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证券简称:长华集团公告编号:2025-009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3676676.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805468.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
1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71225793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7289600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463936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590428.9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698216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6572595.95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6.1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9590428.9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61.22%。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9590428.9592836150.6088321868.7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3676676.58109216722.38109511891.2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29805468.0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250748448.2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0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0801763.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注销总额(元)250748448.2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否
现金分红比例(%)226.30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否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等
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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