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守职责,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仲裁)诉讼(仲裁)事诉讼(仲裁)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人件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500万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投资者辉、立信会计师2014年报
元承担赔偿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事务所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保千里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
券、银信评估、
投资者2015年报、20161096万元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立信会计师事
年报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务所等
诉投资者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根据公司邀请招标的结果,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8月,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部分关键问题与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并向管理
层提出相关建议,最终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
3项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10月,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相关问题与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并向管理层提出相关建议,最终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做了初步沟通,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五)2025年4月,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关联方交易、
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的汇报,提出相关建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