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052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截止2025年12月31日)目录页次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1-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052号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银龙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由于我们并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完整的
审计程序,因此本专项说明不应被视为针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或银龙股份财务报表整体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发表审计意见。
如果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取得其他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我们得出其他的结论。
现将银龙股份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第1页德皓核字[2026]00001052号专项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3.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报告期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银龙股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相关议案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第2页德皓核字[2026]00001052号专项说明(此页无正文,为德皓核字[2026]00001052号专项说明之签字页)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夏福登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志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