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2证券简称:松霖科技公告编号:2023-078
转债代码:113651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和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审议通过。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
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厦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5日由专人送达。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华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1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关联董事陈斌先生、魏凌女士、吴朝华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关联董事陈斌先生、魏凌女士、吴朝华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3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
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
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3、提请股东大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
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关联董事陈斌先生、魏凌女士、吴朝华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松霖科技: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1)。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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