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安起光、刘长雷、王贺、朱辉、高峻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安起光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追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025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立信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发挥监督、指导职能,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今后,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安起光一
刘长雷 王贺
朱辉 高峻
2026年4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与会委员:
朱辉
高峻
206年4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跋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贝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宇页)
200年4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安起光
刘长雷
朱辉
高峻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