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证券简称:继峰股份公告编号:2023-062
转债代码:110801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截至2023年10月25日,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
为26925.6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3.26%。本次解除质押440.00万股后,再质押440.00万股,目前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3800.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1.2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1.92%。
*继弘集团、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
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Ltd.(以下简称“Wing Sing”)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截至2023年 10 月 25 日,东证继涵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0490.45 万股,Wing Sing 持有公司 14688.00 万股。继弘集团、东证继涵、Wing Sing 合计持有公司
62104.1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53.66%。Wing Sing 累计质押公司
股份为8900.00万股、东证继涵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本次继弘集团解除质押 440.00 万股及再质押 440.00 万股后,继弘集团、东证继涵和 Wing Sing质押股份总数为22700.00万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61%。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继弘集团的通知,继弘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的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并将上述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再质押给了农业银行,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份解质情况股东名称继弘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440.00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解质时间2023年10月25日
持股数量26925.66万股
持股比例23.2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13360.00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9.6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4%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是是是否占其占公否否质押为本次质所持司总股东为补质押起始质押到期融资控质押权股份股本名称限充日日资金股股数人比例比例售质用途股(%)(%)股押东农继弘业生产
是440.00否否2023-10-252026-10-221.63%0.38%集团银经营行
合计-440.00------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质押前本次解除质押本次质押后股东持股比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股已质押股已质押股未质押股未质押股持股数量累计质押数后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
名称例(%)份比例(%)本比例(%)份中限售份中冻结份中限售份中冻结量量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继弘
26925.6623.2613800.0013360.0013800.0051.2511.920000
集团东证
20490.4517.700.000.000.000.000.000000
继涵
Wing
14688.0012.698900.008900.008900.0060.597.690000
Sing
合计62104.1153.6622700.0022260.0022700.0036.5519.610000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1、公司控股股东继弘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5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0%,对应融资余额3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继
弘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继弘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
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