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证券简称:泉峰汽车公告编号:2025-10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泉峰(中国)工具销售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7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龙泉、柯祖谦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6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和8000万欧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安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向泉峰安徽进行增资40000万元人民币,泉峰安徽注册资本拟由73953.26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13953.26万元人民币。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事项后续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安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