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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兆易创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公司代码:603986公司简称:兆易创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芯技佳易微电子(香港)科技

有限公司、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苏州福瑞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格易安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西安

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北京芯存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上海芯存志远半导体

限公司、北京圭璋致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思立微电子(香港)有限公

司、合肥集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思芯正普软件有限公司、中金启兆睿泓(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耀辉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北京青耘科技有限公司、珠

海领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ギガデバイスジャパン株式会社、GigaDevice Semiconductor Singapore PTE.LTD.、GIGADEVICE TECHNOLOGY (SG) PTE. LTD.、GigaDevice Semiconductor Europe Ltd.、GigaDevice

Semiconductor Germany GmbH、GigaDevice Semiconductor USA Inc.、CREMEMORY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

(2011年第1期,总第1期)规定,2024年新并购的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赛芯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赛帮微电子有限公司、Atsemi Inc未纳入本年评价范围内。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7.7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91%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投资管理。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资金活动、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信息系统。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第1期》(2011

年第1期,总第1期)的规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发生上述情况的,公司应对评价范围作出说明,披露评价范围不包括被并购企业。

如果并购交易导致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重大变化的,需同时予以说明”,未将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赛帮微电子有限公司、Atsemi Inc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2%2≥错报金额>1%错报金额≤1%

利润总额错报金额>5%5≥错报金额>3%错报金额≤3%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未识别;

重大缺陷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控制环境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的5%≥直接损失

直接损失直接损失>利润总额的5%直接损失≤利润总额的3%

>利润总额的3%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重大缺陷2.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

3.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得到整改。

1.公司决策失误对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重要缺陷2.主要业务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存在重要缺陷且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控制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业务部门自我审核、内部审计双重监督机制,一经发现控制缺陷立即由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负责落地,内部审计做后续跟踪。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控制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业务部门自我审核、内部审计双重监督机制,一经发现控制缺陷立即由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负责落地,内部审计做后续跟踪。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合理的保证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与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沟通后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公司2025年将继续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与公司日常管理相结合,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意识,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审计和反馈纠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一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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