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贾亚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唐霞女士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贾亚军先生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贾亚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改选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唐霞女士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唐霞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