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0011000190号),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7423号)。
目前,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做出如下说明: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