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告编号:2025-07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6995万元担保对
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1.76亿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被担保人名称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元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不适用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8.89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亿元)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94.78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鸿高科”)与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债务人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提供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8年12月31日融资期间内最高
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6995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将
2025年12月10日前未结清债务均纳入新的担保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
式为债务人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鸿”)提供自2025年
12月10日至2028年12月31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1000
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57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3MA2JQLT1X1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9日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注册资本11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经营范围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9月30日/2025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01618.97284313.77负债总额162133.93185883.61
资产净额139485.0498430.16
营业收入173842.49221667.09
净利润-1144.2110834.32
(二)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3MAC14FUB3K成立时间2022年10月17日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一号楼二注册地层注册资本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经营范围包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9月30日/2025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7723.8615335.9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17450.8915081.83
资产净额272.97254.07
营业收入1271.531676.65净利润18.89203.3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长鸿生物、绍兴长鸿
(二)保证人:长鸿高科
(三)债权人: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
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六)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8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8%,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76亿元,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13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