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7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期权_)
□其他:________
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包括铝、碳酸锂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10000.00
金上限(单位:万元)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30000.00
约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效的原则,与实际经营业务相匹配,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基差及套保有效性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及资金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
外汇业务预测偏差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铝箔坯料及六氟磷酸锂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生
产所需铝锭、碳酸锂等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变动对生产成本及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铝锭、碳酸锂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价格风险管理为原则,不涉及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货经营业务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明确的风险相互对冲关系。通过开展期货和衍生品风险管理业务,稳定原材料采购成本,平滑经营业绩波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开展。
公司已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对应的组织架构、内控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相关风险管控体系健全。本次套保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结合现货敞口规模、资金实力、专业人员配置等审慎确定交易规模,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业务,不存在单纯以获取投机收益为目的的交易安排,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主要以围绕铝、碳酸锂与公司生产经营
密切相关的原材料价格波动进行风险管理。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以及与需求相匹配的场外商品衍生品工具。交易场所主要为境内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以及持有场外衍生品业务牌照的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券商、银行等机构。
场外衍生品业务为场内工具的有效补充,场外产品结构灵活、贴合行情交易策略,可弥补场内合约标准化、策略单一的短板与场内交易形成补充。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有助于优化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平滑阶段性经营收益波动。在涉及阶段性成品库存风险管理的情形下,公司及子公司将结合成品库存数量、单位成本构成以及主要原料比例,测算相应主要原料价格风险敞口,并据此审慎确定套期保值工具及头寸规模。
(五)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10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波动风险:市场行情变动幅度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
套期保值损失;
2、信用风险: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其他风险: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
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标和原则、组织体系和授权、业务开展要求、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指令下达、交易软件操作、资金管理、财务和审计人员职责分离,
3、明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4、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
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5、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按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涉及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已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是 □否会计》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是 □否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