度
国际热交换系统市场由美国Modine、美国 Young Touchstone、英国 Bearward、德国
AKGGroup、德国马勒等跨国企业引领,在重型柴油发动机冷却、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高端热管理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中国等新兴市场本土企业快速成长,依托成本优势、本地化服务及技术迭代,逐步打破外资垄断,在中端市场形成规模,并向高端领域渗透。
中国热交换系统行业竞争充分,内资主导、外资互补。国内市场参与者众多,形成以康豪机电、银轮股份、英维克、潍柴动力等为代表的本土龙头企业,及大量中小配套企业的竞争梯队。本土龙头凭借产能规模、产业链协同、快速响应能力,在非道路机械、商用车、发电机组及新能源温控等领域实现广泛配套,部分企业具备系统级开发与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外资企业仍在高端定制化、严苛工况散热产品领域保有技术优势,参与国内高端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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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1)行业内主要企业
* 美国摩丁制造公司(Modine Manufacturing Company,简称“Modine”)Modine 公司是全球专业热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重型柴油发动机冷却系统,核心产品包括散热器、增压空气冷却器、油冷器及集成式散热模块。聚焦工程机械、发电机组、矿山机械及重卡领域,为非道路机械与重型商用车提供高可靠性散热产品。
* 美国 Young Touchstone Company(简称“Young Touchstone”)
Young Touchstone是工业热管理领域的专业企业,专注于高性能热交换设备与冷却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产品涵盖定制化散热器、油冷器及集成式散热组件。产品适配重型机械、发电机组、矿山设备及工业液压系统等场景。
* 英国 Bearward Engineering Limited(简称“Bearward”)
Bearward 是工业散热器及冷却系统的专业制造商,专注于发电机组与重型机械冷却设备的研发生产,核心产品包括工业散热器、发动机冷却模块及定制化散热系统。产品适配柴油发电机组、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及矿山设备等领域。
*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轮股份”,股票代码:002126.SZ)银轮股份是国内热交换系统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专注于油、水、气、冷媒间热交换器及汽车空调等热管理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覆盖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及非道路机械,同时拓展至数据中心、储能等领域。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维克”,股票代码:002837.SZ)英维克主营数据中心温控、储能温控及交通温控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聚焦高效精密温控领域。公司产品涵盖风冷、液冷等多类技术路线,应用于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储能电站及新能源客车等领域。
*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盛股份”,股票代码:603090.SH)宏盛股份是国内铝制板翅式换热器专业厂商,专注各类钎焊式板翅换热器、定制化冷却散热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含增压空气冷却器、油冷器、集成式换热总成,深耕空气压缩机、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风电及液压系统配套市场,同时布局数据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心及储能液冷温控赛道。
* 武汉倍沃得
武汉倍沃得是国内热交换系统知名企业,是康豪机电子公司,主营柴油发动机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适配柴油发电机组与工程机械,覆盖数据中心备用电源、油田、矿山、铁路及商业建筑等领域,提供热管理与动力系统一体化配套服务。
(2)主要企业市场份额
* 中国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行业主要企业市占率情况
2025 年,国内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整体市场格局较分散,头部企业依托主机
配套渠道、系统集成能力形成明显规模优势,中小区域性厂商瓜分剩余存量市场,各头部企业具体市场占有率明细如下:
2025年中国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竞争格局(按销量计)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专家访谈、荣大产业研究院测算
* 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行业主要企业市占率情况
全球范围内数据中心用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主要包括美国Modine、美国
Young Touchstone、英国 Bearward、康豪机电等企业。从全球市场竞争格局来看,2025年,全球数据中心用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竞争格局呈现出头部企业集中、市场份额向优势企业聚集的特征,其中美国Modine 以 22.0%的占比位居第一,其配套卡特彼勒、康明斯等主流柴发厂商,覆盖北美、欧洲等地数据中心市场。康豪机电全球市占率达到 20.3%,主要配套康明斯、卡特彼勒、潍柴动力、玉柴动力等柴油发动机厂商,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产品覆盖阿里、腾讯、字节等国内数据中心建设企业。
2025年全球数据中心用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竞争格局(按销量计)
数据来源:专家访谈、荣大产业研究院整理
在国内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领域,康豪机电为行业绝对龙头,2025年市占率约 72.2%,深度绑定头部 IDC企业及主流柴油发动机厂商,在大缸径机组配套上具备显著先发与供货优势。
2025年中国数据中心用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市场竞争格局(按销量计)
数据来源:专家访谈、荣大产业研究院整理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现阶段,热交换系统行业供需格局主要受到产业结构调整、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分化等因素影响,传统内燃机散热领域供需保持基本平衡,数据中心、储能等新兴应用场景对热交换系统需求量激增,需求短期内高于供给。行业供需状况及变动因素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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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层面,行业现有供给主体分为头部规模化企业与中小同质化厂商,头部企业依托自研工艺、定制化产线及完善供应链布局,可供给高适配、高可靠性的高端定制化热交换系统产品,覆盖数据中心备用机组、大型储能电站等高附加值场景;中小厂商聚焦标准化通用型换热产品,产能集中于传统内燃机配套散热器领域,行业整体产能供给充足,但高端液冷系统、集成式热管理系统有效供给相对紧缺。未来,上游铜、铝等金属产能释放、零部件配套体系日趋完善,叠加中游企业产能扩建、工艺降本落地,行业整体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同时环保政策趋严加速低端低效产能出清,优化行业供给结构。
需求层面,行业需求分为存量替换需求与新增配套需求,工程机械、商用车辆、传统发电机组存量设备运维更换构筑刚性存量需求;数据中心建设、电化学储能装机扩容、
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带动增量需求快速释放,成为短期内需求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同时,高端产品技术壁垒、客户认证周期限制,导致高端产品供给增速滞后于下游爆发式增量需求,形成结构性供需缺口。未来,随着热交换系统厂商产能释放,整体供需匹配度持续优化,阶段性供需错配特征将随行业周期逐步修复。
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现阶段,热交换系统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主要受到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格局及技术附加值等因素影响,细分赛道盈利差异显著,高端新能源配套、数据中心专用热交换系统盈利水平高于传统通用换热产品。
铜、铝等大宗金属为行业核心生产成本构成,原材料价格周期性波动会直接造成中游制造企业单位成本起伏,进而带来行业整体毛利率阶段性波动。同时,低端通用散热器市场准入门槛偏低,同质化低价竞争持续压制基础品类盈利空间;头部企业依托规模化集采、精益化生产管控对冲成本压力,叠加定制化方案溢价、系统集成增值服务落地,盈利韧性更强。中长期来看,随着下游高附加值的数据中心热交换系统产品及储能液冷产品市场规模占比持续提升、落后低效产能逐步出清,行业盈利中枢将稳步上行,利润逐步向具备技术研发、客户认证及综合配套能力的龙头企业集中。
6、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双碳战略引领,产业扶持筑牢发展根基
在“双碳”战略目标持续推进背景下,国家层面密集出台节能环保与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将高效热交换技术列为重点发展领域,为行业发展提供清晰政策指引与有力制度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保障。同时,配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及专项规划落地,推动重点行业换热设备能效提升与存量改造,加速低效产能出清,推动行业向绿色化、高效化转型,为具备技术优势的企业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与发展空间。
(2)需求结构优化,新兴领域拓展增长空间
传统动力装备配套热交换系统存量市场持续迭代,行业节能改造、设备换代及运维替换需求稳步释放,构筑行业稳健发展基本盘。同时,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储能系统、数据中心服务器等新兴领域快速崛起,对热交换系统产生爆发式需求,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下游应用场景的多元化与高端化发展,推动行业从单一设备制造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市场空间持续拓宽,需求结构不断优化,为具备定制化研发与系统集成能力的企业带来广阔增长机遇。
(3)全球市场扩容,贸易红利助力国际拓展
全球范围内数据中心规模化布局及工业体系持续升级,带动高效节能型热交换设备市场需求稳步扩容;欧美地区大型数据中心新建及扩容项目持续落地,间接拉动配套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的采购及替换需求持续景气。东南亚、中东、拉美等新兴经济体工业化进程加速,基础设施建设与产能扩张释放大量新增需求,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广阔市场空间。同时,“一带一路”倡议深化与区域贸易协定落地,降低贸易壁垒,叠加国内企业在产品性价比、快速响应与定制化服务方面的优势,助力行业加速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国际市场份额与品牌影响力。
7、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行业竞争格局趋于激烈
国内热交换系统行业准入门槛相对偏低,中小制造企业数量较多,多数企业产品同质化特征较为明显,市场同质化竞争现象突出。部分企业以低价策略抢占市场份额,一定程度扰乱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同时也压缩行业整体盈利空间,对具备研发投入和高端产品布局的优质企业形成市场竞争压力。
(2)下游行业波动及供应链承压
热交换系统下游覆盖数据中心、新能源、工业装备等众多领域,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及资本开支节奏波动,易传导至行业造成需求端不确定性。同时上游原材料、核心零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部件供应稳定性及价格波动,叠加供应链配套体系波动影响,对企业生产排产、成本控制及交付能力形成持续挑战。
8、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研发壁垒
热交换系统涉及流体力学、材料工程、结构设计及热工控制等多学科交叉领域,产品研发需要长期技术积累与工艺沉淀。高端产品对换热效率、耐腐蚀性、运行稳定性要求严苛,新进入者难以短期内掌握核心设计配方与成套开发经验,同时技术迭代持续加快,形成较高的研发技术准入门槛。
(2)客户认证壁垒
下游客户主要覆盖工业装备、数据中心、能源动力等关键领域,产品需通过多项行业标准、能效认证及严苛的供应商准入审核,资质获取周期较长,构成较高资质认证壁垒。同时下游客户对产品可靠性、适配性及供货稳定性要求高,选定供应商后通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新进入者短期内较难突破现有合作格局
(3)生产工艺与供应链壁垒
产品制造涉及精密冲压、焊接成型、表面处理等多道核心工序,成熟生产工艺需要长期实操积累与工艺优化。同时行业已形成稳定的上游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供应链体系,新进入者难以快速搭建成熟工艺体系与可靠配套渠道,生产交付能力难以满足客户要求。
(4)系统集成与服务壁垒
行业逐步由单一设备制造向整体换热解决方案转型,要求企业具备方案设计、定制化开发、现场安装及后期运维的综合服务能力。新进入者普遍缺乏全场景方案设计与一站式服务经验,难以匹配下游客户系统化、定制化的综合采购需求。
9、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热交换系统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技术体系,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稳步提升。在产品设计环节,行业领先企业已建立涵盖散热单元结构参数的基础工程数据库,并开发出具备计算机辅助分析与模拟计算能力的专业化设计软件,可大幅提升产品设计的精确度与开发效率。在制造工艺环节,行业内企业掌握了多头螺旋管成型、换热管表面强化换热、铜质硬钎焊等多项核心生产工艺。在产品结构方面,板翅式、管壳式、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微通道等多元化技术路线并行发展,能够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对散热效率、耐压强度及可靠性的差异化需求。
当前行业技术水平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产品设计趋于参数化与智能化,制造工艺向精密化与自动化方向演进,同时行业企业持续围绕轻量化、紧凑化方向开展技术攻关,以满足下游客户对热交换系统高性能、高适配的综合要求。
10、行业经营模式
内燃机热交换系统行业经营模式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同步开发”的定制化生产模式,紧密围绕柴油发电机组、工程机械及商用车等主机厂客户需求,实施合格供应商准入管理与长期战略合作。销售端以直销为主,深度参与客户新机型配套设计,并提供售后维修更换服务。行业呈现高客户粘性、强配套认证壁垒特征,头部企业依托系统集成能力、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及快速响应服务构建核心竞争优势。
新能源热交换系统行业围绕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及数据中心服务器等领域客户需求,提供水冷板、直冷板等液冷散热解决方案。销售以直销为主,协同客户进行新平台热管理方案开发。
11、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技术高效化与性能高可靠性演进
全球能源转型与工业能效升级驱动热交换系统向高效化、高可靠性方向持续迭代。
行业围绕传热结构优化、流道设计革新及核心部件强化开展技术攻关,通过前沿工艺提升换热效率,同时增强设备在变工况、腐蚀性介质及复杂环境下的运行稳定性与服役寿命。下游场景对温控精度、散热均匀性及长期连续运行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推动产品从基础换热功能向高效节能、安全可靠的综合性能升级,契合各行业高质量发展对热管理核心装备的核心诉求。
(2)产品集成化与定制化深度发展
下游应用场景多元化需求推动行业从单一设备制造向模块化集成、定制化设计及系
统级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针对内燃机配套、新能源储能、数据中心温控等差异化场景,企业依托模块化设计实现产品柔性适配,满足多热源、多温区、多介质的复杂换热需求。
同时,头部企业整合换热、控温、监测等功能单元,提供一体化热管理系统,强化与下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游整机设备的适配性,提升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增强客户粘性与综合服务能力。
(3)数据中心、储能等新兴领域正成为行业增长核心驱动力
行业下游应用边界持续拓宽,在传统工业、内燃机配套需求稳健运行基础上,数据中心、电化学储能成为热交换系统核心增量赛道,长期成长空间突出。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热交换系统是基础设施建设刚需配套产品,需求快速提升。储能电站规模化布局背景下,电池热失控防控、全域均温管控需求刚性凸显,定制化换热系统可平抑充放电温差、延长电芯循环寿命、提升电站运行安全性。相关市场扩容态势明确,企业依托既有技术积淀快速切入新兴市场,优化自身业务结构,弱化传统领域周期性影响,进一步夯实长期盈利增长基础。
12、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热交换系统行业整体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特征。行业下游覆盖传统工业、动力装备、数据中心、新能源等多领域,应用场景分布广泛且领域景气度存在错位对冲效应,能够平滑单一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影响。但宏观经济整体景气度、固定资产投资节奏及产业政策调整,仍会间接影响下游资本开支与设备更新意愿,使得行业经营呈现跟随宏观经济及产业投资波动的周期运行特征。
(2)区域性
热交换系统行业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行业下游主要配套内燃机装备、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及储能等产业,产业布局与下游终端产业集聚高度绑定。国内工业制造、高端装备及能源产业集中区域,汇聚了大量下游主机厂商及工程建设客户,同时具备完备的金属材料、精密零部件配套体系与成熟的加工协作产业链,行业生产企业集聚布局特征明显。
(3)季节性
热交换系统行业无显著的季节性特征,但存在一定阶段性经营节奏差异。行业产品以工业配套及定制化系统为主,全年生产经营受自然气候及消费淡旺季影响较小。仅受国内项目招投标流程、工程施工节奏及节假日停工等常规因素影响,年内订单签订、项目落地与产品交付存在时段性节奏分化,但未形成跨季度明显的季节性兴衰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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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热交换系统产业链上游主要为各类原材料及配套部件供应商,典型原材料包括铜、铝、锡等金属及合金,配套部件包括风扇、鼓风机、散热器芯体等。行业产业链价值增值环节主要集中于中游制造端,中游厂商凭借自身核心生产工艺与行业专业技术积累,对热交换系统进行定制化研发及加工制造,可满足下游客户在使用工况环境、产品结构形态、性能功能指标等多维度差异化需求。下游应用领域以柴油发电机组、工程机械、商用车、新能源等领域为主。热交换系统市场整体产业链架构及各参与环节如下图所示。
热交换系统行业产业链图
资料来源:荣大产业研究院整理
上游金属合金及配套零部件的供应体系,对热交换系统行业的产品品质、生产制造及成本管控具备基础性支撑作用。上游原材料与核心配套部件的供给稳定性、产品规格标准及技术工艺水平,直接影响本行业企业的生产排期、产品性能一致性及研发迭代进度,同时上游行业的技术升级与产品结构优化,亦能为行业高性能、轻量化热交换产品的研发制造提供原料及部件配套保障,对行业整体技术进步与产品升级形成正向驱动。
下游柴油发电机组、工程机械、商用车及新能源等领域的产业发展态势、技术升级
方向及行业政策导向,是拉动热交换系统行业市场需求扩容与产品迭代的核心驱动力。
下游各应用领域自身的结构升级、工况标准提升及节能降碳要求落地,持续推动本行业企业在散热效率、结构适配、耐候性能及定制化开发层面进行技术创新与工艺优化,下游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与高端化升级趋势,也为行业持续开辟新的市场空间,引领行业朝着高适配、高可靠、集成化方向持续发展。
(三)柴油动力单元行业
1、柴油动力单元的定义
柴油动力单元是以柴油发动机为核心,集成波纹管、散热器、消音器、滤清器、执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行器、调速器、电控线束及安装底座形成的一体化预集成动力总成产品。该产品出厂完成系统匹配与调试,具备标准化动力输出接口,可快速对接发电机、液压泵、工程主机等负载设备,省去客户分步集成匹配工序,具备运行可靠性强、适配恶劣工况、集成度高等特征。
柴油动力单元产品示意图
资料来源:康豪机电产品手册
从产品集成模式来看,单台柴油动力单元均配套集成一台柴油发动机,二者在出货数量上呈一一匹配关系,其产销规模能够直观体现柴油发动机在外置配套市场的实际装机落地需求。
柴油动力单元系以柴油发动机为核心部件的成套动力集成总成,下游应用场景与柴油发动机高度趋同,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发电、农业机械、商用车及其他专用装备领域。
2、中国工程机械用柴油动力单元市场规模
2025 年,中国工程机械用柴油动力单元市场规模为 218.89 亿元,预计 2026-2030年,中国工程机械用柴油动力单元市场以复合增长率 3.02%增长至 2030年的 258.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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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30年中国工程机械用柴油动力单元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内燃机工业协会、汽车之家、荣大产业研究院预测
3、中国油气开采用柴油动力单元市场规模
油气开采用柴油动力单元指专为油气开采及配套作业场景定制开发,以柴油为主要燃料,通过压燃式内燃机工作原理将燃料燃烧产生的热能转化为机械能的核心动力装置,具备高可靠性、强环境适应性、长连续作业周期及低运维成本等特性,可满足油气田重载、高频启停、极端温湿度及复杂地形等严苛工况需求,主要为钻机、压裂车等关键设备提供稳定、高效的动力输出。
中国油气开采专用设备主要需求来自中石油、中石化下属油气勘探开发主体及工程
技术服务企业对深地与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发,采购具备批量集中、长期持续、项目驱动不确定、技术规格要求严苛等特征,使得国内油气开采专用设备年度需求量呈现明显波动。
中国油气开采用柴油动力单元市场规模在 2021-2024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由 2021年的 2.99 亿元增长至 2024 年的 10.85 亿元,主要系国内油气勘探开发资本开支加大、老旧设备更新需求释放,叠加柴油发动机在油气开采领域的应用渗透率较高,带动市场规模与销量同步攀升,2023-2024年销量分别达到 493 台、543台,形成行业阶段性高点。2025 年市场规模回落至 4.10亿元,销量降至 205台,主要系前期高基数下的阶段性回调,叠加油气开采项目节奏调整、设备采购计划延后所致。在当前国内油气巨头资本开支预算及项目招标计划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预计 2026-2030年随着我国油气稳产增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产政策持续推进、存量设备迭代需求稳步释放,油气开采用柴油动力单元市场规模将恢复平稳增长态势,预计 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 5.42亿元,对应销量提升至 271台,行业整体将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稳健发展阶段。
2021-2030年中国油气开采用柴油动力单元销量及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专家访谈、荣大产业研究院测算
油气开采用柴油动力单元市场的波动与国内油气勘探开发节奏深度绑定,受行业资本开支周期、项目推进进度及设备更新周期的综合影响,呈现出阶段性增长与回调的运行特征。当前市场的阶段性调整并非行业基本面走弱,而是前期高速增长后的理性回归,叠加行业短期不确定性因素的阶段性影响。长期来看,在国家油气稳产增产战略的持续引导下,深地与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的推进将持续催生设备需求,存量设备的迭代升级也将为市场提供稳定支撑,行业将逐步摆脱短期波动影响,进入以技术升级、效率提升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发展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将进一步增强,同时智能化技术的融合应用也将成为驱动行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方向。
4、中国柴油动力单元市场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的数据,2025 年国内柴油动力单元市场集中度较高,潍柴控股、玉柴集团、云内动力、全柴动力、新柴股份位居行业前列,合计占据市场六成以上销量份额;剩余市场由众多厂商分散占据,行业头部竞争格局稳固。具体市场竞争格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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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柴油动力单元市场竞争格局(按销量计)
数据来源: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荣大产业研究院整理从油气开采领域来看,中国油气开采领域主要参与厂商包括康豪机电(配套康明斯柴油发动机)、卡特彼勒、MTU、潍柴重机等。康豪机电在国内油气开采用柴油动力单元领域占据主导地位,2025年市占率达到约 51.7%,市占率领先于卡特彼勒、MTU、潍柴重机等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卡特彼勒、MTU 凭借其成熟的大功率柴油发动机技术,在该领域亦占据一定市场份额;潍柴重机作为国内重要的发动机厂商,凭借本土化服务与成本优势,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市场集中度整体较高。2025年按照销量测算,中国油气开采领域各企业市占率情况如下:
2025年中国油气开采用柴油动力单元市场竞争格局(按销量计)
数据来源:专家访谈、荣大产业研究院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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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一)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
1、技术优势
标的公司具备完整的核心部件自主研发与定制化系统集成能力,构筑了坚实的技术壁垒。标的公司可覆盖全功率段热交换系统产品研发生产,能够依据客户不同工况条件、性能要求与海内外排放标准,针对性输出专属技术方案,满足多元化定制需求。标的公司可独立完成散热器性能、振动、可靠性、耐热冲击、风扇压力等全维度严苛测试,配合头部客户完成 240小时不间断整机耐久试验,产品性能通过国际龙头厂商严苛验证。
截至 2026年 3月末,标的公司拥有 116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1项。标的公司搭建了专业化研发团队,持续跟进行业前沿技术趋势,同时深度参与头部客户联合研发项目,技术迭代能力持续强化。此外,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核心产品斩获国际头部厂商质量奖项,产品技术与品质获得行业权威认可。
2、成本优势
标的公司实现热交换系统、电子调速系统两大核心部件自研自产,有效减少外部采购中间环节,控制整体生产成本。依托自主设计优化能力,标的公司在保障产品性能的前提下,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与原材料选型,实现产品轻量化降本,同步提升产品散热效率与适配性,兼顾产品性能与生产成本管控。凭借细分领域龙头地位,标的公司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有效摊薄固定生产成本,形成良好规模效应。同时标的公司配备国际先进自动化产线,通过智能化生产模式降低人工成本与生产损耗。此外标的公司推行集团统一集中采购模式,集中采购铜材、铝材等大宗原材料,有效提升采购议价能力,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多重成本管控模式协同发力,有效夯实标的公司成本管控能力,盈利空间保持稳健。
3、客户优势
标的公司深度绑定海内外行业龙头,优质客户及供应商资源稳固,合作粘性极强。
标的公司长期与康明斯、卡特彼勒、MTU 等全球知名柴油发动机制造商开展合作,合作年限最长达二十年,同时取得康明斯油气田产品经销资质,供应链体系稳定可靠。标的公司同时服务中石油、中石化、三一国际、中国中车、潍柴动力、玉柴动力等国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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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央国企及行业龙头民企,覆盖数据中心、油气田、轨道交通、发电机组、工程机械等多领域优质客户。标的公司贴合客户定制化需求提供全流程配套服务,深度参与客户产品研发、整机测试及项目落地全流程,筑牢合作壁垒,客户留存度极高。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累计服务全球超 800家客户,广泛的优质客户资源为标的公司业务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4、人才优势
标的公司拥有深耕动力行业多年、经验深厚的管理团队与专业化研发运营团队,人才优势显著。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均拥有 20余年动力单元及发动机制造行业经验,具备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与产业资源,能够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引领公司战略布局。
标的公司各业务板块均由细分领域专业人才分管运营,同时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与绩效激励机制,稳固核心人才团队。核心研发人员拥有多年一线产品研发经验,团队熟悉海内外主流产品技术标准与客户测试规范,能够精准匹配头部客户定制化研发需求,依托专业人才团队持续赋能产品创新与业务拓展。
(二)标的公司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长期深耕热交换系统等核心业务板块,凭借成熟技术储备、优质客户资源及高适配性产品优势,深度抢占细分赛道市场份额,细分领域龙头地位显著。根据荣大产业研究院数据,2025年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产品国内数据中心市场份额为 72.2%,油气开采用柴油动力单元(配套康明斯发动机)市占率约 51.7%,均位列国内市场第一名。
经营层面,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实现稳健增长,2025 年热交换系统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0.25%,毛利同比增长 47.31%,业绩增长态势良好。下游数据中心、电化学储能赛道
保持高景气增长,市场扩容空间充足,叠加标的公司领先的市场份额、一站式定制化服务能力以及长期龙头客户合作基础,公司有望持续受益行业红利,进一步巩固自身细分市场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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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康豪机电报告期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7858.70 8.22% 18496.98 9.31% 21850.40 12.76%
应收票据 11754.82 5.41% 11499.10 5.79% 15292.76 8.93%
应收账款 41338.17 19.03% 33424.99 16.83% 32124.55 18.76%
应收款项融资 8367.81 3.85% 9548.21 4.81% 8059.51 4.71%
预付款项 9087.54 4.18% 5207.87 2.62% 2412.25 1.41%
其他应收款 11731.18 5.40% 15847.95 7.98% 8376.04 4.89%
其中:应收股利 6184.46 2.85% 6184.46 3.11% 6000.00 3.50%
存货 49488.43 22.79% 42587.33 21.44% 28539.82 16.66%
其他流动资产 2095.97 0.97% 1678.33 0.85% 1422.49 0.83%
流动资产合计 151722.62 69.86% 138290.76 69.63% 118077.82 68.95%
长期股权投资 8084.79 3.72% 6293.70 3.17% 5311.68 3.10%
投资性房地产 1854.46 0.85% 1887.73 0.95% 1155.11 0.67%
固定资产 33161.50 15.27% 32495.87 16.36% 29253.88 17.08%
在建工程 6375.49 2.94% 6161.02 3.10% 6469.08 3.78%
使用权资产 858.15 0.40% 981.74 0.49% 1027.30 0.60%
无形资产 5948.00 2.74% 5986.08 3.01% 6138.60 3.58%
长期待摊费用 114.24 0.05% 126.64 0.06% 66.06 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22.59 1.30% 2792.19 1.41% 2751.76 1.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45.21 2.88% 3582.45 1.80% 1010.25 0.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464.42 30.14% 60307.41 30.37% 53183.72 31.05%
资产合计 217187.04 100.00% 198598.17 100.00% 171261.5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71261.55 万元、198598.17 万元和
217187.04万元,随着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标的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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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118077.82万元、138290.76万元和
151722.62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8.95%、69.63%和 69.86%,标的
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
合计分别为 53183.72 万元、60307.41 万元和 65464.42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05%、30.37%和 30.14%,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比重较为平稳,未发生重大变化。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库存现金 16.93 15.14 11.48
银行存款 16504.71 17547.02 21175.13
其他货币资金 1337.06 934.82 663.80
合计 17858.70 18496.98 21850.4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1850.40万元、18496.98万元和 17858.70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76%、9.31%和 8.22%。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以银行存款为主,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货款保证金等。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 1337.07万元,主要为票据和借款的保证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1776.45 11570.24 14430.24
商业承兑汇票 272.83 221.40 1238.71
小计 12049.28 11791.64 15668.95
减:坏账准备 294.46 292.54 3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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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1754.82 11499.10 15292.7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15292.76万元、11499.10万元和 11754.82万元,占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3%、5.79%和 5.41%。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账面余额 42828.97 34644.67 33354.93
坏账准备 1490.81 1219.68 1230.38
账面净额 41338.17 33424.99 32124.5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2124.55万元、33424.99万元和 41338.17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76%、16.83%和 19.03%。
1)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1年以内 41620.49 33898.42 32532.16
1至 2年 988.12 420.76 525.30
2至 3年 29.38 116.05 3.40
3至 4年 4.99 3.18 45.37
4至 5年 1.38 21.65 38.78
5年以上 184.62 184.62 209.93
小计 42828.97 34644.67 33354.93
减:坏账准备 1490.81 1219.68 1230.38
合计 41338.17 33424.99 32124.5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2124.55万元、33424.99万元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和 41338.17万元。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年以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 计提比例金额 比例( ) 金额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2828.97 100 1490.81 3.48 41338.17
其中: - - - - -
账龄组合 42828.97 100 1490.81 3.48 41338.17
合计 42828.97 100 1490.81 3.48 41338.17
2025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4644.67 100 1219.68 3.52 33424.99
其中: - - - -
账龄组合 34644.67 100 1219.68 3.52 33424.99
合计 34644.67 100 1219.68 3.52 33424.99
2024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3354.93 100 1230.38 3.69 32124.55
其中: - - - - -
账龄组合 33354.93 100 1230.38 3.69 32124.55
合计 33354.93 100 1230.38 3.69 32124.55
*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41620.49 972.86 2.34
1至 2年 988.12 304.65 30.83
2至 3年 29.38 22.32 75.96
3至 4年 4.99 4.99 100
4至 5年 1.38 1.38 100
5年以上 184.62 184.62 100
合计 42828.97 1490.81 3.48
2025年 12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3898.42 792.36 2.34
1至 2年 420.76 129.72 30.83
2至 3年 116.05 88.15 75.96
3至 4年 3.18 3.18 100
4至 5年 21.65 21.65 100
5年以上 184.62 184.62 100
合计 34644.67 1219.68 3.52
2024年 12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2532.16 770.17 2.37
1至 2年 525.30 163.10 31.05
2至 3年 3.40 3.02 89.05
3至 4年 45.37 45.37 100
4至 5年 38.78 38.78 100
5年以上 209.93 209.93 100
合计 33354.93 1230.38 3.69
3)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应收账款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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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账龄 银轮股份 宏盛股份 英维克 潍柴动力 新柴股份 平均值 标的公司1年以内(含 1 5.00 5.00 1.99 2.83 5.00 3.96 2.34年)
1-2 年(含 2年) 30.00 10.00 3.83 16.09 20.00 15.98 30.83
2-3 年(含 3年) 50.00 20.00 21.74 38.56 50.00 36.06 75.96
3-4 年(含 4年) 100.00 50.00 41.39 58.68 100.00 70.01 100.00
4-5 年(含 5年) 100.00 80.00 100.00 97.80 100.00 95.56 10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或审计报告
注 2:英维克列示的为组合 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1年以内(含一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因产品结构和下游客户应用领域差异所致。标的公司基于自身历史回款数据,采用迁徙率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期末 % 坏账准备期末日期 单位名称 占比( )
余额 余额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7087.89 16.55 165.68
康明斯集团 5306.91 12.39 124.11
2026年 3月 广西玉柴 3295.51 7.69 77.17
31日 康明斯动力 3055.39 7.13 71.42
卡特彼勒 2601.38 6.07 60.81
合计 21347.08 49.83 499.18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5268.18 15.21 123.14
康明斯动力 4038.50 11.66 94.46
2025年 12月 康明斯集团 3428.16 9.90 80.13
31日 卡特彼勒 2850.40 8.23 66.63
重庆康明斯 2327.20 6.72 54.40
合计 17912.45 51.72 418.76
2024年 12月 康明斯集团 5942.08 17.81 140.83
31日 康明斯动力 3534.12 10.60 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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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日期 单位名称 占比(%)
余额 余额
重庆康明斯 2926.84 8.77 69.37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814.96 8.44 66.71
杰瑞股份 2377.44 7.13 56.35
合计 17595.43 52.75 417.0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595.43 万元、17912.45万元和21347.08万元,占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52.75%、
51.72%和 49.83%。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康明斯集团、卡特彼勒、广西玉柴、潍柴动力
等国内外知名动力系统制造企业,客户整体资信状况优良、偿债能力较强,标的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油气田、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多元场景,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8367.81 9548.21 8059.51
合计 8367.81 9548.21 8059.5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8059.51万元、9548.21万元和 8367.81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1%、4.81%和 3.85%,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列示的预付款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8946.42 98.45 5107.42 98.07 1820.19 75.46
1-2年(含 2年) 72.98 0.80 94.31 1.81 540.52 22.41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2-3年(含 3年) 62.00 0.68 0.59 0.01 37.24 1.54
3年以上 6.14 0.07 5.56 0.11 14.30 0.59
合计 9087.54 100.00 5207.87 100.00 2412.2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2412.25 万元、5207.87 万元和 9087.54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1%、2.62%和 4.18%,主要系预付货款、经营费用等。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6184.46 6184.46 6000.00
其他应收款 5546.72 9663.49 2376.04
合计 11731.18 15847.95 8376.0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376.04 万元、15847.95 万元和 11731.18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89%、7.98%和 5.40%。
1)应收股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股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康明斯动力 6184.46 6184.46 6000.00
合计 6184.46 6184.46 6000.00
康明斯动力为标的公司持股 50%的合资公司。
2)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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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账龄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1年以内 1936.16 9962.15 1932.93
1至 2年 4064.95 183.10 339.32
2至 3年 51.00 28.42 326.12
3至 4年 18.66 18.00 11.54
4至 5年 7.76 11.52 0.64
5年以上 46.53 37.79 45.84
小计 6125.05 10240.99 2656.39
减:坏账准备 578.34 577.50 280.35
合计 5546.72 9663.49 2376.04
*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按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 4482.99 8228.64 207.09
资产处置款 - - 724.07
采购返利 1224.27 1755.08 596.96
政府补助款 236.25 157.50 1002.00
备用金借支 107.38 29.86 55.91
保证金及押金 74.16 69.91 70.37
小计 6125.05 10240.99 2656.39
减:坏账准备 578.34 577.50 280.35
合计 5546.72 9663.49 2376.04
* 各期末前五名其他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账 占比 坏账准备期
日期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款期末余额 (%) 末余额
芯源动力 4020.57 65.64 往来款 3年以内 399.40
康明斯动力 764.95 12.49 采购返利 1年以内 38.25
东风康明斯 389.43 6.36 采购返利 1年以内 19.47
2026年 3 西科沃克瑞泰克热处
月 31日 理设备制造(天津)有 283.70 4.63 往来款 1年以内 14.19限公司
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 236.25 3.86 政府补助款 2年以内 19.69管理委员会
合计 5694.90 92.98 - - 490.99
芯源动力 8091.88 79.01 往来款 2年以内 412.37
东风康明斯 1321.90 12.91 采购返利 1年以内 66.10
重庆康明斯 352.72 3.44 采购返利 1年以内 17.64
2025年 12 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 157.50 1.54 政府补助款 1年以内 7.88月 31日 管理委员会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
限公司湖北襄阳石油 59.60 0.58 1 年以内、5往来款 3.46年以上分公司
合计 9983.61 97.48 - - 507.43
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 1002.00 37.72 政府补助款 3年以内 142.38管理委员会
长源东谷 724.07 27.26 资产处置款 1年以内 36.20
2024年 12 东风康明斯 444.82 16.75 采购返利 1年以内 22.24月 31日 重庆康明斯 113.01 4.25 采购返利 1年以内 5.65
襄阳源海朗弘技术有 100.58 3.79 往来款 1年以内 5.03限公司
合计 2384.48 89.77 - - 211.50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2106.36 762.02 11344.34
在产品 3428.59 26.95 3401.64
库存商品 36775.60 4014.80 32760.8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出商品 1572.80 23.63 1549.17
在途物资 432.47 - 432.47
合计 54315.83 4827.40 49488.43
2025年 12 月 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597.52 762.84 8834.68
在产品 2534.36 27.14 2507.22
库存商品 31391.87 4318.80 27073.07
发出商品 1025.15 167.48 857.67
在途物资 3314.69 - 3314.69
合计 47863.59 5276.27 42587.33
2024年 12 月 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413.74 729.50 7684.24
在产品 1716.01 19.19 1696.82
库存商品 19816.91 4151.29 15665.62
发出商品 643.76 67.05 576.71
在途物资 2916.43 - 2916.43
合计 33506.86 4967.04 28539.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539.82万元、42587.33万元和 49488.43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6.66%、21.44%和 22.79%。公司存货金额呈上升趋势,与公司经营规模变动趋势一致。标的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标的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1422.49 万元、1678.33 万元和
2095.97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83%、0.85%和 0.97%,主要系
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税费。
(9)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5311.68 万元、6293.70 万元和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8084.79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0%、3.17%和 3.72%,主要系
对康明斯动力、襄阳启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投资。
(9)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 2802.35 2802.35 1959.96
土地使用权 - - -
小计 2802.35 2802.35 1959.96累计折旧和摊销
房屋、建筑物 947.90 914.62 804.85
土地使用权 - - -
小计 947.90 914.62 804.85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 - - -
土地使用权 - - -
小计 - -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1854.46 1887.73 1155.11
土地使用权 - - -
小计 1854.46 1887.73 1155.1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1155.11 万元、1887.73 万元和
1854.46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比例分别为 0.67%、0.95%和 0.85%,主要系标的公
司用于出租的房产。
(10)固定资产
1)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日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9784.18 5794.79 2.12 13987.27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机器设备 38126.76 19936.25 620.80 17569.71
运输设备 1510.86 831.03 8.32 671.51
办公设备、电子设 2294.29 1345.88 15.41 933.01备及其他
合计 61716.10 27907.95 646.65 33161.50
2025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9757.61 5559.62 - 14197.98
机器设备 36440.05 19265.94 263.31 16910.80
运输设备 1351.62 776.02 - 575.60
办公设备、电子设 2086.12 1274.64 - 811.48备及其他
合计 59635.40 26876.22 263.31 32495.87
2024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518.25 4598.24 - 15920.01
机器设备 30011.73 17066.19 263.31 12682.23
运输设备 915.08 685.33 - 229.75
办公设备、电子设 1518.25 1096.36 - 421.89备及其他
合计 52963.32 23446.12 263.31 29253.8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9253.88万元、32495.87万元和 33161.50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比例分别为 17.08%、16.36%和 15.2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为稳定。
2)固定资产折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4%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5 4%
银轮股份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4%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5 4%
固定资产装修 年限平均法 5-10 0%
宏盛股份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4.75%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9.50-19%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19.00%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3%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3%
英维克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3%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10 3%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50 0-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5 0-5%潍柴动力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2-15 0-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0-5%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5%新柴股份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标的公司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10 5%
办公及电子工具 年限平均法 3-5 5%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11)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6469.08 万元、6161.02 万元和
6375.49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8%、3.10%和 2.94%。重要在建工
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钣金线 2310.72 2276.76 945.30
朱庄二期厂房 2号车间 1614.92 1107.62 31.20
第一条水冷板线 - 121.90 1960.91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3925.65 3506.28 2937.42
(12)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分别为 1027.30万元、981.74万元和 858.15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0%、0.49%和 0.40%,均为租赁的房屋。
(1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日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779.02 851.89 - 5927.13
软件 71.44 50.48 0.09 20.87
合计 6850.46 902.37 0.09 5948.00
2025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779.02 815.56 - 5963.45
软件 71.44 48.81 - 22.63
合计 6850.46 864.38 - 5986.08
2024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779.02 670.27 - 6108.75
软件 71.44 41.59 - 29.85
合计 6850.46 711.86 - 6138.6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138.60万元、5986.08万元和
5948.00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比例分别为 3.58%、3.01%和 2.74%。
(1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66.06万元、126.64万元和 114.24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4%、0.06%和 0.05%,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费用主要系装修费用和模具费用。
(15)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4937.88 779.43 4853.69 776.15 4685.14 750.68
坏账准备 2016.82 391.22 1961.38 385.57 1581.78 279.38
递延收益 636.00 159.00 640.49 160.12 658.45 164.61
产品质量保证 292.23 44.84 143.13 22.58 54.79 8.88
可抵扣亏损 2885.11 721.28 3183.85 795.96 4271.20 1067.80
租赁负债 1072.34 166.01 1233.62 191.38 1243.17 193.33
内部未实现毛利 2093.46 482.61 1746.49 401.69 1140.03 263.20
应付职工薪酬 447.60 78.20 346.84 58.74 141.11 23.89
合计 14381.44 2822.59 14109.49 2792.19 13775.67 2751.7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2751.76 万元、2792.19 万元和
2822.59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1%、1.41%和 1.30%。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0.25万元、3582.45万元和 6245.21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9%、1.80%和 2.88%。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购建长期资产所支付的预付款项。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康豪机电负债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4703.13 6.98% 7972.14 14.92% 3003.19 5.56%
应付票据 7916.25 11.75% 5089.78 9.53% 1553.05 2.88%
应付账款 14784.19 21.94% 11913.49 22.30% 10586.45 19.62%
合同负债 9873.56 14.66% 1209.48 2.26% 920.88 1.71%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职工薪酬 3430.58 5.09% 5209.67 9.75% 3888.89 7.21%
应交税费 4520.01 6.71% 4215.28 7.89% 3505.10 6.49%
其他应付款 1427.77 2.12% 1176.67 2.20% 6618.52 12.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544.59 3.78% 2606.85 4.88% 2385.59 4.42%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9090.17 13.49% 4800.64 8.99% 9892.11 18.33%
流动负债合计 58290.27 86.52% 44194.01 82.74% 42353.77 78.48%
长期借款 5270.00 7.82% 5270.00 9.87% 7260.00 13.45%
租赁负债 679.86 1.01% 780.01 1.46% 967.31 1.79%
长期应付款 - - - - 147.00 0.27%
递延收益 2999.89 4.45% 3023.57 5.66% 3092.73 5.7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9.68 0.19% 147.45 0.28% 148.04 0.27%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79.43 13.48% 9221.03 17.26% 11615.07 21.52%
负债合计 67369.70 100.00% 53415.04 100.00% 53968.8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3968.84万元、53415.04万元和 67369.70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42353.77 万元、44194.01 万元和
58290.27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8.48%、82.74%和 86.52%;非流动
负债合计分别为 11615.07 万元、9221.03 万元和 9079.43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1.52%、17.26%和 13.48%。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信用借款 1000.66 1000.66 1001.05
保证借款 2701.81 2001.57 -
质押、保证借款 - 2001.77 2002.14
抵押、质押和保证借款 1000.65 1000.65 -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 - 1967.48 -
合计 4703.13 7972.14 3003.1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003.19 万元、7972.14 万元和
4703.13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56%、14.92%和 6.98%,新增借款
主要用于满足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营运资金。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1553.05 万元、5089.78 万元和
7916.25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88%、9.53%和 11.75%,为应付银行承兑汇票。2025 年规模增加主要系公司结合与供应商的结算安排和自身资金安排,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0586.45万元、11913.49万元和 14784.19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9.62%、22.30%和 21.94%。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采购商品、服务所发生的应付款项。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920.88万元、1209.48万元和 9873.56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71%、2.26%和 14.66%,主要系收到客户预付合同款。2026年 3月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增长较高,主要系为解决集团内同业竞争,芯源动力将其发电用柴油动力单元代理业务改为由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导致预收款金额增长较快。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短期薪酬 3317.89 5141.86 3875.7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112.69 67.81 13.18计划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辞退福利 - -
合计 3430.58 5209.67 3888.8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3888.89 万元、5209.67 万元和
3430.58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21%、9.75%和 5.09%,主要为期末
计提待发放的员工工资和奖金等。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3000.82 2636.29 2142.73
增值税 933.38 926.56 953.20
房产税 66.52 128.64 67.54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59 41.80 45.69
个人所得税 421.89 409.61 226.55
印花税 15.37 10.01 9.54
土地使用税 31.89 30.23 26.11
教育费附加 12.93 19.28 20.15
地方教育附加 8.62 12.85 13.57
环境保护税 0.01 0.01 0.00
合 计 4520.01 4215.28 3505.1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3505.10 万元、4215.28 万元和 4520.01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49%、7.89%和 6.71%。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6618.52万元、1176.67万元和 1427.77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2.26%、2.20%和 2.12%,主要为往来款、预提费用/返利,具体构成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日
往来款 283.79 209.06 5761.12
预提费用/返利 1133.16 956.79 813.88
保证金/押金 10.82 10.82 43.52
合计 1427.77 1176.67 6618.52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997.76 1998.90 1902.37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92.48 453.61 321.5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54.35 154.35 161.70
合计 2544.59 2606.85 2385.5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385.59 万元、2606.85万元和 2544.59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42%、4.88%和 3.78%,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 1283.56 157.23 119.71
产品质量保证 311.62 169.54 102.94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7494.99 4473.86 9669.46
合计 9090.17 4800.64 9892.1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9892.11 万元、4800.64 万元和
9090.17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8.33%、8.99%和 13.49%。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0)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质押、保证借款 340.36 340.36 440.46
抵押、质押和保证借款 6927.40 6928.54 8721.9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997.76 1998.90 1902.37
合计 5270.00 5270.00 726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260.00 万元、5270.00 万元和 5270.00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3.45%、9.87%和 7.82%。长期借款主要系武汉康豪、湖北倍沃得相关借款。
(1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 967.31万元、780.01万元和 679.86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79%、1.46%和 1.01%。
(1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147.00万元、0万元和 0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27%、0%和 0%。
(1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3092.73 万元、3023.57 万元和 2999.89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73%、5.66%和 4.45%。递延收益主要为土地款退款。
(13)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 应纳税暂时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税
性差异 负债 时性差异 负债 时性差异 负债
使用权资产 829.44 129.68 941.76 147.45 942.23 148.04
合计 829.44 129.68 941.76 147.45 942.23 1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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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148.04万元、147.45万元和 129.68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27%、0.28%和 0.19%。
3、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及其分析
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流动比率(倍) 2.60 3.13 2.79
速动比率(倍) 1.75 2.17 2.11
资产负债率(%) 31.02 26.90 31.5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1179.64 39654.60 30574.95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83.73 67.70 35.41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注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注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79、3.13 及 2.60,速动比率分别为
2.11、2.17和 1.75,整体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1.51%、
26.90%及 31.02%,长期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证券简称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银轮股份 1.15 1.16 1.16
宏盛股份 2.08 2.00 2.13
流动比率(倍) 英维克 1.61 1.62 1.77
潍柴动力 1.20 1.15 1.19
新柴股份 1.51 1.52 1.47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财务指标 证券简称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行业平均值 1.51 1.49 1.54
标的公司 2.60 3.13 2.79
银轮股份 0.90 0.91 0.91
宏盛股份 1.46 1.43 1.63
英维克 1.24 1.33 1.40
速动比率(倍) 潍柴动力 0.88 0.85 0.89
新柴股份 1.23 1.20 1.14
行业平均值 1.14 1.14 1.19
标的公司 1.75 2.17 2.11
银轮股份 62.52 62.04 61.49
宏盛股份 35.37 32.75 32.34
英维克 55.11 55.30 51.56资产负债率(合% 潍柴动力 64.16 64.33 64.53并、 )
新柴股份 56.92 55.75 55.04
行业平均值 54.82 54.03 52.99
标的公司 31.02 26.90 31.51
注:数据来源于 ifind。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资产结构、客户回款情况好以及标的公司财务策略稳健所致。
4、营运能力分析
(1)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及其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20 0.78 0.7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13 4.41 4.67
存货周转率(次/年) 0.61 2.73 3.05
注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注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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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2026年 1-3月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78次、0.78次和 0.20次;应收款项周转率分别为 4.67次、4.41次和 1.13次;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05次、2.73次和
0.61次,标的公司资产周转情况和运营效率良好,总体保持稳定。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证券简称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银轮股份 0.19 0.78 0.74
宏盛股份 0.21 0.84 0.84
英维克 0.15 0.88 0.83总资产周转率
/ 潍柴动力 0.17 0.65 0.64(次 年)
新柴股份 0.25 0.85 0.86
行业平均值 0.19 0.80 0.78
标的公司 0.20 0.78 0.78
银轮股份 0.74 3.05 2.94
宏盛股份 0.81 3.06 3.00
英维克 0.38 2.21 2.21应收账款周转
/ 潍柴动力 1.58 7.11 7.90率(次 年)
新柴股份 1.78 11.74 12.02
行业平均值 1.06 5.43 5.61
标的公司 1.13 4.41 4.67
银轮股份 1.22 5.01 4.68
宏盛股份 0.91 4.16 4.18
英维克 0.82 4.69 4.20存货周转率
/ 潍柴动力 1.34 5.13 4.55(次 年)
新柴股份 1.40 4.43 4.22
行业平均值 1.14 4.68 4.37
标的公司 0.61 2.73 3.05
注:数据来源于 ifind。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接近,标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资产周转良好。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动力单元业务为保障进口发动机产品及时交付,提前备货,导致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所致。
5、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649.06 141629.54 108294.7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3.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26.71 7857.78 2399.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575.76 149487.32 110697.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983.37 116484.74 75561.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775.22 20439.52 17736.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71.49 10745.23 7867.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68.92 4980.78 8365.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99.01 152650.28 109530.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6.76 -3162.96 1167.03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00.00 4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736.42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36.42 4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604.12 3967.33 2098.99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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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4.12 3967.33 2098.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4.12 2769.09 1901.01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 1215.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 1215.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00.00 8001.07 3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5.00 9216.07 3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 6891.07 81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30.22 4776.05 3614.7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39.00 318.50 188.1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20 716.27 549.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13.43 12383.40 12314.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8.43 -3167.32 -9314.14
(4)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2959.86万元、30467.94万元和 8603.1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67.03万元、-3162.96万元和 5376.76万元,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金额分别为 21792.83 万元、33630.90 万元、
3226.43万元,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节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8603.19 30467.94 22959.86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加:资产减值准备 512.49 606.90 742.36
信用减值损失 279.40 289.27 430.72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1068.62 3702.85 3509.52
使用权资产折旧 123.59 478.85 324.40
无形资产摊销 38.00 152.52 149.3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39 42.10 36.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 0.63 48.22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72 -2.32 6.4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8.20 445.95 640.1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734.42 -6957.10 -6355.8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0.40 -40.43 -87.4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7.77 -0.58 -44.1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885.13 -14554.82 -4641.4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030.80 -9367.82 -31146.7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0326.68 -8426.91 14595.42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6.76 -3162.96 1167.03
(二)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康豪机电报告期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营业总收入 42087.37 100.00% 144451.71 100.00% 125212.92 100.00%
其中:营业收入 42087.37 100.00% 144451.71 100.00% 125212.92 100.00%
二、营业总成本 33394.43 79.35% 116100.00 80.37% 104820.22 83.71%
其中:营业成本 28142.40 66.87% 97216.25 67.30% 87786.46 70.11%
税金及附加 224.04 0.53% 983.40 0.68% 804.33 0.64%
销售费用 629.36 1.50% 2468.86 1.71% 2254.26 1.80%
管理费用 3281.84 7.80% 11804.06 8.17% 10110.34 8.07%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研发费用 1236.78 2.94% 3788.10 2.62% 3349.06 2.67%
财务费用 -119.98 -0.29% -160.66 -0.11% 515.77 0.41%
加:其他收益 409.18 0.97% 831.43 0.58% 851.33 0.68%投资收益(损失以 1734.42 4.12% 6957.10 4.82% 6355.87 5.08%“-”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 - - - - - -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279.40 -0.66% -289.27 -0.20% -430.72 -0.34%
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512.49 -1.22% -606.90 -0.42% -742.36 -0.59%
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 -0.63 0.00% -48.22 -0.04%
列)
三、营业利润 10044.66 23.87% 35243.42 24.40% 26378.60 21.07%
加:营业外收入 5.58 0.01% 248.72 0.17% 96.30 0.08%
减:营业外支出 52.13 0.12% 45.77 0.03% 105.88 0.08%
四、利润总额 9998.11 23.76% 35446.37 24.54% 26369.02 21.06%
减:所得税费用 1394.92 3.31% 4978.43 3.45% 3409.16 2.72%
五、净利润 8603.19 20.44% 30467.94 21.09% 22959.86 18.34%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0514.64 96.26% 139402.67 96.50% 120677.83 96.38%
其他业务收入 1572.73 3.74% 5049.03 3.50% 4535.09 3.62%
合计 42087.37 100.00% 144451.71 100.00% 125212.92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5212.92万元、144451.71万元和 42087.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6.38%、96.50%和 96.26%,主营业务突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热交换系统 34393.86 84.89% 105621.65 75.77% 81093.33 67.20%
动力单元 6120.78 15.11% 33781.03 24.23% 39584.51 32.80%
合计 40514.64 100.00% 139402.67 100.00% 120677.83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20677.83 万元、139402.67 万元和
40514.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其中热交换系统业务占比持续提升。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36502.60 90.10% 130161.16 93.37% 113312.55 93.90%
境外 4012.04 9.90% 9241.51 6.63% 7365.28 6.10%
合计 40514.64 100.00% 139402.67 100.00% 120677.83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内,收入分别为 113312.55万元、
130161.16万元和 36502.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 90%。
2、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6767.98 95.12% 93021.56 95.69% 84107.83 95.81%
其他业务成本 1374.41 4.88% 4194.70 4.31% 3678.63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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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142.40 100.00% 97216.26 100.00% 87786.46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87786.46万元、97216.26万元和 28142.4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95.81%、95.69%和 95.12%。
(2)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业务分类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业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热交换系统 23912.52 89.33% 74998.39 80.62% 60304.43 71.70%
动力单元 2855.47 10.67% 18023.17 19.38% 23803.39 28.30%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26767.98 100.00% 93021.56 100.00% 84107.83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基本一致,整体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相符。
(3)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成本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23906.11 89.31% 82621.65 88.82% 75004.84 89.18%
人员薪酬 1841.89 6.88% 6550.02 7.04% 5188.99 6.17%
运费 31.90 0.12% 173.19 0.19% 548.96 0.65%
折旧 448.08 1.67% 1358.23 1.46% 1579.87 1.88%
水电费 301.41 1.13% 1298.88 1.40% 975.68 1.16%
其他成本 238.60 0.89% 1019.60 1.10% 809.48 0.96%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26767.98 100.00% 93021.56 100.00% 84107.83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人员薪酬、运费、折旧、水电费等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构成。其中,直接材料为标的公司为生产产品采购的金属、柴油发动机以及风扇等,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超过 85%。
3、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13746.66 98.58% 46381.12 98.19% 36570.01 97.71%
其他业务毛利 198.32 1.42% 854.34 1.81% 856.46 2.29%
合计 13944.98 100.00% 47235.45 100.00% 37426.47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分别为 37426.47万元、47235.45万元和 13944.98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 97.71%、98.19%和 98.58%。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综合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别分类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热交换系统 10481.35 30.47% 30623.26 28.99% 20788.89 25.64%
动力单元 3265.31 53.35% 15757.86 46.65% 15781.12 39.87%
合计 13746.66 33.93% 46381.12 33.27% 36570.01 30.3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3)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主营业务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银轮股份 热交换器 18.59% 19.23% 20.12%
工程机械冷却系统、风电设备冷却系
宏盛股份 26.80% 25.68% 26.04%
统、内燃机传热产品、燃料电池冷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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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主营业务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统、数据中心液冷
英维克 数据中心温控、储能温控及交通温控 24.29% 27.86% 28.75%
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智能物流、农业装
潍柴动力 21.43% 21.48% 22.43%
备、其他汽车零部件
工程机械用柴油发动机、农业机械用柴
新柴股份 油发动机、发电机组用柴油发动机、电 10.49% 11.06% 9.85%驱类产品
可比公司平均 20.32% 21.06% 21.44%
标的公司 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 33.93% 33.27% 30.30%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各公司业务有所差异,标的公司的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其他可比公司业务领域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
4、期间费用分析
(1)期间费用整体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629.36 1.50% 2468.86 1.71% 2254.26 1.80%
管理费用 3281.84 7.80% 11804.06 8.17% 10110.34 8.07%
研发费用 1236.78 2.94% 3788.10 2.62% 3349.06 2.67%
财务费用 -119.98 -0.29% -160.66 -0.11% 515.77 0.41%
合计 5027.99 11.95% 17900.36 12.39% 16229.43 12.9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16229.43万元、17900.36万元和 5027.9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96%、12.39%和 11.95%,期间费用呈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销售费用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49.45 39.64% 1363.06 55.21% 1349.83 59.88%
招待费 233.65 37.13% 665.16 26.94% 444.13 19.70%
差旅费 51.73 8.22% 304.54 12.34% 204.55 9.07%
办公费 38.32 6.09% 7.67 0.31% 6.37 0.28%
中介机构费 28.30 4.50% - - 70.85 3.14%
仓储服务费 18.44 2.93% 84.61 3.43% 84.46 3.75%
折旧费 0.69 0.11% 3.42 0.14% 2.33 0.10%
其他 8.78 1.40% 40.40 1.64% 91.74 4.07%
合计 629.36 100.00% 2468.86 100.00% 2254.26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254.26 万元、2468.86万元和 629.3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0%、1.71%和 1.50%,标的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和占比较为稳定。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银轮股份 1.43% 1.35% 1.41%
宏盛股份 2.12% 3.18% 2.93%
英维克 4.62% 4.19% 4.51%
潍柴动力 4.81% 5.88% 5.79%
新柴股份 1.08% 1.50% 1.48%
可比公司平均 2.81% 3.22% 3.22%
标的公司 1.50% 1.71% 1.80%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可比公司,标的公司客户关系稳定,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
(3)管理费用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106.56 64.19% 7887.86 66.82% 7123.93 70.46%
折旧费 386.58 11.78% 1468.92 12.44% 1180.36 11.67%
业务招待费 293.99 8.96% 887.12 7.52% 703.55 6.96%
差旅费 142.56 4.34% 444.72 3.77% 232.17 2.30%
水电费 52.33 1.59% 147.84 1.25% 59.03 0.58%
办公费 51.41 1.57% 188.06 1.59% 168.08 1.66%
中介机构服务费 46.77 1.43% 48.82 0.41% 28.55 0.28%
无形资产摊销 36.36 1.11% 145.37 1.23% 150.07 1.48%
交通费 23.29 0.71% 95.66 0.81% 99.81 0.99%
其他 141.98 4.33% 489.68 4.15% 364.78 3.61%
合计 3281.84 100.00% 11804.06 100.00% 10110.34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0110.34万元、11804.06万元和 3281.8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7%、8.17%和 7.80%,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整体波动较小。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银轮股份 4.96% 5.08% 5.36%
宏盛股份 7.31% 6.74% 6.76%
英维克 5.11% 4.02% 4.31%
潍柴动力 4.60% 5.18% 4.76%
新柴股份 1.80% 1.98% 2.07%
可比公司平均 4.76% 4.60% 4.65%
标的公司 7.80% 8.17% 8.07%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略高于行业平均值,主要系标的公司的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总额较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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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物料消耗 640.45 51.78% 1714.26 45.25% 1473.03 43.98%
人工费用 437.56 35.38% 1505.95 39.75% 1362.07 40.67%
折旧费用 91.61 7.41% 344.23 9.09% 257.88 7.70%
燃料及动力费用 15.38 1.24% 77.15 2.04% 44.53 1.33%
试验、试制和检测 47.87 3.87% 102.15 2.70% 164.06 4.90%费用
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3.90 0.31% 44.35 1.17% 47.50 1.42%
合计 1236.78 100.00% 3788.10 100.00% 3349.06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349.06万元、3788.10万元和 1236.7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7%、2.62%和 2.94%,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整体波动较小。
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银轮股份 3.59% 3.88% 4.51%
宏盛股份 4.68% 4.40% 4.65%
英维克 8.80% 7.35% 7.62%
潍柴动力 3.21% 3.57% 3.85%
新柴股份 2.19% 3.34% 3.39%
可比公司平均 4.50% 4.51% 4.80%
标的公司 2.94% 2.62% 2.67%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略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动力单元业务研发费用率偏低,导致整体研发费用率相对较低。
(5)财务费用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息费用 108.20 445.95 640.18
减:利息收入 59.91 311.23 333.67汇兑净损失(收益以- -192.70 -341.93 154.18“ ”号填示)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24.43 46.54 55.08
合计 -119.98 -160.66 515.7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515.77万元、-160.66万元和-119.98万元,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为负数,主要系利息收入和汇兑净收益金额较大。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银轮股份 1.23% 0.22% 0.45%
宏盛股份 3.15% -0.40% -0.30%
英维克 1.71% 0.27% -0.02%
潍柴动力 0.58% -0.20% 0.11%
新柴股份 -0.21% -0.14% -0.33%
可比公司平均 1.29% -0.05% -0.02%
标的公司 -0.29% -0.11% 0.41%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及定期报告。
整体来看,行业内公司财务费用率均较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财务费用率总体处于合理水平。
5、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102.43 513.99 4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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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助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 12.36 12.31 6.27还
增值税加计扣除 294.39 305.13 355.25
合计 409.18 831.43 851.3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的金额分别为 851.33万元、831.43万元和 409.18 万元,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增值税加计扣除,对标的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734.42 6957.10 6355.87收益
合计 1734.42 6957.10 6355.87
报告期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6355.87万元、6957.10万元和 1734.42万元,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对合营公司康明斯动力等长期股权投资的损益。
(3)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1.92 83.65 -239.1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73.05 -74.62 -57.5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42 -298.30 -134.02
合计 -279.40 -289.27 -430.7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30.72 万元、-289.27 万元和-279.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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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15.97 -507.31 -742.3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83.34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45.03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0.09 - -
预付款项减值损失 - -99.59 -
合计 -512.49 -606.90 -742.3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742.36 万元、-606.90 万元和-512.49 万元,主要系存货长期账龄未售出计提跌价损失,2026年 1-3月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损失。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 -0.63 -48.22(损失“-”)
合计 - -0.63 -48.22
(6)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等组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68.78 300.04 251.61
房产税 39.49 239.84 184.08
印花税 32.52 99.75 86.74
土地使用税 31.89 108.57 81.28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教育费附加 30.81 140.55 118.78
地方教育附加 20.54 93.70 79.19
车船使用税 - 0.93 2.66
环境保护税等其他税费 0.01 0.02 -
合计 224.04 983.40 804.33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96.30万元、248.72万元和 5.58万元,主要系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32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5.20 135.06 92.05
罚款及赔款 - 1.01 1.11
项目建设观摩活动经费 - 99.52 -
其他 0.38 10.81 3.14
合计 5.58 248.72 96.30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2.72 - 6.41
其中:固定资产 2.72 - 6.41
罚没支出 0.01 0.09 0.14
滞纳金 2.72 15.28 23.31
其他 46.68 30.40 76.03
合计 52.13 45.77 105.8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05.88 万元、45.77 万元和 52.13 万元,金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额较小。
(9)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 1443.09 5019.44 3540.73当期所得税加:递延所得税费用(收- -48.17 -41.01 -131.58益以“ ”列示)
合计 1394.92 4978.43 3409.16
6、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2.72 1.69 -54.62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83.95 595.77 512.70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67 77.88 -88.96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44.56 675.34 369.1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14 168.84 92.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62 -0.06 0.90
合计 32.81 506.57 275.9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主要为政府补助。
7、净利润及影响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1)报告期内的主要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利润 10044.66 35243.42 26378.60
利润总额 9998.11 35446.37 26369.02
净利润 8603.19 30467.94 22959.86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100.47% 99.43% 100.0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4%、99.43%和
100.47%,标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
(2)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受到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上涨风险、技术创
新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详见本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在上市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标的公司将维持独立运营,并由其原有核心管理团队继续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上市公司将结合双方业务优势与经营特点,规范完善内部管控流程,有序推进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各方面整合,实现双方资源协同互补、经营效率提升。具体整合管控安排如下:
(一)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维持独立运营主体地位,日常经营与管理保持相对独立。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把握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方向,统筹协同双方资源禀赋与产业优势开展业务布局,推动双方在采购、生产、运营等方面实现资源互补、优势共享。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保留独立的法人地位,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利,确保其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和配套设施。同时,上市公司会将标的公司纳入自身内部整体资产管控体系内。标的公司将按照自身内部管理与控制规范行使正常生产经营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资产处置权及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对超出正常生产经营以外的资产处置权及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履行相应程序。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配置资产,并充分利用其平台优势、资金优势支持标的公司业务的发展,协助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接受上市公司的管理和监督。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整体的财务管控,加强其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完善其财务部门机构、人员设置,确保标的公司搭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财务管理与合规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四)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逐步统一管理机制的前提下,继续保持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业务团队的稳定,以保证标的公司可以保持并提升其竞争优势。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合并后业务设立切实可行的业绩目标,设计合理、有效的员工激励计划,将标的公司的员工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部,统一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员工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与上市公司利益长期绑定一致。
(五)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制度对标的公司进行管理,并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对机构设置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热交换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动力单元业务,涵盖发动机与动力单元的代理销售、电子调速系统等动力单元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柴油、天然气、汽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将向热交换系统等产业链下游延伸,同时承接标的公司在动力设备、油气田、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专业研发试验平台和成熟技术人才团队,形成产业链协同布局。本次交易将推动上市公司实现从单一“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制造”向“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热交换系统等核心配套系统”的战略升级,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加深与下游客户的合作粘性,从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技术研发等多维度形成盈利增长支撑,全面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优劣势
(1)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现有发动机缸体、缸盖、连杆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基础上,新增热交换系统、动力单元相关业务板块,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矩阵、完善动力产业链布局,有效增强整体盈利水平与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标的公司竞争优势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2)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将从业务布局、公司治理、内控体系、财务管理等方面推动双方资源整合,以提升整体资产质量与综合盈利能力,充分挖掘产业协同价值。若后续上市公司未能完成对标的公司的高效管控与深度整合,双方协同效应难以充分释放,或将对上市公司稳定经营与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在柴油、天然气、汽油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连杆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基础上,新增热交换系统等业务板块,丰富产品矩阵,加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绑定,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并提升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行业市场地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项目
变动率/百分 变动率/百分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点(%) 点(%)
总资产 595999.19 812551.98 36.33 580015.60 778212.83 34.17
总负债 284463.26 351344.23 23.51 276877.14 329887.18 19.15
归属于母公司所 309600.52 457823.21 47.88 301223.89 444510.70 47.57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50082.79 91953.30 83.60 225545.58 369991.76 64.04
净利润 8304.87 16758.48 101.79 38915.25 69387.25 78.30
归属于母公司股 8284.56 16665.42 101.16 38898.72 68887.40 77.09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26 0.34 30.77 1.20 1.40 16.67(元/股)资产负债率
% 47.73 43.24 -4.49 47.74 42.39 -5.35( )
注 1:上市公司 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标的公司 2026 年 1-3 月财务数据经审计;
注 2:变化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变动百分点=交易后-交易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康豪机电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步增长,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均实现增厚,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得以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延伸产业链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利用资本平台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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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以独立的法人主体形式存在。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及机构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本次交易不影响标的公司与员工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等相关事宜。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为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及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费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净利润或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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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标的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7858.70 18496.98 21850.40
应收票据 11754.82 11499.10 15292.76
应收账款 41338.17 33424.99 32124.55
应收款项融资 8367.81 9548.21 8059.51
预付款项 9087.54 5207.87 2412.25
其他应收款 11731.18 15847.95 8376.04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6184.46 6184.46 6000.00
存货 49488.43 42587.33 28539.82
其他流动资产 2095.97 1678.33 1422.49
流动资产合计 151722.62 138290.76 118077.82
长期股权投资 8084.79 6293.70 5311.68
投资性房地产 1854.46 1887.73 1155.11
固定资产 33161.50 32495.87 29253.88
在建工程 6375.49 6161.02 6469.08
使用权资产 858.15 981.74 1027.30
无形资产 5948.00 5986.08 6138.60
长期待摊费用 114.24 126.64 66.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22.59 2792.19 2751.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45.21 3582.45 1010.25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464.42 60307.41 53183.72
资产总计 217187.04 198598.17 171261.55
短期借款 4703.13 7972.14 3003.19
应付票据 7916.25 5089.78 15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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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应付账款 14784.19 11913.49 10586.45
合同负债 9873.56 1209.48 920.88
应付职工薪酬 3430.58 5209.67 3888.89
应交税费 4520.01 4215.28 3505.10
其他应付款 1427.77 1176.67 6618.52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44.59 2606.85 2385.59
其他流动负债 9090.17 4800.64 9892.11
流动负债合计 58290.27 44194.01 42353.77
长期借款 5270.00 5270.00 7260.00
租赁负债 679.86 780.01 967.31
长期应付款 - - 147.00
递延收益 2999.89 3023.57 3092.7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9.68 147.45 148.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79.43 9221.03 11615.07
负债合计 67369.70 53415.04 53968.84
股本 1500.00 1500.00 1500.00
资本公积 8150.44 7907.98 6431.38
其他综合收益 -567.17 520.27 1470.89
盈余公积 750.00 750.00 750.00
未分配利润 138534.94 132604.50 106619.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48368.21 143282.76 116772.15
少数股东权益 1449.13 1900.37 520.55
股东权益合计 149817.34 145183.13 117292.7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7187.04 198598.17 171261.55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2087.37 144451.71 125212.92
其中:营业收入 42087.37 144451.71 1252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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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二、营业总成本 33394.43 116100.01 104820.22
其中:营业成本 28142.40 97216.25 87786.46
税金及附加 224.04 983.40 804.33
销售费用 629.36 2468.86 2254.26
管理费用 3281.84 11804.06 10110.34
研发费用 1236.78 3788.10 3349.06
财务费用 -119.98 -160.66 515.77
其中:利息费用 108.20 445.95 640.18
利息收入 59.91 311.23 333.67
加:其他收益 409.18 831.43 851.3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34.42 6957.10 6355.87
其中: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34.42 6957.10 6355.8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79.40 -289.27 -430.7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12.49 -606.90 -742.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63 -48.22
三、营业利润 10044.66 35243.42 26378.60
加:营业外收入 5.58 248.72 96.30
减:营业外支出 52.13 45.77 105.88
四、利润总额 9998.11 35446.37 26369.02
减:所得税费用 1394.92 4978.43 3409.16
五、净利润 8603.19 30467.94 22959.86
持续经营净利润 8603.19 30467.94 2295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30.43 29984.62 22606.13
少数股东损益 72.76 483.32 353.73
六、其他综合收益 -1087.44 -950.62 933.6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087.44 -950.62 933.61
七、综合收益总额 7515.75 29517.32 23893.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443.00 29034.00 23539.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2.76 483.32 3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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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649.06 141629.54 108294.7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3.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26.71 7857.78 2399.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575.76 149487.32 110697.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983.37 116484.74 75561.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775.22 20439.52 17736.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71.49 10745.23 7867.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68.92 4980.78 8365.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99.01 152650.28 109530.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6.76 -3162.96 1167.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00.00 4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736.42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36.42 4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604.12 3967.33 2098.99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4.12 3967.33 2098.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4.12 2769.09 1901.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 1215.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 1215.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00.00 8001.07 3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5.00 9216.07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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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 6891.07 81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30.22 4776.05 3614.7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39.00 318.50 188.1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20 716.27 549.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13.43 12383.40 12314.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8.43 -3167.32 -9314.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4.73 -63.15 83.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40.52 -3624.34 -6162.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562.15 21186.50 27349.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521.63 17562.15 21186.50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一)备考报表编制基础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仅为本次重组之参考目的编制,仅供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之用,不做其他用途。
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包括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而言重要的信息,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号修订)、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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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3062.60 64602.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 -
应收票据 11754.82 11499.10
应收账款 106834.14 110059.37
应收款项融资 44607.71 46035.75
预付款项 12256.35 7435.08
其他应收款 20813.43 24438.82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6184.46 6184.46
存货 121083.66 111772.96
其他流动资产 13141.78 13089.17
流动资产合计 418554.47 388933.1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6537.32 14765.18
投资性房地产 1854.46 1887.73
固定资产 259502.53 265657.62
在建工程 67446.97 60435.06
使用权资产 1467.58 1630.70
无形资产 18556.13 18679.80
长期待摊费用 859.61 803.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96.51 9454.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476.40 15965.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3997.50 389279.70
资产总计 812551.98 778212.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6191.44 64460.16
应付票据 46323.50 34915.02
应付账款 99812.07 102786.53
合同负债 10570.90 1705.87
应付职工薪酬 6489.68 85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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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应交税费 5339.25 6634.69
其他应付款 8113.42 7632.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706.43 9820.04
其他流动负债 11688.27 7488.63
流动负债合计 265234.96 244033.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9518.00 50498.00
租赁负债 1145.80 1281.89
递延收益 35445.47 34073.75
非流动负债合计 86109.27 85853.64
负债合计 351344.23 329887.18
股东权益:
股本 49259.08 49259.08
资本公积 90815.91 91565.25
减:库存股 828.41 828.41
其他综合收益 0.66 4.20
盈余公积 16206.54 16206.54
未分配利润 302369.43 288304.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57823.21 444510.70
少数股东权益 3384.54 3814.94
股东权益合计 461207.75 448325.6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12551.98 778212.83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1953.30 369991.76
其中:营业收入 91953.30 369991.76
二、营业总成本 75912.65 302407.51
其中:营业成本 65303.18 261877.67
税金及附加 541.11 1985.21
销售费用 1026.77 38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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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管理费用 5144.88 18754.45
研发费用 3719.48 17289.04
财务费用 177.23 -1377.80
其中:利息费用 438.00 -504.37
利息收入 108.93 590.57
加:其他收益 1758.72 5670.0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68.13 7225.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68.13 7029.6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92.77 -212.0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55.34 -848.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204.93 79407.97
?加:营业外收入 9.08 868.26
减:营业外支出 52.39 61.7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161.63 80214.47
减:所得税费用 2403.15 10827.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758.48 69387.2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758.48 69387.2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6665.42 68887.40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93.06 499.8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53.81 -736.24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53.78 -736.24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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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53.78 -736.2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6.67 209.39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 -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06.90 -944.94
(7)其他 -3.55 -0.6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3 -0.01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904.67 68651.00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811.64 68151.1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3.03 499.8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1.4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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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康豪机电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能源动力 持股平台 李佐元持有 50%股权;徐能琛持有 50%股权
持股平台,曾经营发能源动力持有 51.62%股权,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电用柴油动力代理芯源动力业务,2026 5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年 月对方”之“(三)产权控制关系”已终止
朗弘投资 持股平台 李佐元持有 50%股权;徐能琛持有 50%股权
香港长源经贸有限公司 未实际开展业务 李佐元持有 50%股权;徐能琛持有 50%股权
瑞曼底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平台 李佐元持有 50%股权;徐能琛持有 50%股权曾从事油气田发动
朗弘投资持有 39%股权,郑刚持有 32%股权,邵华持兴源服务 机配件销售业务,
2025 有 29%股权年已终止
曾从事油气田发动
朗弘服务 机配件销售业务, 兴源服务持有 100%股权
2025年已终止
芯源动力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除标的公司外,芯源动力未控制其他企业。芯源动力曾经营发电用柴油动力单元代理业务,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249.81万元、874.13万元和 66.51 万元,为避免因本次交易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芯源动力已于
2026年 5月终止该等业务。
兴源服务及其子公司朗弘服务曾从事油气田发动机配件销售业务,为避免同业竞争,兴源服务于 2025 年终止油气田发动机配件销售业务,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748.40万港元、25.15 万港元、0港元;朗弘服务于 2025 年终止油气田发动机配件销售业务,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26.39万元、0元、0元。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现有业务中的发动机与动力单元代理业务与兴源服务、朗弘服务在报告期曾开展的油气田发动机配件销售业务存在重叠情况,标的公司现有发电用柴油动力单元代理业务与芯源动力在报告期曾开展的发电用柴油动力单元代理业务存
在重叠情况,但兴源服务、朗弘服务、芯源动力已终止前述业务的开展。综上,鉴于兴源服务、朗弘服务、交易对方已终止开展上述相同或相似业务,本次交易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及交易对方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康豪机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康豪机电的控股股东为芯源动力,间接控股股东为能源动力,实际控制人为李佐元、徐能琛。
(2)直接或间接持有康豪机电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除康豪机电控股股东芯源动力、间接控股股东能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康豪机
电 5%以上股份外,罗会斌、张宇、凡晓、黄菲、黄越、高永春与李佐元、徐能琛在芯源动力层面签署有《一致行动协议》,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康豪机电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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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康豪机电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
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康豪机电的子公司、分公司
康豪机电的子公司、分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情况”。
(4)康豪机电的联营、合营企业
康豪机电联营、合营企业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1 康明斯动力 50.00%
2 启源康豪 49.50%
(5)康豪机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康豪机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康豪机电的关联方。
其中,报告期内,与康豪机电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长源东谷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 襄阳长源东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 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 襄阳源海朗弘技术有限公司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5 兴源服务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6 朗弘投资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7 香港长源经贸有限公司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8 瑞曼底控股有限公司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9 襄阳朗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6)康豪机电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芯源动力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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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任职
1 李易轩 董事、经理
康豪机电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1 李佐元 董事长
2 凡晓 董事
3 黄菲 董事
4 柯小松 董事
5 卫群 董事
6 罗会斌 董事
7 张宇 董事
8 徐能琛 董事
9 郑刚 董事
10 高永春 经理
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康豪机电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
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除前文已列示关联方之外,康豪机电及芯源动力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以及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亦为康豪机电的关联方。其中,报告期内,与康豪机电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徐能琛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任董事、高级北京华田轻舟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2 徐能琛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任董事、高级北京华田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
(7)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以及过去 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个月内,曾经具有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述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康豪机电的关联方;以及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康豪机电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康豪机电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康豪机电的关联方。
其中,报告期内,与康豪机电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 名称/姓名 关联关系
1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已于源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 4月注销
2 康豪机电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已于兴源动力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 3月注销
3 曾为康豪机电控股股东芯源动力合营企业,芯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源动力已于 2025 年 8月退出持股
2、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07.01 66.39
长源东谷 采购商品 806.68
康明斯动力 维修费 0.45 0.28
襄阳源海朗弘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37.34
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2.46 145.47
襄阳长源东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费 90.40 5.52 2.50
合计 112.86 1302.47 69.1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69.17万元、1302.47万元、112.86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8%、1.34%和 0.40%。标的公司主要从长源东谷及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加工服务等。2025年度,关联采购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采购其闲置的生产设备。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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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自关联方处采购商品和加工服务。其中,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交易主要为采购少量发动机配件,同时 2025年标的公司因扩产需求,向上市公司采购弯管机、擦焊机、挤压机等机床设备。除此之外,标的公司与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动力单元配件业务相关零部件,向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加工设备。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关联方的日常性采购主要通过协商等形式确定采购价格。关联采购定价政策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采购价格与关联方其他客户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非日常性采购主要系根据生产需要采购生产加工设备,定价由双方协商,根据市场价格定价,相关定价具有公允性。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出售散热器等、
康明斯动力 6088.41 25406.58 22831.32提供运输服务
出售散热器等、
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31.49 226.56提供物业等服务
提供运输、物业
芯源动力 3.05 1.21 1.53等服务
长源东谷 出售设备等 640.77
合计 6091.46 25539.28 23700.1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3700.18 万元、25539.28 万元和
6091.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93%、17.68%和 14.47%。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主要是向康明斯动力出售散热器等、提供运输服务。康明斯动力主要业务为发电用柴油动力单元的集成与销售,其柴油动力单元产品包括外购的柴油发动机以及根据下游客户需求配置的散热器、电子调速器等部件,标的公司为其散热器部件的主要供应商。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工业用柴油动力单元的集成与销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向其销售散热器。
标的公司作为热交换系统龙头企业,产品品质好,性能稳定,同时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关联方向标的公司采购具有合理性。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主要通过协商等形式确定销售价格,关联销售定价政策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销售价格根据生产成本加成,经客户审价以及双方协商后确定,销售价格与其他客户同类型产品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3)关联租赁情况
1)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2026年 1-3月确 2025年确认的租 2024年确认的租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认的租赁收入 赁收入 赁收入
康明斯动力 厂房、办公室 83.07 195.06 270.08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
厂房、办公室 - 29.02 95.69限公司
芯源动力 厂房、办公室 0.69 2.74 2.74
(4)关联担保
1)标的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截至报告期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末,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芯源动力 1000.00 2025/8/28 2026/8/28 否
芯源动力 1000.00 2025/9/1 2026/8/29 否
芯源动力 1700.00 2026/1/27 2027/1/27 否
芯源动力 1000.00 2025/12/9 2026/11/20 否
芯源动力 170.00 2025/4/18 2026/4/17 否
芯源动力 2678.27 2025/9/23 2028/9/22 否
芯源动力 5316.03 2025/9/23 2028/9/22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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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6年 1-3月 2026年 1-3 月占用累 2026年 1-3 月占 2026年 1-3 月 2026年 1-3 月
拆出资金占用初占用资金余 计发生金额(不含利 用资金的利息(如 偿还累计发生 末占用资金余方名称额 息) 有) 额 额
芯源动力 9222.58 172.65 48.89 5423.55 4020.57
兴源动力控股 28.30 5.47 - 33.77 -有限公司
源泰隆投资有 9.24 2.88 - - 12.12限公司
瑞曼底控股有 8.29 - - 0.19 8.11限公司
朗弘投资 4.01 - - 0.06 3.96
香港长源经贸 0.23 - - 0.01 0.22有限公司
兴源服务 12.84 - - 12.84 -
襄阳源海朗弘 42.87 - - - 42.87技术有限公司
总 计 9328.37 181.00 48.89 5470.42 4087.84
2026年 1-3月 2026年 1-3 月往来累 2026年 1-3 月往 2026年 1-3 月 2026年 1-3 月
拆入资金往来期初往来资金 计发生金额(不含利 来资金的利息(如 偿还累计发生 末往来资金余方名称余额 息) 有) 额 额
芯源动力 1211.00 - - 1211.00 -
北京华田轻舟 100.00 - - - 100.00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田致远 100.00 - - - 100.00科技有限公司
总 计 1411.00 - - 1211.00 200.00
2025年度
拆出资金占用 2025年初占用 2025年度占用累计发 2025年度占用资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末占用
方名称 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额 资金余额
芯源动力 44.42 10821.80 57.26 1700.90 9222.58
兴源动力控股 26.15 2.17 - 0.01 28.30有限公司
源泰隆投资有 6.68 2.56 - - 9.24限公司
瑞曼底控股有 5.07 3.23 - - 8.29限公司
朗弘投资 2.69 1.32 - - 4.01
香港长源经贸 - 0.23 - - 0.23有限公司
兴源服务 27.61 - - 14.77 12.84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襄阳源海朗弘 100.58 274.10 - 331.82 42.87技术有限公司
总 计 213.19 11105.40 57.26 2047.49 9328.37
拆入资金往来 2025年初往来 2025年度往来累计发 2025年度往来资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末往来
方名称 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额 资金余额
芯源动力 5641.69 1280.00 39.87 5750.56 1211.00
北京华田轻舟 100.00 - - - 100.00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田致远 100.00 - - - 100.00科技有限公司
总 计 5841.69 1280.00 39.87 5750.56 1411.00
2024年度
拆出资金占用 2024年初占用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 2024年度占用资 2024年度偿还 2024年末占用
方名称 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额 资金余额
芯源动力 38.79 5.48 0.15 - 44.42
兴源动力控股 10.60 15.55 - - 26.15有限公司
源泰隆投资有 3.34 3.33 - - 6.68限公司
瑞曼底控股有 2.64 2.43 - - 5.07限公司
朗弘投资 1.50 1.19 - - 2.69
兴源服务 9.18 18.43 - - 27.61
襄阳源海朗弘 - 100.58 - - 100.58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朗通动力 - 17.88 - 17.88 -科技有限公司
总 计 66.06 164.87 0.15 17.88 213.19
拆入资金往来 2024年初往来 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 2024年度往来资 2024年度偿还 2024年末往来
方名称 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额 资金余额
芯源动力 11077.37 2091.30 193.39 7720.37 5641.69
北京华田轻舟 100.00 - - - 100.00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田致远 100.00 - - - 100.00科技有限公司
总 计 11277.37 2091.30 193.39 7720.37 5841.69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2025年 4月 26日,子公司襄阳源海朗弘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襄阳源海朗弘技术
有限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约定襄阳源海朗弘技术有限公司将其在目标债权上的所有权利(包括追偿权、抵押权等)转移给武汉康豪,并协助办理相关权利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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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双方完成债权债务转移。
(7)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芯源动力曾取得康明斯动力相关产品经销授权,开展发电用柴油动力单元代理业务;标的公司曾向芯源动力采购相关产品后再向其下游客户实现销售。为避免本次交易后产生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关联交易,芯源动力将原有经销授权转由标的公司承接,改由标的公司直接向康明斯动力采购并对外开展销售业务,标的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该类关联交易各期对应的营业额、营业成本及按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芯源动力:
代理对外营业额 - 1987.56 825.34
代理营业成本 - 1865.17 804.85
代理收入 - 122.39 20.49
康明斯动力:
代理对外营业额 6517.10 - -
代理营业成本 6458.57 - -
代理收入 58.54 - -
(8)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分别为 2028.67万元、2508.70万元、407.79万元。
3、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 - - 15.19 0.36 129.96 3.04公司
芯源动力 3.14 0.07 - - - -
康明斯动力 3055.39 71.42 4038.50 94.46 3534.12 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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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合 计 3058.53 71.49 4053.69 94.81 3664.09 86.80
预付款项: - - - - - -
康明斯动力 7109.15 - - - - -
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 - - - - - -公司
合 计 7109.15 - - - - -
应收股利:
康明斯动力 6184.46 6184.46 6000.00
合计 6184.46 6184.46 6000.00
其他应收款:
芯源动力 4020.57 399.40 8091.88 412.37 - -
康明斯动力 764.95 38.25 - - - -
徐能琛 18.63 0.93 - - - -
源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12.12 2.98 9.24 2.12 6.68 1.19
瑞曼底控股有限公司 8.11 2.76 8.29 1.71 5.07 1.13
朗弘投资有限公司 3.96 1.20 4.01 0.80 2.69 0.38
香港长源经贸有限公司 0.22 0.02 0.23 0.01 - -
兴源动力控股有限公司 - - 28.30 7.11 26.15 4.29
兴源服务 - - 12.84 2.82 27.61 1.85
长源东谷 - - - - 724.07 36.20
襄阳源海朗弘技术有限 42.87 4.29 42.87 2.14 100.58 5.03公司
合 计 4871.42 449.83 8197.67 429.08 892.84 50.07
(2)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应付账款:
襄阳朗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68.18 168.18 168.18
能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63.19 160.68 102.73
长源东谷 97.95 86.68 -
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7.05 7.05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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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3月 31 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襄阳长源朗弘科技有限公司 25.38 - -
合计 461.75 422.59 273.61
预收款项:
湖北朗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襄阳长源东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3.79 9.06 2.82
北京华田轻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北京华田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芯源动力 5558.30
柯小松 46.64
合计 283.79 255.70 5761.12
(二)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明确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内部决策程序,以保证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维护股东利益,规范关联交易,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继续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参照与其他无关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
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25 年 1月 1日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关联方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关联销售 263.16 5877.30 957.67 25521.24
当期营业收入 50082.79 91953.30 225545.58 369991.76
关联销售占比 0.53% 6.39% 0.42% 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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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3 月 2025年度
关联方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关联采购 42.60 42.60 324.66 662.69
当期营业成本 37216.50 65303.18 164666.94 261877.67
关联采购占比 0.11% 0.07% 0.20% 0.25%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出售商品等。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占比有所增加、关联采购比例有所下降。本次交易导致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而标的公司因业务需要,仍需要向关联企业销售一定的产品,该部分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整体而言,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依赖较大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新增的关联销售具备商业合理性,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整体而言,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依赖较大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将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无关第三方同等对待。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参照与其他无关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含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下同)将采取必
要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长源东谷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与长源东谷按照公平、公允、合理、等价有偿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源东谷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长源东谷及其下属企业或长源东谷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承诺人保证不利用长源东谷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
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长源东谷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
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长源东谷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长源东谷及其下属企业或长源东谷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长源东谷及长源东谷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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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相关内容。
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在取得前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暂停、中止或取消,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在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
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
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3、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可能;
4、其他无法预见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若本次交易因
上述某种原因或几种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条件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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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6年
3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康豪机电模拟合并口径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康豪机电在评估基准日 2026年 3月 31日模拟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48368.21万元,评估值为 501000.00万元,评估增值 352631.79万元,增值率 237.67%。交易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对价,即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501000.00万元。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后续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程序。因此,本次交易方案存在需要调整的可能。若因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则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发生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特提请投资者关注。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业务整合、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激励、供应链及销售渠道整合、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芯源动力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进行了承诺。相关业绩承诺是业绩承诺方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做出的,但是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经济、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均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此外,若业绩承诺方未来未能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则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的风险。
(七)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在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全部用于标的公司热交换系统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热交换系统风扇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湖北倍沃得高强度紧固件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是根据标的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判断等作出的,但由于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带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海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持续发力,同时柴油发电机由电力补充向功能性支撑转型,其已成为医疗应急、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电力韧性保障的核心装备,市场需求持续扩容,带动配套热交换系统、控制系统、动力单元集成及发电机组等相关行业需求增长。在此背景下,标的公司需持续加大技术研发、产品性能提升等方面投入,以维持核心竞争力。若未来标的公司未能持续强化技术实力,保持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及销售服务的领先优势,可能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及下游需求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受市场需求扩张驱动,行业和标的公司业绩呈现增长态势。行业景气度提升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亦吸引大量市场参与者涌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可能对标的公司产品价格产生负面影响。若出现宏观经济及行业整体增速放缓、产业政策趋严或者某一细分行业呈周期性下行趋势,则会导致下游市场需求、标的公司产品价格、销量、毛利率等受到较大影响,进而影响标的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则标的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放缓或下降的风险。
(三)供应商集中风险
2024年、2025年和 2026年 1-3月,标的公司来自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
57.57%、58.00%和 60.22%,占比相对较高。其中,目前标的公司动力单元业务的供应商集中于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标的公司向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东风康明斯、重庆康明斯、康明斯动力等)报告期内采购占比分别为 46.48%、38.96%和 45.46%。若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水平、规模或条款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风险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 1-3 月,标的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1.45%、54.78%和 57.42%,占比相对较高。其中,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康明斯动力、重庆康明斯等)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为 40.36%、39.14%和 38.77%,标的公司对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的销售主要集中于热交换系统产品,上述产品已深度配套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的柴油发动机。若未来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因自身销量波动、技术方案变更、供应链策略调整等原因减少使用公司的产品,或公司因产品性能、持续创新能力、交付能力、成本控制等因素未能持续满足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的需求,将导致公司对康明斯集团及其合营公司的销售收入发生不利变化。
(五)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标的公司主要对外采购各业务生产所需核心原材料及零部件。其中热交换系统业务主要采购铜材、铝材、锡材等原材料;动力单元业务主要采购柴油发动机及配件,电子调速系统制造所需线路板、金属部件等物料。未来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供需格局变化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六)技术创新风险
随着下游产品结构日趋复杂、行业标准持续提升,标的公司所处中游制造领域的技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术要求不断提高,对材料、工艺、装备及自动化水平均提出更高要求。若未来标的公司未能紧跟行业前沿趋势、精准把握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无法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可能导致核心竞争力下降,进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部分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产在建设施工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施工许可、尚未办理完毕综合竣工验收及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房产面积占标的公司房产总面积比例相对较低,标的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规范事宜并正在向主管部门申领权属证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因前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相关情况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就此取得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或确认,交易对方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就此风险事项出具补偿承诺,但仍不排除可能因部分房产在建设施工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施工许可、尚未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及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受到损失的风险。
(八)超产能生产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子公司朗弘热力存在就谷城热交换系统制造基地项目的散热器产品实际产量超出环评批复及验收产能的情形,主要系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优化部分生产环节、增加劳动人员、延长生产时间、提高生产效率所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朗弘热力相关产品的实际产量未超出环评批复及验收产能规模的 30%,不构成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朗弘热力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追究或处罚的情形,且交易对方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就此风险事项出具补偿承诺,但仍不排除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风险。
(九)劳动用工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未足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部分子公司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限情形,标的公司虽未因此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交易对方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就此风险事项出具补偿承诺,但仍不排除可能被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被主管机关追责以及因劳务派遣事项被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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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标的公司子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武汉倍沃得 90%股权用于为康豪机电、武汉倍沃得、朗弘热力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1年 11月 1日至
2026年 11月 1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已将其所持有的武汉
康豪 100%的股权用于为武汉康豪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在 2023 年 3 月 9日至 2030 年 12月 31日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已将其所持有的湖北倍沃得 90%的股权用于为湖北倍沃得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在 2022年 9月 29日至 2032年 9月 29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尽管上述股权质押均系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提供增信措施而设立,上述借款合同均在正常履行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情形,未发生质押股权被强制处分的情况,且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盈利,经营状况良好,但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借款,仍不排除可能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仅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决定,还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报告书对本次交易的阐述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所将面临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在波动的可能。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判断。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预期”“计划”“可能”“应”“拟”“可能性”“不确定性”“预计”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理性判断所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除非法律协议所载,本报告书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仅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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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资金、资产被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资金被关联方拆借的情形,相关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之“2、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部
分与拆借相关的内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涉及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年 3月 截至本报告期签署日
拆出资金占用方名称 发生原因 31 日 的清理进展预重组剥离公司相关的资
芯源动力 4020.57 正在进行清理金往来
代付该公司注册费、审计
源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12.12 已清理费
代付该公司注册费、审计
瑞曼底控股有限公司 8.11 已清理费
代付该公司注册费、审计
朗弘投资有限公司 3.96 已清理费
代付该公司注册费、审计
香港长源经贸有限公司 0.22 已清理费
襄阳源海朗弘技术有限公司 因历史债权债务转移形成 42.87 已清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清理完毕,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于 2026年 9月 11日前完成上述资金占用的清理,并保证在向上交所申报本次交易前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非经营性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占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清理完毕,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于 2026年 9月 11日前完成上述资金占用的清理,并保证在向上交所申报本次交易前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非
经营性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因此,本次重组在提交申报材料前,标的公司将不存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出现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之“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的相关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步增长,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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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总经理,并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予以执行。
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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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盈利,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未来资金需求计划及公司经营
发展规划;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足额的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超过 10000 万元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 15%,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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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超 10000 万元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2、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同意;股东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
及股东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
(六)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
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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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董
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5、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
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机制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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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证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6号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事宜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 6个月(即 2025年 9月 24日)至本报告书披露前一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周岁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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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上市公司将于本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
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 20%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3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 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时间区间为 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3月
23日,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 21个交易日(2026年 2月 13日)。长源东谷股票(代码:603950)、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以及汽车零部件行业指数(881126.TI)
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个交易日
项目 (2026年 2月 13 日) (2026年 3月 23日) 涨跌幅(收盘价) (收盘价)
长源东谷股票收盘价(元/股) 40.15 37.09 -7.62%
上证综指 4082.07 3813.28 -6.58%
汽车零部件行业指数 7372.46 6267.25 -14.99%
剔除大盘因素(上证综指)影响涨跌幅 -1.04%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汽车零部件)影响涨跌幅 7.37%
2026年 2月 13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40.15 元/股;2026 年 3月 23日,上市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7.09元/股。重组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为-7.62%;剔除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后涨跌幅为-1.04%,剔除汽车零部件行业指数(881126.TI)后涨跌幅为 7.37%,均未超过 20%。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为“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有利于长源东谷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长源东谷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原则性同意长源东谷实施本次重组。”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佐元、徐能琛、李从容、李险峰对股份减持计划已出具承诺如下:“自长源东谷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承诺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若后续承诺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承诺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份减持计划已出具承诺如下:“自长源东谷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持有长源东谷股份的,本人尚未有任何减持计划;若后续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在前述期间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内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实质条件。
2、经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逐项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4、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及摘要已披露本次交易尚待完成的报批事项,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5、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规;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6、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完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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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评估等工作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
7、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长源东谷拟发行股份购买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芯源动力”)所持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长源东谷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
2、经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29.75元/股(原发行价格为 29.87 元/股,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29.75 元/股),我们认为该发行价格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条件。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长源东谷的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长源东谷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3、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制定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经充分、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及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事项,有效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公司已经在本次交易草案中对本次交易需要获得的批准、核准等事项作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4、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6、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就本次交易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
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8、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综上,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事宜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上市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26号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基础上,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发表以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及参数选择适当,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6、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有效,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无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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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获得标的资产的重大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程序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9、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10、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就业绩承诺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约定利润
数的情况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该等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具有合理性,在业绩承诺方遵守并履行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下,补偿安排具有可行性;
11、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清理完毕,芯源动力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前完成上述资金占用的清理,并保证在向上交所申报本次交易前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非经营性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因此,本次重组在提交申报材料前,标的公司将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12、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
本次交易期间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三、法律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了以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长源东谷为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芯源动力为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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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形式、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等协议将自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生效。
(五)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在取得本法律
意见书第二部分‘(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66
项目主办人 芦昭燃、赵晟、杨茜惠、蔡玉霞、宋依梦
项目协办人 钟婧雯、杨柏达、李雅芸、王都、雷磊
项目组成员 贺君、高峰、常玉洋、黄诗雨
二、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赵洋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 层
电话 010-58091000
传真 010-58091000
经办人 吴琥、李琳楚
三、审计机构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楼
电话 027-86772217
传真 027-85424329
经办人 李慧、李育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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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智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939室
电话 010-88000006
传真 010-88000006
经办人 邓爱桦、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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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李佐元 李易轩 李从容
施军 李险峰 贾华芳
冯胜忠 付永领 黄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从容 冯胜忠 黄诚
王红云 陈绪周 李双庆刘网成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保证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
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
王曙光独立财务顾问主
办人:
芦昭燃 赵晟 杨茜惠
蔡玉霞 宋依梦独立财务顾问协
办人:
钟婧雯 杨柏达 李雅芸
王都 雷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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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顾问声明本所及本所经办人员同意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保证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
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
赵洋
经办律师:
吴琥 李琳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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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保证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及其摘
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慧 李育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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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已阅读《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确认《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 3215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北芯源动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襄阳康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 3215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邓爱桦 谢 飞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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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3、本次重组相关协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5、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重组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重组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 396号
联系人:刘网成
电话:0710-3062990
传真:0710-306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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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已取得的专利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限制
1 武汉倍沃得 一种新型三角带张紧装置 ZL202422041156.6 实用新型 2024年 8月 22日 原始取得 无
2 武汉倍沃得 一种新型打点铝板式冷却管 ZL202322157138.X 实用新型 2023年 8月 11日 原始取得 无
3 武汉倍沃得 一种矿山用的散热器冷却管 ZL202321119104.5 实用新型 2023年 5月 11日 原始取得 无
4 武汉倍沃得 一种风冷式立式散热器 ZL202321119099.8 实用新型 2023年 5月 11日 原始取得 无
5 武汉倍沃得 一种新型铝板式冷却管 ZL202321045709.4 实用新型 2023年 5月 5日 原始取得 无
6 武汉倍沃得 新型制氢站冷却系统 ZL202222486186.9 实用新型 2022年 9月 20日 原始取得 无
7 武汉倍沃得 一种散热器新型高效冷却翅片 ZL202222486189.2 实用新型 2022年 9月 20日 原始取得 无
8 武汉倍沃得 氢燃料电池车辆冷却系统 ZL202221682192.5 实用新型 2022年 6月 30日 原始取得 无
9 武汉倍沃得 一种柴油发电机的散热器 ZL202122392322.3 实用新型 2021年 9月 30日 原始取得 无
10 武汉倍沃得 一种弹性联轴器散热器 ZL202121311859.6 实用新型 2021年 6月 11日 原始取得 无
11 武汉倍沃得 一种货柜上排风散热器 ZL202121322440.0 实用新型 2021年 6月 11日 原始取得 无
12 武汉倍沃得 一种导风筒 ZL202121309482.0 实用新型 2021年 6月 11日 原始取得 无
13 武汉倍沃得 一种皮带轮机架散热器 ZL202120161681.5 实用新型 2021年 1月 21日 原始取得 无
14 武汉倍沃得 一种车载散热器 ZL202120161665.6 实用新型 2021年 1月 21日 原始取得 无
15 武汉倍沃得 一种耐腐蚀冷却翅片 ZL202023038196.3 实用新型 2020年 12月 16日 原始取得 无
16 武汉倍沃得 一种耐腐蚀冷却翅片 ZL202022758064.1 实用新型 2020年 11月 25日 原始取得 无
17 武汉倍沃得 一种耐腐蚀冷却管束 ZL202022758337.2 实用新型 2020年 11月 25日 原始取得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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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限制
18 武汉倍沃得 一种新型散热器打点冷却管 ZL202022434765.X 实用新型 2020年 10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19 武汉倍沃得 一种新型燃气散热器螺纹冷却管 ZL202022431305.1 实用新型 2020年 10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20 武汉倍沃得 一种发电机组散热器 ZL201920880435.8 实用新型 2019年 6月 12日 原始取得 无
21 武汉倍沃得 一种油田发电机组散热器 ZL201920879787.1 实用新型 2019年 6月 12日 原始取得 无
22 武汉倍沃得 低风阻散热器 ZL201920457102.4 实用新型 2019年 4月 4日 原始取得 无
23 武汉倍沃得 标准化远置散热器 ZL201920453580.8 实用新型 2019年 4月 4日 原始取得 无
24 武汉倍沃得 水箱顶置散热器 ZL201920428338.5 实用新型 2019年 4月 1日 原始取得 无
25 武汉倍沃得 V型结构散热器 ZL201920428295.0 实用新型 2019年 4月 1日 原始取得 无
26 武汉倍沃得 节能多风扇散热器 ZL201821975905.0 实用新型 2018年 11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27 武汉倍沃得 一种减震散热器 ZL201821929030.0 实用新型 2018年 11月 21日 原始取得 无
28 武汉倍沃得 一种节能双风扇散热器 ZL201821929028.3 实用新型 2018年 11月 21日 原始取得 无
29 武汉倍沃得 油田散热器水室结构 ZL201821022250.5 实用新型 2018年 6月 29日 原始取得 无
30 武汉倍沃得 联组 V型皮带自动张紧装置 ZL201821020705.X 实用新型 2018年 6月 29日 原始取得 无
31 武汉倍沃得 一种多楔皮带自动张紧装置 ZL201820991781.9 实用新型 2018年 6月 26日 原始取得 无
32 武汉倍沃得 一种三角皮带自动张紧装置 ZL201820991783.8 实用新型 2018年 6月 26日 原始取得 无
33 武汉倍沃得 一种新型机柜双风扇散热器 ZL201510531077.6 发明专利 2015年 8月 26日 原始取得 无
34 武汉倍沃得 一种新型油田散热器 ZL201510531306.4 发明专利 2015年 8月 26日 原始取得 无
35 武汉倍沃得 新型柴油发电机组组合热交换器 ZL200910272194.X 发明专利 2009年 9月 22日 原始取得 无
36 武汉诺尔曼 一种防水防尘性能好的发动机控制器 ZL202123006335.9 实用新型 2021年 12月 2日 原始取得 无
37 武汉诺尔曼 一种电子转速控制器模拟测试平台 ZL201720353215.0 实用新型 2017年 4月 6日 原始取得 无
38 武汉诺尔曼 一种电子转速控制器模拟测试平台及方法 ZL201710220564.X 发明专利 2017年 4月 6日 原始取得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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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限制
39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振动检测装置 ZL201920995982.0 实用新型 2019年 6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40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执行器气密性测试装置 ZL201921014949.1 实用新型 2019年 7月 2日 原始取得 无
41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执行器转运平台 ZL201920997113.1 实用新型 2019年 6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42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灌胶平台 ZL201920995944.5 实用新型 2019年 6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43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执行器摆杆组装工装 ZL201921024029.8 实用新型 2019年 7月 3日 原始取得 无
44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用胶水搅拌装置 ZL201921024043.8 实用新型 2019年 7月 3日 原始取得 无
45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执行器压装平台 ZL201921014575.3 实用新型 2019年 7月 2日 原始取得 无
46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测试连接组件 ZL201921821460.5 实用新型 2019年 10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47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老化测试平台 ZL201921821482.1 实用新型 2019年 10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48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执行器压装装置 ZL201921822329.0 实用新型 2019年 10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49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执行器防呆结构 ZL201921822362.3 实用新型 2019年 10月 28日 原始取得 无
50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执行器焊接夹具 ZL201921809111.1 实用新型 2019年 10月 25日 原始取得 无
51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壳体散热结构 ZL201921809139.5 实用新型 2019年 10月 25日 原始取得 无
52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执行器烘干托持装置 ZL201921810404.1 实用新型 2019年 10月 25日 原始取得 无
53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检视平台 ZL201921820597.9 实用新型 2019年 10月 25日 原始取得 无
54 武汉诺尔曼 一种使发电机稳定工作的电子调速装置 ZL202022966206.3 实用新型 2020年 12月 10日 原始取得 无
55 武汉诺尔曼 一种便携式电子调控执行器 ZL202022966215.2 实用新型 2020年 12月 10日 原始取得 无
56 武汉诺尔曼 一种减震效果好的电子调速控制器 ZL202022969932.0 实用新型 2020年 12月 10日 原始取得 无
57 武汉诺尔曼 一种结构稳定的电子调速控制器 ZL202022969930.1 实用新型 2020年 12月 10日 原始取得 无
58 武汉诺尔曼 一种散热快速的电子调控执行器 ZL202022966193.X 实用新型 2020年 12月 10日 原始取得 无
59 武汉诺尔曼 一种抗电磁干扰的执行器 ZL202022966190.6 实用新型 2020年 12月 10日 原始取得 无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限制
60 一种电子调速器的过温保护装置及其保护方武汉诺尔曼 ZL202011454547.0 发明专利 2020年 12月 10日 原始取得 无
法
61 武汉诺尔曼 一种精控抗震调速执行器 ZL202123006333.X 实用新型 2021年 12月 2日 原始取得 无
62 武汉诺尔曼 一种密封性能好的发动机执行器 ZL202123010780.2 实用新型 2021年 12月 2日 原始取得 无
63 武汉诺尔曼 一种散热性能好的发动机控制器 ZL202123028716.7 实用新型 2021年 12月 6日 原始取得 无
64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老化测试柜 ZL202123028718.6 实用新型 2021年 12月 6日 原始取得 无
65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执行器腔体气密性检测装置 ZL202123033738.2 实用新型 2021年 12月 6日 原始取得 无
66 武汉诺尔曼 一种用于柴油发电机的可控油量电子执行器 ZL202221763847.1 实用新型 2022年 7月 11日 原始取得 无
67 武汉诺尔曼 一种用于发动机控制器的供电装置 ZL202221832539.X 实用新型 2022年 7月 18日 原始取得 无
68 武汉诺尔曼 一种具有防水防尘结构的发动机执行器 ZL202321087564.4 实用新型 2023年 9月 15日 原始取得 无
69 武汉诺尔曼 一种电子执行器在线测试台 ZL202321260289.1 实用新型 2023年 5月 23日 原始取得 无
70 武汉诺尔曼 一种发动机控制器用理线整齐的刷写工具 ZL202321454950.2 实用新型 2023年 6月 8日 原始取得 无
71 武汉诺尔曼 执行器的辅助工装结构 ZL202323181150.0 实用新型 2023年 11月 24日 原始取得 无
72 武汉诺尔曼 用于执行器的辅助工装的拆装工具 ZL202323312403.3 实用新型 2023年 12月 6日 原始取得 无
73 武汉诺尔曼 一种电子调速控制器电老化装置 ZL202420122744.X 实用新型 2024年 1月 17日 原始取得 无
74 武汉诺尔曼 一种电子调速控制器测试装置 ZL202420119471.3 实用新型 2024年 1月 17日 原始取得 无
75 武汉诺尔曼 执行器主轴链接孔处密封脂填充工具 ZL202323557538.6 实用新型 2023年 12月 26日 原始取得 无
76 武汉诺尔曼 执行器的夹头结构 ZL202420050258.1 实用新型 2024年 1月 9日 原始取得 无
77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快速振动检测装置 ZL202422802553.0 实用新型 2024年 11月 18日 原始取得 无
78 武汉诺尔曼 一种具有监测作用的执行器 ZL202423244404.3 实用新型 2024年 12月 27日 原始取得 无
79 武汉诺尔曼 一种调速控制器用定位接线工装 ZL202422710760.3 实用新型 2024年 11月 7日 原始取得 无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限制
80 武汉诺尔曼 一种电控执行器用安装夹具 ZL202423095016.3 实用新型 2024年 12月 16日 原始取得 无
81 武汉诺尔曼 一种电动执行器用外壳密封机构 ZL202422996614.1 实用新型 2024年 12月 5日 原始取得 无
82 武汉诺尔曼 一种新型执行器压装平台 ZL202422927911.0 实用新型 2024年 11月 29日 原始取得 无
83 武汉源海 一种大功率液压启动马达装置 ZL202011545323.0 发明专利 2020年 12月 24日 继受取得 无
84 武汉源海 一种摆线液压马达 ZL202520904916.3 实用新型 2025年 05月 09日 原始取得 无
85 武汉源海 一种大功率液压启动马达装置 ZL202023147566.7 实用新型 2020年 12月 24日 继受取得 无
86 武汉源海 液压启动马达 ZL202130047746.9 外观设计 2021年 01月 22日 继受取得 无
87 武汉源海 一种薄膜式微压开关 ZL202521163427.3 实用新型 2025年 06月 09日 原始取得 无
88 武汉源海 一种用于压力开关测试的压力调节机构 ZL202521093795.5 实用新型 2025年 05月 30日 原始取得 无
89 朗弘热力 散热器边管抛光设备 ZL201922296692.X 实用新型 2019年 12月 19日 原始取得 质押
90 朗弘热力 散热器密封垫圈 ZL201922296684.5 实用新型 2019年 12月 19日 原始取得 质押
91 朗弘热力 散热器装配连接件 ZL201922298367.7 实用新型 2019年 12月 19日 原始取得 质押
92 朗弘热力 气动气密性测试高压堵头 ZL201820472190.0 实用新型 2018年 3月 30日 继受取得 质押
93 朗弘热力 散热器水箱加水口座总成 ZL201820467746.7 实用新型 2018年 3月 30日 继受取得 质押
94 朗弘热力 主动式智控降温水室及降温方法 ZL201410287026.9 发明专利 2014年 6月 24日 继受取得 质押
95 一种发动机配套换热器下水室的主动式智能朗弘热力 ZL201410282645.9 发明专利 2014年 6月 23日 继受取得 质押
预热系统
96 朗弘热力 一种主动式智能温控散热器 ZL201410330451.1 发明专利 2014年 7月 11日 继受取得 质押
97 朗弘热力 一种便于装拆的发动机散热器 ZL202123351710.3 实用新型 2021年 12月 28日 原始取得 质押
98 朗弘热力 一种发动机散热器散热芯管 ZL202123346361.6 实用新型 2021年 12月 28日 原始取得 质押
99 朗弘热力 一种特种车辆发动机散热器 ZL202220163924.3 实用新型 2022年 1月 21日 原始取得 质押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利限制
100 朗弘热力 一种防堵型发动机散热器 ZL202220164623.2 实用新型 2022年 1月 21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01 朗弘热力 一种发动机散热风扇叶片 ZL202220163941.7 实用新型 2022年 1月 21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02 朗弘热力 一种工程机械油冷器 ZL202220957868.0 实用新型 2022年 4月 25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03 朗弘热力 一种可进行减震的发动机散热器 ZL202221037866.6 实用新型 2022年 5月 5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04 朗弘热力 一种组合式发动机散热器 ZL202123346362.0 实用新型 2021年 12月 28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05 朗弘热力 一种发动机散热器芯管堵塞检测机构 ZL202220940793.5 实用新型 2022年 4月 22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06 朗弘热力 一种发动机散热器用漏液检测机构 ZL202222203201.4 实用新型 2022年 8月 22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07 朗弘热力 一种电机驱动散热器 ZL202222318715.4 实用新型 2022年 9月 1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08 朗弘热力 一种发动机散热器用散热片 ZL202222644879.6 实用新型 2022年 10月 9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09 朗弘热力 一种发动机散热结构及其使用方法 ZL202210085474.5 发明专利 2022年 1月 25日 原始取得 质押
110 朗弘热力 一种发动机铜芯结构散热器 ZL202211260657.2 发明专利 2022年 10月 14日 原始取得 无
111 朗弘热力 一种带过滤功能的发动机散热器 ZL202520616426.3 实用新型 2025年 4月 3日 原始取得 无
112 朗弘热力 一种便于维护的发动机散热器 ZL202520882965.1 实用新型 2025年 5月 7日 原始取得 无
113 朗弘热力 一种具有散热结构的发动机放置底座 ZL202521560635.7 实用新型 2025年7月25日 原始取得 无
114 朗弘热力 一种便于检修的散热器 ZL202521319981.6 实用新型 2025年6月26日 原始取得 无
115 朗弘热力 一种具有降噪功能的散热器 ZL202521214642.1 实用新型 2025年6月13日 原始取得 无
116 朗弘热力 一种具有调节功能的发动机散热器 ZL202521064289.3 实用新型 2025年5月28日 原始取得 无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附件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开发完成日 登记日 权利限制
1 2025SR1335827 抗干扰式尿素传感器信号处理及校准系统V1.0 武汉源海 原始取得 - 2025.07.23 无
2 2022SR0915519 襄阳倍沃得换热高频制管机参数配置控制系统 V2.0 原始取得 2020.08.18 2022.07.1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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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2SR0828186 散热器水冷控制系统 V1.0 襄阳倍沃得换热 原始取得 2021.6.25 2022.06.23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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