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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982证券简称:泉峰汽车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宏伟)》《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汉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书桥)》。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2025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746812.3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2508200.21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审计部门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公司持续稳健有效发展,根据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2025年度考核结果,现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核查2025年度薪酬变化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任期报酬(含税)备注

潘龙泉董事长2016-10至2028-120在公司关联方领薪

柯祖谦董事2016-10至2028-120在公司关联方领薪

董事2022-11至2028-12

章鼎141.68

总经理2022-03至2028-12

许敏钟职工代表董事2025-12至2028-1282.97

乐宏伟独立董事2022-11至2028-129.33

许汉友独立董事2022-11至2028-129.33

张书桥独立董事2022-11至2028-129.33

张彤董事(离任)2016-10至2025-120在公司关联方领薪

李江副总经理2022-03至2028-12127.08

吴晟副总经理2025-04至2028-12131.01

财务总监2022-06至2028-12

杨文亚董事会秘书2022-09至2028-12103.49

副总经理2025-08至2028-12李江南副总经理(离任)2023-02至2025-0215.78

注1: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专职岗位薪酬标准或高管薪酬标准执行,不再另行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注2:许敏钟、杨文亚由于管理职责范围扩大,2025年度薪酬较2024年度有所上涨。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董事本人对其2025年度薪酬进行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案子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序号

10.01《关于确认2025年度潘龙泉先生薪酬的议案》6001

10.02《关于确认2025年度柯祖谦先生薪酬的议案》6001

10.03《关于确认2025年度章鼎先生薪酬的议案》6001

10.04《关于确认2025年度许敏钟先生薪酬的议案》6001

10.05《关于确认2025年度乐宏伟先生薪酬的议案》6001

10.06《关于确认2025年度许汉友先生薪酬的议案》6001

10.07《关于确认2025年度张书桥先生薪酬的议案》6001

10.08《关于确认2025年度张彤女士薪酬的议案》7000

10.09《关于确认2025年度李江先生薪酬的议案》7000

10.10《关于确认2025年度吴晟先生薪酬的议案》7000

10.11《关于确认2025年度杨文亚先生薪酬的议案》7000

10.12《关于确认2025年度李江南先生薪酬的议案》7000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考核并提出建议,认为《关于确认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考核相关制度,2025年度薪酬变化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本议案董事薪酬部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合理,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

因公司全部委员均为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意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145255209.39元,实收股本为

36512899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

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及授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金融机构、约定每笔具体保理合同的金额和期限等。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资金周转、盈利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含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总金额不超过

7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该业务高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该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公司将不再就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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