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