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证券简称:百利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诉讼所处阶段:终审判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炼工程当事人地位:原审原告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原审)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审)原告工程款68825564.24元及利息、技术服务费1922414.25元、设计费550000元。(原审)案件受理费549996.59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372432.89元,由武炼工程负担177563.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313元及保全费
5000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90698.22元,由
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5838.33元,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04859.89元;本案鉴定费用1000000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850000元、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50000元。
*对公司影响:本次判决后武炼工程会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项目暂未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后续公司会根据款项追收情况相应确认项目收入及利润。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炼化工
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炼工程”)于前期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10月收到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2024]晋08民初5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080、2025-08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审判决后,由于部分当事人对判决存在异议,相关当事人后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立案后进行了审理。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晋民终280号),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原审)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审)原告工程款68825564.24元及利息、技术服务费1922414.25元、设计费550000元。(原审)案件受理费549996.59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372432.89元,由武炼工程负担177563.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313元及保全费
5000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490698.22元,由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85838.33元,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04859.89元。本案鉴定费用
1000000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850000元、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
限责任公司负担15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后武炼工程会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项目暂未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后续公司会根据款项追收情况相应确认项目收入及利润。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