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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09 00:00 查看全文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5月

1目录

股东会须知.................................................3

股东会会议议程...............................................5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5

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6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3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4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5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27

2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应在表决票中勾选“回避”。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会共7个议案,其中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

六、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

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

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4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时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102号

3、会议召集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陶春风先生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5(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6议案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概况

2025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家出台扩内需、促消费系列政策,

为制造业发展营造有利环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但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受市场环境、供需关系、子公司技改停工等因素影响,主营产品盈利水平阶段性承压。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凭借项目执行、技术创新、成本优势与市场响应能力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具体体现在:

技术创新方面,推进 SSBR、TPEE 两大高端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SSBR已投产,TPEE 已完成产能规划,均瞄准国内高端进口替代市场,具备良好发展前景;同时持续优化现有产品配方与工艺,强化核心技术壁垒。数字化转型取得重要突破,与华为云开展 AI 大模型深度合作,推动人工智能在生产、安全、能效、质量等全场景落地,打造化工行业数智化转型标杆。

项目建设稳步落地,公司多项技改及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广东长鸿丙烯酸产业园一期按计划开工。管理与降本增效持续深化,内控体系不断完善,生产运营效率与产品竞争力稳步提升。人才建设有序推进,骨干储备与青年培养计划同步落地。资本市场运作方面,公司拟收购广西长科100%股权,完善特种合成树脂产业布局。

展望未来,公司将紧抓政策与行业复苏机遇,持续推进技术创新、项目建设与产业整合,向产品多元化、终端化、差异化升级,全力实现长期发展目标,为股东与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二、公司治理情况

7(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1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5年1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十三次月3日1.《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

第三届董事2025年1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十四次月15日1.《关于增选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2.《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暨拟签署<全生物降解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5年1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十五次月22日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会议案》;

2.《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5年3审议或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十六次月19日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会议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8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1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9.《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5年4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十七次月29日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第三届董事2025年5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十八次月14日1.《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2.《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5年7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十九次月17日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会议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9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13.《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的议案》14.《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1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16.《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1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5年8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二十次月29日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会议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5年10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二十一月20日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2025年10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二十二月30日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2025年12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第二十三月10日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次会议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5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2025年第一次2025年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临时股东会月15日案》;

2、《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张亭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025年第二次2025年2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临时股东会月7日案》。

2024年年度股2025年4非累积投票议案东会月9日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2025年6

1、《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临时股东会月3日

2025年第四次2025年12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临时股东会月26日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上述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

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1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

五、《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六、《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审计委员会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次会议七、《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4月28日二、《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审部工作报七次会议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三、《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7月18日

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八次会议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五、《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12六、《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8月26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九次会议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5年上半年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10月17日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第三届董事会

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10月27日二、《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十一次会议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10月17日审议通过了:

提名委员会第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审议了:

薪酬与考核委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会第二次会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审议通过了:

战略委员会第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二次会议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五、《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六、《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七、《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3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履职,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2025年3月18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5年5月13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5年7月17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16项。

三、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过去十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绿色发展已成为新时代的重要发展主题。在此背景下,公司将持续聚焦绿色、低碳、环保、可回收的新材料领域,深耕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及可降解塑料产业链,同时大力发展具有高度协同效应的黑色母粒、碳酸钙母粒等配套项目。公司将在稳步推进产能扩张与上下游产业链整合的基础上,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响应国家号召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打造行业一流水平、可持续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产品附加值高的大规模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在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公司将以环保清洁能源、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为重点,根据项目进展与商业前景择机孵化新业务,开拓新的增长曲线,致力于实现企业价值、股东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为绿色低碳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在过去的2025年度,董事会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制定了相对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各位董事勤勉尽职,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向各位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4议案二: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就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公司各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5议案三:

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6年度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

2026年度拟向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亿元的新增担保担保形

式包括: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及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以抵押资产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按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各项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单位:亿元担保额度占担保被担保方已生效本次上市公司最是否是否方持最近一期未到期新增被担保方近一期经审关联有反股比资产负债的担保担保计的净资产担保担保例率金额额度比例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长鸿生物100%56.01%19.27630.30%否否

广西长鸿100%64.80%8.24315.15%否否

广东长鸿90%26.48%5.761.57.58%否否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绍兴长鸿100%99.01%0.10.52.53%否否

16注:在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被担

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

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在年中有新增控股子(孙)公司,对新增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JQLT1X1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注册资本:117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04448.46309816.05

负债总额166976.58173534.22

净资产137471.88136281.83

项目2025年1-12月(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42692.1751229.45

净利润1003.45-1245.10

2、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MAA7WG6H7D

成立时间:2023年0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高镇腾龙大道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

18赁;建筑用石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西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87481.60182519.22

负债总额122346.52118263.56

净资产65135.0864255.66

项目2025年1-12月(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9958.043176.55

净利润3217.08-878.30

3、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MADJPFRL9C

成立时间:2024年0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彭永强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住所:广东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302房之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19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长鸿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7262.2927960.81

负债总额5263.107402.87

净资产11999.1920557.94

项目2025年1-12月(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211.30-40.97

4、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C14FUB3K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一号楼二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

20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绍兴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806.3535209.80

负债总额16452.0134859.69

净资产354.34350.11

项目2025年1-12月(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980.11261.19

净利润-49.73-4.23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控股子

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新增不超过11亿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1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没有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6年经营计

划和资金预算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9.4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3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34亿元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13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22议案四: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85557.6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1127454.9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23议案五: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陶春风、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24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5年度的实际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的薪酬合计为

420.82万元(税前)。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

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如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则不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合同等书面协议的,按合同约定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模式:

1、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级别、岗位价值、行业水平、个人能力等确定,可按规

定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挂钩,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比例;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

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

25案;

4、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公司统一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以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方案向股东会进行汇报。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26议案七: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并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审议批准机构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股东会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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