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百龙创园: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28 00:00 查看全文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1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八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九条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上市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条在实际信息披露业务中,本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本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本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相关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2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1)。

第十一条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公司应

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筹划和进展情况: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包括价格和成交量)发生异常波动。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本公司须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十二条本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

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或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及期限届满,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公司其他制度中有关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附件:

1、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2、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样式)。

3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附件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申请人所在部门申请时间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暂缓披露的期限是否已填报相关内幕人士暂缓或豁免

□是□否是否书面承诺□是□否事项的知情保密人名单申请人部门负责人意见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董事长审批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附件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样式)本人(身份证/护照号码:)作为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明确知晓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内容;

2、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暂

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原因消除及期限届满之前,本人承诺不泄露该信息,不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也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3、如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泄露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知情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