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证券简称:继峰股份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0801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继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继盛”)。
*公司本次为宁波继盛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宁波继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100%,且宁波继盛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集团融资成本,同时满足宁波继盛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近期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给宁波继盛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担保金额担保方被担保方银行名称(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10000公司宁波继盛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10000合计20000
以上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是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1(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4.64亿欧元和39.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继盛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宁波继盛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CE5GLJ1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04-03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庙前山路178号2幢1号2095室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巅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
经营范围:
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607170686.81638992766.04
负债总额598615124.48621871292.01
2银行贷款总额73897478.8074318253.00
流动负债总额598601768.67621649403.88
资产净额8555562.3317121474.03
2024年1-12月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1280255701.17325314536.53
(四)被担保人与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宁波继盛100%股权,宁波继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担保人:本公司
2、被担保人:宁波继盛
3、担保债权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8日
(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担保人:本公司
2、被担保人:宁波继盛
3、担保债权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6、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7、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是为满足宁波继盛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故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0.04亿元(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5年5月19日汇率折算),占公
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3.57%,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关联方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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