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1证券简称:威奥股份公告编号:2024-018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1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
2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
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5594731.84
资产总计5594731.84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5309395.67
负债合计5309395.67
所有者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15271.93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274874.93
少数股东权益-4810.69
所有者权益合计285336.17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14880.17
净利润14880.17
少数股东损益-15214.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94.82
2、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
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117863970.846065840.00123929810.84
资产总计4445137867.416065840.004451203707.41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4531810.075807901.0610339711.13
负债合计1933477041.565807901.061939284942.62
所有者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4196697.542754.874199452.41
盈余公积44688618.92--44688618.92
未分配利润430375961.28244780.11430620741.39
少数股东权益13960975.3310403.9613971379.29
所有者权益合计2511660825.85257938.942511918764.7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
4445137867.416065840.004451203707.41
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度)
所得税费用-29160874.75-116938.41-29277813.16
净利润-112222086.14116938.41-112105147.73
少数股东损益1568675.3310403.961579079.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3790761.47106534.45-113684227.02的净利润
3、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1月1日)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78400499.746704964.9685105464.70
资产总计4543923959.026704964.964550628923.98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6418825.596565108.8412983934.43
负债合计1924460277.586565108.841931025386.42
所有者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44700.951610.46-43090.49
4盈余公积44688618.92-44688618.92
未分配利润544166722.75138245.66544304968.41
所有者权益合计2619463681.44139856.122619603537.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4543923959.026704964.964550628923.98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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