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5011证券简称:杭州热电公告编号:2025-062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热电”)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0万元参与设立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舜投资”),普通合伙人为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佑慧通”,其亦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光科创”),有限合伙人为公司、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杭州国佑资

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佑资产”)、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发”)、杭州资向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向未来”)。

鉴于岭光科创、新能源投发均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间接或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进而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0。

*相关风险提示:

1.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伙协议尚未生效,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

1/12商注册登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而无法登记

备案成立的风险,进而存在影响投资进度的风险;

2.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

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使投资基金面临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加快推进公司在能源领域的产业布局,借助专业机构及相关方的资源优势孵化前瞻性项目,积累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经验,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0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并拟与2个普通合伙人以及其他4个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并将于后续配合办理

在本次交易项下的相关事宜。本次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有限合伙人杭氧股份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国佑资产认缴出资额19900万元,有限合伙人新能源投发认缴出资额19900万元,资向未来认缴出资额20000万元;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国佑慧通,普通合伙人岭光科创各认缴出资100万元。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8%,故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0。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2/12鉴于岭光科创、新能源投发均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

或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故岭光科创、新能源投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系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系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统一社会信用 91330105MAEFT2H676 913301002539301506代码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临半路90号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杭州经济技术开发注册地址4幢区9号大街199号2幢法定代表人方晓龙吴再腾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独资)

成立日期2025-04-031997-05-15注册资本7500万元155000万元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园杂品批发;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池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售;电池制造;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池零配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及控制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电相关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汽车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

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

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代驾服务;

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能源集团持有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100%股权,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能源集团持有新能源投发100%股权岭光科创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岭光科创2025年4月成立。截至2025年9截至2024年12月末/2024年1-12月(经审计),(最近一年又月末/2025年1-9月(未经审计),资产总资产总额为76454.60万元,负债总额为25715.24一期)额为13762.07万元,负债总额为7568.9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739.36万元,资产负

3/1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989万元,资产债率为33.63%,营业收入为10991.60万元,净利

负债率63.75%万元,尚未有营业收入和净润为-2924.60万元;截至2025年9月末/2025年利润数据(数据来源:该合伙人提供)1-9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1800.01万元,负债总额为31655.2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70144.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10%,营业收入为10036.10万元,净利润为663.87万元。(数据来源:该合伙人提供)

资信状况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除上述“二(二)”已经介绍涉及关联人的合作方情况,其他合作方情况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公司名称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H23NP6X

备案编码 P1070771

备案时间2020-03-2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626室法定代表人郭一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01-10注册资本1000万元一般项目:服务: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经营范围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杭州产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舜投资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末/2024年1-12月(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067.59万元,负债总额为1023.8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34.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主要财务数据25.17%,营业收入为2446万元,净利润为867.64万元;截至2025年9月末(最近一年又一期)/2025年1-9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359.73万元,负债总额为727.4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632.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65%,营业收入为

563.64万元,净利润为-411.46万元。(数据来源:国舜投资提供)

资信状况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关系说明的安排等。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名称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7BN18D5W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68-1号801室-5法定代表人董嘉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10-22注册资本3000万元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财务咨询;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营范围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国佑资产100%股权,国佑资产持有国

4/12佑慧通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末/2024年1-12月(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430.67万元,负债总额为236.9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193.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主要财务数据9.75%,营业收入为64.42万元,净利润为55.63万元;截至2025年9月末/2025(最近一年又一期)年1-9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66.31万元,负债总额为0,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366.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营业收入为180.14万元,净利润为172.61万元。(数据来源:该合伙人提供)资信状况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关系说明的安排等。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公司名称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5884202P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法定代表人韩一松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12-18

注册资本97834.2375万元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液体

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其控股股东为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杭氧股份54.11%股权截至2024年12月末/2024年1-12月(经审计),资产总额2407037.49万元,负债总额为1368181.2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38856.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84%,营业收入为1371648.54万元,净利润为99147.05万元;截主要财务数据

至2025年9月末/2025年1-9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50575.06万元,(最近一年又一期)

负债总额为1435453.9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15121.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28%,营业收入为1142809.67万元,净利润为85033.55万元。(数据来源:公开披露信息)

资信状况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关系无

5/12公司名称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MA2H345C3L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68-1号1001室法定代表人华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03-27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除依法须经经营范围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国佑资产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末/2024年1-12月(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63356.12万元,负债总额为829.2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62526.83万元,资产负债主要财务数据率为0.31%,营业收入为1687.33万元,净利润为35735.66万元;截至2025(最近一年又一期)年9月末/2025年1-9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20295.64万元,负债总额为639.5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19656.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29%,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916.63万元。(数据来源:该合伙人提供)资信状况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关系无公司名称杭州资向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5MAE4AWLU7C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 1155 号 1幢 B902室法定代表人蓝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10-29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范围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资向未来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末/2024年1-12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00.05万元,负债总额为0,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0.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营业主要财务数据收入为0,净利润为0.05万元;截至2025年9月末/2025年1-9月(未经审(最近一年又一期)计),资产总额为9430.39万元,负债总额为5.5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9424.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59%,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05.17万元。

(数据来源:该合伙人提供)

资信状况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关系无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交易标的为拟设立的投资基金,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基金名称部门登记为准)

6/12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舜投资

基金规模(万元)100000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存续期限7年,含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投资领域以气体产业和能源产业为核心,围绕产业链延链拓链的主旨寻找投资投资范围机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及中后期阶段项目。主要关注工业气体、低温深冷技术、可控核聚变、创新型能源动力装备等领域的投资机会。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经营范围活动)。(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投资规模及出资比例

序号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认缴出资(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执

1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现金1000.1%

行事务合伙人

2杭州岭上之光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人民币现金1000.1%

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人民币现金2000020%

4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人民币现金1990019.9%

5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人民币现金2000020%

6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人民币现金1990019.9%

7杭州资向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人民币现金2000020%

合计//100000100%

注:投资基金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的出资规模和份额比例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五、交易定价的依据

本次交易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各方均以自有资金形式出资,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拟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人、出资情况及出资进度

合伙人的出资情况详见“四(二)”投资规模及出资比例。出资进度安排如下:

合伙企业成立后1个月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各合伙人发出首期出资的出资缴付通知。合伙企业首期实缴出资总额为20160万元,普通合伙人应分别全额实缴出资100万元,有限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为其各自认缴出资总额的20%。除首期出资外,各合伙人应分期缴纳剩余出资。

(二)各方权利和义务

7/12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包括不限于合伙企业工商、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设

立、维护等;申领并管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管理财务相关资料等;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协助管理人寻求有投资价值的项目并协助相关工作;管理

合伙企业的资产;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支付各项合伙费用;聘请专业人士、机构为合伙企业提供服务;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起诉或应诉等事项;处理合伙企业涉税事项;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相关文件等。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遭受损失,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普通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职责和权力执行、控制和运营合伙企业事务,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其实缴的出资额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权利。岭光科创作为普通合伙人协助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等。

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包括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等相关事项;监督执行事务合

伙人、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执行、管理情况;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取得投资收益;

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听取并审阅基金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对其

他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合伙份额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出现的权益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有限合伙人向其关联方进行的转让除外);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

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等。

4.管理人应履行与合伙企业投资和运营管理有关的职责,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募集资金;负责筛选、核查合格投资者;管理和运用合伙企业的财产;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会议;履行投资基金相关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和披露义务;对

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和评估、对已投项目进行跟踪监管;选择确定托管银行以及开

立等托管账户事宜;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相关决策等。

(三)管理费和执行事务费等

1.合伙企业应每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主要约定如下:

(1)投资期内,管理费的基数为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管理费费率为0.6%/年;

(2)退出期内,管理费的基数调整为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减其在已退出

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管理费费率为0.6%/年;

8/12(3)在管理费的基数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管理费应当分段计算,不足一年

的按实际日历天数占全年天数相应比例计算,每年按365天计算;

(4)延长期、清算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2.合伙企业应每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执行事务费,主要约定如下:

(1)投资期内,每个合伙人应承担的执行事务费的基数为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费率为0.2%/年;

(2)退出期内,执行事务费的基数调整为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减其在已

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费率为0.2%/年;

(3)在执行事务费的基数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执行事务费应当分段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日历天数占全年天数相应比例计算,每年按365天计算;

(4)延长期、清算期内,不收取执行事务费。

3.岭光科创作为普通合伙人协助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而收

取的对价,合伙企业应每年向岭光科创支付按以下约定计算的合伙人报酬:

(1)投资期内,每个合伙人应承担的合伙人报酬的基数为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费率为0.2%/年;

(2)退出期内,合伙人报酬的基数调整为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减其在已

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费率为0.2%/年;

(3)在合伙人报酬的基数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合伙人报酬应当分段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日历天数占全年天数相应比例计算,每年按365天计算;

(4)延长期、清算期内,不收取合伙人报酬。

(四)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投资领域以气体产业和能源产业为核心,围绕产业链延链拓链的主旨寻找投资机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及中后期阶段项目,包括关注工业气体、低温深冷技术、可控核聚变、创新型能源动力装备等领域的投资机会。(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现金管理工具。)

2.投资决策

为了提高投资立项及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合伙企业组建立项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及退出等事项进行决策。

9/12立项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委派2名,岭光科创委派1名。

立项委员会会议需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召开,所有审议事项须经2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委派2名,国佑慧通委派1名,岭光科创委派2名。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需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召开;所有审议事项须经4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涉及回避表决的事项,应经具有有效投票权的全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后通过。

在合伙企业完成投资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投资交易文件的约定等积极行使权利,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并在适宜的时机实现投资退出。

3.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资金,应按照如下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先按照各合伙人之间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获得等同于其实缴出资额的分配额;

(2)如有余额,则按照有限合伙人之间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继续分配,直

至有限合伙人获得其实缴出资额达到自出资之日(含)至按照合伙协议相关规定返还之日(不含)期间的年化投资回报率为6%/年(年化单利,简称“门槛收益率”)的门槛收益,若其实缴出资分期到位,则分段计算;如基金在最终清算时整体收益率不足门槛收益率且基金已无进一步可分配资金的,则按实际收益率支付;

(3)如有余额,其中20%按照国佑慧通与岭光科创60%:40%的比例分配给

普通合伙人,其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之间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分配。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任何行为,即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则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合伙协议的生效

10/12合伙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待杭州

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合伙企业注销日且合伙协议所述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定将该议题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联董事李

炳、俞峻、吴玲红、章力为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联监事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过半数,监事会决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0。

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设立产业基金有助于加快公司延链拓链的战略,有效促进公司内外部资源的优化整合,可以充分利用相关各方在技术、资金、客户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合作方在各自领域内的专业优势,有利于以产融结合的方式支撑公司产业拓展。此外,也有利于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考虑到本次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历年年度报告中“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相关内容)仍将适用。

十、风险提示

11/121.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伙协议尚未生效,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

商注册登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而无法登记备案成立的风险,进而存在影响投资进度的风险;

2.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

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使投资基金面临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相关情况,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