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至正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4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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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欢迎您参加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2日14点00分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恩平街 1号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E4 栋 203/204
三、主持人:王强先生
四、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本次大会出席情况。
3.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4.推选本次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5.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讨论。
7.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10.宣布股东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3.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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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规则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会发言,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1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三、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设计票人、监票人共计四名,其
中律师二名,股东代表二名。表决结果由计票人、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签名。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七、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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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5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新增股份63173212股,登记后股份总数137708210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新增股份15001500股,登记后股份总数152709710股。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由74534998元(股)增至152709710元(股)。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已置出原有高分子材料业务,置入半导体封装材料引线框架业务,现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为“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53.4998万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70.9710元。万元。
第十五条 生产低烟无卤阻燃(HFFR)热塑性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销
化合物和辐照交联化合物以及其他工程塑料、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塑料合金、绝缘塑料、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范围是: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出口业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人工智能基础软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人工智能基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专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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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依法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营活动】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453.4998万股,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5270.9710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1870万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187
0万股。
第二百〇二条释义第二百〇二条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
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影响的股东。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
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
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四)总裁、联席总裁,即《公司法》所规
定的“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总裁、联席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五)副总裁,即《公司法》所规定的“副经理”,由总裁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协助总裁、联席总裁工作,对总裁、联席总裁负责。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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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10615.47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634758.03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1527097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527097.10元(含税)。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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