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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5011证券简称:杭州热电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已使用募集资金69842575.65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4056815.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203774.5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2025年度利息收入等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合计684094.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0259898.10元。具体如下表:

1/1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发行名称

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6月24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24741.7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4335.61

二、募集资金净额20406.0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2513.59

本年度使用金额2096.73暂时补流金额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08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30.3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7025.9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5日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与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滨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在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2/13(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3日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

发行名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6月24日报告期末目前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状态杭州热电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1904210104002

团股份有限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61932816.00已注销

公司[注1]杭州热电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3301040160017

团股份有限840.13已注销

司汽车城支行[注2]931315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湖北滨江能4205016768480限公司黄梅小池支行

源有限公司[3]9888999

3369.86使用中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和杭州保俶支行进行合并,保留了杭州城西支行,杭州玉泉支行系杭州城西支行的二级支行。鉴于公司履行相关流程后,中止“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及专户产生的利息投入新项目“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已完成对新项目实施主体湖北滨江注册资本金的实缴,原项目开立于农业银行的账户(账号:19042101040026193)已于2026年1月12日注销,具体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编号:2026-002)。

[注2]鉴于“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履行相关流程后,将该项目开立于杭州银行的账户(账号:3301040160017931315)节余资金从专户转出至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已于2026年1月13日注销,具体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编号:2026-003)。

[注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小池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的下属分支机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

3/13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详见2025-018号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控股子公司湖

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将向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详见2025-041号公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

4/13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银行方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玉泉支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于2025年8月19日到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现金管理产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6月24日计划进行现金计划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管理的金额的方式

不超过人民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11000.002024年8月202025年8月19万元满足保本要求、风险2024年8月20日

日日(含本数)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不超过人民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10000.002025年4月172026年4月16万元满足保本要求、风险2025年4月17日

日日(含本数)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6月24日预计尚未委托受托产品产品购买起始截止归还年化利息归还方银行名称类型金额日期日期日期收益金额金额率杭州银杭州热行股份2024年2025年电集团单位协2807.1

有限公存款9月238月19----股份有定存款9司湖墅日日限公司支行中国农杭州热业银行

2024年2025年

电集团股份有单位协7334.2

存款9月238月19----股份有限公司定存款5日日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5/13说明:1.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购买金额为办理协定存款时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金额。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已实施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同时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5-069号公告)。

截至2026年1月13日,公司已将结项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840.16万元从专户转出至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6-003号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1年6月24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840.16新项目节余募新项目计划投董事会股东会节余资节余资新项目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审议通审议通金金额金用途名称名称资总额资金总过日期过日期额杭州热2025年2025年电集团840.16用于补---12月1212月31信息中流日日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6/13(一)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

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

(二)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

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将向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详见2025-041号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州热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热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杭州热电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

7/13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

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8/13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1年6月24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96.7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10.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396.09[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5.65%截至期已变更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项目可末投入是否项目,含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预定可使本年度行性是募投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进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资金投向部分变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用状态日实现的否发生

目性质诺投资总额总额投入金额(1)金额(%)预计更(如(2)金额的差额期(具体到效益重大变

(4)=效益

有)(3)=(2)-(1)月份)化

(2)/(1)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生产建

是6689.13——————————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设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

生产建70.73否

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是—6913.536913.53-6984.26101.022024年9月493.56否

设[注2][注3]电联产技改项目运营管2025年12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否3010.003010.003010.00876.352405.68-604.3279.92——否理月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生产建

是6706.96——————————中供热三期项目设

9/13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生产建7406.157406.152026年12

是—1220.381220.38-6185.7716.48——否

联产项目(一期)设[注4][注4]月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

还贷否4000.004000.004000.00—4000.000.00100.00———否贷款

合计20406.0921329.6821329.682096.7314610.32-6719.36—————

1.关于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产地布局调整、当地用气企业景气度下滑、高耗低效企业治理力

度加强、开发区规划用地调整等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未实施该项目。

经2022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告编号2022-053))。

具体募投项目)2.关于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主要系近年来受经济环境变化以及项目所在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政策影响,丽水杭丽下游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未实施该项目。

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将向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其项目的建设。(详见公告编号2025-041号公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不适用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所述。

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不适用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10/13情况报告期,公司“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已完成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专户结余金额840.13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期间形成利息以及按照合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同约定尚未到期质保金。截至2026年1月13日,节余资金840.16万元已全部从专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应专户注销。募集资金结余原因:在实施过程中,形成原因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集中采购及招标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加强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随着技术进步,部分设备成本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优化了技术方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是指:已发生变更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3]2025年实现收益493.56万元(税前利润),本年度实现收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如下:(1)下游客户需求影响。该项目下游客户产能增长及相应的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导致掺烧固废的边际收益未充分显现;(2)燃料价格波动影响。与可研报告预测数据比较,2025年度煤炭价格下降,固废价格上涨,综合能源成本的变化降低了固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废替煤成本下降带来的收益。但总体而言,该技改项目改善了主设备性能,提升了安全生产及环保治理水平;因技改项目实施,带来启停炉次数减少、运营指标提升、脱硝氨水耗用减少、总厂用电节省等改善,同时带来减碳收益、固废补贴,亦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

[注4]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截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完成注册资本金实缴7406.15万元,其中原项目募集资金6706.96万元,专户产生利息等699.19万元。

11/13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1年6月24日变更后的项目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到预定本年是否募投变更后项目本年度实实际累计可行董事会股东会审

对应的原计划累计度(%)可使用度实达到变更后的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拟投入募集际投入金投入金额性是审议通议通过时

项目投资金额(3)=(2)状态日现的预计

性质资金总额额(2)否发过时间间(1)/(1)期(具体效益效益生重到年月)大变化丽水市杭浙江安吉天子湖浙江安吉丽热电项2022年2022年热电燃煤耦合一生产天子湖热101.022024年9493.5否

目集中供湖州安吉6913.536913.536984.26否12月1212月28般工业固废热电建设电有限公[注1]月6[注2]气技术改日日联产技改项目司造工程丽水市杭湖北小池滨江新丽热电项湖北滨江2025年2025年生产7406.157406.152026年区热电联产项目目集中供能源有限湖北黄冈1220.381220.3816.48---9月1710月10建设[注3][注3]12月

(一期)热三期项公司日日目

合计14319.6814319.681220.388204.64-------

12/131.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因原募投项目实施地产业布局调整、当地用气企业景气度下滑、高耗低效企业治理力

度加强及开发区规划用地调整影响等原因,公司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9328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天子湖热电自筹解决。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3日及2022年12月29日进行公告。

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2.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变更:因项目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杭丽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

该项目的条件,经多次研究和论证后,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子公司湖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项目计划总投资6.7亿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湖北滨江自筹解决。原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实际业务需要,另行组织开展。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于2025年9月1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

10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9月18日以及2025年10月11日进行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不适用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不适用况说明

[注1]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2025年实现收益493.56万元(税前利润),本年度实现收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如下:(1)下游客户需求影响。该项目下游客户产能增长及相应的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导致掺烧固废的边际收益未充分显现;(2)燃料价格波动影响。与可研报告预测数据比较,2025年度煤炭价格下降,固废价格上涨,综合能源成本的变化降低了固废替煤成本下降带来的收益。但总体而言,该技改项目改善了主设备性能,提升了安全生产及环保治理水平;因技改项目实施,带来启停炉次数减少、运营指标提升、脱硝氨水耗用减少、总厂用电节省等改善,同时带来减碳收益、固废补贴,亦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

[注3]同附表1注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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