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2号)同意注册,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信”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62.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37.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验[2025]11071号)《验资报告》审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金诚信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项目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已根据工作进度制定持续督导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应工作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交所备案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
3作。保荐人于2026年4月22日至持续督导工作。
2026年4月24日对公司进行了现
场检查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1序号项目工作内容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或相关当事人未出现应向交易所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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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项承诺。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保荐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
7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行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保荐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
8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详见“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
9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披露审阅的情况”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详见“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
10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审阅的情况”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详见“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
11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披露审阅的情况”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序号项目工作内容
2025年度,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12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
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行承诺的情况易所报告。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经核查,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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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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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生前述情形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
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人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6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202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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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生前述情形
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
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18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保荐人持续督导公司募集资金的
3序号项目工作内容
施等承诺事项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使用,关注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公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开披露用途是否一致,对募集资金易所报告。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金诚信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保荐人认为,金诚信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未发现公司发生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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