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证券简称:吉华集团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对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集团”、“公司”)于2017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1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248.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投入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其中:其中:拟使用募集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资金
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
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
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66840.0062598.004266.0046840.00
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
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
12000.0010990.001010.0012000.00
造项目年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
30818.0027158.003660.0026318.00
线技改项目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
32108.0029064.903043.1028090.24
改造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50000.00--50000.00
合计191766.00129810.9011979.10163248.242018年1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在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中的280902400.00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杭州吉华江东化
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项目“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
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对“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中的二期项目建设期进行延长,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吉华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吉华集团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和《吉华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金额与承项目名称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12000.0012000.00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
28090.2414154.2013936.04
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46840.0010868.4135971.59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
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
性系列染料项目(项目终止)
年产 2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
26318.0026318.00(项目终止)
补充营运资金50000.0050000.00
合计163248.2475022.6188225.63注:2019年度公司终止“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剩余资金和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66852.20万元,公司将上述资金连同终止后产生的利息收益2551.7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9年度转出
35400.00万元,2020年度已转出33940.00万元,剩余63.95万元尚未转出。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序号项目名称使用状态日期用状态日期
1、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3.21”响水事故后,江苏省化工行业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动,要求暂停
含高危工艺(如硝化工艺)项目的实施,并对含高危工艺的新改扩建项目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公司“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含硝化工艺,属于含高危工艺项目,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需暂停本项目的实施。
2、受疫情和宏观经济下滑的影响,公司下游印染和纺织市场萎缩,公司现有产线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产品和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要。公司“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用于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产品的内部配套能力,暂停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带来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自身实际等因素,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意见吉华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一)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