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附表
委托单位: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972290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1-1037号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电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电电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电电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电电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电电机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中电电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4年5月修订)》(上证函〔2024〕1476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中电电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我们认为,中电电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
理(2024年5月修订)》(上证函〔2024〕147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电电机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附表2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2024年度占2024年度
上市公司2024年期2024年度偿2024年期非经营性资金占资金占用方占用方与上市公用累计发生占用资金占用形占用性核算的会初占用资还累计发生末占用资金
用名称司的关联关系金额(不含的利息成原因质计科目金余额金额余额
利息)(如有)非经营
现控股股东、实性占用际控制人及其附非经营属企业性占用
小计----非经营
前控股股东、实性占用际控制人及其附非经营属企业性占用
小计----非经营其他关联方及其性占用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2024年度往2024年度上市公司2024年期2024年度偿2024年期其他关联资金往资金往来方往来方与上市公来累计发生往来资金往来形往来性核算的会初往来资还累计发生末往来资金来名称司的关系金额(不含的利息成原因质计科目金余额金额余额
利息)(如有)
VEM大股东王建裕实采购商经营性
Sachsenwerk 预付账款 13.94 13.94际控制的公司品往来
GmbH威伊艾姆电机大股东王建裕实销售商经营性
控股股东、实际(中国)有限应收账款6656.626656.62际控制的公司品往来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
企业 VEM MOTORS 大股东王建裕实 销售商 经营性
应收账款0.280.28
Asia Pte.Ltd 际控制的公司 品 往来威伊艾姆电机大股东王建裕实应收款项销售商经营性(中国)有限507.98507.98际控制的公司融资品往来公司非经营上市公司的子公性往来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关联自然人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关联方及其非经营附属企业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总计---507.986670.847164.881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