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公司对中审亚太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中审亚太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结合2023年度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状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安排,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并能够有效执行。
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审亚太资质条件、执业记录、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及时。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