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我们作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本次交易有关事
项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案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及沟通。
现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如下:
关于《关于收购绵阳忻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审议的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进行的,公司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已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其
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正常业务往来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陈致
陈敏
2023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