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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霖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992证券简称:松霖科技公告编号:2025-084

转债代码:113651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78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78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

2025年11月13日,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霖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4年1月24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97.50万股。

5、2024年9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4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5年1月14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7.90万股。

7、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授予价格(调授予激励授予后股票剩授予类别授予日期授予股票数量

整后)对象人数余数量

首次授予2023年12月20日7.81元/股742.00万股127人138.00万股

预留授予2024年12月16日7.81元/股138.00万股48人0

注:1、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4.50万股,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

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7人变更为116人,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42.00万股变更为

697.50万股。

2、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中,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0.10万股,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20.1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8人变更为41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38.00万股变更为117.90万股,直接调减取消授予20.10万股。

3、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2024年中期、2024年年度、2025年中期的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7.81元/股。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情况本次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4个月、26个月、38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1月24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3月

23日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6年3月

23日,即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4年1月24日)起14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40%。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足解除限售条件。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所示: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度报告》,以公司2022年净利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率为83.18%,公司层面业绩考注: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核条件已达到目标,满足本次内各期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考核年度净解除限售条件。

利润的影响。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评级有“A- ” 1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优秀 、“B-良好” “C- ”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 合格 、“D-不合格”四档。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14名首表考核结果等级确定:

次授予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个人上一年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优秀”,度考核结果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个人层面解

100%80%50%0%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115名激励对象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后续将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注销相关公告。

(四)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11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77.80万股。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1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7.8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本次可解除本次解除限剩余未解除获授的限制限售的限制售数量占其限售的限制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数量获授数量的性股票数量(万股)

(股)比例(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陈斌董事、副总经理100.0040.0040.00%60.00

董事、副总经理、财

2魏凌40.0016.0040.00%24.00

务负责人

3曹斌副总经理40.0016.0040.00%24.00

4吴朝华董事、董事会秘书15.006.0040.00%9.00

小计195.0078.0040.00%117.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99.50199.8040.00%299.70

(110人)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114人)694.50277.8040.00%416.70

注: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1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后续需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表不包含这部分拟回购注销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1月24日。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77.80万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44000-27780005366000

--股权激励股份8144000-27780005366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47583602778000427536360总股本4329023600432902360

注:本次变动前为2025年11月17日股本结构数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解除限售、本次终止及本次回购注

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

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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