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5证券简称:恒润股份公告编号:2025-07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周洪亮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从
5%以上降至5%以下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9.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动为22042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周洪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且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披露了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周洪亮先生的减持计划:“周洪亮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62381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41%,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收到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周洪亮先生减持
公司股份的通知,其于202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合计减持股份1448500股,持股比例降至4.99999%,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周洪亮性别男国籍中国
信息披露身份证号码32021919**********义务人基
本信息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现任职情况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恒润股份合计144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28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润股份22042864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明细情况如下表:
变动后持
股份种类变动方式变动期间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股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8/5/302160000-9.0000%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9/5/213744000-9.0000%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0/6/175241600-9.0000%
2020/12/28~
集中竞价交易-100000-0.0491%8.9509%
2021/1/4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1/6/235473680-8.9509%人民币普
通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2021/10/200-1.9566%6.9943%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6/137115784-6.9943%
2024/8/27~
集中竞价交易-4329000-0.9819%6.0124%
2024/9/30
大宗交易2024/10/14-1300000-0.2949%5.7175%
2025/8/4~
大宗交易-1714700-0.3889%5.3286%
2025/8/52025/8/25~
集中竞价交易-1448500-0.3286%4.99999%
2025/8/27
注:1、变动后持股比例系当次变动后持股数量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变动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变动期间为新增流通
股份上市日;
3、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周洪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000009.0000%220428644.99999%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4日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7年度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公司当时总股本80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公司目前总股本440858003股计算。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周洪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仍
处于减持计划期间,且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