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O 二二年五月材料目录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1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22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中规定的时间
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各项有关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维持会议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请于规定的时间参与投票。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
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先向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申请,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可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第1页八、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维持会议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
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第2页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8日9:3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志峰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布现场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士的出席情况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五、宣读和审议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提问、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现场会议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九、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提交现场投票结果,汇总网络投票系统最终投票结果
十一、宣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宣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第3页议案一: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一、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第十四条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第十四条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钢丝、钢棒、钢筋、钢准,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建设工
绞线、无粘结钢棒、无粘结钢绞线,镀覆钢丝、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
钢绞线金属材料的加工制造、研发、销售及检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测咨询服务;模具、锚具、本企业生产过程中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相关机械设备的加工制造、研发设计及销售;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用于本企业产品的生产盘条、本企业产成品在
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钢、下游应用中的技术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
铁冶炼;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制造;金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外);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水泥咨询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
制品、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批发兼零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售;提供吊装、搬倒服务;劳务服务(以上经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广;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木材加工;
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木材销售;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第4页遣);金属结构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主要为增加金属结构制造、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三项经营范围,其余经营范围的调整系根据工商变更登记机构要求,按其系统规定要求进行的调整,实际经营内容未发生变动。
二、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本次修订后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