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1证券简称:威奥股份公告编号:2025-044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岛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将该项目结项,同时将该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11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
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本次拟变更青岛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的有关情况
(一)青岛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青岛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9021.2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最终使利息及理累计已投已签订合原拟使用募集募集资金用募集财收入扣预计节余投资项目入募集资同待支付资金金额投资总金额资金比除手续费募集资金金金额金额例净额青岛
33351.0219021.211993.4721014.6863.01%1171.0213507.36
项目
备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二)变更青岛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的原因
公司根据近年来宏观经营环境及下游客户需求等情况的变化,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青岛项目已完成主体建筑工程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的项目设备及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设备等资源已可满足公司现有及未来一定期间内的市场需求。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拓展进度,为避免盲目投资带来设备闲置损耗,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评估,公司拟将青岛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至21014.68万元,并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变更前)募集资金(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实际使用金额计划投资总额计划投资总额
青岛项目33351.0221014.6821014.68
(三)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青岛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为改善公司资金情况,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计划将节余
募集资金中的4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中扣减前述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800万元后剩余的8707.36万元(包含青岛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公司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三、本次变更青岛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及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青岛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及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市场变化及项目实施情况,经慎重研究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