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 百利 公告编号:2025-054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函(【2025】219号,以下简称“《质询函》”)。基于: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海荣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46号);2025年1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
17号);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对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
按应收债权单项计提90%坏账准备,后2021年至2024年调整为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24年末计提坏账准备约1.66亿元;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按
应收债权单项计提85%坏账准备、后2022年至2024年调整为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24年末计提坏账准备约1.97亿元;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至今按应收债权单项计提100%坏账准备约1.74亿元(合计5.37亿元),计提理由为预计无法收回。
中证投服中心作为公司股东,针对上述情况,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收到函件后,公司高度重视,现就函件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滕州
瑞达化工有限公司坏账形成原因及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时间、过程、具体债务人及其主要责任人等,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回复:
(一)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1、项目合同及结算情况12012年6月18日,公司与潞宝兴海签署煤焦化工产品材料化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合同金额214789.00万元。于2013年8月8日对上述合同进行拆分,签署设备定制合同,
金额为105621.83万元,实施主体为岳阳分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为
109167.17万元,由公司本部执行。分拆后,项目合同总价214789.00万元不变。
潞宝兴海项目(指上述工程总承包和设备定制合同对应的项目)各装置于2018年6月30日中交,确认完工进度100.00%。于2018年12月就潞宝兴海项目办理了结算,结算金额为2055248622.00元(其中不含税1855064710.38元,税金
200183911.62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潞宝兴海总包项目累计回款1894374694.29元(其中含债转股47000.00万元),公司对潞宝兴海总包项目应收债权余额为
160873927.71元。
同时,公司于2012年至2021年期间,又分别与潞宝兴海签订了5个设计类合同,合同金额合计818085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潞宝兴海设计类合同累计回款76580000.00元,公司对潞宝兴海设计类合同应收债权余额为
5228500.00元。
公司对潞宝兴海上述总包合同及设计合同应收账款合计为166102427.71元。
2、项目建设情况
潞宝兴海项目2012年开工,2016年开始陆续办理装置中交;2017年试运行;
2018年投产并完成竣工结算。至今整体装置运行情况良好,产品均为优级。
3、各年收入及回款情况
总包合同回款:
单位:万元年度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回款
2012年4381.593957.229.69%16080.00
2013年59012.5747686.5319.19%30000.00
2014年52493.0539235.0025.26%21932.96
2015年25330.4119864.1121.58%17867.64
2016年22466.9017321.7522.90%18235.66
2年度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回款
2017年7972.116237.2821.76%10231.2762252.94(含债
2018年13849.84转股4.7亿)
2019年8800.00
2020年736.992
2021年2000.00
2022年0
2023年1300.00
2024年0
合计185506.47139635.9824.73%189437.46
最终结算金额205524.86
2024年12月31日总
16087.39
包应收账款余额
设计合同回款:
截止2024年销售确认收销售合同名称销售已收款12月31日入合计还应收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煤焦化
工产品材料化深加工项目(一期)建设8000.007520.00480.00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合同
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70kt/a
38.0038.00
尼龙6聚合装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计8038.007520.00518.00
4、应收账款历年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时间应收账款余额本年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2013年248283000.0012414150.0012414150.00
2014年526611372.6916430568.6328844718.63
2015年418682949.88486176.3529330894.99
2016年470778554.295024351.4434355246.43
2017年323982540.73-7232825.3627122421.07
2018年206423855.71-15850445.1511271975.92
2019年(注)206423855.71174509494.22185781470.14
3时间应收账款余额本年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2020年199053927.710.00185781470.14
2021年179053927.71-6727542.43179053927.71
2022年179053927.710.00179053927.71
2023年166053927.71-13000000.00166053927.71
2024年166053927.710.00166053927.71
注:2019年年报对潞宝兴海项目的应收债权单项计提90%坏账准备。原因如下:
(1)2019年6月,潞宝兴海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承兑。2019年10月,潞
宝兴海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偿还部分款项后,于2020年1月、2月、3月均未按照约定还款。
(2)2019年潞宝集团股权被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1%,潞宝集团对潞宝兴海
的财务支持力度有所降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潞宝兴海资产负债率约75%,账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为4.78万元,但流动负债余额高达24.03亿元,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6.83亿元,潞宝兴海短期内财务及资金状况极其紧张。潞宝兴海的财务状况并非实力雄厚,短期内支付大额工程款的可能性较低。
(3)潞宝兴海主要产品己内酰胺及下游产品市场需求持续疲软,产品价格创新低,2019年平均价格较2018年下降22%,部分企业转为亏损。2020年再次出现断崖式下跌,截至2020年一季度,产品价格较2019年底下跌超过20%,创下多年以来新低,潞宝兴海经营状况恶化。
根据潞宝兴海当时的状况,公司判断其短期内大额回款的可能性极低,未来长时间内可能有一定的回款,也会面临货币时间价值的贬损,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最终决定按照90%的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5、债转股过程2018年11月23日,公司与潞宝兴海及其股东潞宝集团、重庆兴海签署了《债转股协议》,公司以对潞宝兴海4700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潞宝兴海的股权投资,通过债转股方式取得潞宝兴海15.00%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潞宝兴海就百利科技本次债权转股权事宜涉及的内部账务
处理已经调整完毕,百利科技对潞宝兴海的47000万元债权已经足额计入潞宝兴海的“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金”科目项下。2018年12月29日,潞宝兴海办理
4完毕本次百利科技债权转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百利科技成为持有潞宝兴海
15%股权的工商登记的股东。
由于潞宝兴海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债转股协议》承诺的累计
净利润的70%,触发了业绩补偿义务,其中潞宝集团应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
15454.445万元,重庆兴海应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10302.963万元合计约
2.58亿。
2022年8月19日,公司与潞宝兴海、潞宝集团及重庆兴海签署了《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方承诺于2023年年底前分期完成上述补偿款本金25757.408万元的支付,具体支付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潞宝集团应向公司重庆兴海应向公应支付时间支付的业绩承诺司支付的业绩承合计金额补偿款金额诺补偿款金额
2022年10月31日前(第一期)600.000400.0001000.000
2022年12月31日前(第二期)7727.2225151.48212878.704
2023年6月30日前(第三期)3090.8892060.5935151.482
2023年12月31日前(第四期)4036.3342690.8886727.222
应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总
15454.44510302.96325757.408
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潞宝集团应支付给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款总计
15454.445万元已全部偿付完毕,重庆兴海仅支付第一期补偿款共计400万元,尚
有9902.963万元未付。由于重庆兴海未按约定偿还第二期及第三期款项,公司于
2023年3月30日对重庆兴海提起诉讼,在法院的调解下,公司与重庆兴海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重庆兴海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的付款期延展如下:2023年
12月31日前支付5151.482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2060.593万元;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2690.888万元。合计剩余应付公司9902.963万元业绩补偿款。
自公司与重庆兴海达成和解以来,重庆兴海并未按照和解约定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初向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对重庆兴海强制执行。请求如下:1、依法强制重庆兴海向公司支付应于2023年
12月31日支付的业绩补偿款51514820元;2、依法强制重庆兴海向公司支付违
约金(以51514820元为基数,按日历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自2024年1月1
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计算);3.由重庆兴海支付案件调解费76447元。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7日受理公司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已冻结重庆兴海公司在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数额为5882万人民币。2024年9月6日公司收到执行案款6万元。
6、债务人及其责任人:
债务人: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责任人:秦芃,现任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二)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1、项目合同及结算情况
2015年6月3日,公司与滕州瑞达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总承包
工作包括总承包工作范围内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建和安装施工及
组织、管理、技术服务到中间交接,合同价款26970万元。
公司与滕州瑞达于2019年6月就滕州瑞达项目办理结算,结算金额为
2471363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总包项目累计回款73549699.46元,公司对滕州瑞达应收债权余额为173586600.54元,应收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项目建设情况
滕州瑞达项目2015年开工,2017年3月办理中交,2019年4月开车试生产,开车后因安全事故停产半年整修,2019年6月办理竣工结算。因技术方案路线问题,至今尚未能实现连续生产。
3、各年收入及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年度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回款
2015年2426.382293.235.49%2013.67
2016年13692.519160.7433.10%523.02
2017年3240.512033.7237.24%2030.10
2018年2291.771596.6830.33%2638.18
2019年959.81-365.620
2020年50.00
6年度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回款
2021年100.00
2022年-2023年0
2024年0
合计22610.9814718.7434.89%7354.97
最终结算金额24713.63
2024年12月31日应
17358.66
收账款余额
4、应收账款历年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时间应收账款余额本年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2016年51633152.102581657.612581657.61
2017年50725977.60-9059.852572597.76
2018年49344153.542361817.594934415.35
2019年(注)175086600.54170152185.19175086600.54
2020年174586600.54-500000.00174586600.54
2021年173586600.54-1000000.00173586600.54
2022年-2023年173586600.540.00173586600.54
2024年173586600.540.00173586600.54
注:2019年年报对滕州瑞达的应收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原因如下:
(1)2019年6月,4500万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兑付,出现违约迹象。
(2)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滕州瑞达资产负债率为83.85%。由于项目自
2017年3月份中交到目前仍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无产品销售,无货款回收,财务状况逐渐恶化。
(3)滕州瑞达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支持力度有限。滕州瑞达为自然人独资公司,其股东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餐饮、化工等行业。房地产行业主要在三、四线
城市运作,项目规模偏小,难以从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财务支持。
(4)滕州瑞达财务状况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无产品销售,无支付能力。
综合以上情况考虑,公司管理层决定对滕州瑞达的应收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债务人及其责任人:
7债务人: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责任人:于永,现任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
(三)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项目合同及结算情况2014年6月17日,武炼工程与辽宁缘泰签订《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丁辛醇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价款为 10624.9万元;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2014年6月17日,武炼工程物资装备分公司与辽宁缘泰签订《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丁辛醇项目(一期)加氢联合装置建设项目设备和材料定制合同》,合同范围为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技术交流、制造、监造、运输、指导现场安装、售后服务,合同价款为19980.99万元;后因项目内容的增加,《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价款变更为 17456.72万元;《设备和材料定制合同》合同价款变更为29468.11万元。该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为46924.83万元。
2018年6月辽宁缘泰项目办理结算,结算金额为46924.83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辽宁缘泰累计回款27162.99万元,公司对辽宁缘泰应收债权余额为19761.84万元。
2、项目建设情况
辽宁缘泰项目于2014年开工,2016年11月18日单体试车;2017年7月完成中交;2018年4月联动试车;2018年6月完成竣工结算并正式投产;因市场行情问题,已于2022年停产;并于2023年6月20日宣布破产重整(2023辽03破170号)。
3、各年收入及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年度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回款
2014年205.81175.5314.71%
2015年1746.901489.9414.71%244.00
2016年20185.9613122.8134.99%9500.00
2017年13349.738925.2033.14%1500.00
2018年6838.054569.7733.17%12059.00
8年度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回款
2019年-28.873559.99
2020年-0.0000010
2021年-7.90200.00
2022年100.00
2023年0
2024年0
合计42326.4528246.4933.27%27162.99
最终结算金额46901.44
2024年12月31日应
19738.45
收账款余额
4、应收账款历年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时间应收账款余额本年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2014年42555.492127.772127.77
2016年100223974.385009070.955011198.72
2017年119030082.38940305.405951504.12
2018年165984398.974269719.9510221224.07
2019年(注)200384518.97160105617.05170326841.12
2020年200384518.97170326841.12
2021年198384518.97170326841.12
2022年197384518.9727057677.85197384518.97
2023年197384518.970197384518.97
2024年197384518.970197384518.97
注:2019年年报对辽宁缘泰的应收债权单项计提85%坏账准备。原因如下:
(1)2019年6月,7000万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兑付,截至到2019年12月
31日仍未足额兑付。
(2)辽宁缘泰2019年度开工率仅达到预期的50%,经营情况受到巨大影响。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辽宁缘泰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融资
难度较大,资金支付能力较差。
(4)辽宁缘泰还款意愿以及双方沟通的顺畅程度明显不如2018年以及以往年度。
9(5)辽宁缘泰违规经营问题,实际销售汽油、柴油,但是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未获取相关销售资质。
(6)相关银行就相关欠款向缘泰追偿了一年,也没成功,直接把百利科技子
公司-武炼工程作为第二被告一起起诉,侧面反映辽宁缘泰要钱艰难。
综合以上情况考虑,公司管理层决定对辽宁缘泰的应收债权单项计提85%坏账准备。
5、债务人及其责任人:
债务人: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责任人:卞玉涛,现任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二、公司是否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请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详细说明你公司是
否已主动、及时采取具体措施督促债务人返还欠款。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上述三个项目应收账款问题给予了严重关注,自2019年以来持续要求和监督公司管理层加强对三个项目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协商解决办法,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法律措施,具体如下:
(一)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初,公司应收潞宝兴海债权金额2.94亿元,其中:应收账款2.06亿元,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0.88亿元(票据信用期:2018.6.29-2019.6.29)。商业承兑汇票于2019年6月29日到期后,潞宝兴海由于营收不达预期导致资金紧张等原因未能及时兑付,公司董事长及业务人员及时前往潞宝兴海与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回款问题,经过多次的商谈,潞宝兴海于2019年7月回款0.18亿元,9月回款0.20亿元,10月初回款0.20亿元。
截至到2019年10月初潞宝兴海回款进度未达先前的沟通预期,公司董事长带领业务团队再次前往潞宝兴海进行商谈,潞宝兴海于2019年10月12日出具了《还款承诺书》,承诺剩余2.36亿元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0.30亿元,于2020年1月支付0.20亿元,2020年2月支付0.20亿元,2020年3-6月每月分别支付
0.10亿元,于2020年下半年支付1.26亿元,合计2.36亿元。
经过多次催收,潞宝兴海于2019年12月底回款0.30亿元,截止2019年12
10月31日,逾期的0.88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兑付完毕。
截止2019年末,公司对潞宝兴海的应收债权余额为2.06亿元,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对潞宝兴海2.06亿元的应收账款累计计提了1.85亿元的坏账准备,剩余
2064万元未计提坏账。
公司于2020年3月委托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向潞宝兴海发送了催款函,之后公司于2020年收到潞宝兴海7369928.00元回款,于2021年收到潞宝兴海2000万元回款,于2023年收到潞宝兴海1300万元回款,2024年至今公司仍在持续向潞宝兴海催收剩余1.66亿元欠款。
公司原董事长王海荣和现任董事长雷立猛先生于本周亲自前往潞宝兴海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已达成以下协议:潞宝兴海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分五年向公司支付
166102427.71元欠款本金。具体支付金额如下:
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每季支付
2025年9月、12月15000000.007500000.00
2026年20000000.005000000.00
2027年20000000.005000000.00
2028年20000000.005000000.00
2029年40000000.0010000000.00
2030年3月、6月、9月37500000.0012500000.00
2030年12月30日13602427.71
合计166102427.71
如连续两个季度或累计三个季度没有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欠款本金,公司有权通知潞宝兴海本协议到期,潞宝兴海应立即支付剩余全部欠款本金,并按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二计付利息。出现上述情形时,公司可立即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此外,对于重庆兴海欠付的业绩补偿款,自公司与重庆兴海达成和解以来,重庆兴海并未按照和解约定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于
2024年初已向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对重庆兴海强制执行。请求如下:1、依法强制重庆兴海向公司支付应于2023年12月31日支付的业绩补偿款51514820元;2、依法强制重庆兴海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以51514820元为基数,按日历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计算);3.由重庆兴海
11支付案件调解费76447元。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7日受理公司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已冻结重庆兴海公司在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数额为5882万人民币。2024年9月6日公司收到执行案款6万元。
截至目前,由于重庆兴海均未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9902.963万元业绩补偿款,公司计划近期向法院二次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对重庆兴海及其法人进行限高。
(二)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滕州瑞达应收款项回收的问题,公司董事长带领业务团队前往滕州瑞达多次进行沟通协商,滕州瑞达明确表示短期内无还款能力。截止2019年末,公司对滕州瑞达的应收债权余额为1.75亿元,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对滕州瑞达的
1.75亿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于2020年3月委托北京市华城律师
事务所向滕州瑞达发送了催款函,之后公司于2020年收到滕州瑞达50万元回款,于2021年收到滕州瑞达100万元回款。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仍在持续向滕州瑞达催收剩余1.735亿元欠款,收效甚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已于2023年11月向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根据工程合同判决滕州瑞达支付公司工程款173586600.54元及利息。
公司起诉后,业主方认为结算金额有误,向法院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质证。2024年11月瑞达案件鉴定初稿已出,鉴定报告初稿的工程总结算款约为1.437亿元。双方对鉴定均提交了质证意见。目前等待法院开庭审理中。
(三)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初,公司应收辽宁缘泰债权金额2.36亿,其中:应收账款1.66亿,应
收商业承兑汇票0.70亿(票据信用期:2018.6.29-2019.6.29)。商业承兑汇票于
2019年6月29日到期后,辽宁缘泰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未能及时兑付,公司董事
长带领业务团队及时前往辽宁缘泰与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回款问题,经过多次的商谈,在客户开票行的协助下,于2019年11月收到辽宁缘泰回款0.36亿元。之后,鉴于辽宁缘泰已明确表示短期内无履约能力,经公司与辽宁缘泰再三沟通协商
12仍得不到有效解决。
截止2019年末,公司对辽宁缘泰的应收债权余额为2亿元,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对辽宁缘泰2亿元的应收账款累计计提了1.7亿元的坏账准备,剩余3000万元未计提坏账;2022年公司对辽宁缘泰应收账款进一步单项全额坏账计提。
公司于2020年3月委托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向辽宁缘泰发送了催款函,并于2020年4月6日收到催款函回执;之后武炼工程于2021年3月30日收到该公
司200万元回款、于2022年4月19日收到该公司100万元回款。
2023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炼工程向鞍山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
求辽宁缘泰支付项目工程款19761.84万元。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鞍山仲裁委员对本次仲裁的受理通知书。仲裁还未开庭就收到辽宁缘泰已于2023年6月20日宣布破产重整(2023辽03破170号)的裁定书和申报债权的公告,目前武炼工程已向辽宁缘泰管理人申报了债权。截止2023年11月24日,辽宁缘泰已移交相关管理人,破产清算工作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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