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哈森股份: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530.00 万元

担 保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530.00 万元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43500.00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67.43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净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9 月 30 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南召鑫琦方解石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召鑫琦”)、苏州金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金巢”)、王朝先生签订了《关于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其中南召鑫琦出资 3000 万元认购哈森智造新增注册资本 461.538461万元,公司出资 1000 万元认购哈森智造新增注册资本 153.846154 万元。南召鑫琦退出投资未能收回 3000 万元投资本金的,由公司、苏州金巢、王朝先生按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承担补足责任其中公司按照 51%的比例承担补足责任,即公司最大提供 1530 万元的补足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哈森智造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30 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05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发生的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代开保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和 2026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增加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 4.3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9日和 2026 年 9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为哈森智造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江苏哈森智造科技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2024年4月12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DGK7P294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曹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安路1008号18号注册地址房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3D打印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

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工业设计服务;

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经营范围 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居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广告发布;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哈森智造51%股权;其他股东苏州金巢股权结构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朝先生分别持有哈森智造43%、

6%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以下为单体报表数据)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3484.16 4254.17

负债总额(万元) 1074.91 1651.02

净资产(万元) 2409.24 2603.15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35.01 434.95

净利润(万元) -475.40 -176.09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乙方(增资方):

乙方 1:南召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投资人”)

乙方 2: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现有股东/其他股东):

丙方 1:苏州金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 2:王朝

(二)增资协议涉及担保相关的主要内容

1、增资内容

1.1 乙方 2、丙方拟作为甲方现有股东作出一项有效的股东决定,同意甲方

增加注册资本 615.384615 万元,并同意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乙方以现金认购;现有股东同意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1.2 本次增资完成前,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15.384615 万元。本次增资认购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 615.38461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84.61538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中:

(1)乙方 1增资认购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 461.538461 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2538.46153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对应甲方增资后 10%的股权;

(2)乙方 2增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 153.846154 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846.15384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对应甲方增资后 3.333%的股权。

2、投资本金兜底

2.1 兜底财产:本协议项下“兜底财产”仅指甲方及项目公司就南召新建

项目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以及为南召新建项目购置的全部生产设备(含后续添置部分),具体以本协议附件《南召项目资产清单》为准。前述财产自权属证书办理完毕或实际取得之日起自动纳入兜底财产范围,无需各方另行签署确认文件。

2.2 兜底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甲方依约应退还款项未付清、甲方或项目公司清算、解散、注销、破产、南召新

建项目终止或失败、甲方及其他股东违约导致乙方 1退出投资——导致乙方 1实

缴投资本金未能全额收回的,乙方 1均有权要求首先以兜底财产的处置所得优先清偿其未收回的投资本金;处置所得在依法扣除应优先支付的款项后,全额优先划付乙方 1,直至乙方 1投资本金足额收回。

2.3 差额补足:兜底财产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或其处置所得不足以使乙方 1足额收回投资本金的,仅就该差额部分(差额=乙方 1实缴投资本金-已实际收回的全部款项,含已收取的分红、退款及其他清偿款),由乙方 2、丙方

1、丙方 2按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责任,并于乙方 1书面通知送

达之日起 60 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兜底财产尚未登记至甲方或项目公司名下期间,或兜底财产已全部灭失、被司法查封且经评估明显不足值的,乙方 1无需先行处置兜底财产,可直接要求乙方 2、丙方 1、丙方 2按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分别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乙方 2 承担的上述责任限额为上述差额部分或差额补足金额的 51%、丙方 1 承担的上述责任限额为上述差额部分或差额补足金额的

43%、丙方 2承担的上述责任限额为上述差额部分或差额补足金额的 6%。

2.4 处分限制:未经乙方 1 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及项目公司不得出售、转

让、出租、抵押或报废处置兜底财产;违反本款约定的,处置所得仍按第 2.2 款优先清偿乙方 1,且不免除第 2.3 款差额补足义务。甲方应促使项目公司在兜底财产首次取得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 1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其知悉并同意本条约定的优先清偿及处分限制安排。

2.5 兜底义务的存续:本条约定不因乙方1持股比例变化、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或股权结构变化而免除;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促使受让人向乙方1出具承继本条义务的书面承诺,否则该等转让不得对抗乙方1依据本条享有的权利。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哈森智造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哈森智造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能实时监控其生产经营、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等情况。针对本次哈森智造增资涉及的保证事项,本公司按照51%比例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530万元的担保,哈森智造现有其它股东苏州金巢、王朝先生分别按照 43%、6%比例提供担保。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890.9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4.78%;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7.43%。前述担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哈森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二级控股

子公司昆山哈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半导体”)51%股权出售

给上海荃度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告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完成,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余额包括为哈森半导体提供的租赁融资担保165万元。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0万元。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 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