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告编号:2026-02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拟对地处嵊州市剡湖街道浙江长
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涉及的生活区地块及地块上整体房屋、地上物实施回收。被回收的地块及房屋坐落在嵊州市经济开发区 M2020-10 号(2 号地块),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648号,土地涉及面积15216平方米,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9237.74㎡,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等按现行市场评估价计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收储补偿金额为24419124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因嵊州市城市规划需要,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拟对地处嵊州市剡湖街道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涉及的生活区地块及地块上整体房屋、地上物实施回收。被回收的地块及房屋坐落在嵊州市经济开发区 M2020-10 号(2 号地块),
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648号,土地涉及面积15216平方米,涉及房
屋总建筑面积9237.74㎡,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等按现行市场评估价计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收储补偿金额为24419124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其他,具体为:土地收储交易标的类型(可多□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选)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 M2020-10 号(2 号地块),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648号,土地涉及面积15216平交易标的名称方米,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9237.74㎡及该地块的地上附着物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元):24419124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21126474.10元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3292649.90元比的溢价情况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协议签订生效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嵊州市剡湖支付安排街道办事处)将剩余补偿款的50%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公司)指定帐户;乙方按期腾空全部房屋、地上物,并提交相关权证原件,经甲方验收与确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货币补偿款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是?否款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及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对应交易金额序号交易买方名称额(元)嵊州市经济开发区
M2020-10 号(2 号地块),
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嵊州市剡湖街道办
1第0011648号,土地涉及24419124
事处
面积15216平方米,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9237.74
㎡及该地块的地上附着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
? 11330683002585284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剡城路367号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回收的地块及房屋坐落在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2号地块),
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648号,土地涉及面积15216平方米,涉及房屋
总建筑面积9237.74㎡,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等按现行市场评估价计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收储补偿金额为24419124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标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 M2020-10 号(2 号地块)及地上标的资产名称附着物标的资产类型非股权资产
?房产及土地□机器设备□债权□资产组标的资产具体类型□其他,具体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账面原值24766490.1424766490.14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3538540.603640016.04
账面净值21227949.5421126474.10以上数据是否经审计□是□否□是?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标的资产名称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M2020-10号(2号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按现行市场评估价计价
□已确定,具体金额(元):24419124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本次交易价格系在综合考虑了所在区域市场形势及近期收储政策等因素的情况下,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
乙方: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收购储备土地的概况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 M2020-10 号(2 号地块),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648 号,土地涉及面积 15216 平方米,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 9237.74 ㎡。
2.收购补偿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收储补偿金额为24419124元,协议签订生效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补偿款的50%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按期腾空全部房屋、地上物,并提交相关权证原件,经甲方验收与确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货币补偿款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3.移交事项
乙方应在完成协议条款后向甲方移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向甲方交付被收回的土地,协议完成后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乙方需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时予以配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储土地为公司员工宿舍及配套生活区用地,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场地、生产线运营及日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居住及生活保障事宜,将统筹规划、妥善安排好员工后续住宿安置、生活配套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员工正常居住生活需求与切身权益,确保员工队伍稳定及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本次土地收储完成,并收到相关款项后,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及对财务数据的影响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