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证券简称:国泰集团编号:2026临023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16.54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3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18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208.93 亿元,收费总额 2.77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大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舒佳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天地出版
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鹏,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赖华林,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
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
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长
运股份有限公司、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大信所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为117万元(含审计人员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万元,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所自2024年开始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目前已累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大信所始终坚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大信所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