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证券简称:五洲特纸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1002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47814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8.1025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24584795 99.9394 121210 0.0373 75400 0.0233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24584795 99.9394 121210 0.0373 75400 0.0233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24583295 99.9390 121210 0.0373 76900 0.0237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24523495 99.9205 178410 0.0549 79500 0.0246
5、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24481695 99.9077 200910 0.0618 98800 0.0305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24557095 99.9309 143610 0.0442 80700 0.0249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24481095 99.9075 201510 0.0620 98800 0.0305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24579495 99.9378 121210 0.0373 80700 0.0249
9、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24499895 99.9133 186510 0.0574 95000 0.029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票数票数票数
(%)(%)(%)号关于2024年
4年度利润分85451176.815417841016.0379795007.1467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
52025年度担81271173.057820091018.0606988008.8816
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
62025年度会88811179.835814361012.9096807007.2546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4年度董
7事薪酬及制202581211173.003920151018.1145988008.8816定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卢丽莎、张佳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
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