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证券简称:泉峰汽车公告编号:2026-01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957号文《关于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德润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7544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5.54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52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479995.54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326390.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53605.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4日全部到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597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5年12月20日注销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484.63
二、募集资金净额19515.36
减:
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19515.8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0.46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科技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秣
周东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中金公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
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12月31名称日余额
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1259053449100-已注销雨花科技支行00
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541782823728-已注销江宁高新区支行
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3200066910150197479995.54已注销秣周东路支行03280655
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01021129100-已注销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590121
合计197479995.54
注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应当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无余额且均完成账户销户。
注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履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秣周东路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注1)19515.3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515.8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515.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已变截至期项目项目更项截至截至末累计截至期达到募集可行目,调整期末本年期末投入金末投入预定本年是否资金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募投项含部后投承诺度投累计额与承进度可使度实达到金投向目性质承诺否发
分变资总投入入金投入诺投入(%)用状现的预计投资生重
更额金额额金额金额的(4)=态日效益效益总额大变
(如(1)(2)差额(3)(2)/(1)期化有)=(2)-(具(1)(注体到
2)月
份)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补流还19511951195119511951不适不适不适
否0.46100.00否
款贷5.365.365.365.825.82用用用
195119511951195119510.46不适
合计————
5.365.365.365.825.82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不适用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不适用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不适用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不适用形成原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0.46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