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证券简称:丸美生物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1581420241.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25000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05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7.10亿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51.01%,上述指标均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00500000.00300750000.0020852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7239140.99341628707.73259417875.91
东的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581420241.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0977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C)(元) 282761908.2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元) 709770000.0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否
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 251.0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否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
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二)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结合了当前盈利状况与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该方案统筹考虑了股东当期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的平衡,有助于推动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成长,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