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证券简称:兆易创新公告编号:2025-064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何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52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8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58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38%;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孙桂静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1931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89%;公司副总经理李宝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6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何卫先生、胡洪先生、孙桂静女士、李宝魁先生拟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何卫先生拟减持不超过638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0096%;胡洪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064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0159%;孙桂静女士拟减持不超过482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0072%;李宝魁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06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0.0046%。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
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何卫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1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255207股
持股比例0.038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255207股股东名称胡洪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425845股
持股比例0.063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425845股股东名称孙桂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93140股
持股比例0.028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193140股股东名称李宝魁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
2持股数量122673股
持股比例0.018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122673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何卫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38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9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3800股减持期间2025年12月15日~2026年3月14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胡洪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064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5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6400股减持期间2025年12月15日~2026年3月14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孙桂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82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7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8200股减持期间2025年12月15日~2026年3月14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东名称李宝魁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06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4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600股减持期间2025年12月15日~2026年3月14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
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4公司将督促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